湖湘文化是一个复合体,它是历代(包括现在)湖湘民众在湖湘大地上所创造的实物、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其余从社会上学到的能力和习惯的总合。
一般而言,一种文化系统的独立存在说是否能够成立,关键在于能否获得并且在事实上获得某个社会群体的文化认同。而在乡土观念和认祖情怀非常强烈的中华民族,这种对某一特定文化的认同首先不能不体现在对乡土文化的认同上,文化精神则是在在对特定地域文化认同的基础上抽象升华而产生的。从这重意义上看,湖湘文化首先是在一种地域乡土文化,华人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是如此,湖南人对湖湘文化的认同也是如此。离开了故土的华人或者湘人,就是靠这种文化精神和乡土记忆来维系着与故土之间的血脉相连的密切关系。
作为一个兼具时间(历史)与空间(地理)双重属性的区域文化系统,湖湘文化有着自身特定的内涵我外延。从广义上来看,湖湘文化源远流长,蕴涵丰富。湖湘文化指自古以来生息在湖南这块土地上的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独特个性的各种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的总合;从狭义上讲,则是自古以来湖南的原居民(湖南本土人物)、各时代的移民及流寓者(在湖南生活过的外地人物)所共同创造和发展起来的文化精神,并进而积淀凝固而成的湖南人性格。作为一种地域文化,无论是对其进行界定湖或者研究,这两方面的内涵实际上是不可能截然分开的,都是缺一不可。因而,湖湘文化应该是一个丰富的、多层面的复合体,既包含了意识形态层面的观念文化、精神文化,也包含了物化形态的物质文化和行为文化;既包含了上层社会的主流文化、庙堂文化和精神文化,也包含了世俗的大众文化、草根文化和江湖文化;既包含了最早生息于湖湘大地的原住民及后来陆续迁徙进来的三苗、荆楚等多民族文化或地域文化,也包含了秦汉以降作为主流文化传入的汉民族文化或中原文化。其中既具有稳固的原生态特质,又有着因社会时代变迁之流动性、发展性、变异性等衍生特质。这是这些多元文化因子的持续互动合力作用下,这一地域文化才日渐丰富并逐渐定型,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湖湘文化。
如果没有众多的支源,何来湖湘文化的汪洋恣肆、多姿多彩!如果没有特色,这一历史地域文化就不成其为“湖湘文化”。只有从宏大的社会历史文化视野、独具的学术视角和对辩证唯物主义及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的自觉运用的基础之上,才能建构获得人们普遍认同的湖湘文化发生、发展和成立史,才能辨析和认识湖湘文化在与其他地域文化一道具有中华民族文化普遍的、共同的文化特质的前提下还具有自身的精神特质和形态特色,才能进而体味湖湘文化的独特魅力。仅仅将湖湘文化理解为精神或者物质的,都是简单的、片面的,都无法把握住源远流长、蕴涵丰富的湖湘文化的整体面貌和精神特质。
本文资料来源于聂荣华、万里主编、湖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湖湘文化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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