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语文老师之一 ——樊心雀跃 读了近二十年书,现在回想起来,可能是跟中国文字与生俱来的投缘的缘故,我对语文老师的印象都特别深刻。 进入初中的第二年,我们班上换了新的语文老师,据说是刚刚从师专毕业的大学生,姓樊。同学们对新的老师都很好奇,而且听说是刚刚毕业的学生,嘿,不就是一大娃娃吗?大家商量了半天,最后一致通过,决定给他来个下马威,以便日后在语文课上可以扬眉吐气,主宰课堂。 上课铃响了,男孩子们一脸兴奋,偶尔相互之间挤眉弄眼,对于将要开始的这一堂课充满了期待。 大家正得意间,突然之间,只觉得教室陡然间暗了下来,朝门口一看,一个高大壮实的人,黑黝黝的,一脸威严站在门口,把个教室门堵了个严严实实。这个樊老师,他的这副身架,也太让人有压迫感了吧?大家相互望了一眼,急忙噤声,准备着接受“血与火”的考验,连准备好了的“迎接”新老师的节目也忘记拿出来了。 但是樊老师似乎不象其他的夫子们,一上课就拿大道理来压我们,也不是老生常谈地要我们现在如何如何努力学习,以后做国家的栋梁等等。第一堂课,他似乎没有准备给我们上新的内容,只是七扯八拉地跟大家聊天,同学们也开始七嘴八舌地跟他说话,谈笑。 而我,因为眼睛近视,一直坐在最前面,保持着一惯地沉默,一直低着头看课文。这是我的习惯,每一次拿到新的语文书,我都会渴饮一般将书首先翻个遍,待到老师上课时,我己经是胸有成竹,到不想听的时候便读其它的书籍。 我能感觉到跟大家在聊天的樊老师低头看过我几次,但是我没有抬头。凭我的直觉,这第一堂课,老师是想将大家的学习情况、性格特征等等的摸一个底,然后再在课堂上对症下药,各个击破。这个新来的老师不简单,可能不是个好对付的主儿。我想了一想,叹息了一声。 大概是听到了我的叹息,我感觉老师又在看我。别看这个人外表不细腻,可心还是很细的,我心里这样想着。可能是受父亲的影响,我一向看人是特别挑剔的,但是这个新来的老师,起码不让人讨厌。 同学们跟樊老师相处很好,上课的时候也跟他配合得不错。那一年正是亚运会的召开,我们教室里也没有电视,同学们心里特痒痒。于是每到语文课的时候,大家便缠着樊老师给我们讲亚运会的情况。樊老师每次都会在上完当天的课程内容后,给我们讲伏明霞,讲熊倪,讲许海峰,讲中国得到了多少枚金牌。这时候的课堂,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讲台上的人,唾沫飞溅,眉飞色舞,满面红光;讲台下的人,竖着耳朵,心若撞鹿,一脸兴奋,恨不能亲临亚运会的现场,过个足瘾。 那时候我很好强,成绩也很好,在整个年级,我都遥遥领先,第二名的总分总是要比我低上四五十分。有一次段考,我考了个第四名,我很气馁,一个人悄悄流泪,上课时偶尔会心不在焉。语文是我最拿手的科目,因为胸有成竹,我便经常悄悄地看课外书。 一天上课,我捧着一本小说正低头看得起劲,突然之间老师讲课的声音没有了。感觉有点儿不妙,我把目光从小说上面移开,发现我旁边的走廊上多了一双大脚。惨了,一定是老师发现我看课外书,就站到我的身边了。我急忙把书往书桌里面扔。可是书桌里面的书太多了,根本扔不进去,书在课桌里面碰了头之后便滚了出来,“啪”的一声掉到地上。露出醒目的书名:溥仪《我的前半生》。 我听到有同学在发出压抑地叽叽地笑声。我的脸红透了。 一会儿,讲课的声音又起。我明白了,老师放了我一马,没有让我难堪。这一点让我对他充满了感激。 自从小学六年级时作文竞赛得过奖之后,我对写作文一直充满了浓厚的兴趣。我的每一篇文章,也都被老师当作范文在课堂上读给同学们听。有一次,我写了一篇文章,写的是关于看课外书的事,具体是说爸爸不让我看课外书,我就躲在床上看,然后把书藏在床铺下面的事情。这篇文章被樊老师在班上读过之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就成了同学们的笑柄,让我很不自在,便在心里怪他,这样的文章怎么能拿到班上来读呢?这不是让我出洋相吗?再上课时便噘着嘴,樊老师也不说什么,只是笑笑。 而我的同学们,早已忘记了当初说过要给樊老师一个“下马威”的话,不知不觉中跟老师打成了一片。 现在想想,那时候真是小啊,不懂事,可是老师宽容,温厚,善解人意,不像其他的老师把学生的每一个小小的缺点都当成典型错误来批斗,仅仅这一点都够一个学生把他铭记终生的了。 樊老师年轻,充满活力,每天放学后就跟其他的老师一起打篮球或者乒乓球,所以皮肤也晒得黑黑的。同学们经常说:知道什么叫“皮肤黑是健康”吗?看看樊老师你就明白了。那时候,我们经常在洗完澡洗完衣服之后就站在二楼,看樊老师打球,真是一种享受。 初中毕业之后,我们进入了高中,樊老师也不再担任我们的语文老师,而是转行做了一名法官,再后来,他调回自己的母校,做了一名大学老师,听说现在已经是副教授了。多年没有见面了,不知道樊老师是不是还是跟以前一样身体强健皮肤黝黑充满活力? 不久前到老师所在的城市,有心去拜访老师,可是等着见面的朋友太多了,一拨一拨的,也没有顾得上去看他。想起老师在电话中说的:没事,你先忙自己的事情,见面的机会多的是。我的老师,他还是那样的宽容,那样的善解人意。 2、我的语文老师之二 ——我主沉浮 在我的记忆中,高三的生活枯燥无味,老师们天天在耳边唠叨的也是千篇一律的那几句话,让人特别地厌烦。但是,语文老师却为我们在中学的学习生涯增添了最后的一点亮色。这就好比荒漠中独自怒放的一朵小花,不仅悦目,更是怡心,让人难忘。 语文老师姓陈,因为他的名字中有一个“主”字,所以大家都称他为“主老师”,据说他是我们那所山区中学中唯一的一名特级教师,而且,他已经在慢慢老去,两鬓也染上了白霜。听说他的嗓子曾经动过手术,所以不能大声地说话。 因为对中国文字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饥渴,又听说主老师是特级教师,所以我的心中特别高兴,心想:这下,可要跟老师好好的学几招了,并且特意准备了一个日记本,以便随时记录老师传给我们的宝鉴。 但是,事情并不是我想像的那样。第一次做作业,老师给我们布置的任务是抄写词语和造句。我想想,这也太简单了吧?三下五除二,我以最快的速度做完了,然后就交了上去。 作业发下来的时候,我一看傻眼了。“灌溉”的“灌”、“潇洒”的“潇”,我都写错了,把左右结构都写成了上下结构,而这个错误我已经犯了近十三年了。老师在作业的最后用红笔都帮我改正了过来,并要求我“各写二十遍”。那个时候,看着作业本上的批语,我没有懊恼,相反,我心里很高兴。 以后的每一次作业,老师都会认真地帮我改正以前一直没有发现的小错误,而我,也会在作业本的最后面工工整整地更正后再交上去。 听我的爸爸讲,主老师跟我们是远亲,所以爸爸跟老师很早很早的时候就很熟悉了。而我的爸爸,总是跟我所有的老师保持着最密切的联系,以便随时跟踪我的学习和思想动态。 当然,到主老师给我任课时就更不一样了。老师对我貌似松懈,其实极其严格。上课的时候,只要我的思想随便在哪儿遛上一个弯儿,老师都会知道,便会把我叫起来回答问题,老师喊我回答问题时,也通常只叫我的名字,不叫姓氏。每到这时,我站起来的时候只有沉默,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老师便会用语重心长的话语说上两句,然后叫我坐下。 这样的经历有过几次之后,我上课时再也不敢让我的思绪天马行空了,只有乖乖地跟着老师转的份儿。 我自从小学六年级时作文竞赛得过奖之后,对作文一直都有着很浓厚的兴趣。主老师每次在班上念我的作文时,都会将我要表达的意思反复讲解,告诉大家可以用哪些方式表达同一个意思,用哪一种方式表达最精彩,以便使文章具有更强的说服力,更能吸引读者。 此刻,当我在键盘上敲下这些文字时,心中仍然充满着对老师的感激。如果说没有老师事无巨细的耐心,没有他孜孜不倦的教诲,今天我是没有办法在键盘上敲下这些顺畅的文字来的。以我们习惯的思维,在课堂上我们都是在努力吸取那些所谓的“大”的知识点,却没有意识到这些最小的知识点才是最重要的基石,以至于忽略了对最基础的知识的关注和运用,这就无异于舍本逐末。 今天,当我也同样站在讲台上的时候,给我的学生讲得最多的,也不是所谓的读书立志的大道理,而是要求他们从最小的最基本的事情做起。“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只有踏踏实实地走好每一步,打好基础,才能走出一条坦途来。 我的老师,他一定不知道,当年他的教诲,是怎样的影响了一个学生! 正是有了当年老师对我的严格要求,我才打好了比较扎实的基础。虽然我特意准备的日记本到期末时仍然是一片空白,但是老师所教给我的,早已经潜移默化,而这,足以让我受益终生。 现在的主老师,应该也有六七十岁了吧?他很早的时候就已经退休了,现在就住在我所在的这个小城。总是会想起老师,想去看看他,却一直未能如愿。 希望我的老师永远健康长寿! 3、来去匆匆 这是我的流水帐:从出租车到武陵诗墙、月亮之上至某名酒店。 (一) 出租车司机   从车站出来的时候,正是中午时分,就打了一辆出租车,直奔武陵阁某酒店去吃饭。 刚一上车的时候,司机就问:“去哪里?”得知我们是到武陵阁去吃饭的,司机就开始热情地为我们推荐应该去哪里吃饭,并一一为我们介绍那一片儿的各个酒店和餐馆的消费水平,让我们很是感动。 来接站的朋友称赞司机的热情,这个司机微微笑了笑:“我们这一代人,是受毛爷爷的影响长大的,从骨子里都有一种[好]的因子,所以,不会害人,今天,你们坐我的车,我也不会为了多要车费而把你载到老远的地方。不过,现在有些人可就不一定了。”说着,他叹了一口气。 我坐在前面,侧过头去打量这个司机。这是个五十多岁的慈眉善目的人,满面髯须,依稀可见一些沧桑的痕迹,他比较键谈,却不是那种浮藻的人。 司机跟我同行的朋友聊得很投机,从农民种田,到嫦娥升空,聊得鼻子有眼的,很有见地,让我刮目相看,没有想到,一个开车的司机还能有这样的境界。看来,我以前的某些想法有些偏激了。 “我们这一代人,受毛爷爷的影响大啊,但是后来就不一样了。我写文章都有贾平凹的味道,我辅导我孙子写作文,他写的作文每篇都被当作范文在班上让同学学习呢。”他的思维跳跃幅度大,来接我的朋友是作家,对这一点很感兴趣,就跟他热烈地交谈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突然转过头来:“丫头,你年纪轻轻的,怎么把头发整成这个样子?如果把它束在头的后面,一定既青春又有活力。”我笑了笑,没有吭气。真是汗颜,几天前还是在头后面束一条马尾,现在整成了一个老太婆的发型,让所有的人看了都不舒服。 (二) 武陵诗墙 吃过午饭,我们直接奔诗墙而去。 武陵诗墙,我在作协副主席杨亚洁姐姐的博客里面见过她写的关于诗墙的诗,已经神往己久。以前每次来这个城市,都没有顾得上看,这一次真是如愿以偿了。 朋友拿出照相机把我带诗墙拍了个够。这些长达几公里长的诗墙仅仅从工程上来讲都是一项大的创举,而诗墙的内容更是让我叹为观止。我看到里面有我熟悉的或者不熟悉的、认识的不认识的前辈们的诗,有古代也有近、现代作家的诗作,还有“武陵英杰图”中那些熟悉的名字和面容,都让我敬仰不止。 而这些,都足够我们学习一辈子的了。 (三) 月亮之上 月亮之上,是某开业不久的豪华茶馆的名字。 在这里,我见到了一些久仰大名的作家。他们的面容都很平常,平常得走在人群中你会认不出他们来。可就是他们,写出了大量优秀的作品,他们的身后都有着大批的追随者。 在茶馆里面,我们都聊得很开心,而我,一如既往,在人群中,笑容淡定,静静地聆听。这里,要特别提到的是唐小姐,某作协的秘书长,一个漂亮的女子,文笔优秀温婉,人也非常漂亮。 很荣幸也很高兴能与他们见面。今天,是因为我的到来,大家才聚到了一起的。以前每次笔会,都没有能看到他们,这一次能与他们相见,真是一件特别让人高兴的事情。 可惜时间有限,不能一次谈个够。 (四) 某名酒店 这里,是这个城市最豪华的酒店。 有个朋友一直在等着我,让我感动。 晚饭吃了好多好多,撑得要命。 朋友笑谈:“发型换了,不好看了;但是吃饭进步了。” 我笑倒。 4、我的语文老师之三—文心雕龙 在我十几年的读书生涯中,语文老师换了一个又一个,只有大学时的戴建文老师是唯一的女性。 那时候的戴老师三十来岁,偏瘦,长得清清秀秀的,而且娇小玲珑,她是外语学院院长的夫人,在同学们的心中,她就是那种我们都愿意亲近却不可亲近的人物。 戴老师的语文课让我很着迷。我喜欢坐在讲台下面,听老师用一口纯正的普通话为我们朗诵《观沧海》,纯厚的女性嗓音竟然将曹操一代军事家、政治家踌躇满志、叱咤风云的英雄气概表现得淋漓尽致,真是让我们惊叹。 此时此刻,当我在键盘上敲着这些文字的时候,脑海里面依然会浮现出戴老师用抑扬顿挫的声音,声情并茂地演绎着那一首烩炙人口的诗的情形:“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 秋风萧瑟,洪波涌起。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幸甚至哉!歌以咏志。”一个同学曾经在寝室里面称:戴老师的课让我们真正领略了汉语的神奇,能在作为学生的最后一个阶段遇到这样的老师,是我们的造化。的确如此。如果说父亲的熏陶让我对汉语的神奇产生了一种依赖,那么,戴老师对中国文字的诠释则牵引着我一步一步走向心中朝拜的圣地。 戴老师上课,让我最惶恐的是她每次在班上念我的作文的时候。因为我从小就没有练过书法,所以写出来的字一直都“不成体统”(我爸爸对我的字的评价语),所以,看上去很是对不起中国人民,当然也就更对不起戴老师了。每次看到她站在讲台前面,捧着我的作文本很辛苦地一个字一个字地念着的时候,我就开始责怪自己当年的不勤奋,责怪自己当初不该把练书法的时间全部拿来看书,以至于现在要让老师这么辛苦地读我的文章。 我记得最清楚的一件事是:有一次我在一篇文章中用到“血荐轩辕”四个字,由于字迹潦草,将它们写得悲壮惨烈,以至个个轰然倒地。戴老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猜出那几个字来,好不容易念完了,我看到她长出了一口气,然后用很抱歉地语气说:“这篇文章写得相当的好,是要具有相当好的文学功底的人才能写出来的,只可惜有些字我认得比较费力。”那时候的我,真是无地自容啊! 从那以后,每次只要提笔,我都会工工整整、一笔一划地写着要写的字。因为,我怕怠慢了识字的人。 如今,我大学毕业也已多年,我的老师也早已经调入某名报社,担任副总编辑,现在的她,相信一切都好! 5、从QQ交友想到的 无意中看到某朋友是QQ交友用户,觉得很好奇,便遛了进去,一看,便发现上面的资料显示着: 交友目的:玩伴。 狂晕,很想恶作剧的留言:君为玩伴,我为上床。 仔细观察周围,为QQ交友用户的朋友竟然很多,探究他们的交友目的,都各不相同,但是大致是以下几种:一是为了好玩儿;第二种是想找一个倾诉心事的陌生朋友,因为有些话不方便对周围的朋友说;第三种是在自己置身的现实社会中找不到的理想的寄托,便借助于网络;还有些纯粹是为了寻找某种不可预知的艳遇…… 其实,广结朋友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多个朋友多条路,而且,好的朋友会让人得到精神的享受,甚至,有可能是物质的享受。这样的好事,只需要鼠标轻轻一点就能得以实现,又何乐而不为呢? 我有一个在政界身份较高的朋友,出版过数本小说,并多次获大奖。他就曾经亲口跟我说,他对于人物的刻画,特别是对于女人刻画,寄托了他的梦想,因为那样的女人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找到的。而且多年来,他一直用一个极其俗气的网名在网上游荡,企图找到一个这样的女子……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当这个梦想在现实中不能实现的时候,就只能让它换一种方式存在,以满足自己饥渴的内心,网上风行的“爱情公寓”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在爱情公寓里面,人们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一切事情…… 但是,有一个不可忽略的现实是:网络,它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丰富了我们的生活,能让我们疲倦的身心得到一定的调节,但是网络同时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很多不稳定的因素。 想起在红网做版主的时候,一个女网友发帖求助的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她回家,无意中发现她的先生正在网上跟一个女人做着很龌龊的事情,这个女网友当时就懵了。她深爱她的先生,以先生为荣,因为在她眼里,她的先生稳重、宽厚、有内涵、有品味,是一般男人无法比拟的。所以,突然发现她的先生原来有着一颗这样阴暗的心,她接受不了这样的现实…… 笔者上网多年,QQ好友也是换了一批又一批,对这些也深有体会。好的朋友能令人愉悦,受益良多。但是有的人聊天的话题,就是赤裸裸地诱惑,甚至直奔主题“性”,让人倒尽了胃口。物质宽裕了,思想却更空虚了,饱暖思淫欲,于是有的人想方设法地要“丰富”自己的生活。 这种想法的后果就是:滥情,滥性。 滥情,滥性,追求刺激,这是网络的衍生物。 其实,仔细想想,这样的事情也不足以为怪。每个人在内心深处都有一种对生活对家庭对事业的憧憬,甚至还有一些不能示人的“小”,而在现实的社会中,由于平常所处的地位以及道德规范的约束,只能将这一些欲望压制着,正在这个时候,网络出现了。它刚好为人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于是,人们就将这一切的实现寄托于网络,企图通过网络,搭上诺亚方舟,最终到达伊甸园。 但是,有些自我控制力差的人在一味追求梦幻中的伊甸园的时候,放弃了对自己的身心的调适,彻底忘却了对家庭的责任,把妻儿甚至工作弃之于脑后,沉迷于梦中,不能自拨,最终造成了许多无法弥补的恶果和遗憾,这就不由人不深思了。 6、天王表之恋 新的千年,当全世界都还沉浸在一片喜庆之中时,我却背起行囊独自登上了开往大西北的列车。在汹涌的人潮中,与四周行李如山,大呼小叫,有焦灼有兴奋的其他乘客相比,身背一个简单背包,一脸冷漠的我显得那样的格格不入。亲人的逝去,感情的挫折,周围的误解将我的心撕碎,大脑里仅存的意识支使我将自己放逐。   漫长的旅程,仿佛几个世纪之后列车终于在一个日落时分到达新疆K城。顾不上欣赏这美丽的塞外风光,我迫不及待找了一家酒店,洗去一脸疲惫,一身灰尘,便躺在床上再也不想起来。半梦半醒之间,铁轨的轰隆仍在耳边,我也似乎仍在随着火车一路飞驰。突然,一对中午男女出现在我的前方,那不是我日夜思念的双亲么?我的心狂喜地跳跃,不顾一切地狂奔过去:“爸爸,妈妈……”   “你醒醒,醒醒……”睁开眼睛,送早餐的服务员站在我的床前,惊奇地望着我:“你做恶梦了?”我无力地点点头又摇摇头。转头望向窗外,清晨的阳光洒在初融的雪地上,有一种慵懒的眩目。南方早已是春暖花开,而这里的万物却还似醒未醒。想到南方,我将头埋进深深的枕头,一个人在心中长久地哭泣……   天气转暖后的新疆雪化得好快好快,不几天便全部融入泥土,眨眼太阳也变得毒辣起来。我惊喜地发现,躺在床上透过窗户我就能看到远处的雪山。天啊,这就是令我魂牵梦萦的天山么?与南方灵秀隽永的美比起来,天山的美更多了一些雄浑豪放!就在那转瞬之间,我深深地喜欢上了这里。以后无数的日子里,都是这骄阳下亘古不化的雪,壮丽迷人的戈壁落日陪我度过。但更多的时候,我是将我的心灵我的生命也融入其中,享受着与天地合一的、孤独的、悲壮的别样幸福!   闲来无事,总爱一个人在大街小巷穿行,偶尔也会有一些广告吸引我,一则一则看过去:“屯河集团下属番茄酱制品公司招聘……”我停住了脚步,屯河集团在新疆可谓家喻户晓,我何不去看看?按着广告指引,我找到了公司所在地,那里早已是密集的人群,几百个人为了三个职位削尖了脑袋往里钻。“我该找份工作了。”我这样对自己说。打定主意,便找了一个地方坐下,静静地等着。一个娇小玲珑,特有气质的女孩走到我的身边:“你也是来应聘的?”我点点头,她说:“你跟我来吧!”看完我的简历,她微笑着对我说:“你曾在海南一家跨国公司工作过?”我说“是啊!”她又问:“你喜欢这地方吗?”我点点头:“喜欢,这里是一种与南方完全不同的美,只要看上一眼,便会终身难忘!”“不错,我希望在这里工作的人也能爱这方厚土!第一眼看到你,我就觉得你与众不同,明天你来参加培训吧!我姓石,很高兴认识你!”我笑着跟她握手道别。   七天的培训很快就要过去了,我也和一些同事慢慢地熟识起来,但是我感觉到他们对我这个唯一的南方人有着很客气的尊重,只有早我一年进入公司的小刘总在我面前叽叽呱呱说个不停:“我们的上司叫文木。他是个很怪的男孩儿,不爱说话,就算说话时声音也很小,很温柔的一个人。”我没有回答,上司如何与我何干?到了培训最后一天,下班刚要离开公司,走在我旁边的小刘突然指着右前方说:“你看,那就是文木!”顺着她指的方向,我看到一个穿着短衣短裤的男孩的背影,随口说:“他好象还很小嘛!”便转头离去。   正式上班了,我被分到三个职位中最重要的一个位置上,刚坐下来,便看见石小姐和一个戴着眼镜的小伙子走进了办公室,对我们说:“这是文木,是你们的上司!”很儒雅的一个年轻人,我抬头扫了一眼,礼节性地说了一句:“你好!请多关照!”便低头做起事来。   新工作对我来说特别轻松,虽然正值番茄成熟的季节,公司也在生产期,大家都显得特别忙碌,但我还是有许多空闲时间。为了排解心中的郁闷,我自动加长了工作时间,上班时也偶尔看看书,上上网什么的,只是很少说话,虽然孤独,却也在享受着孤独的生活。如此过了两个多星期,有一天文木来找我,并递给我一份合同:“昨天你拟出的合同有很大的漏洞,被上面发现了,你看看!”我一看,我真粗心!这么重要的合同我居然打错了,如果发现得晚,公司将会损失几十万!心中充满懊恼,但我只是低头说了一句:“SORRY!”便转身离开!   背后传来一声叹息!   奇怪的是,这件事在办公室沸沸扬扬传了半天后居然什么事都没有了。第二天我忍不住敲开了文木办公室的门:“我想知道昨天那件事的处理结果!”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我知道现在的工作对你来说是有点委屈了,合适的时候我会请示上层重新安排一个职位给你。但是现在我希望你能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昨天的事已经过去了。”顿了一顿,他换了口气轻声说:“你放心吧,已经没事了!”突然我的心像是被撞了一下,原来他早已看出了我心中深藏的不安!没有再问什么,我一脸困惑地退了出来。按公司严格的规章制度,不可能就这样了结啊。又过了两天,小刘一脸神秘的跑到我面前:“你知道前天那件事为什么会不了了之吗?是文木帮了你!所有的责任他一个人担了,听说他不仅挨批,还被罚款了呢!”“他为何这样做?”我用力地摇了摇头,找不到答案!   为了对文木表示感谢,一天下班后我拨通了他的电话:“今晚我想在‘塞外肥羊’请你吃饭!”电话的那一边,沉默了好久我才听到他的回答:“好吧!”“塞外肥羊”是K城最出名的特色酒店,浓郁的民族气息让人仿佛置身于异域,打得得花枝招展的女服务员像只只飞来飞去的蝴蝶,只要稍有闲暇,便会随着欢快的民族乐曲翩翩起舞。和文木找了一个安静的地方坐下,我举起酒杯,真诚地说:“谢谢你!”   “你有谢我的理由吗?”他凝视着酒杯中红色的液体,却没有看我。   “你我心里都明白,我再说已经是多余的了,对吗?”第一次我抬起头认真地看他:原来他竟有着南方人的儒雅清秀又兼有北方人的高大粗犷,从来我都不知道还有人能将南北方人的特点如此和谐地揉合在一起,而合理的衣着搭配,更增添了一种高贵的气度!    “其实你有着满腔的热情,为何要刻意让自己如此冷漠?压抑自己能让你真正与世隔绝吗?不管你曾经经历过什么,请你不要这样子好不好?如果可以,我愿意成为你最真诚的朋友,做你倾诉的对象!”他紧紧地盯着我,厚厚的镜片后一双眼睛熠熠生辉,令我感觉无处可逃!   眼前这个男人,早已将我看穿了。这一刻,我能清楚地感受到他的真诚,还有一种不知不觉暴露出来的——关心!那是关心吗?我不能确定自己的感觉。长久以来的自我禁锢,其实令我更加脆弱,一时之间我泪如雨飞,大滴大滴的泪水顺着脸颊流下来,又滴进酒杯,无声无息地融进血色的酒里。“多少往事已成追忆!”好久好久我抬起头来,再次举杯:“来,与尔同销万古愁!”无需太多的语言,就那么轻易地把他视为知已,连我自己都有一份感动。人生在世,有友若此,夫复何求?   塞外肥羊,果然美味无比,令我味口大开!   饭未吃完,文木已经抢着付帐,我无可奈何的看着他,突然觉得任何语言都已成多余的了。从“塞外肥羊”出来,眼前旋转的霓虹灯让我有些晕眩,差点儿摔倒,文木伸出的手停在了半空,那一刻我看到了他眼中的怜惜和不忍,还有些许的尴尬;“ 要不要紧?”我抬头一笑,摇了摇头。“你怎么啦?”突然觉得他有些失神,我问道。“噢,没什么。”回过神来的他更是若无其事。     不知为何,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对上班多了一份期待。文木总会在有空的时候送来一些吃的东西,有时甚至会带午餐给我们吃。多嘴的小刘又忍不住了:“真是奇怪,我怎么觉得文木好象变了个人似的?以前上班时他每天最多来两次我们的办公室,但是现在他一天到晚总来这里,还有这些吃的东西。好奇怪!”别有深意地笑了笑,她没有再说下去。我眼前闪过文木注视我的眼睛以及彼此目光交接时他不自在的神情,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涌上心头。   不久以后,由于工作的需要,我的上班时间转入夜间。九月的新疆,白天依然骄阳似火,干热干热的,晚上却有了一些凉意,这让一向粗心大意的我有些不太适应,因为我总是会忘记带外套,冷的时候我就会忍不住抱着自己的双肩取暖。正当我缩着脖子迷迷糊糊的时候,突然感觉到寒意已经没有了,诧异地睁开眼睛,只见身上盖着一件厚厚的“与狼共舞”,文木站在我身边,笑了笑说:“穿上吧,会暖和些!”   值夜班的时间特别难熬,虽然头顶着监控器,但每到午夜以后,就会困得抬不起头来。好多时候,文木都会在我最困的时候出现在我的身边替下我的工作,示意我在旁边的沙发上休息一会儿,慢慢地我也习惯了他这样默默地关照或者说是关怀,渐渐地心安理得并且日益对他依赖起来,没有常人的甜言蜜语,在平淡的交往中,彼此都能感觉到那种心灵相通的默契。   秋风乍起的季节,给人平添了一种萧瑟之感。一个少见的雨后的黄昏,我和小刘正从外面回转公司,突然看见文木和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正走进他的宿舍,我随口问道:“那女孩子是谁?”小刘看着我,大惊小怪地说:“你来这么久都不知道?那是文木的女朋友啊,我以为你早就知道了呢。”一阵雾气从我眼前升起,我吸了一口气:“是吗?我真不知道呢!”   抬头望向远方,黄昏的地平线上,一轮血色的夕阳正一点一点地坠落下去,转眼便被地平线所吞噬。戈壁滩上星星点点的野草已经枯黄,不复有往日的生机。没想到我到处逃避,到头来还是逃不过又一次的迎头一击。其实,我明白我竟连痛苦的理由都没有,说到底,我和他只能算是最要好的同事而已!然而,我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心瓣一点一点地撕裂,碎成片片!一种痛彻骨髓的感觉漫过我的全身。掏出随身携带的镜子,镜中已经洗尽铅华的那张脸,不再像往日那般不染纤尘!   第二天,我递交了辞呈,文木神情复杂地对我说:“有些话我一直想和你说,今晚聚聚好吗?”本能地我想到了拒绝,但是转念想来,他其实只是我的上司而已,我要离开也要走得有尊严!便点头答应了。   依然是“塞外肥羊”,还是那些漂亮的维吾尔姑娘,一切都是那样的熟悉,而我的情绪比上次更为低落。沉默,难堪的沉默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仿佛在经过天长地久之后,文木用低沉的声音开始自话自说:   “其实前年我就跟玲在一起了,我以为我是爱她的,并且会跟她共此一生,直到你进入公司的那天,我第一眼就看见了你,不是你的容颜,而是你在人群中所显现出的那种气度,那种从容吸引了我。以后每一次我都会不知不觉地走到你们办公室,其实我只是想看你一眼,明知道这样做不以,可我还是管不住自己,我无法让自己不关心你,不想着你!多少次我站在监控屏幕前注视着你,有的时候我甚至能清楚地感觉到你的无助,你的强作欢颜,真的希望能把你掬在手心,给你我的一切!但是我知道,我没有资格,我必须为我对别人所做的一切负责,也对你负责!所以我一直都在挣扎,在理智与情感之间摇摆不定。但是现在,无论如何我都希望你能留下来,我保证以后只把你当作最好的朋友,绝不打扰你!“   凝视着眼前这个男人,我突然明白:有些东西,譬如爱情,曾经拥有已经足够!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轻声说:“谢谢你!谢谢你长期对我的关怀和帮助!有你这样的朋友,于我,此生何憾?而且我也从来没有后悔过进入屯河!但是现在我已经决定离开了,南方才是我的家,我总是要回去的。真的谢谢你!”心中有一种释然,也有一种更深的痛!   刚做完交接工作,一脸憔悴的文木叫住了我:“我有两句话想跟你说。”我点点头,随着文木走进了他的办公室。“你什么时候走?”“我订了明天的车票。”“今生今世我们再也无法见面了,但我会永远记得我!这个送给你!请你保重!千万千万!”他拿起桌上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揍到我的面前,两行泪流下了他的脸颊。我伸出双手,试着用手指擦去那两条泪痕,却越擦越多,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能触碰到这张脸了,我要将这一切深深地刻进我的脑海!手指一遍又一遍抚过他的脸,心中的绝望和悲哀也在一点一点的升腾!我闭上眼睛,想留住自己眼里的泪,却无能为力。好久好久,我睁开眼睛,从包里拿出一样东西放在桌上,那里面是一尊用羊脂玉精琢而成的玉观音,转身冲出了他的办公室,再也没有回头!   列车上,捧着文木送给我的那只精美昂贵的天王表,我一个人双泪长流。一直强忍在心中的悲哀和伤痛排山倒海一般向我袭来,转眼将我湮没……   耳边,刘德华的声音一直在回荡:“……我已经开始练习,开始慢慢着急,着急这世界没有你,已经和眼泪说好不哭泣,但倒计数时的爱该怎么继续?我天天练习,天天都会熟悉,在没有你的城市里……”    一个月后,大病未愈的我又一次离开了家,先是广东,后来我又来到了象征爱情永恒的天涯海角,孤独的旅程,陪伴我的,只有那只天王表! 7、永远的马兰头   “郎在姣妹门前过 姣妹的房门莫上锁 锁得住门来锁不住身咧 锁得住身来锁不住心喽 ……” 电视里面,石三怒扯着嗓子在穗穗家门前死命地吼着情歌。可可盯着电脑屏幕看得眉开眼笑,而我,却在挥舞着锅铲手舞足蹈,嘴里还跟石三怒一起吼着不成句的调调儿。 锅子里面正翻滚着菜心。看着绿油油的菜心滚来滚去,“如果是马兰头该有多好!”我心里叹道。 想起马兰头,我的思绪又回到了往日。 南京。 为了欢迎我的到来,南京的朋友煞费苦心,根据我的爱好点了满满的一桌。由于一路劳顿,我感觉十分地疲劳,面对五颜六色的菜肴完全没有食欲。出于礼节,也因为一惯的爱好,我伸筷子夹了一筷放得离我很远的青菜,放入口中,品不出什么特殊的味道来,却吃出一种清爽和舒服,忍不住又夹了一筷子。旁边的朋友看着我吃得有味,便告诉我:“这是马兰头,我们这里的人都爱吃。” 马兰头,久闻大名,原来就是这个味儿。我胃口大开,朋友看我吃得起劲,便把马兰头放在我的面前。一顿饭下来,一盘马兰头被我埋头吃得干干净净。 吃完了,我才抬起头,对朋友说:“太好吃了,说不出来味道,不是浓香,也不是浓甜或者其它的味道,却让人在吃的时候欲罢不能。” 朋友说:“或许是因为它的平淡,所以觉得爽口,它跟那些大鱼大肉、山珍海味不同,看着赏心悦目,吃起来却腻味;它又叫路边菊或田边菊,南方民间叫鸡儿肠,或者叫泥鳅串等,系菊科植物,茎直立,有时略带红色,表面粗糙,两面有短毛,春天我们摘其嫩茎叶作蔬菜就称为马兰头;而且马兰头是一种食疗蔬菜,具有清热止血、抗菌消炎的作用,我们这里的人都喜欢吃。” “是吗?原来它还有这样的好处。” 想着朋友的话,我不由陷入了沉思。 看来我们看人看事情是不能只看它的外在的,有些东西看起来平淡,毫不起眼,但是它于人有益,让人回味无穷,不忍割舍;还有一些东西,它披着华丽炫目的外衣,可是一旦剥开表层,里面就显得肮脏龌龊不堪,让人觉得恶心甚至于呕吐,避之唯恐不及。马兰头,就是属于前者,虽然只吃了一次,但是它隽永的味道足够我回味一生;南京的朋友给我的友谊,也是属于前者,虽然远在天涯,看似平淡,却历久弥新,够我们珍惜一生。 而今,离开南京已经很久很久了,但是马兰的味道,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还一直在我的心头荡漾,让我回味,让我时时想念。 文章写到这里,收到南京的朋友发来的信息:“画儿,曾经有过的,会永远珍惜。” 是的,时空可以限制、隔断很多东西,但有些东西,譬如友谊,是永远隔不断关不住的。 电视里面,石三怒还在不眠不休地唱: “郎在姣妹门前过 姣妹的房门莫上锁 锁得住门来锁不住身咧 锁得住身来锁不住心喽” 8、致罂粟恋人                   那日,接到陌生地短信:“今晚请你喝茶。”短暂地错愕之后才知道原来不是陌生人,于是,一反常态,翻箱倒柜找出平日最钟爱的裙穿上,然后袅袅婷婷地出门。   一屋子陌生的人,满眼陌生的面孔,我不能确定谁是谁,却时时碰到你的目光,令我心乱。于是,装着泰然,却在心里痛恨自己的灵敏,正如厌烦自己总能在针毡之上微笑应对,而我又不忍心拂袖。因为有一种东西,好象遥远不可及,又好象近在身边;似在身边,又似在身内,一直吸引着我,但是我又无法确切地形容出那是什么。    圣经》里说:人生若是经过炼金之人的火及漂布之人的碱,必能尝到丰溢的酒杯。那是愈饮愈醇的酒吗?有些跃跃欲试,便抖擞疲弱的身躯,伴着姹紫嫣红,想来细细品尝一番。   于是,在每个灯火阑珊处,又多了一双人影。踩着细步,一寸一寸地量过去,又一步一步地踱回来。   在那样的夜晚,你总是定定地站在我的面前,或者是在我的侧面,望着我微笑。每当此时,天地总是澄明的,总是或有大片大片的月光洒落一地,或有灯火斑斓迷离。我的影子,却是细细的,柔柔的,连整个人都浸润在欢愉里,每一个毛孔都在尽情地舒张。 这城市,无疑是我们无形的家。及至午夜,我们都要各自走过冗长的通道,你回你的卧室,我回我的睡榻。而我,却在你送我回睡榻并转身回你的卧室时,凝望你的背影,想牵你入梦。   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竟然如饮毒一般的上瘾了。   一日,笑道:“你是我的罂粟恋人!” 可不是么?精神倒是在日复一日地酣畅着,而身体却在日复一日中销得人憔悴了。其实,我太清楚存在于我们之间的困难,总是怕短暂的灿烂炫烁只是他朝美丽的尸衣,几次想相忘于世,并压抑着每一丝丝一缕缕一角角关于你的挂念,却又总是在山穷水尽时又悄然回来。   已经融入生命的罂粟之瘾,像我这样意志薄弱的人又如何能抵制?既使肉体接近险象环生、万劫不复的境地,灵魂也是在歌唱着的。   那夜,我卧病在床,伏于你的膝上,你用指关节轻轻敲着我背肩处的穴位,一下一下,敲击的节奏,直透入我的心腑。那一刻,想对你说:既已乘桴浮于海上,要纵浪就让我们纵浪到底吧!   “前半生没有爱到,后半生加倍偿还。” 你说。 是什么样的人,才能与秋水挨色?什么样的情,才能百炼钢化成绕指柔?年少之时,已经为自己想像海市蜃楼,并在心中构建装载玉壶的象牙塔,以供奉自己圣洁的冰心。而你,又是什么时候已经潜入我的城堡,占领了我的整个世界,并且做了那个睥睨一切、君临天下的王?   又一日,你牵着我的手,说:“等你到六十岁,你就成干巴巴的老太婆了。” 我笑言:“是啊,到那时,我再亲自为你寻找正青春欢畅的后继伴儿,以免你觉得单调无趣。” 你抢着说:“有本事你现在就帮我找。” 我无言。 但是,你一定要知晓: 当沧海都已成桑田,当岁月改变青春的脸,在我的生命里,依然有你罂粟的原汁。 9、你是我的罂粟花   艳艳地开在我的心头上   侵蚀着我强健的体魄 我殷红的血液   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      你是我的罂粟花   你顽强地寄居在我的意念里   啃噬着我脆弱的心灵 我苍白的灵魂   我精神世界的每一寸土地      你是我的罂粟花   我倾慕你美艳不可方物的极致   我魅惑于罂粟之瘾给我的沉沦   我溺在苦里欢喜忧伤      你是我的罂粟花   我用我全部的生命细心来浇灌   我一点一点地耗尽我的精血不言悔   世间的风雨我愿意与你共怀抱 10、情人节的玫瑰 今天是情人节。   在公司大门口,当我从邮政礼仪小姐手中接过那束包装精美、娇艳欲滴的红玫瑰,看到附在花间的那张小卡片时,禁不住泪如雨下。卡片上是熟悉的苍劲的字体:“送给我千年的爱人”。无法想像这张卡片辗转到我手中之前经历了怎样的艰辛,走过了怎么样的千山万水。握着玫瑰,恍惚似梦境。  耳旁又传来他磁性的低诉:“如果有来生,我一定要娶你为妻!”从来就不相信所谓的承诺和誓盟,在我看来,那只是男人不负责任的托辞而已。但是当他在电话中对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相信他是真的用心在和我交谈。虽然从未面对面坐在一起,虽然远隔万里,但无论何时我们都能感觉到对方相通的心。曾经有过冲动,不顾一切,飞越千山万水去看他,但我没有。就是爱得最热烈最为痴狂的时候,爱得最痛苦的时刻,我也只是在每天长达几个小时的电话中挥洒自己的任性和眼泪。   因为相爱,所以不言相见!他有出色的女儿,有娴慧的妻,我怎能将自己短暂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因为爱他,也因为爱自己,所以我不要使他为难,也不要将自己推入一个万劫不复的深渊!  想起当日决绝的话语:“让我们都忘了对方吧!今生不能相见,来生,来生的来生,我们再做彼此的爱人好吗?”—— 与其这样痛苦和无望地爱着,又何不放爱一条生路?   我们本都无错,错的只是我们相识相知晚了十年,错的只是我们都有一颗痴缠的心!  手握玫瑰,看着卡片上那八个字:“送给我千年的爱人”!我含泪笑了。我知道我们都已将对方深藏,从此天各一方,不道些许的爱与怨……   情人节的玫瑰,是我柏拉图式精神爱恋的终结。 11、一路向西 多年来早已习惯了一个人赶火车,赶飞机。每一次,我都是一个人提着行囊,穿过一座一座的城市,奔赴未知的前途。落莫的时候也会想,如果有一天在另一个我将要到达的城市,也有一个热切盼我到来的人,那么也会是一种幸福。然而,多年了,我的人在空中,心更是在漂浮。   在黄花机场,我提着行囊,拿到登机牌,正想走入候机大厅,想了一想,我又转回入口处,买了一份保险。在潜意识里,每一次登上飞机,心中总有一种怪怪的想法,如果不幸与飞机共化飞烟,那么我也能留下一些什么给最爱的亲人。记起多年以前,我一个人从广州的白云机场飞赴海口的美岚机场。在越过琼洲海峡的时候,飞机巅簸得厉害。我却没有感到害怕,因为我想到在天那端有我最爱的人在等待我,就会感到不再那么恐惧,与现实之中的独自行走相比,又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他们说,人的死亡其实是种重生,灵魂冲破身体的禁锢,自由飞翔。   行程近两千公里,历时二小时十分钟,风从我的眼前奔走,透过机舱的玻璃,我看到不远万里的灯火阑珊。   飞机在中川机场降落,我与久违的人轻轻相拥。我奇怪自己的波澜不惊,心的池塘竟如一潭死水,敲不起一点声浪,漾不起一丝涟漪。突然之间,我开始怀疑自己此行的对与错。经过一路的千回百转之后,彼此是否还能象从前一样坚守心灵?爱过痛过之后,才知心的付出换回的都是伤。就在此刻,面对热切盼我到来的人,我竟无言。   熟悉的街景,熟悉的大西北的气息,走在西关街头,我发觉自己与它们竟格格不入,那令我魂牵梦萦的戈壁落日,那雄伟壮丽的黄河大桥,在我眼里也失去了它们的光彩。我怎么了?我一直拷问我自己,然而全无答案!   在五泉山公园,我站在纵马驰骋的霍去病铜像前,耳旁又响起这位叱咤风云的古代将军的誓言: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字字句句,铿锵有力,掷地有金玉之声。八月的西北,竟朔风渐起,仿佛在为这位英年早逝的将军呜起出征的号角。   在崇庆寺,我虔诚地点燃一束香,在佛祖面前恭敬地跪拜祈祷,为所有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祈福。   身旁的人说:你心不诚,还在东张西望。   终于忍不住笑了:要看的地方太多了,眼睛怕忙不过来,所以多转了两下子。   这里只是小寺,虽然也有得道高僧,终究比不上少林寺。身旁的人再说。   是的,比不上少林寺。我也忍不住感慨。嵩山枯燥无味的嵩杨索道,令人叹为观止的塔林,雄伟的大雄宝殿,罗汉堂,二祖庙,演武大厅……还有当初默契地牵手,巧笑倩兮,这一切在今日都成了最令人留连的风景。   崇庆寺内正巧有高僧在布道讲经,下面坐满了信佛的人们,也停下来听了一会儿,终觉得自己不够虔诚,怕亵渎了佛,便很快走开到了旁边的一间出售经书的屋子。屋子不大,但是整齐地摆满了弘一大师、少林当今住持释永信大师等高僧的著作。出于对书的爱好,倒是在那流连了好一会儿。   没想到在西北还能见到中山纪念堂,倒是有些惊喜。堂前是孙先生的铜像,堂内摆着一些孙先生留下来的手迹和用品,还有图片。可惜进来看的人不多,在浏览时仅仅看到二三个学生模样的人在走马观花。   再次轻轻地拥别,我坐上了通往机场的民航大巴。落日的余晖洒在高速公路旁隆起的沙丘上,泛着金色的光。大巴掠过,经常可以看到一个个残留的窑洞的痕迹。可惜,现在文明的进步让我住一晚窑洞的心愿终究没能实现,便要离去。   在中川机场,由于长沙暴雨的影响,飞机晚点一个多小时。手机传来短信提示音:……天下真有完人吗?自然没有,你给我的感觉就是完人,所以压力大啊……   我无言。我明白,无论如何,我都收获了一份天长地久……   午夜,飞机掠入苍茫的黑夜。我依然一个人,静静地靠在窗边。待我归来的,是我的亲人 12. 我不是美女。        偶尔在网上会有陌生人打招呼:聊聊啊,美女。我也会笑着回应:我不是美女,还聊吗?有人会说:当然聊,我又不是找老婆。我便会一个人笑开了怀,人家言下之意就是:如果要找老婆,还是要找美女的。        网上也有聊得很熟了的朋友一再要求看一眼的,推辞不过时,也会视频惊鸿照影给人一瞥(呵呵,这样做完全是替对方着想),网络的那一头也会有人一声“惊呼”:好一个清秀的妹妹(姐姐)!明眼人都清楚:你不是美女,但你五官还算端正。我一笑置之。        与昔日的同学朋友见面,总会有人感叹:你的气质真是与生俱来,无以伦比。呵呵,气质这东西说有就有,说无也就没有。每到这时,我也会笑靥如花:哈……就是比不上你们一个个漂亮英俊。曾经有一头留了十几年的长发,又黑又细又长又直,别人看见了总会说:清纯得像邻居小妹。有一天终于忍不住跑到美容院剪短染色并卷成半圆状,有熟人看见了都笑:洋气!成熟都象隔壁大嫂。我又笑了。        我不是美女,但我自信而不自卑。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而我有的只是对生命赐予者的亘古长存的感激。曾经历尽劫难,也有过消沉,但我还是站了起来。我不奢求上帝给我最好的,在逆境中时我会想上帝他要照顾的人太多了,偶尔也会忘了照顾我;在顺境时我学会了惜福和感恩,谦和而不卑贱地笑对生活。也曾站在三尺讲台上,享受那种君临天下的至高无上的快感,我却不甘心自己的青春在纷飞的粉笔灰中流逝(大概是我骨子里缺少那种奉献的因子吧),毅然走了出来,做了一株浮萍。虽然我的身在四处流浪,但是在心中,总还是有一个不漂泊的家。       我不是美女。但我有泪亦有梦,有爱恨也有眷念。“愿得一人心,终老不相负”,多么卑微的愿望呵,可是人世中谁又能真正得此一人呢?总有人在傻傻的守候,那流溢的真情和无以复加的宠溺也会让我感动。然而,这世界原本就没有安排好,被人爱的不爱人家,爱人家的不被人爱,彼此相爱的人又永远得分离。也曾在深夜摩挲自己苍白的手指,双臂无助环住自己的肩,疼痛到天亮。但我总会相信:在来生能与深爱的人执手相看,永不分离。       我不是美女。但我坚持,坚强,坚韧,好好的活着,将生活继续下去。 13.错爱今生 这里是十四楼。在曦微的晨光中,窗外的高楼隐隐绰绰,万籁俱寂。天奴站在落地窗前,一动也不动。晨风吹动着她身上奶白色的晨褛,纤弱的身躯在舞动的晨褛中若隐若现,给人一种亦梦亦幻的错觉。      天奴是那种乍看不怎么样其实很耐看的女人,且越看越让人觉得她有韵味。独特的气质,考究的衣着,高品味的生活,令人羡慕的职业————总经理助理兼英语翻译,这一切都使得她身上笼罩着一层耀眼的光环。其实在骨子里,她是一个爱静且柔情似水的女人,她渴望过那种平静的生活,与心爱的人长相厮守,永不分离。      好久好久,天奴轻轻叹了口气,放松已经站得僵直的双腿,慢慢地滑坐到地毯上,又附身下去,将头压在双腿上,象猫一样地伏在那里。从双肩和头部的抖动很明显就可以看出她在哭泣。大概,也只有在这种时候才能看到她的落漠,她的无助与脆弱吧?!此时此刻,天奴仍沉浸在午夜的梦境里,迟迟不愿让自己醒来。六年了,每隔一段时间,在天奴的梦里都会重现六年前真实的一幕,每一次,都一模一样,绝无改变……      依然是那座机关小楼,依然是寂静的夜,也还是那张华丽的席梦思。二十二岁刚刚大学毕业的天奴紧闭着双眼,紧张地躺在他的臂弯里。对这个男人,天奴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爱,从她懂事起,在她所有的意识中就认定自己是为他而生的人,且生生世世不会改变!      男人紧紧地抱着天奴,仿佛他所抱着的稀世之珍!是啊,在他心里,她是最最珍贵的,从小就看着她长大,看着她一点一点地从一只丑小鸭蜕变成今天这样一个有内涵有气质且有着无比的骄傲与自尊的女人,前生注定的关系使他能把她掬在手心却不能真正碰触她,拥有她!然而此刻,她在他的怀里,明知道那是一种罪恶却还是无法让自己回头!在心里,他一遍又一遍对自己说:“过了今夜,就是让我死去也是心甘!”一次又一次,他用一种近似膜拜的虔诚,吻着她的唇,手指轻轻抚过她身上如缎如绸凝脂一般的肌肤,带着万般的宠溺,似乎要在这定格的一刻用尽他千年的柔情……      好久好久,天奴睁开眼睛,凝视着眼前这个男人,来自中国最高学府的熏陶使得他俊逸的容颜更具一种出尘的高贵之气。然而此时,他的双眼里却有着依恋,带着万分的柔情,也夹杂着深深的痛楚!一瞬间,天奴被这种难以尽述的复杂眼神所震憾,泪水慢慢溢出了她的双眼。幸福到极致时使会产生极致的痛苦,此刻,极度的幸福和极度的痛苦在她心中交织,天奴只能用双臂环上他的脖子,一次又一次主动送上自己的双唇,似乎希望在这短短的片刻就能尝尽世间的缠绵!      愚蠢的飞蛾在扑向火焰的那一刹那,也应该是极度悲壮极度幸福的吧?      “我爱你,所以我必须离开!”天奴在心里对他说。想到天亮后的分离,从此后会无期,自己又将沉溺于无尽的思今与痛苦的折磨中,天奴就止不住内心的颤抖。有情人之间的心灵是相通的,或许是感觉到了天奴内心的不平静,男人更紧地把天奴拥进了怀中,一点一点地吻去她脸上的泪,用右手轻轻地拍着她的背,给她以无言的慰藉。天奴也更紧地贴进他的怀中,只有那里,才是她眷念的天堂啊!男人抚着她的脊梁,轻声说:“记得多吃点饭!”天奴用力地点了点头,她明白他是心痛自己长得太瘦了,平平常常的一句句话其实包含了他太多的深情与厚爱。      是夜,天奴无眠,她久久地凝视着他,似乎希望能将他融入自己一生一世的梦魂!凌晨,天奴轻轻离开男人的怀抱,在他唇上印下深深的一个吻,便悄悄离去!      睡梦中的男人突然惊醒,枕边是一方溅泪的信笺:        “挥手从兹去。      更哪堪凄然相向,苦情重诉。      眼角眉梢都似恨,热泪欲零还住。      知误会前番书语。      过眼滔滔云共雾,算人间知己吾和汝。      人有病,天知否?         今朝霜重东门路,照横塘半天残月,      凄清如许。      汽笛一声肠已断,从此天涯孤旅。      凭割断愁丝恨缕。      要似昆仑崩绝壁,又恰像台风扫寰宇。      重比翼,和云翥。”      信笺无声飘向猩红的地毯……      此后多年,天奴孤身飘泊天涯,却找不回曾经有过的激情。身边的人走过了一个又一个,而天奴却无法记清他们的容颜。在陌生的都市,在每个寂静的夜,思念就会像饥饿的野兽在噬咬着她,啃食着她的灵魂。虽然那也许会是一种痛苦的幸福,她也愿意在此幸福中享受甜蜜,只是有时候她也会在内心叩问苍天:”为什么我们相爱却无法创造出一段美丽的童话?“”为什么老天要赋予我们相似的血液?“”为什么……“太多太多的为什么也道不尽她内心的呐喊和挣扎!      诚然,飞鸟和鱼可以相恋,但是他们能在哪里筑巢呢? “你是我的上帝我的梦,是我一直无法收拢的另一半!”天奴倚在床上,手里拿着霍桑的《红字》,耳旁又传来他低沉的声音。   “我什么都不是!”天奴一声轻叹,慢慢地合上书本,望向窗外。夜空中群星明灭,城市中的点点灯火闪耀,天奴的心里却一阵一阵地抽搐!自从天奴结束漂泊的生涯回到故土,做了一个普通的白领之后,生活一直是充实安静的。但是天意弄人,多年之后他们再次相逢。一直都在小心地相互避开,还是避免不了再次面对!   “你变了!”他凝视着她,眼里有难掩的惊喜和欣赏,更有一种深深的怜爱。   窗外,五月的艳阳款款倾泄,天奴突然晕眩,无力言语。这么多年了,在他的面前,她还是感觉大脑一片空白,思维处于停滞状态,她还是不能从容,不能挥酒自如。他就是她的蛊,紧紧地附着她的灵魂,她的躯体。雨果有一句话说得对:当你爱上一个人,无论你身体的姿势如何,灵魂总是跪着的。他看得见她跪着的灵魂么?他知道她愿意为他付出一切么?每一次面对他,她都愿意扒开自己的衣服,刺破自己的胸膛,把手伸进身体,扯断血管和静脉,让一颗跳动的心呈现在他的眼前:“你看懂了吗?上面刻的是血色的三个字!”但是,她说不出来,她知道她的面前,是一个看起来顶天立地其实脆弱的男人,自己纵有古美人希洛一般跳海殉情的勇气和决心,也断然无法说得出口。   “我在跟你一样开始变老了。”天奴在笑,努力地让自己轻松起来。这份绝望的爱纠结着他们的生命,相爱的人们都能期盼否极泰来的一天,但是他们的爱永远都没有归宿,永远只能在路上流浪。   凝视着天奴灿烂的笑容,看到她眼睛里面泛出的晶莹的光,他突然想起多年以前的那个够他用一生回味的夜。如今,他还能感觉到手指抚过她如缎如绸的肌肤时的那种悸动。她这些年过得好吗?一直没有她的消息,他只能从其他人的口中听到她的零星的消息:在南方流浪,换了一份又一份的工作,总是身居要职。这个纤弱的女子呵,她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是天使是蜘蛛是蛇还是巫婆?她就是一个毒源,令人为她欢喜为她忧。她知不知道她对他来说很重要?她在他心中是唯一的,无可替代的,他总是一个人想,若能得到她的爱就是死了也甘心,这种想法无疑是饮鸩止渴,但是他宁愿就此沉沦!   ……   “你的书掉了!”同室的人打断了天奴的思绪。天奴收回茫然的目光,灿烂的灯光下,那本《红字》显得十分的刺目。每一次捧起这本书,天奴的心情就特别的压抑和郁闷。海丝特的命运牵动着她的心。海丝特勤劳,勇敢,敢爱敢恨,为了捍卫自己的爱情,愿意终身佩戴一个耻辱的“通奸”标记:红字“A”。故事的写作背景,是1650年前后的波士顿,当时的人们注重理智,排斥感情;推崇理想,禁绝欲望。在这种情况下,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合情合理的爱情被视为丑恶。事情败露后,她被迫终生佩戴红字,为了爱人的名声,她独自承担了全部的罪恶和耻辱。出于对她的眷念,她不仅在他生前不肯远离他所在的教区,就是在他死后,仍然放弃了与女儿共享天伦之乐的优越条件,重返埋有他尸骨的故土,重新戴上红字。直到死后也葬在他身边,以便永远的守护他、依偎他。“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触目生情,总是令天奴流下泪的。咫尺天涯的那个人,是否也能感觉到她痴缠的心?   “世情薄,人世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斜语独栏,难,难,难……   人成名,今非昨,病魂长似秋千琐。角声寒,夜阑珊,怕人来问噎泪装欢,瞒,瞒,瞒……”   看着手里的《红字》,天奴突然笑了,笑得撕心裂肺,泪如雨下。 天奴又回到了当年的小楼,昔日猩红的地毯已经褪色,橡胶木家具已经搬走,偌大的显得空荡荡的。   天奴环视四周。这套房子见证了她太多的悲欢离合,如今,种种错综复杂的情感幕天席地翻卷而来,让她感觉生命的元气正一点一点地从她的体内消散开去,心被掏空了,眼睛也酸涩疼痛得厉害。她不得不滑落身子,以一惯的猫的姿态伏在地毯上。仿佛间,她又看到了那已经镌刻进她的心灵深处的容颜,对着她的神情时而严厉时而温柔,耳边又响起他低沉的叮咛:“要多吃点饭”。   “要多吃点饭”,“要多吃点饭”……温情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在她的耳边响起。天奴泪水磅礴。她使劲摇了摇头,用尽力气站起身来,走到窗边,拉开窗帘,扒开窗玻璃,眩目的阳光象利刃刺进她的双眼,冷风也涌了进来,她的长发在飞舞,身上啡色的风衣高高地扬起,她的神情是那样的空灵和迷茫,让人产生一种不真实的幻觉!   天奴是魔羯女子。有一副娇弱的身躯,肤若凝脂却脆弱得让人心疼,只要用手轻轻拧一下或者不小心撞一下,马上就会出现青紫的一片。一年前,天奴回到了故里。不再是叱咤风云的总经理助理,做了教师的天奴心情淡定而从容。讲台上,风姿绰约的天奴时而侃侃而谈,时而低吟浅笑;讲台下,天奴是学生最好的朋友。然而,回归平静之后,天奴依然是个繁华而寂寞的女人,心中依然固执地守候着那一方净土。如今,既使是置身于同一个城市,他们也很少见面,但是彼此时时牵挂,心中踏实而安祥!   此时,在这幢小楼里,天奴又想起阔别多年之后的那个重逢之夜。他站在她的面前,艰难地说:“我是很爱你的,但是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就是这句话,把她再次打入十八层地狱,让她再次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红字》还在随身携带的包里。海丝特坚守一生的爱情,背负一生的红字让她历尽劫难。今天,我是否也该为这份绝望的爱恋坚守?他的不幸福是否也是源自于我?天奴不断地问自己。   杜拉斯在《情人》里面说:我想我会爱你直到我死。   我也是,你知道吗?但是我更要你幸福。走过今天,能继续守候你的,就只有我的心了。天奴在低语。   遏制不住内心无比的孤寂和无助,伤心的感觉就如同灭顶,天奴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滴了下来,洒在地毯上。她感到了体内撕裂的剧痛,她甚至看到了自己支离破碎的灵魂。   原来,放弃这份与生俱来的爱,放弃这种坚守,竟如末日来临一般的令人绝望!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天奴把右手伸向苍蓝的天空,虚无地握了一次又一次: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   ……   以后的岁月,天奴变成了一条躺在奔流的溪涧下面的鱼,任何流水从上面漫过去,听着飞鸟破碎喑哑地悲鸣着从头顶上一遍又一遍地掠过,却无力言语。    14.我要回家了 终于递了辞呈。   老板不愿放我离开,几次找我谈话,希望我能留下来,并许以加薪晋职之类的诺言,被我婉言谢绝了。既执意离开,自有我千金不换的理由——其实我只是想家,想念别了经年的亲人了。   午夜,一个人坐在如山的报表和文件中伏案疾书,没有来由地从心底冒出丝丝的愁绪,然后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终于把我整个地湮没了,缓缓地低下头,将脸埋进双掌,泪水无声地涌出,又透过指缝,慢慢地浸过面前的稿纸。寂静的夜,仿佛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仍然在微弱地呼吸着。窗外灯火阑珊,远处的空中楼阁或现或隐,在夜空中呈现一种梦幻般的美。故乡的小城,现在已经沉睡,在她甜美的梦境里,可曾有过我这漂泊他乡的游子?   犹记得不久前,和几个同事一起去了美丽的西樵山度假区,把手机留在了公司,也忘记了例行的每天打电话回家向亲人报平安。回公司后,看到手机上全是家人的短信和未接电话,心里有着万分的歉疚。在亲人为我牵肠挂肚的时候,我却在西樵山美伦美焕的“天上人间”天昏地暗的蹦迪狂欢。亲人的心呵,哪里是我们这些流浪在外的人所能体会的?   又想起春节前,姐姐打电话说要寄一些吃的东西给我,我说不用了太麻烦。她一听就急了:这麻烦什么?你说家里这些吃的东西你在外面吃不到我们在家吃着又有什么味?电话的这一头,我已是泪流满面。多年来,每当和同事朋友在外吃喝玩乐的时候,又有几次想到过家里的亲人?   人生只有短短的几十年,而我和家人分离的时间已经太长太长,我不要让自己在以后的岁月中有些许的遗憾。我要回家,将我鲜红鲜活的赤子之心呈现在所有亲我爱我的人的面前!   终于松了一口气,要回家了,心中的激动难以言表! 15.我不死 我并不怕死,但是我还是小心地爱护我自己,不让自己死去。      曾经面对歹徒,当那双罪恶的手死死地掐住我的脖子的时候,我抵死挣扎。就在死亡前的一瞬,我的眼前闪过亲人的容颜,我还不能死!于是,我放弃了徒劳的挣扎,把手机等值钱的东西拿出来送到了歹徒的面前。      我不是怕死,父母给了我生命,给了我呼吸和生存的权利,在我的身体里流着和他们相同的血液,只要他们不肯让我死去,我便不会有放弃他们的念头,就算是一次又一次面对痛苦,面对绝望甚至对生命的终极目标感到意兴阑珊的时候,我也绝不言及死亡。      我必须珍惜自己的生命。      然而,如果有一天我要面对生离死别,我宁愿让我一个人来承受那种生不如死的裂体之痛,也不愿我的亲人日日夜夜分分秒秒都在失我之痛中煎熬。否则,在九泉之下我也是万万无法安心的。      我不死。      所有的生的煎熬,心的空虚,死别时的痛心又痛心,就让我一个人来承担吧?! 16.生命就是等待 一直都在等待思维的回归,我已经好久都写不出东西来了。       虽然一直把写作当成一种消遣,可是有时候真的希望能写出点什么,我希望自己能如同别人,行云流水般的文字从笔尖倾泻。然而,偶尔就算心中有千言万语,也抓不住思维,我无法将它们组成连贯的句子,那种感觉就像有千万只青蛙在眼前跳跃,却捉不住它们。在试过无数次之后,我确定自己是不行了。我象一只受伤的困兽,不断地自虐,甚至头破血流,也于事无补。一个相处多年的同学对我说:你没有激情,所以你是写不出东西来的。       于是,我选择了沉默。       也许我本就是个生性冷漠而游离的女子,沉默更让我象失去了声音一般,而思绪却还在飘浮。我沉浸于只属于我一个人的世界里,但经常在醒悟之后又不知道自己方才那一阵子在想些什么,那样的空茫,那样的迷蒙,又是那样的隐约。即使在梦中,我都是要么一个人在无边的雾海里挣扎,要么一个人在云端飘浮,我总是求告无门,也无处可依,内心的惶恐和绝望由里及外弥漫着我全身的每一个细胞。       总有朋友说:抓住属于你的那一份吧,你会活得更好。但是我又有什么资格能够拥有?有些东西,是要用生命来供养的。《围城》里面唐小芙说:我爱的人,我要能占有他整个生命。但我所求的不多:一个拥抱就够了,能有一个温柔且深得人心的拥抱,在这情意冷淡的世间,亦是多么的奢侈,即使这拥抱的背后是华丽的寂寞。       总以为自己是个心性简单的人,镜片后也有纯然的双眼。经过千回百转之后,才明白在人前矜然而淡定的笑容背后,是对镜演练千遍的艰辛,其实一颗心早已是千疮百孔,疼痛扭曲,挣扎的痕迹赫然在目。       记得《天下无双》里,梁朝伟说:我不过是俗世的一颗灰尘,遇到天大的事情,深呼吸就没事了。也总是想让自己洒脱些,但是做不到,所有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都是我心中最最柔软最最脆弱的部份,就算是三番五次想到要逃离,也终究放下念头。有时候想想:在怒海中独力与命运抗争的古渔夫也不过如此吧?       突然记起一句话:生命是一场恢宏的等待,唯一的结局是在靡靡中睡去,不再醒来。 17.可可 可可是我姐姐的儿子。       可可不到七岁,这学期刚上小学三年级。可可的年龄与他的成绩在班上的排名刚好成正比——都是倒数。我羞他:“你现在的排名可是一般人可望而不可及的!”他满不在乎:“怕什么?人总是在进步的!”“唉,以你现在的成绩大学的校门是什么样你是永远都不可能知道的,”我叹息。他坚决不同意我的观点:“那不一定,小爸爸!我跟你一样天生就是块大学生的材料!”——盲目自信的小男人!       可可对奥特曼崇拜得五体投地,整天嘴里嚷着:“我是奥特曼!”“奥特曼来了!”并且对奥特曼家族一个一个地献身感到万分的惋惜,以至于立志长大后要做个科学家,要研究出一种无敌的机器人帮助奥特曼对抗暴力。我却对他的抱负能否实现深感担忧:“就你现在的学习……”他不好意思地笑了,学习成绩不好其实是让他感到最没面子的事,别看他平时装做满不在乎甚至还振振有词的样子。话虽如此,他自己还是觉得前景乐观,这不:“小爸爸,你放心,我肯定会赶上来的。”       可可偏食。平常只爱吃酸菜、腌菜之类的东西,肉类除了鸡大腿其它基本不吃。七岁的小孩子正是换牙的时候,这不,前些天啃鸡大腿的时候连门牙也啃掉了。姐姐特意做了些补铁补钙的菜给他,可他就是不吃。我哄他:“你说你现在没有门牙好不好看?”他咧嘴一笑(呵呵,刚好露出他的缺牙齿)。我又哄他:“你不吃这些菜牙齿就长不好,你就不漂亮了,同学们当然也就不愿意跟你玩儿了,你愿意吗?”他看了我一眼,我又跟他胡诌:“不光这样,你长大后还会找不到女朋友,就算哪天好不容易找了个丑女孩子做女朋友,人家都会嫌你牙齿不好不跟你亲嘴……”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经开始吃了。姐姐趁机装了一碗汤给他,他使劲盯着那碗汤:“都成汪洋大海了!”       可可很现实。今年放署假后随他妈妈去了爷爷奶奶家,刚好他读研究生的叔叔回来了。那天,他正在打牌的叔叔叫他:“可可,帮我拿包烟。”可可不理。再叫,还是不理。他叔叔拿出十块钱:“可可,帮我拿烟来,这十块钱就是你的了!”要在平时,他早屁颠屁颠地跑去拿来了,但这次他还是不动:“我不要钱!这个山沟沟里就算有钱也用不掉。再说你是泡妞的高手(也不知道他是听谁说的),你才舍不得拿钱给我呢!”他叔叔哑然。满堂大笑。       唉,现在的孩子,真的是让人操心又担忧! 18. 在梦里与你相聚 我相信那一定是我的梦境。       在我的梦里,在那个秋意朦胧的早上,透过那扇倏然而开的门,我看到了你。我看到了你宽厚安祥的容颜,对着我温柔地笑,那笑容如此熟悉,仿佛几百年前就已经面对过你。我站在你的面前,透过你明亮的眸子,我看到了我自己,也听到了自己从未有过的狂乱的心跳。一刹那,我有一种投入你怀里的冲动,但是我没有。       在我的梦里,我没有投入你的怀中,我只是伸出我的右手,与你紧紧相握。在你宽厚的手掌心,我分明感到一种温暖,以至我冰凉苍白而且纤弱无力的手好象突然被注入了活力,有了温度,有了润色,也有了生气。我真的希望时间能在那一刻定格,直到天荒地老之后,你我变成两颗不分离的化石,让天地见证,让世人评说。       在我的梦里,我看见自己和你坐在一间小小的简陋的餐厅,你坐在我的对面,一次又一次地举杯。但是我完全没有进食的欲望。我只是担心,担心你会突然从我面前消失不见,从此便没有相逢的一天。虽然,我一次又一次听见你的承诺:“下一次,我一定会多陪你几天的!”可是,我怕,我怕这只是你许下的今生永远都无法实现的诺言。       在我的梦里,你的车送我到公司的大门口,我感觉得到,公司豪华气派的写字楼和宽敞的厂房完全吸引不了你的目光。我转身与你的随从握手道别,最后,我第二次握住你的手,不愿放开却不得不又一次松开自己的手,我有强烈的牵挂和不舍,舍不得飞越千山万水来见我的你!只可惜从此以后,天南地北双飞客,只有青鸟相伴,后会无期。       在梦里,我丢了我自己。       耳际仿佛间传来你清晰的声音:你和我想像的一模一样!       只想永远在梦里,不再醒来。 19.你是如来佛 深夜了,我一个人无聊地躺在床上数绵羊,天晓得越数越难数,正烦躁,“猪八戒背媳妇”的声音欢快地响了起来。心不甘情不愿地抓过电话:   “嗨!”   “在干嘛呢?”电话里传来热情洋溢的声音。   “躺在床上数绵羊”,我有气没力。   “好啊,你是宁愿数绵羊也不愿意打个电话跟我聊天或者发个短信过来?这么久了,你从来不曾主动打过一个电话给我!”电话的那一头是他略带埋怨的好听的男中音。   “我太忙了!”我解释。   “你在找藉口,你知道我一定会打电话给你,一定会跟你联系的!”他坚持。   “我真的是忙!”不知道该怎么说,只好坚持自己的说法。   “不,你是太明白我,太了解我了,这么久以来,我觉得自己就象那天上的风筝,无论飞得多高多远,绳子却攒在你的手里,我永远都在你的掌握之中!。”他快节奏的话语不留一丝儿余地给我。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把你握在手中!请不要想得太多了!”虽然话是这样说,我还是忍不住轻笑出声。   “正因为如此,我才没有办法使自己放开,我也知道真正不愿意放手的是我!”他沉默了。   这个一米七五的大男孩,永远都是那样的充满着活力和朝气!为同事的日子,我曾经不止一次地看着他在球场上飞腾的矫健身躯。他总是跟我说,只要有你在身边,我就感到自己全身有使不完的劲,我所做的一切就都有了意义。我也总是告诉他:我们永远只能是最好的同事,最好的姐弟。但是他不同意。莲花山上曾经有过低语,甚至牵手向前,而这给了他一种幻想,以后无论我怎么说甚至道歉都已经是多余。   “现在过得还好吧?”感到了他的落漠,我不忍。   “我很好,每天除了上班,就是偶尔打球上网喝酒,然后就是无休无止地想你!”   “不要这样,我比你大,而且现在我们远隔千山万水!”面对他时,我发觉自己所有的语言都是那么的无力!   “这是你的理由!在我,最大的悲哀是我喜欢上你这个比我大的女人,而你却是那么的了解我。每一次想到你,我都感觉自己就象那只猴子,你就是如来佛,任我怎么折腾都逃不出你的手掌心!”   “不是你想像的样子!请你明白我!”我解释。   “我明白,就是因为我明白,才感觉到自己的真的太傻!而这,是我的宿命。你不相信感情,我,却在死命挣扎……”   他彻底地沉默下去。   挂断电话,我感觉自己象虚脱一般没有了一丝力气,仿佛生命的元气也一点一点地消散开去。   从来,我就不是如来佛。我也只是一只猴子,念紧箍咒的人在天涯。 20. 平凡如天奴 天奴是个平凡的女子。      天奴是那种很娇弱的女子,身体弱不禁风,每到秋天,稍稍热一下或者被风吹一下就会感冒,而这感冒一犯就会持续一个星期也不见好。偶尔打个电话回家,心疼她的姐姐一听她的声音不对,就知道她又感冒了,气得姐姐直想摔手机:都这么大的人了还不知道照顾自己!气归气,慌神的姐姐总是把她接回家,拧着她又是打吊针又是吃药,每到这时,天奴总是乖乖地跟在后面,象个还没长大的乖乖小宝贝。有时候天奴也在想:好在没其它的毛病,除了感冒,还是感冒。天奴的每一个朋友,同学,无论是眼前的还是天边的,总是跟她说:多锻炼锻炼,早晨起来多跑几圈,你一定会生龙活虎起来。但是天奴总是懒心懒意,平常坐在办公室也不见动,工作做完,不是在网上流浪就是看书,有时候一坐就是一天。就是这样单纯的生活,天奴过了多年了。      天奴有着很脆弱的肌肤,只要轻轻一碰就会青起来一大片,所以她腿上总是青一块紧一块的,看得让人心痛。有时候天奴也会想想,去医院检查检查吧,但转念又放弃。她相信宿命,该来的总会来。      天奴是很安静的那种人,偶尔有远方的朋友来看她,她都会跟朋友坐在花之林的包间里,有时候一坐就是几个小时。令天奴开心的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个朋友从远方来看她,那种被关怀的感觉令天奴很满足。      天奴很低调,凡事不喜欢张扬,在单位上跟同事们都相处得很好,亲如兄弟姐妹。有空的时候天奴也会跟同事们相约一起出去吃饭,唱歌甚至蹦迪。偶尔的放松让天奴的生活有滋有味,过得充实而且快乐!      天奴不是美女。多年来,她走过了很多地方,但是无论走到哪里,天奴身边总有爱护她的人。但是,这根本就不是她愿意面对的。她清楚地知道,无论是谁,都不会是她最后的归宿。然而每一次,她都会如第一次一般不知所措。善良的她不愿意伤害别人,所以一次又一次选择逃离。如此多年来,不停地逃,直至把自己折腾得筋疲力尽遍体鳞伤。好多时候她都在想:多希望自己分身有术,这样就可以一切美满,不负天下人。      天奴有个北方的朋友,心眼儿实在得没法说。每次发短信过来,天奴都会忍不住逗他,挑他话中的毛病。几次三番之后,那朋友不得不小心翼翼地跟她说话,生怕又有什么语病或者把柄被她抓住。这时她也会特别的郁闷,这人咋就一点都不懂幽默呢?按天奴的性格,她早就放弃了。或许是感于那个朋友的真诚,也或许是清楚地知道对方真的是个好人,天奴一直跟他有着比较频繁的联系,友谊也越来越见深厚了。      天奴喜欢上网,跟北方的那个朋友的友谊发生危机的那段时间,天奴总是在网上跟人聊天,以排解心中的郁闷。有一个天奴很熟悉但没见过面的网友,总是自称见过很多很多美女,仿佛天下的美女只为他而生只给他一个人看一般,在某一论坛算是知名人物,那段时间一直跟天奴聊着他与另一女子的故事,天奴总是静静地听,偶尔轻轻地笑一笑。忽然有一天他问天奴:你喜欢XX是吗?天奴的心动了一下,但是她马上就否认了:不,呵呵,我喜欢你,喜欢你时而张扬时而沉郁的个性呢(天都知道,天奴不喜欢这样做作而且自以为了不起的人)。把这条信息发出去后天奴自己都觉得羞耻,什么时候自己也学会了这样的虚伪?同时,她觉得特别对不起北方的那个朋友,北方那个低调的男人才是她真正牵挂的人。      天奴爱过一个男人,是错爱。从此以后,纵有风花雪月,天奴也不言爱。      平凡,这就是天奴。 和其他人没有两样,天奴也爱做梦。 读研一直是天奴的梦想。几年以前,当天奴还如同一叶孤舟在人海中漂泊的时候,有人对她说:“回来读研吧。”义无反顾,天奴收起行囊,回到了故乡。 回家后,由于爱好写字的关系,天奴认识了许多极为出色的朋友,有一次,天奴不经意中跟一个很熟的人提到了自己的梦想,朋友说:“我可以为你介绍一位出色的导师。”天奴最终却没有去见导师。因为她认为,研究生院的那扇大门是需要内心高贵的人用一种高贵的方式,通过神圣的仪式之后才能进去的,她不愿用一种卑贱的方式去叩响圣殿的大门。由于很多方面的原因,天奴到今天也没有去读成研究生,这成了天奴心中一个永远的遗憾。 天奴不是一个话多的女子。每次朋友相聚,觥筹交错中,最沉默的就是天奴,但是少言并不妨碍他们成为朋友。每一回,倾听着朋友们的嘻笑怒骂,天奴的脸上都会挂着温软透明的笑,只有偶尔会有一抹不易察觉的寂寞惊鸿照影一般掠过她的双眸。天南地北的朋友,给了天奴快乐和慰藉,以及享用不尽的精神食粮,他们的帮助,特别是写作方面的帮助令天奴受益终生。 天奴有时候很任性,这可能与她从小受到的溺爱有关。天奴上面有个姐姐,当妈妈再怀孕时,全家都希望是个男孩。哪知道天奴坠地之后呈现在众人面前的又是女儿身。据说爸爸很失望,还不肯放鞭炮庆贺。天奴长大一些后无意听说了这件事,对爸妈很不谅解。甚至每次她做错了事爸爸教训她时,她就开始撒泼:“我知道你们都不喜欢我,生我时都不肯放鞭子。”很长一段时间里,这句话成了她抵制父母教育的口头禅。多年以后的今天,父母都已经远去,每当天奴想起往日的种种,便会有锥心刺骨的痛悔如潮水一般涌过来。 其实,比起同出生在农村的其他孩子,天奴的优越和幸福显而易见。才华横溢、俊逸儒雅的爸爸,美丽善良、贤淑勤劳的妈妈,他们是那么地出色,而他们对天奴姐妹的教育又多么地具有前瞻性。然而,就是他们对女儿某些方面的严格教育和生活上不可避免的宠溺,养成了天奴今日性格中的一大特性,象是被撕裂了的天奴:在人前理性谦恭,在人后纤弱任性。身边的人经常说:你有时候象个孩子。其实天奴很想说:我只有在亲人面前才是卸下了一切伪装后的孩子。 天奴懂得爱。这是父母留给天奴的最宝贵的财富。童年的快乐,成长中的苦难,成人后的磨砺,让天奴逐渐懂得了如何去爱——爱人,爱一切有情。她爱穷人,爱笨的丑的没人要的人,也爱世间一切美好高贵的东西。 天奴曾经将自己放逐,浪迹天涯。浪迹天涯的日子,天奴的心也在流浪,流浪的心没有靠岸的地方,天奴如天涯一般辽阔寂寞,如明月一般皎洁忧郁的情怀无人能诉。但是,她是个不甘于命运的执拗女子,不肯将自己的心打磨成粗硬的石头,就算是忍着鲜血和疼痛也要将自己的心打磨成看得清事情的玻璃。人鱼用行走的剧痛换来了腿,却并未赢得王子和爱情。天奴不同,她用多年的心的炼狱来换取自己的信念,来赌自己的明天。她比人鱼幸运了何止千万倍,那就是:她确信,她一定会得到幸福。 21. 我的05、06 2005年转眼就过去了。      想起一句老话:辞旧迎新。对于新年,有一种期盼,也有一种恐惧。期待新的一年,能有新的气象,有好的运气,生活会更好,工作更顺利,当然,也赚更多的钱,更希望所有亲我爱我的人,所有熟悉的陌生的朋友都快乐幸福。但是,对于未来的一年,更是在内心惴惴,不知道会有怎么样的际遇,会有怎么样的坎坷,更重要的是又大了一岁,又面临着更多的挑战。未来是不可知的,但是无论如何,我都要打起精神,用饱满的热情来迎接新的一年。      对于我,2005年是忙碌而不平凡的一年。2005年我终于结束了漂泊的生活回到了亲人的身边,生活安定下来了,工作稳定了,人也显得有活力了。这一年,我敞开了我的心怀,尽情地享受着生活带给我的所有的酸甜苦辣,喜怒哀乐。玩得痛快,苦得落寞,乐到心痛,爱到无能。      2005年,我对自己的生活描绘了种种蓝图并付诸行动,如今这些蓝图,正在一个一个地走向现实。在这一年,我看到了意气风发神采飞扬的自己。在2006年,我相信一切会更好。      2005年,我认识了许多的朋友,有熟悉的,也有陌生的朋友,但是无论是哪一种朋友,他们都是我牵挂的人,是他们,让我在孤独的日子不寂寞,在失意的时候不自弃,在得意的时刻不忘形。我将永远感谢他们。在此时,我要说一句:朋友们,我将永远爱你们!      2005年,我终于下定决心摆脱了一份无能的感情,爱过了,谈不上后悔,只是我已无力再爱。但是当我终于独自离开,仍然能看到自己浸润在鲜血中的心在痛苦的律动。在新的一年,千疮百孔的心在痛过舔过之后,我相信会焕发出更璀璨的活力。      2006年对于我,将是更不平凡的一年,我的生活会发生怎么样的变化呢?我会珍惜已经拥有的,更加努力追求我梦寐以求的东西。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坚信上帝会给我相同的回报。         我的2006,我张开双臂拥抱你 22.都是美女,色情 昨天晚上回姐姐那儿,饭后大家坐在一块儿看电视,可可一个人看完卡通《茜茜公主》接着又看电视剧《十八罗汉》,我哄他:《一生为奴》最好看,里面都是美女!他头也不抬,盯着屏幕:不看,色情!   众倒!   在他眼里,有美女就代表色情得很!   前些日子,七岁的可可跟一个同学一起坐车,在车上二人大谈泡MM的经,同学跟他承诺:改天我找到女朋友之后,就把他送给你,这样你就可以跟她亲嘴搂抱了!可可回答得干脆利落:你抱过的我不要!   晕!   现在的孩子,时代的熏陶,周围环境的熏陶,都在过早的走向成熟,原本的童真也离他们越来越远,对此,是否应该引起我们对这个世界更深的思索呢? 23.梦里依稀见 又一度的轮回。   多年来,总是以为自己的脚步够沉重的了,总是以为自己走得够稳够稳,然而时光还是在我的不经意中遛走。每个夜晚,都会仰望广袤的苍穹,寻找着在空中凝望着我的那双双眼睛。有云的夜晚,只有暗淡的宇宙,天空中似乎被很多很巍峨很笨重的物体充斥着;又似乎是一片虚无,一片缥缈,什么都没有。总是希望我能抓住什么,能找到一点什么,但是我抓不住也找不到。   在什么都抓不住也找不到的时候,梦魇,便如附身的魔鬼,让我摆不脱挣不掉。在每一个梦里,我都是亲眼看着我爱的亲人在绝境中挣扎,在苦苦地抗争。每一次,我都是束手无策,而只是痛苦地抓着自己鲜血淋漓的胸,几乎绝望得死去;每一次,我都想大喊出声,想吼出心中沉积的万般痛苦和郁闷,但是我喊不出来。   我知道,我的至爱的亲人,他们,在超越时空的地方,在天堂望着我。每时每刻,我都能感觉到他们注视着我的含泪的目光,我能感到他们的目光抚过我的额头,我的脸,我的双手,还有我娇弱的身躯。那种抚摸,如春风,让我的漫长的严冬不觉得寒冷;那种抚摸,让我在这情意冷淡的世间不觉得寂寞;那种抚摸,让我在逆境中自强、自立并随时展翅;那种抚摸,凝聚着无尽的期望,激劲我从万劫不复中挺起胸膛,鼓足勇气,沉稳面对这变幻莫测的世界。   每当我闭上眼,我都能看到他们,看到他们或在眼前,或在遥远的地方凝视着我。我们就这样静静地相互凝视,都不敢稍微地眨一下眼睛,我想他们也怕,怕突然看不到我吧。这时候是没有声音的,世间的万物都消失了,只有我,和我爱的亲人,有着千言万语在空气中飘来飘去,那是亲人对我的叮咛,是亲人的关怀,是亲人的万般的牵挂和不舍。而我,却有着无言的呐喊,我在呼唤着我的亲人能回到我的身边,能跟别人一样共享天伦,能享受这繁华似锦的世界。但是他们,真的不能了,他们看不到这纷扰的世界。在他们的眼里,只有我,这个让他们始终放不下的女儿。   但是在天堂,是否也有着生老病死?是否也会有着受伤有着疼痛?他们生病会有人照顾吗?天堂里有没有幸福?是否也会如同人世间一般的冷漠?女儿寄出的份份心意他们能收到吗?我不知道,我通通都不知道!内心的惶恐不安极度地困扰着我。我该怎样才能感应到亲人的感受?!上帝,请你告诉我,告诉我怎么做才能减少些许的痛?!几年了,“死亡”二个字都还是让我感觉到极度的毛骨悚然,那种恐惧植入到我的灵魂深处,撕扯着我脆弱的心,痛得我泪如雨飞。   再我看一眼吧,我的亲人!只盼在前世今生的轮回中,苍天造物慈悲,让我们一家永远平安,不再有生离死别之苦。   盼着夜的来临,在梦里,与亲人相聚。 24. 你是我的罂粟花 你是我的罂粟花     艳艳地开在我的心头上     侵蚀着我强健的体魄 我殷红的血液     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          你是我的罂粟花     你顽强地寄居在我的意念里     啃噬着我脆弱的心灵 苍白的灵魂     我精神世界的每一寸土地          你是我的罂粟花     我倾慕你美艳不可方物的极致     我魅惑于罂粟之瘾给我的沉沦     你让我溺在苦里欢喜忧伤          你是我的罂粟花     我用我全部的生命细心来浇灌     我一点一点地耗尽我的精血不知悔     世间的风雨我愿意与你共怀抱          …… 25、[访谈]访著名作家叶炜先生 采访时间:2006年2月          采访记录及整理:凝冻的红唇,红网散文随笔论坛版主。          红唇手记:叶炜,原名刘业伟,1977年出生于山东枣庄山区农村,1997年考入山东省曲阜师范大学中文系,2001年开始负责徐州师范大学校报编辑工作至今。2000年加入山东省青年诗人协会,2001年转为徐州市作家协会,目前为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     1999年,第一篇小说《民间传说》发表于《青年文学家》,获得好评。     此后,不断有小说及诗歌作品发表,见诸于《青年作家》、《青年文学家》、《小说家》、《时代文学》、《山东文学》、《大学生》等杂志书刊。     大学三年级一次推出两部作品集,其中小说集《五月的爱情》风靡于大学校园,受到广泛关注。     2001年,代表作《母亲的天堂》发表于文学核心期刊《小说家》,并被评为年度最佳小说作品。收入由谢冕主编漓江出版社出版的《2001年度中国大学生最佳作品》文集。     2002年出版第三本书《独自跳舞》(小说集)。同年,在《徐州师范大学报》开设评论专栏并出版了评论作品集《灯下走笔》和新闻作品集《纸上声音》。两本著作被列为高等院校新闻学专业辅助教材,一再重印。     2003年,小说代表作《胡音声声碎》被文学大刊《芙蓉》推出,列为70年代第一人。反响较好。     2004年,被徐州市作家协会推荐参加江苏省作家协会青年作家班学习,列为重点培养作家。此间创作了农村题材长篇小说《人斗》。     不久,又完成了大学三部曲《背叛》、《坠落》、《放纵》三部长篇的写作,并在《中华读书报》、《读书时报》等刊载。反响强烈。。     2005年,在《科学时报》和《徐州师范大学报》开设随笔、评论专栏。     专栏被博克中国推荐为热门专栏。     获得首届全国青春文学大赛长篇小说奖。     获《时代文学》全国第二届八喜杯诗歌大奖赛“中国十佳青年诗人”称号。     叶炜对于自己的创作取向有着清晰而明确的意识, 他借用写作分为三个层次,并只赞同“为自己写作”才是自由写作,而于无意识中将自己划入“为自己写作”的范畴,“也许从写作的本来意义出发,这种‘为自己写作’的方式才是能够称为真正意义的写作。他的小说相当部分取材于当前校园大学生活,其本人也生活在这一语境氛围中,对此生活有着独特的体验。并且叶炜也清醒地认识到一种以否定性的态度向生活提出质疑精神的小说精神,体现着作家对现实生活的深邃透视和有力冲撞的精神,在无形中赋予了小说深刻的反醒精神。对性的描写是叶炜小说创作中积极面对的话题。也许正是他对这一问题态度的冷静与狂张,使对他的攻击喧哗一片。     《母亲的天堂》可谓叶炜小说集的扛鼎之作,对人间母子亲情的那份本真的珍视洋溢在字符句逗每一处,对贫苦农民生活原生态的展现更使他的存在意义“独上高楼”。他的噪音在此不仅属于他自身,更是那些挣扎在社会底层的穷人抗争命运的呼喊共鸣。可以说《母亲的天堂》奠定了叶炜在文学界中的坚实地位。          凝冻的红唇:您是个成名作家,我们都想知道你是怎样走上写作之路并且成名?在这个过程中,对您影响最大的人物有哪些?     叶炜先生 :我现在还不算成名,还在努力中。今年我有五部长篇小说要出版。走上写作之路是因为喜欢。福克纳、巴尔扎克、毛姆、王小波、莫言、张炜、贾平凹等人的作品都对我产生了很深的影响。          凝冻的红唇 :能否谈谈您自己的作品,到底是属于哪种风格的文字?现在出现了什么美女作家、学生作家,还有什么下半身写作,零度写作,请问您认为您是什么写作,您应该叫什么作家?     叶炜先生 :我一直在追求一种严肃的写作风格。我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不加掩饰的。有学者称我的作品是春风化雨,就叫做春风化雨派吧。          凝冻的红唇 :读您的作品,能感觉您对文字的虔诚,那么,您是为什么而写作?对于写作,您的终极目标是什么?     叶炜先生:多少年来,我一直在思考写作的意义。作家究竟为谁或为什么写作?换句话说写作的极限是什么?这个问题一直在困扰着我。我总是觉得那种假大空的含糊其辞的回答时非常令人沮丧的。我以为一个真正的写作这是不会不清楚他自己所要达到的境地的,也许在他刚刚开始创作的时候,他还不能找到确切的答案,但是随着写作经验的丰富,人生境界的提升,他定会找到自己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一个不清楚自己写作目的的人还称不上真正的作家,一个不能够清楚界定自己写作底线和终极的人也不会成为真正的作家。这似乎说的有点玄。其实不。     在我完成小学老师布置的第一篇作文时,我想到的只是终于完成任务,不会想到别的什么东西。但是当那位语文老师在课堂上把那篇作文当作范文来读时,我知道写作还可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能够得到老师的表扬和同学的称赞,也许这就是那时候写作的动力所在吧。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有了烦恼和忧伤,把它们写到纸上,让这些忧伤和烦恼变成文字,心情就好多了。于是我知道写作可以调节和宣泄自己的情绪。当自己的文章在报刊上得到发表,拿到稿费的时候,我明白写作还可以挣钱。当看到别人在阅读自己的文章时发出会心的微笑,或者为自己所写到的人物落泪的时候,我知道写作还能够给别人带来欣赏阅读的快感。这些都是写作的好处。但写作的意义就仅仅是这些么?     当然不是。     有人把写作的层次分为三个阶段:为编辑的写作,为读者的写作,为自己的写作。这看上去似乎很有道理。但凡每一个作家都希望自己的文字得到发表,特别是对于那些刚刚开始写作的人,想早一点得到社会的承认,早一天实现自己的作家梦想,因此就想方设法地讨好文学刊物的编辑们。我以为这个想法并不值得肯定,试想,编辑的阅读难道不是读者的阅读吗?作品的好坏最终还是得由读者来评判,没有必要为了讨好编辑就千方百计地委屈自己的创作。有一些编辑由于阅读的习惯和口味的高低,确实存在着“偏食”的问题,这也是人之常情啊,你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去要求每一个人都能够喜欢自己的作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为读者的写作”也具有一定的相对性。没有一个写作者能够让所有的人来阅读自己的作品,这是办不到的。从读者的立场上来说,他不会容忍自己所面对的文本是一个他所厌恶的文本(当然是指自愿而非强制阅读),因此作家不为读者写作就很容易失去自己的读者市场。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作家是否一旦考虑到读者的阅读就会在不同程度上迁就自己的创作呢?如果回答是肯定的话,那么“为自己的写作”就变得非常有必要和有意义了。也许从写作的本来意义出发,这种“为自己的写作”的方式才是能够称为真正意义上的写作。因为这种写作方式对写作者的限制最小,有利于作家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华和灵气。问题是,这种“为自己的写作”的方式能够在多大意义上和读者的阅读兴趣所契合呢?我注意到,现在有许多作家都强调要把小说写得好看,也许这是小说家面对现实和文学市场做出的积极反应,于是在小说中布满了性和暴力的陷阱,诱导读者跳进去。     在我看来,把小说写得好看没有什么不好,正相反,我以为这是写作者应该做到的。但若是一味为了让作品变得好看而毫无节制地把男女性事和暴力掺和进去无异于是小说家的自贱。是的,现在的文学市场不景气,首当其冲的就是诗歌的败落和凋零,接着就是小说读者的下滑和分散。只有离文学越来越远的散文(现代的散文创作已经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散文了,现在的散文创作失掉了文采,包容了所有道貌岸然的文字,甚至有人写出了道德教化文章以及各式各样的论文等等)还是看上去很美的样子,其实也是弄的人不人鬼不鬼了。这能够怨谁呢?是因为读者变得浮躁了吗?还是作家变得浮躁了?失去创作终极意识所到来的后果远不止这些。     我注意到“70年代以后”这样一个写作群体,我本人出生于1977年,如果被批评界认定的所谓“70年代以后”仅仅是从时间的意义上来界定的话,那么我本人也属于这样一个群体。但是,现在一提起“70年代以后”,往往给人一种浮躁和堕落的感觉。我不认为“70年代以后”就是仅仅指的卫慧和棉棉等所谓的“美女作家”,她们的写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只是一种自我躯体和泛滥感情的展示,是一种宣泄。其功能就如同排泄一样,将淤积在自己身体中的垃圾排泄出来。她们以及所谓其他70     年代出生的一些作家还代表不了这一代人的真实思想和状态。这和她们没有确立自己的创作目标和找到自己写作本真有着密切联系。这代人没有经过上一代人所经受的苦难和不幸,她们不会让自己     的作品承载任何社会意义和思想。她们只是原汁原味地描写自己的生存状态和生活经历,也许这和     我上面谈到的“为自己的写作”很相似,其实不然。“为自己的写作”并不是单纯为“自己”而写作,它只是要表达一种自由写作,而不再是单纯为了取悦编辑和读者的写作方式。它融入了作家生命体验和生命意识,写作本身既是作家生存之意义,甚至为写一部作品可以不顾自己的生命,曹雪芹为了写《红楼梦》耗尽自己半辈子心血,最终给世人留下了半部不朽的经典。海子为了诗歌,精神受到强烈刺激而选择了极端的道路。这种以生命投入的写作我想可以称之为写作的极限或极限的写作。     虽然自己真正走上写作的道路时间并不时很长,写出来的作品也并不是很多,但我自己一直在寻找写作的最佳切入点。怎么样才能让自己的作品具备真实的艺术内涵和社会意义?怎么样才能让自己的写作表达我自己独特的生命体验?我一直没有放弃这样的思考和探索,尽管现在我的写作还称不上完美无缺。我在一开始的时候就企图用自己手中的笔建立人类历史原始博物馆,就像我所敬重的沈从文先生所说的要在山上建造供奉人性的“希腊小庙”。我一直都信奉荀子的人性善的学说,因此想尽量多说“历史的好处”。但是当我从史料中看到诸如焚书坑儒和文革这样的人类恶性之后,但我看到现实中的种种丑恶之后,我彻底失望了。我不能欺骗自己的眼睛,不能一厢情愿地“多说历史的好处”了。因此在我的小说中出现了不同于“正史”的东西。但我还是相信,人类是善良的,这也许在现在还不是一种奢望吧。     因为才气和阅历的不足,我的写作还仅仅局限在一个很狭小的圈子,虽然书本可以弥补这样的不足,但没有自己的亲身体验,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是很难写出有价值的和被自己看好的作品的。我很欣赏福克纳的小说和他的写作方式,他的那种盯住自己的家乡那一小块土地那一个村镇的“邮票式的写作”。福克纳是一个非常伟大的作家,他用这种看似取材环境非常狭小的写作却反映了整个的社会风貌。我在追寻写作极限的同时,更是让自己时时看到自己的短处,也许那样才能真正达到自己的目标。          凝冻的红唇 :您写的小说有很多都是对当前的各种社会现象的深刻探究。您写这些是出于作家的良知还是与自己的研究工作有关呢?     叶炜先生: 主要是一种良知,想尽量言说一些常识,我觉得没有思想的文字是苍白无力的。即便是写小说,我也主张有思想的含量。所以,我的所有文字,都有一个灵魂:那就是标举思想。很多很有功力的学者,大家,他们的学术研究尤其是启蒙大众的研究给我很大的启发 ,使我深受影响并自愿加入打这个行列中来。最近又一本集子要出来,名字叫《思想的碎片》。          凝冻的红唇:《思想的碎片》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对于您的新作《中国农民问题调查》,您想揭示的,想标举的思想又是什么呢?     叶炜先生:《思想的碎片》是一本学术随笔集,一本好看的有思想的书。对于即将出版的长篇小说《中国农民问题调查》将改名为《村支书》,反映的是农村底层人的生存艰难问题,我把这部作品称为《中国农民问题调查》小说版,看过《中国农民问题调查》这本书的人,就会知道我的这部长篇小说要标举的思想是什么了。          凝冻的红唇:写长篇小说,需要素材的积累,请问您的这些素材来源于哪里?     叶炜先生:我写作的素材主要部分来源于我的经历,当然也包括我的所听到的一些。还有一部分来源于书本。至于在写作的过程中,更重要的还是靠想象。          凝冻的红唇:面对现今文坛流行的各种写作风格,您是如何坚持自己风格的并且还让这种风格被读者喜爱和接受?     叶炜先生:其实我的风格还没有很好的形成。目前我的写作围绕着两个方面:知识分子和农民。我想把这两个题材写好了,我就成功了。目前创作出来的五部长篇有三部是知识分子题材,两部是农村题材。只要把小说写得精彩有思想,我想读者就会接受的。          凝冻的红唇:您觉得应该如何增加作品中的趣味性和阅读快感?     叶炜先生:首先是语言,语言要有味道,要有自己的特点,要有幽默感,让读者读到某处要产生会心的微笑。     其次是题材,一定要吸引读者。     再次是叙述节奏,要适度。          凝冻的红唇:爱好写作的人在现在这个多元时代,应该怎样写作?平常应该在哪些方面下功夫?     叶炜先生:以平常心来写作,不要有太强的功利性。那样对读者不好,对自己也不好。急功近利是写作的大忌讳。     平常在观察生活上下功夫,还要锤炼自己的语言。          凝冻的红唇 :我看过您写的《孔雀之美》有一句话:有些东西即使捧上了天也只是快餐,有些作品没有喝彩照样是精品。您觉得怎么样的作品才是精品?怎么样的作品才算大气之作?     叶炜先生 :能经受时间的检验,能给人启蒙作用的可以算作精品。有文化底蕴,有思想,不飘浮的作品就是大气之作。          凝冻的红唇:有人觉得文学就是人学,您觉得这话有道理吗?     叶炜先生:这个高尔基提出的观点,得到很多人的认同。我是赞成这个说法的。文学就是写给人看的,是人写的,展示的也是人类的美好或者丑恶。文学是人学,没错。          凝冻的红唇 :现在有很多书籍靠醒目的题目来取宠观众,严肃的文学作品反而少有问津,您认为这种现象正常吗?您又如何看待?     叶炜先生 :眼球经济嘛。特别是网络作品,名字都起得吓人,为了点击率,没办法。总起来看这是一种泡沫,和读者总体素质有关。他们愿意看这样的作品。用一个词来概括:浮躁。读者浮躁,作家浮躁,整个社会都浮躁。          凝冻的红唇:传统的纯文学现在市场萎缩,其它方面的文学作品大行其道,您是怎么看待这一现象的?     叶炜先生: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在我的长篇小说《多事之秋》中,我通过主人公王闲云说过这样一段话:     “给小说捆绑上崇高和高雅,那是后来的事情。五四以后,小说被披上了政治和道德的外衣,担负起救国救民的重任。然而,随着时代背景的转变,那样的环境已经不存在了,代之的是改革开放、泥沙俱下,这样的时代特点要求文学回归它的娱乐性和消遣性。这就是当代的纯文学为什么退守到边缘的最主要的原因。     至于说到文学的塑造灵魂的作用,那是对文学怀着美好愿望的人们,比如这位提问的副校长,对它的寄予的希望很大。     我想说的是,有些事情我们给予的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我一直有一个观点,就是文学的分化是一件好事,这样一来,纯文学可以担负起塑造人类灵魂的责任,通俗文学就可以起到娱乐和消遣的作用。”     这一段话基本上代表了我对小说分化的一个看法。          凝冻的红唇 :现在网络文学的大肆兴起,对传统文学有什么冲击?您觉得应该怎么样看待网络文学?     叶炜先生:总起来说是好事。网络文学不可怕,和传统文学不矛盾,相反,恰好是一个补充。如果没有网络,就不会涌现出那么多的优秀写手了。网络就像超级女生,出来的快,另外抛弃了传统文学编辑约束,更为自由。在现在这个泥沙俱下沉滓泛起的年代,文坛上的泡沫作品遍地都是。这些作品大量地分布于网络和传统的纸质媒体中。但好作品还是很多的,即便是在网络文学中。     伴随着现代传媒的迅速进步,网络媒体的力量越来越大,大有取代纸质媒体之势。从传播学的角度来说,这是一件好事,作家有了发表作品的更多选择。就我所了解的而言,有许多非常优秀的作家就生存在网络当中,他们的作品一般不在传统媒体出现,但这并没有影响到这些优秀作品的传播。网络媒体的特殊性,恰好起到了更方便更快捷的传播效果。我想这也是为什么许多写作者选择了网络的一个原因。另外,传统媒体的视野局限和伦理失范也迫使一部分写作者义无反顾一头扎进了网络。     和传统媒体相比,网络是自由的。这个自由体现在写作者和读者能够直接地交流,而不必像传统媒体那样必须通过编辑的挑剔审查。网络的自由还表现在发表作品的随心所欲和公平平等上,在网络中没有人会歧视你和你的作品,只要你的作品足够优秀,就会赢来关注的目光。孝阳兄的创作基本上是在网络中不断成熟起来的,他的成长道路开辟了作家生存的一个新的可能和方向。     其实,从网络中走出来的作家很多,大家耳熟能详的名字就有痞子蔡、慕容雪村等 。          凝冻的红唇:对于爱好文字的人来说,阅读是必不可少的,请问您的心得是什么?     叶炜先生 :我一直在读书,并且坚持写读书笔记。我读的书比较集中,集中在现当代文学和思想史这一块。我在搞一个研究,有关反右派运动的,所以这方面的书刊的很多。     从小学时代的开蒙读书到中学时代的功利性阅读,直到大学时代把读书当作人生的一大趣事,再到如今学术研究与读书紧密结合的生存状态,算起来我个人的阅读史也有十几个年头了。现在自己也开始写书,从诗歌到小说,再到评论,我发现阅读带给我的不仅仅是人生的乐趣,更为重要的是阅读改变了我的人生姿态和生存境界。     细细地品味一下这十几年的阅读史,感觉自己经历了三个层次的阅读,这三个层次决定了阅读的三种境界。     第一个层次是中小学时期的阅读,可以说是一种不自觉的状态。我把这个时期的读书仅仅停留在“读”或说是“看”的层面,达到的读书境界也就是所谓的“看山是山,看水是水”,是一种被动的阅读状态。这个时期见到什么书就读什么书,没有一个读书的目标,更没有读书任务。我记得自己刚接触的书籍多是一些古书和武侠书。因为我爷爷是旧时的私塾先生,他那里有一大书橱的旧武侠小说,如《杨家将》、《薛刚反唐》、《明英烈》等等。那时候看这样的书,只是觉得好玩而已,打打杀杀的,煞是热闹。这是最初的阅读,也是最没有功利心的阅读。稍晚一些读到中学以后,金庸的武侠和琼瑶的爱情小说开始流行了,自己免不了也被潮流卷了进来。所幸卷的不深,金庸的武侠我只看了《天龙八部》,琼瑶的爱情小说我只看了《烟雨蒙蒙》。之所以没有像我的同时代的大多数人一样喜欢上金庸和琼瑶,我想和自己的这种有限的阅读有很大关系。我不大喜欢这两位流行小说作者,所以他们的书就看得很少,而把大量的精力放在了现代文本的阅读上,比如钱钟书先生的《围城》,余秋雨的《文化苦旅》等。那时候我经常买一些文学期刊来读,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文学还很热,期刊办得也很好看,我看得最多的是《小说月报》和《人民文学》。这些现代期刊给我带来了很大的营养,我之所以走上文学的道路,与此大有干系。     九十年代中后期,我考入大学,由此进入了第二个层次的阅读。这个层次的阅读是自觉地阅读,阅读中有了自己的质疑和困惑,达到的读书境界可以说是“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是一种主动地阅读状态。我的大学是在山东曲阜这座小城度过的,因为伟大的教育家孔子,这座虽小但却闻名世界。更是因为孔子的缘故,曲阜师范大学把《论语》作为大学生一门必修课,(《中国教育报》“读书周刊”曾经有过一篇这方面的报道,说从这所大学毕业的学生有一股经典成就的底气,这是我们都非常认同的。)在小城读大学受到许多的限制,但也有很大的好处。最大的好处就是小城安静,没有大都市的喧嚣和浮躁。我们当时的课余活动不多,舞厅从来不去,网吧也是少而又少。这就为阅读留下了巨大的空间,因为学的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有了一些文学史训练以后,对阅读有了大致的选择和方向。这时期的读书几乎完全按照中外文学史的序列,阅读了大量的文学经典著作。外国的经典作家巴尔扎克、莎士比亚、福克纳、托尔斯泰,包括毛姆的代表作《刀锋》,甚至《福尔摩斯探案集》,都作了认真地阅读;中国的经典作家鲁迅、巴金、郭沫若、曹禺,包括当时流行的王小波的《黄金时代》,以及他的《沉默的大多数》、《我的精神家园》、《白银时代》,他的几乎所有的作品都读到了。需要指出的是,那时候余杰、摩罗等被钱理群先生称作“精神界之战士”的书也看了很多。大学时代我参加了一个社团组织,即大学生通讯社,在当时的社长徐启建学兄的启发下,还看了许多现代的小说和散文作品。他以及后来的张树伟学兄都在读书上给我很大的教益,这也是为什么我的大学时代的阅读能够做到自觉的一个直接原因,当然也是我为什么念念不忘大学生通讯社这个社团的原因。     大学毕业我到了江苏徐州师范大学,做报纸编辑工作。一边做编辑一边搞学术研究,阅读的范围也就越来越窄,阅读取向越来越偏重于自己的研究领域,由此进入第三个层次的阅读,即对阅读的要求更高,可以说是一种“解读”吧,对书籍的质疑和困惑有了自己的解答,达到灵活运用的程度,这种层次的阅读达到的读书境界可以说是“看山还是山,看是还是水”,是一种高度自觉的状态。我感兴趣的学术领域主要集中在思想史和文学史上,北京的几位先生比如钱理群、陈平原、王富仁、汪晖,上海的陈思和、王晓明,天津的李新宇,山西的谢泳、深圳的鄢烈山,还有1957年反右派运动、文革十年等方面书,我读得比较多。还有国外治中国思想史文学史的学者比如夏至清,这些学者的书都是有一些思想含量的,每读一本我几乎都作了读书笔记,根据这些读书笔记我写了许多读书评论,陆续发表在《中华读书报》、《读书时报》等报刊上,而且在《科学时报》“大学周刊”开专栏的时候,也用到了不少这样的读书资料。这些阅读给我的生命打下了深深的印记,是我受益终生的。如今,我读过的书也有了满满的好几书架,随着阅读的量的增加,我对阅读质量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     从“看山是山,看水是水”,到“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再到“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三种不同境界的阅读伴随我走过了青春阅读。在以后的读书生活中,我相信自己会选择更加适合自己的读书坐标,达到更好的阅读境界。          凝冻的红唇 :你怎么看待爱情?你会怎么样处理感情与工作的关系?     叶炜先生:爱情是很奢侈的东西。有一天在路上捡到了,那是一个人的运气。捡不到,也不要埋怨。因为这个太珍贵,要靠造化。     感情与工作不矛盾,可以互相调解。工作的时候努力工作,谈感情的时候认真谈感情。          (谢谢您从百忙中抽出时间接受红唇的访问)    27.祭日的哀思 上大学前的一天,爸爸郑重地嘱咐:“好好上学去吧,我一定会来参加你的毕业典礼,因为那是你母亲和我最大的心愿。我要看到你意气风发的一刻!”如今,远在天国的父亲,是否还记得对女儿的承诺?       ——写在最前面的话            大学毕业前的一个月,一向硬朗的父亲突然病重,得到消息的我抛弃学业,不顾一切,千里迢迢地回到了家乡。      病床上,我看到了我日夜思念的亲人,昔日俊逸的容颜,挺拔的身躯已经不见了,短短的几天功夫,我的爸爸已经消瘦得厉害,苍白的脸上,昔日熠熠生辉的双眼也没有了光泽。这是我的饱读诗书,俊雅倜傥,琴棋书画无一不通的父亲吗?看到这个情景,我心痛如绞,喉咙哽咽,泪水也纷纷洒落,忍不住扑了过去:“爸爸,我回来了!”看到我的出现,爸爸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你回来了?累了吧?”“爸爸,我好着呢,倒是你……”爸爸伸出手指抹去我脸上的泪:“我会没事的!”“当然,你一定会没事的,爸爸!”我对着爸爸拼命地笑,笑得泪水如雨洒落。      接下来的日子,我总是坐在病床前,凝视着爸爸苍白如纸的脸。泪眼朦胧中,是护士小姐不停进出的白色影子;是一袋又一袋黑红的血潺潺流进爸爸的体内;是医生不停地用又长又粗地针刺进爸爸的脊椎;是亲人进进出出匆匆地脚步声。在这个特护病房里,极度地恐惧让我双腿发软,双泪长流,我完全失去了支撑自己的能力。      在爸爸感觉稍微轻松一点的时候,我便拉起爸爸的手:“爸爸,你再教我俄语好不好?‘我爱你’怎么说?”“怎么,你又忘记了吗?”“我没忘记呢,我看你还记不记得嘛!”      “爸爸,还记不记得我小的时候,在月朗星稀的夏夜,我们坐在月光下对诗词的情景?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爸爸,你快好起来呀,你教我的八卦方位我还没搞清楚呢,乾,……那些字的读音太奇怪了,看,我现在一点都不记得了!”      “爸爸,怎么对对联?我连最基本的规则都忘记了!”      “爸爸,在国外的哥哥,他就要回来看你了!”      “爸爸,你还记不记得,你说过,你一定要来参加我的毕业典礼的?”       ……      我拼命地拉着父亲,分散着他的注意力,希望能让他减少些许的痛苦;我拼命地告诉父亲,他的最宠爱的小女儿不能没有他;我拼命地提醒父亲,他还有很多很多的事情没有做……      然而,我的撕声的呼唤是那么的苍白无力,我留不住我的亲人迈向天国踉跄的脚步。在我的怀里,我的爸爸的呼吸慢慢地微弱下去,终于完全停止。      我捧着爸爸慢慢开始冰凉的脸,抵死也不愿意放开。脸上也没有泪,我只是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心肺的碎裂,呼吸的艰难,甚至于仅存的意识就是我绝对不能放开我的亲人,如果放开,就是永远永远地失去了。      我终于崩溃!      ……      我的爸爸,终于没有参加我的毕业典礼,而我也失去了我的天堂。与此同时,亲人的逝去,极度的伤痛也令我无心经营自己的前途,与很多的机会擦肩而过。但是现在,我终于明白,对亲人最好的告慰,就是活得精彩,活得幸福,活得美丽!      又到祭日,愿以此文,作为女儿菲薄的祭品,奉献于亲人的灵前。 28. 只是因为爱 透过你座驾的玻璃,我又看到了你!      目光交集的一刹那,我感觉到自己被一只火炬点着了,在千分之一秒内我整个人就燃烧了,爆炸了。我止不住自己痛苦的呻吟,剧烈地颤抖,有那么很短的一段时间,我甚至失去了我的呼吸。      我又看到了你,我千年的爱人!      在佛前,我求了几千年;在梦里,我梦了几千年,只是希望能多看你一眼。在这个冷漠浮华的世界,我们咫尺天涯。我憎恨上帝造物的残酷,他创造了你,却又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和地点创造了我,让你我永远只能隔着一道藩篱相望。可是,我是如此地爱你,我是如此地想你,我日日夜夜分分秒秒以你为念,我渴望着生生世世都能这样想着你望着你,上帝是否会体恤我如此卑微的愿望让我如愿?      然而,我终究是幸福的。上帝创造了你我,也让我能在生命开始的那一年那一天就爱上你;虽然不能相拥,我终究是你最疼爱最牵挂的人;纵然永远咫尺天涯,我们也能爱到童话磨灭的那一分那一秒之前。      只是因为爱,我愿意就这样远远地看着你;只是因为爱,我愿意永远以此心守候着你!      我又看到了你,那一刻,我看到了你眼中闪现的亮光。      我转身离去。      泪已倾盆!      只是因为爱!    29.跨越苦难 有一个北方的朋友,我叫他兔子。      在西祠某论坛认识兔子的时候,他正经营着一家文化传播公司,一年到头他都在大江南北奔波,仿佛有开不完的书刊订货会,有出不完的差,感觉他就是一台机器总在高速运转着,心想:这人是铁打的吧?      有天恰好我们都在网上,聊得投机的时候,他告诉我:他是个小儿麻痹症患者,现在靠双拐和轮椅支撑身体;并且,他的妻子已经离他而去了,目前他独自带着儿子生活。他说得轻描淡写,我心中的震惊却是难以言表。那么多超负荷的工作,一年四季的奔波劳碌,那么沉重的心理负担,作为一个残疾人,他是怎么挺过来的?      兔子看出了我的疑惑,他说了下面的话:      “我的身体曾经无数次倒下。在外面出差的时候,有人故意拿走我的轮椅或者拐杖;住酒店的时候,酒店工作人员把我当成乞讨者试图将我赶出来;就算是在家里,我也经常摔倒在地上。我总是这样告诉我自己:无论这世界的面目对我是狰狞还是美好,我都要坚定地拥抱我自己,我不能主宰这个世界,但是我能主宰自己的精神。”      看到这样的句子,隔着屏幕我能想像,此时,他冷峭严峻饱经风霜的脸上一定闪烁着坚毅果敢倔强不屈的光芒。我仿佛看到那支撑他的身体的拐杖幻化为他的精魂,身体弯折了,但是精神挺立着,精神不倒,他就直立如青松。      没有过那种举步维艰的经历,也就不知道一个下肢残废的人如何独自行走于青山绿水间;也没有办法体会在世人不一样的目光里,他们又如何泰然走着自己选择的路,但是,他们的心里和精神的强大是我们常人无法比拟的。      前人中有屈原遭放逐乃赋《离骚》,司马迁受宫刑乃成《史记》,也有孙膑受膑刑乃成《孙膑兵法》……在人世间,苦难总是与人类如影随形。当上帝露出狰狞的面目,生活对我们发动袭击,我们能做的是什么呢?——是倒下长久地哭泣,还是咬着流血的嘴唇挺立?如屈原,如司马迁,如孙膑,也如我的朋友兔子,他们都昂然站了起来。有付出就有回报,最后他们都越过了苦难,并高踞于人类的全部苦难之上,真正领受到了生活的慷慨馈赠,拥有了明月朗星的光华,山川草野的壮丽。在精神的世界里,他们就是千年帝王。 30.姚小远和他的朋友们 首先,我得向大家介绍一下姚小远其人。      姚小远,走黄河的中年男人,他孤独、痛苦、偏执而又充满邪性。他热爱黄河,誓要走到黄河源头;他热爱民族文化,有着强烈的民族责任感;他有良心,思念逝去的母亲,更同情弱者;他成熟,却有着年少的疯狂和激情;他有才华,文笔犀利有深度;他有毅力,百折不回;他乐观,永远对生活充满信心。      但是姚小远,是个颇有争议的人物,经常在各大网站铺天盖地布满关于他的传闻,而且很多都是负面的传闻。我对那些传闻不想一探究竟,却也能体谅他偶尔表现出来的颓废和孤独。      此时此刻,处理掉公司的姚小远就在他上海的公寓里,专心地写《黄河密码》,他的三个儿女承欢膝下,寸步不离,一家人其乐融融。虽然姚小远对三个儿女倾注了几乎全部的心血,但是他也有件令他说不出口的糗事,那就是他根本搞不清他的儿女们中哪个最大,哪个最小了。只能以名字称呼他们:斯斯,冬冬和牛牛。      斯斯是他唯一的女儿,体态婀娜,体型柔和丰美,人见人爱,深得姚小远宠爱,甚至有很长一段时间,姚小远都称她为“邱淑贞”,因为在他眼里,斯斯就跟邱淑贞一样的令他赏心悦目。      冬冬是个高大威猛的家伙,全身都散发着浓浓的雄性美。冬冬是姚小远捡来的,一直当做亲生儿子喂养着。一直以来,姚小远都在帮他寻找他的亲人。      牛牛长得难看,就跟他的名字一样充满着乡巴佬的味儿,姚小远戏谑道:“他就像那个抠鼻子的吴孟达,难看又搞笑。”窃以为,这可能是遗传基因在做怪。      姚小远现在的生活除了写作就是养儿养女。别看他的儿子们都长大了,但是姚小远还是象对待襁褓中的婴儿一样喂养他们,每天亲自做好饭并且把饭盛在饭碗里,只等儿女们自己张开嘴来吃。姚小远做饭的时候,斯斯,牛牛和冬冬就站在灶台边望着他,笑着看他手忙脚乱地忙活。善解人意的斯斯偶尔还会扒到他身上狠狠地亲他一下,再蹦蹦跳跳地哼着歌儿闪开去。每到这时,姚小远心里就乐开了花,觉得为了他们为再苦再累也值得。      待到姚小远把饭做好,斯斯,牛牛和冬冬便极不客气地抢先大嚼大咽,毫无风度可言,一点儿也不会体恤他们辛苦的父亲。有时,牛牛甚至会先下手为强,把姚小远碗里的饭菜也抢先吃个精光,姚小远也不生气,只是慈爱地拍拍他的脑袋,又自己去盛一碗来吃。      傍晚时分,姚小远会带着三个儿女到小区的花园里耍一会儿,父子四个头挨着头躺在草地上,惬意地欣赏着周围的美景,或者一起发呆冥想。偶尔四个人会突然一起跳起来,在草地上嘻笑,追赶打闹,享尽了的天伦之乐。      在姚小远的万般宠溺之下,斯斯,冬冬和牛牛养成了一些不好的习气,譬如在马路上横冲直撞,随便地吃喝拉撒等等。前几天,姚小远带着他们仨出去遛街,哪知到了街上之后,他们仨就撒欢似的在街上乱跑乱撞,还不时撞到行人,路人纷纷侧目。姚小远呵止不住他们,又被人指责,感觉好没面子。更离谱的是,一向还算听话守规矩的斯斯居然在一家大超市的广场上拉撒,撒完之后又象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昂首阔步地走了,引得路人指点摇头不已。      虽然儿女们会给他用带来麻烦,但是姚小远还是沉醉于这种天伦之乐中。比起其他人,经历万千事端的姚小远更愿意跟儿女们相处和沟通。姚小远曾跟我说:“等我走完黄河,就完全安定下来,然后生一大群天使。”已到中年的姚小远还是那么的充满激情和活力,在儿女的陪伴下,他熬过了母亲去世后那一段彻骨思念和痛苦的日子,也不再象往日那般的颓废和孤独。      最后,要告诉大家的是:      斯斯,牛牛和冬冬是姚小远养的三只狗。 31.情人节的玫瑰  今天是情人节。   在公司大门口,当我从邮政礼仪小姐手中接过那束包装精美、娇艳欲滴的红玫瑰,看到附在花间的那张小卡片时,禁不住泪如雨下。卡片上是熟悉的苍劲的字体:“送给我千年的爱人”。无法想像这张卡片辗转到我手中之前经历了怎样的艰辛,走过了怎么样的千山万水。握着玫瑰,恍惚似梦境。   耳旁又传来他磁性的低诉:“如果有来生,我一定要娶你为妻!”从来就不相信所谓的承诺和誓盟,在我看来,那只是男人不负责任的托辞而已。但是当他在电话中对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相信他是真的用心在和我交谈。虽然从未面对面坐在一起,虽然远隔万里,但无论何时我们都能感觉到对方相通的心。曾经有过冲动,不顾一切,飞越千山万水去看他,但我没有。就是爱得最热烈最为痴狂的时候,爱得最痛苦的时刻,我也只是在每天长达几个小时的电话中挥洒自己的任性和眼泪。   因为相爱,所以不言相见!他有出色的女儿,有娴慧的妻,我怎能将自己短暂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因为爱他,也因为爱自己,所以我不要使他为难,也不要将自己推入一个万劫不复的深渊!   想起当日决绝的话语:“让我们都忘了对方吧!今生不能相见,来生,来生的来生,我们再做彼此的爱人好吗?”—— 与其这样痛苦和无望地爱着,又何不放爱一条生路?   我们本都无错,错的只是我们相识相知晚了十年,错的只是我们都有一颗痴缠的心!   手握玫瑰,看着卡片上那八个字:“送给我千年的爱人”!我含泪笑了。我知道我们都已将对方深藏,从此天各一方,不道些许的爱与怨……   情人节的玫瑰,是我柏拉图式精神爱恋的终结。 32. 写给永恒的怀念 长久以来,我都觉得我必须写点儿什么。我并不确定,我想说的,想告诉别人的究竟是什么?!在犹豫徘徊中,几年过去了,我的稿纸上还是一片空白。有一位远隔千山万水的朋友无数次对我说:你应该写一些东西,写出你的悲欢! 我很清楚,虽然曾经历过冰与火的淬炼,但在千锤万凿之后我依然只是一个绝对平凡的女子:有些懒惰,有些浪漫,有些孤傲,有些痴狂,更有些与世无争!直到今天,当我终于决定写出一些什么的时候,心中竟有一种难以铭状的激动,也有一种壮士断腕的悲壮,因为这意味着我必须再次回味,再次经历我所经历过的大是大非、大喜大悲,虽然那都是些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故事,可是那对于我,却是一种炼狱般的痛!我并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写完我所想写下的文字,几个月甚或几年?然而这对我不重要! 更重要的是,我希望我所写下的文字,能成为跨越时空的桥梁,能告慰我那早已长眠于地下的双亲,能捎去我对他们深深的思念,作为他们的女儿,我愿以此作为菲薄的祭品,奉献于他们的灵前!我更希望这些文字能给我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姐姐些许的安慰,让她那颗多年来为我守候为我牵挂的心能够得到稍稍的平静! …… 青年作家镜子曾对我说: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希望,让我们相信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一定有属于我们自己的一颗星星在闪烁!“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昨日的经历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如今人生的是非得失我已能从容面对,因为我相信否极泰来的那一天总会到来! 33. 向往安宁 春节前,在闹市区打电话,突然手机被人抓住使劲往后拽,感觉不妙,死死抓住连在手机上的绳子,只一下,绳子与手机分离了。我转过头,一男子正拿着我的手机向前飞奔,转眼消失得无影无踪。周围的人群视若无睹,我求告无门!人心不古! 腊月二十四,打电话给姐姐,谈兴正浓,姐姐突然打断我的话:“兵想和你说话呢。”兵是我们姐妹的同学,也是姐姐的小叔子,某重点大学在读研究生。还没反应过来,耳边就传来兵低沉的笑声:“X X(当然是小女子的昵称),快回来,让我在回校之前看看你老成什么样子了!”我晕!老了?!这日夜操劳的能不老吗? 腊月二十九,别人从从容容准备过春节,我却忙晕了。在另一城市的表哥打电话要我去他那过春节,跟他解释没空过去,共用去五十八秒。刚放下电话,老板就叫:“X X(还好,是小女子不带姓氏的芳名),还是你厉害啦,全公司就你一个人敢在我的面前接私人电话,视我为无物呢,你!”天,我把他当神供着呢(虽然每天总要在心中念上几遍:“资本来到世间,每个毛孔都流着血和肮脏的东西!”),郁闷! 大年初一晚,和同事一起上网,逛超市,回公司时已近午夜。公司大门口,赫然停着一辆桑塔纳2000,一戴着眼镜、挺拔却温文尔雅的男子倚着车门站在那儿。走近一看,是某外资企业经理。拦住我:“我等你一个小时又二十分钟了,请你吃宵夜。”我气极败坏:“过份!你怎么能跑到我们公司门口来招摇?你要我以后在公司怎么混?”他似笑非笑:“谁要你让我找不到你?我只能这样啊,你怕别人看到后望而却步吗?”我噎住了:“你……”不理他,昂首走进公司大门。回到宿舍,透过窗户往下一看,他还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三十分钟后,室友告诉我:“他走了!” 大年初二,一大早感觉不对,赶紧吃完东西就遛到网吧,聊天,听着那首美丽的《喀什噶尔胡杨》,时间过得倒也挺快。到下午五点多钟,肚子正跟我提意见,死机了!也好,先填肚子再说,没跟人打招呼就走了。回到公司,门卫叫住我:“陈小姐,有一蟀哥等了你二个多小时,他说会到107国道那继续等你,还有一位打电话……”“谢谢!我知道了。”我脱口而出,淑女也不要装了!什么都懒得管,吃饭要紧!哪知吃完饭出来,彼蟀哥正望着我笑开了眉…… 送走蟀哥,天色还早,想起一个同学找了我好多次,我都没有回电话,该打个电话问候一下了。电话刚接通,对面的人说:“年过得如何?瘦了还是胖了?又快过节了,我来看看你?”我一听心脉都忘了跳动:“千万别,我明天就上班了。忙!我怕怠慢了你呢!”不敢说下去了,赶紧挂断了电话。 坐在话吧,我百无聊耐地拨通了一个刚聊过的朋友的电话。电话响过二声之后:“您呼叫的用户正忙……”人家挂断了我的电话?不敢相信,再拨:“您呼叫的用户已关机……”闭门羹!吐血!原来我也蛮惹人讨厌的。 说实话,有时我也挺感谢那位再次抢走我手机的朋友的。 耳边,刀郎用他那沙哑沉厚的声音一遍又一遍诉说:“……任我是三千年的成长,人世间中流浪,就算我是喀什噶尔的胡杨,我也会仔仔细细找寻你几个世纪,在生命轮回中找到你……” 摩羯座的我,今年行的是什么运?  34. 回家 终于递了辞呈。老板不愿放我离开,几次找我谈话,希望我能留下来,并许以加薪晋职之类的诺言,被我婉言谢绝了。既执意离开,自有我千金不换的理由——其实我只是想家,想念别了经年的亲人了。 午夜,一个人坐在如山的报表和文件中伏案疾书,没有来由地从心底冒出丝丝的愁绪,然后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终于把我整个地湮没了,缓缓地低下头,将脸埋进双掌,泪水无声地涌出,又透过指缝,慢慢地浸过面前的稿纸。寂静的夜,仿佛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仍然在微弱地呼吸着。窗外灯火阑珊,远处的空中楼阁或现或隐,在夜空中呈现一种梦幻般的美。故乡的小城,现在已经沉睡,在她甜美的梦境里,可曾有过我这漂泊他乡的游子? 犹记得不久前,和几个同事一起去了美丽的西樵山度假区,把手机留在了公司,也忘记了例行的每天打电话回家向亲人报平安。回公司后,看到手机上全是家人的短信和未接电话,心里有着万分的歉疚。在亲人为我牵肠挂肚的时候,我却在西樵山美伦美焕的“天上人间”天昏地暗的蹦迪狂欢。亲人的心呵,哪里是我们这些流浪在外的人所能体会的?又想起春节前,姐姐打电话说要寄一些吃的东西给我,我说不用了太麻烦。她一听就急了:这麻烦什么?你说家里这些吃的东西你在外面吃不到我们在家吃着又有什么味?电话的这一头,我已是泪流满面。多年来,每当和同事朋友在外吃喝玩乐的时候,又有几次想到过家里的亲人? 人生只有短短的几十年,而我和家人分离的时间已经太长太长,我不要让自己在以后的岁月中有些许的遗憾。我要回家,将我鲜红鲜活的赤子之心呈现在所有亲我爱我的人的面前! 终于松了一口气,要回家了,心中的激动难以言表! 35. 生命,就是等待 一直都在等待思维的回归,我已经好久都写不出东西来了。 虽然一直把写作当成一种消遣,可是有时候真的希望能写出点什么,我希望自己能如同别人,行云流水般的文字从笔尖倾泻。然而,偶尔就算心中有千言万语,也抓不住思维,我无法将它们组成连贯的句子,那种感觉就像有千万只青蛙在眼前跳跃,却捉不住它们。在试过无数次之后,我确定自己是不行了。我象一只受伤的困兽,不断地自虐,甚至头破血流,也于事无补。一个相处多年的同学对我说:你没有激情,所以你是写不出东西来的。 于是,我选择了沉默。 许我本就是个生性冷漠而游离的女子,沉默更让我象失去了声音一般,而思绪却还在飘浮。我沉浸于只属于我一个人的世界里,但经常在醒悟之后又不知道自己方才那一阵子在想些什么,那样的空茫,那样的迷蒙,又是那样的隐约。即使在梦中,我都是要么一个人在无边的雾海里挣扎,要么一个人在云端飘浮,我总是求告无门,也无处可依,内心的惶恐和绝望由里及外弥漫着我全身的每一个细胞。 朋友说:抓住属于你的那一份吧,你会活得更好。但是我又有什么资格能够拥有?有些东西,是要用生命来供养的。《围城》里面唐小芙说:我爱的人,我要能占有他整个生命。但我所求的不多:一个拥抱就够了,能有一个温柔且深得人心的拥抱,在这情意冷淡的世间,亦是多么的奢侈,即使这拥抱的背后是华丽的寂寞。 以为自己是个心性简单的人,镜片后也有纯然的双眼。经过千回百转之后,才明白在人前矜然而淡定的笑容背后,是对镜演练千遍的艰辛,其实一颗心早已是千疮百孔,疼痛扭曲,挣扎的痕迹赫然在目。 《天下无双》里,梁朝伟说:我不过是俗世的一颗灰尘,遇到天大的事情,深呼吸就没事了。也总是想让自己洒脱些,但是做不到,所有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都是我心中最最柔软最最脆弱的部份,就算是三番五次想到要逃离,也终究放下念头。有时候想想:在怒海中独力与命运抗争的古渔夫也不过如此吧? 生命是一场恢宏的等待,唯一的结局是在靡靡中睡去,不再醒来。 36.在梦中与你相聚 我相信那一定是我的梦境。 在我的梦里,在那个秋意朦胧的早上,透过那扇倏然而开的门,我看到了你。我看到了你宽厚安祥的容颜,对着我温柔地笑,那笑容如此熟悉,仿佛几百年前就已经面对过你。我站在你的面前,透过你明亮的眸子,我看到了我自己,也听到了自己从未有过的狂乱的心跳。一刹那,我有一种投入你怀里的冲动,但是我没有。 在我的梦里,我没有投入你的怀中,我只是伸出我的右手,与你紧紧相握。在你宽厚的手掌心,我分明感到一种温暖,以至我冰凉苍白而且纤弱无力的手好象突然被注入了活力,有了温度,有了润色,也有了生气。我真的希望时间能在那一刻定格,直到天荒地老之后,你我变成两颗不分离的化石,让天地见证,让世人评说。 在我的梦里,我看见自己和你坐在一间小小的简陋的餐厅,你坐在我的对面,一次又一次地举杯。但是我完全没有进食的欲望。我只是担心,担心你会突然从我面前消失不见,从此便没有相逢的一天。虽然,我一次又一次听见你的承诺:“下一次,我一定会多陪你几天的!”可是,我怕,我怕这只是你许下的今生永远都无法实现的诺言。 在我的梦里,你的车送我到公司的大门口,我感觉得到,公司豪华气派的写字楼和宽敞的厂房完全吸引不了你的目光。我转身与你的随从握手道别,最后,我第二次握住你的手,不愿放开却不得不又一次松开自己的手,我有强烈的牵挂和不舍,舍不得飞越千山万水来见我的你!只可惜从此以后,天南地北双飞客,只有青鸟相伴,后会无期。 在梦里,我丢了我自己。 耳际仿佛间传来你清晰的声音:你和我想像的一模一样! 只想永远在梦里,不再醒来。 37.不要对我这么好 请不要对我这么好!我承受不起。 不要对我这么好,几十年的时光,已经够长够长。从不知事的孩提时代,到今天我们已经走过二十多年的风风雨雨。二十年,人生能有几个?而在我心中,你一直是我最好最好的兄弟,最好最好的,你的地位无人可比。 兄弟,为什么你一再对我提起,你要离婚?看到你的不幸福,我也只能慨叹人生。但是,当你以你二十岁还不太更事的年龄就走进婚姻的殿堂时,是否想过会有今天的结局?结婚的前夕,你一遍又一遍地对我说:我后悔了,我真的不愿意跟她结婚。我劝你跟你父亲好好地谈一谈,表明你的心意,但是你怕,你怕你严厉的父亲不原谅你,不原谅你曾经的年少轻狂,所以,你不敢提出要悔婚!新婚大礼之后的第二天,我就听见在新房的你们二人闹得不可开交。这可是新婚啊,宾客未散,你们就难以相处了。 婚后未几,你们的儿子出世,好可爱的小男孩儿,粉琢玉砌一般让人心生怜爱,人人都在羡慕你的好福气。但是你,却一次又一次发短信告诉我:生活不下去了,想离婚。我能怎么说呢?稚子何辜,怎么能让他在未经人事之时就承受家破之痛? 多年来,你我一直都在外东奔西走,相逢的日子屈指可数。但是无论在哪里,你都会一个一个的电话打过来:你还好吗?有没有感冒?要注意身体!在我只身流浪广东的时候,你不只一次来到我身边,只为看我一眼。每一次,你都要在高速公路上飞驰五个小时,然后我们一起吃一顿饭,你又一个人踏上归途,又是五个小时的征途呵!每一次,我都会有深深的感动,我有何德何能,值得你这样对我?我只是你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 当我厌倦了流浪的日子,终于回到亲我爱我的亲人身边时,你却仍在漂泊,你没有太高的文化,却有着一份高薪的工作。只是你回家的时间多了。我总是接到你的短信:我很好,但是我真的想你!我总是无言以对,我们没有彼此思念的资格,我们都没有,你是明白的!我真的不愿意伤害你呵! 打电话问候你的妈妈,听说你回来了。你回来了,我明白你是追随我的脚步,放弃高薪的工作悄悄地回来了,你却不让我知道。打你手机,只听到你的一句话:我真的爱你!便没有了声音。我能如何?我能如何??千回百转之后,我们都回到了起点,只是都已经经历过悲苦缠绵的煎熬。 请你不要对我这么好!我承受不起! 38.找个人相爱 2005年的最后一夜,不到八点就早早躺下,睡后收到的第一条短信竟是:   “2005年的最后一晚,你在干什么呢?”在遥远的北边,毛爷爷曾经住过窑洞的地方,有真诚对待我的朋友。   “已经躺下了,你呢?”   “刚才跟同事聚餐,现在在看电视!你今天没有出去玩儿?”   “没有,我太累了,想早些休息。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自己好好保重,虽然我走不进你的世界,请记得无论何时何地,都有我的祈祷伴随你!”   我无言……   是有些累了,这些天准备公司元旦各项比赛及文娱活动的节目,又是会议又什么的,累得够呛,或者根本是心累,因为我的心,它没有靠岸的地方!   “在干什么?两天没有你的消息了,可好?”短信提示音又响了起来,是同学,多年的同学了。   “睡觉呢。你在干嘛?元旦快乐!”多年的同学之谊,不得不回的短信。   “我很好,就是天气太冷了。你白天怎么没上网?我想你了!”多年来,差不多每天都会在网上聊几句的,这些天忙,没有挂在QQ上,他忍不住问了。   “想我是没用的,还是多想想你的工作吧。呵呵!希望你早日找到另外的一半!”   “告诉我,告诉我怎么做才能做到最好?多年了,你难道就没有为我打开过你的心门?”   “我好累了,改天再聊好吗?”不想伤他的心,只有回避。无数次告诉过他,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但是他不听,每一次,他都说: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但是,我做不了那片云,心不在,无论怎么勉强自己,都成不了别人童话中的公主。   元旦一大早,不到八点,打开电脑,多年前曾经相爱的那个人已经等待在网上,避开他已经好久了,新年的第一天就遇到他,对我是幸耶?不幸耶?换了一个网名,但是他已经记住了我的QQ号码,还是找到了我。   “你在吗?”   “在。”   “祝你新年快乐,在新的一年里心想事成!”   “谢谢!也希望你快乐!”   “我现在很好,升职很快,但我一点也开心不起来!我想你,我想见你!”   “抱歉!我很忙!”   “我爱你,我愿意看到你自由的飞!我会祝福你的,那也是我最大的心愿!我会努力工作,我期盼有一天我们还能相见!对以前的事,我向你道歉!希望你能原谅我!”   “请你明白,我们已经回不去了。我们回不到从前,感情,是没有轮回的。受伤的心也不是一句‘抱歉’就能抚平的。”   抬头望向QQ对话框的上方,他的个性签名是——是谁在耳边说爱我到永远?只为这一句,断肠也无怨。内心酸楚,匆忙结束了对话,走到活动会场,在评委席上坐了下来,全然不顾周围冲我媚笑的一张张面孔,今天,我是年轻的评委!现场气氛热烈,电视台的主持人还有一大群记者来往穿梭拍照采访,我很快就将自己融入其中。   一整天都在极度的疯狂和兴奋中度过。文娱活动散场,从评委席上站起身来,看到的是同事们一对一对相偕离去。俪影双双的背后,是羡慕的眼神,内心一阵迷惘和惆怅。而我,竟无处可去,无处可逃,我逃不过我为自己设置的栅栏,我也寻觅不到一份与我俱生,与我共死的爱!   原来繁华的背后,是灿烂的寂寞。   终于明白:其实,是想找个人相爱的。   耳边,传来若有若无,如泣如诉的歌声:   “浩浩愁,茫茫劫;短歌终,明月缺。郁郁佳城,中有碧血。碧亦有时尽,血亦有时灭。一缕香魂无断绝。是耶非耶?愿化蝴蝶!”   一遍又一遍,拨动我的心弦。   今夜,我情归何处,我梦落谁边? 39.梦里依稀见 又一度的轮回。 多年来,总是以为自己的脚步够沉重的了,总是以为自己走得够稳够稳,然而时光还是在我的不经意中遛走。每个夜晚,都会仰望广袤的苍穹,寻找着在空中凝望着我的那双双眼睛。有云的夜晚,只有暗淡的宇宙,天空中似乎被很多很巍峨很笨重的物体充斥着;又似乎是一片虚无,一片缥缈,什么都没有。总是希望我能抓住什么,能找到一点什么,但是我抓不住也找不到。 在什么都抓不住也找不到的时候,梦魇,便如附身的魔鬼,让我摆不脱挣不掉。在每一个梦里,我都是亲眼看着我爱的亲人在绝境中挣扎,在苦苦地抗争。每一次,我都是束手无策,而只是痛苦地抓着自己鲜血淋漓的胸,几乎绝望得死去;每一次,我都想大喊出声,想吼出心中沉积的万般痛苦和郁闷,但是我喊不出来。 我知道,我的至爱的亲人,他们,在超越时空的地方,在天堂望着我。每时每刻,我都能感觉到他们注视着我的含泪的目光,我能感到他们的目光抚过我的额头,我的脸,我的双手,还有我娇弱的身躯。那种抚摸,如春风,让我的漫长的严冬不觉得寒冷;那种抚摸,让我在这情意冷淡的世间不觉得寂寞;那种抚摸,让我在逆境中自强、自立并随时展翅;那种抚摸,凝聚着无尽的期望,激劲我从万劫不复中挺起胸膛,鼓足勇气,沉稳面对这变幻莫测的世界。 每当我闭上眼,我都能看到他们,看到他们或在眼前,或在遥远的地方凝视着我。我们就这样静静地相互凝视,都不敢稍微地眨一下眼睛,我想他们也怕,怕突然看不到我吧。这时候是没有声音的,世间的万物都消失了,只有我,和我爱的亲人,有着千言万语在空气中飘来飘去,那是亲人对我的叮咛,是亲人的关怀,是亲人的万般的牵挂和不舍。而我,却有着无言的呐喊,我在呼唤着我的亲人能回到我的身边,能跟别人一样共享天伦,能享受这繁华似锦的世界。但是他们,真的不能了,他们看不到这纷扰的世界。在他们的眼里,只有我,这个让他们始终放不下的女儿。 但是在天堂,是否也有着生老病死?是否也会有着受伤有着疼痛?他们生病会有人照顾吗?天堂里有没有幸福?是否也会如同人世间一般的冷漠?女儿寄出的份份心意他们能收到吗?我不知道,我通通都不知道!内心的惶恐不安极度地困扰着我。我该怎样才能感应到亲人的感受?!上帝,请你告诉我,告诉我怎么做才能减少些许的痛?!几年了,“死亡”二个字都还是让我感觉到极度的毛骨悚然,那种恐惧植入到我的灵魂深处,撕扯着我脆弱的心,痛得我泪如雨飞。 再我看一眼吧,我的亲人!只盼在前世今生的轮回中,苍天造物慈悲,让我们一家永远平安,不再有生离死别之苦。 盼着夜的来临,在梦里,与亲人相聚。 40.冬瑟 萧瑟的风割得人的脸上生痛生痛。      久没经历这样的冷了。潜意识里,我觉得这是我生命中最漫长的严冬。白天,就算是坐在空调房子里,我也是一秒一秒地数着过,在网上四处流浪,有时留下一点点的痕迹,偶尔也会跟别人心不在焉地交谈几句;晚上的时间更为漫长,每当我闭上眼,我总是能看到如潮的往事在我的眼前重新又上演,那些逝去的人,那些尘封的记忆,如同被一只巨形的手搅拌过一般在我的心里掀起涛天的巨浪。躺在床上时,我便是由开始的左侧睡,一分钟后又转到仰卧,再一分钟后又右侧卧,一整个晚上都是这样的循环往复,折腾着。每个早上对镜,都能看到自己红肿的双眼,憔悴的容颜,总是心里酸酸的,想要流下泪来。      远行的人回来了。四目相对的一刹那,感觉已是沧海桑田。我听到自己喑哑的声音随风而去,我的泪迅速地在脸上排成行汹涌而下,然后又溅到水泥地上,漾起一股一股的轻烟。“答应跟你分开,只是因为我爱你!而这,是我唯一能为你做的”,他的双眼里是承载不下的痛苦和负疚!我听见了自己的呐喊:既知如此,又何必当初?何必当初把双方都伤得这样的深,以至再也回不到从前?      “没有了我,你要记得提醒自己多穿衣服,不要让自己感冒了;也要记得按时吃饭,小心自己的胃;还有不要感觉自己是孤苦伶仃的一个人,你还有更多爱你的人……”他的叮咛只是增加了我心中的痛!      “我会很好很好的生活……”冰凉的泪滑过我的脸,象刀子在划过。      脑子一片零乱,零乱。一种撕心裂肺的痛苦,让我无力承受,无助地用双手撑着自己的脸,泛滥的泪水透过指缝又流到袖子里。本来以为自己可以畅然而逝甚至迈足长笑的,却又为何还是做不到?不由在心中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我错了吗?错了吗?      又是一个凌晨,刺耳的手机铃声划过寂寥的夜空,怕惊醒沉睡的人们,慌忙抓过手机,耳旁是他低沉的哭声,咽咽地不能成句:我真的想你,想你……泪水不听使唤地又流下来,渗进厚厚的枕巾。挂断电话,又是他的短信:“我以为我会忘记一些东西,所以我买了一件酒;我以为我再也不会醒来,然而我错了,我依然深深地眷念着你,我爱你。”      可是既便有爱,也已经碎了。      仿佛这个冬天,份外的冷了,齐膝的羽绒衣挡不住寒气,冷风也穿过皮靴直钻毛孔。      走进办公室,尽管热浪扑面而来,还是感觉手足冰凉。在电脑前坐下来,想记下一些什么,但是写不出来。有很多优秀的朋友,每次看完他们的文字,都觉得自己写下的东西幼稚而且苍白,羞于见人:叶炜的文字深邃得不见底,他的每一篇文章总是啃了又啃;小付唯美的文字如诗,让人不忍释卷;镜子的文字却又让人伤感,每次都看得忍不住流下泪来。总是有一种深切的自卑挥之不去,同一时代的人呵,为何我却象学前班的小朋友一般浅薄?      近来迷上阿赫玛托娃的诗,总是一遍又一遍地读:      ……      我必须服从自己的内心,   给她一扇窗户,而不是锁。   娇贵而不禁风雨的花朵,   猥琐着,并不属于我。   我也不是站得高高的他们,   皱纹都显得虚假,排列得哕嗦。   我写到灵魂,那就是血,   在我的背后挟着凉气而过。   但这并不是单纯的赤裸,   当我收起悲痛,沉沉睡去,   从未奢望得到任何谅解。      ……      窗外,是在寒风中萧瑟的树木。没有雪。   41. 系列谈话之一——访《最后的王族》作者付良举 付良举简介: 付良举,出生于甘肃,毕业于重庆某高校土木工程专业,02开始写作,出版有长篇小说《非说不可》、《幻国之“一休”传奇》、《最后的王族》;喜欢安静、雨天,喜欢黑色与白色,喜欢深夜写字的时候听舒缓的歌曲,但从无法记住歌词;不喜欢欺骗,虚心假意地交往,不喜欢失信于人;相信天道酬勤,相信一切美好的事物终究不会消失,相信文字是生活唯一的救赎,而当写作成为一种习惯,惟有坚持着继续下去。 (注:聊天中《王族》是《最后的王族》的简称) 凝冻的红唇:你好!读了您的几部作品,有很多想法,相信大家也和我一样,能和您谈谈吗? 付良举:当然可以了,我们随便聊聊! 凝冻的红唇:我看见你的简介里面有一句话:相信文字是生活的唯一救赎。怎么理解这句话呢? 付良举:文字是生活的唯一救赎。恩,简单来说吧,这是我的信仰! 凝冻的红唇:我看到你有说是2002才开始写作的。才三年时间你已经出了几本书,还有一些小文字,你是不是把自己的业余时间全部用上去了?眼镜片都跟我一样厚厚的!呵呵! 你是个多产的写手。 付良举:对,几乎没有别的业余活动,04年才写书,以前都写杂志的 ,产量不多,但算比较刻苦的。 凝冻的红唇:我对你的了解,是看这《王族》之后才有的,聊聊《王族》好吗? 付良举:其实《王族》在新浪和红袖都有载,不过,《王族》还不够好,等看我的新书了,我会一直努力了,不会放弃写字的 。 凝冻的红唇:王族中的大场面,及部分推理,你是怎么把握的? 付良举:场面要大,很难做,但尽力大,推理要新颖,但不能过于烦琐 。 凝冻的红唇:在写作中,你的主人公,或者说你笔下的人物,能完全脱离你自身吗?就是说你在刻画他们时,有没有带着某些自身的特点? 付良举:完全没有是不可能,但在写进去之后,角色就会主张自己的情感。 凝冻的红唇:你写的时候,是否是将自己完全融入其中的?就是说,当你在写灵裂时,是否也会把自己完全当成灵裂? 付良举:不会,我写字的过程中会尽力让自己与角色区分开的。 凝冻的红唇:如果完全分离开来,你怎么把握人物的内心世界?完全靠推理想像吗? 付良举:人与故事分不开,会影响性格的.想象!必须靠想象,换句话说,不能沉迷。 凝冻的红唇:完全融入,会影响作者自身这是肯定的。就如同张国荣演《霸王别姬》,之后完全转变,成为一个GAY! 付良举:是啊,呵呵,所以我不能这样的! 凝冻的红唇:我在想,如果完全融入,会不会写得更好?我记得是谁,写书的时候为自己笔下的主人公哭得天昏地暗的。 付良举:不行啊,情感要投入,但是不能沉迷啊。所以我每天写的不多,我喜欢尝试新的东西。 凝冻的红唇:你以后会写出更多的奇幻小说,是吗? 付良举:对,叮当小龙女,封面与插图已经做好了.奇幻会陆续写,但也写童话,都市。 凝冻的红唇:在你的一部书里面有一句话:“我知道你是甘肃人,文章的确很有思想性,看来黄土高坡的沉淀就是能让一个人富有思想。”我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而且你是借她的口把自己想说的话说出来了,是吗?换句话说:你觉得自己是这样的吗?——黄土高坡的沉淀就是能让一个人富有思想 付良举:对,你真是个好读者,我是这样认为的,呵呵,你看的真的仔细。 凝冻的红唇:能不仔细地看吗?我有一些很出色的朋友:江苏作协的叶炜,还有镜子,他们都出过一引起书,但是我觉得他们的文字风格没你这样多样。而且,你可能比他们略小一点, 所以,每一次我都很用心的看每一个人的文字。 付良举:我知道他们,有空帮我引见啊 。 凝冻的红唇:你还写其它的短篇和散文吗? 付良举:最开始就是写短篇与评论的,04年才专心写长篇的。 凝冻的红唇:红网文化坛有很多朋友,都对象付先生这样的成名作家很仰慕,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怎样将兴趣转换为事业 ? 付良举:敬仰谈不上,谬赞了,况且我也并未成名,写作是一生的事情,而非朝夕,如你所说,我现在还是在路上。至于如何将兴趣转化为事业,其实这之中的差距属于定位问题,也即是喜欢的东西是私人的还是公众的,私人的就是兴趣,公众的就成为事业。 凝冻的红唇 :那么,在写作上,你觉得应该注意一些什么? 付良举:注意积累与释放的协调,就是注意阅读思考,然后去写去想,否则人很容易写空的。 凝冻的红唇:写小说,就是情节上,修辞上注意些什么? 付良举:文无定法,无所谓修辞的,特定的故事需要特定的修辞,换句话说,写作并不需要规定。 凝冻的红唇:还有,你觉得对于写作,在专业和业余之间有什么区别? 付良举:专业作家因为受过系统的技能训练,在故事的张力以及叙述速度上比非专业要好,我这里所说的专业与非专业是指出身,而不是专职与非专职的区别。不过,在我感觉,写作还是在于悟性,加上刻苦的学习,坚持下去终究会有成就的。 凝冻的红唇:那么,你怎么处理写作,工作,及感情方面的问题?在时间及精力上又怎么样协调? 付良举:至于精神,其实也没有什么刻意分配的,因为自己有工作,所以写作压力并不大,尽力而为了,换句话说,总在坚持。03年来兰州之后,感情基本空白,因为写作占据了大部分时间,人也就没有时间去想这个问题。对于感情的选择,其实很简单,只要支持我写作,心甘情愿的对我好就行,呵呵,这个观点其实就是大部分人的观点,没有什么独到之处。见笑了!生活中,我是个极其平凡的人。 凝冻的红唇:文学爱好者,都有一个理想,就是希望走上职业化之路,而出版之路有太过于艰难,作为一个成功者,能不能和大家介绍一下你的想法? 付良举:文字出版是很多写作者的愿望,起码有了更进一步获得读者肯定的机会。在我看来,每个写作者应该熟悉市场,换句话说,文字能不能够出版最终的决定在于图书有无市场。很多写作者对市场不屑,认为写作是自我的东西,坚持自己的所谓文学性,但是他们忽略了一点,文学的价值在于哪?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无论具有如何如何高文学性的作品在市场中却毫无作为,不被读者所接受,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呢?这其中就涉及到一个自我与大众相协调的问题! 凝冻的红唇:小说,是一种长篇创作,读者往往容易半途退场,怎样才能抓住读者,有什么窍门没有? 付良举:窍门?其实就一个字:好看!无论情节或是文字,必须有抓住读者的地方,所以人们在评价小说时会用跌宕起伏、行云流水,或者平淡无奇、索然无味等词语,很形象。同时小说还必须要有韧性与足够的弹力,因为不能字字珠玑,所以必须有弹性,这样才不至于读者中场退出。 凝冻的红唇 :作为爱好者,贵在恒心,但往往前路茫茫,你怎样坚持不渝?或者说您写作的源动力是什么? 付良举:坚持其实很简单,不要把写作当任务,不要带有其他强烈的目的,这样人很容易急躁,要耐得住寂寞与煎熬,而这一切的基础是,你必须热爱写作,只有热爱才会长久的乐此不疲,妄图通过写作迅速达到某种目的那显然是不可能的。 凝冻的红唇 :那你怎么忍耐你的寂寞与煎熬?怎样让心安静下来? 付良举:呵呵,当有一天看到自己的文字被印刷成册,并且受到读者的喜爱,心里就很温暖感动,也就不存在是否刻意地去忍耐与承受了。热爱,这很关键。 凝冻的红唇:魔幻作品在中国还正在路上,你认为前景如何? 付良举:魔幻只是一种题材,与都市、悬疑、惊悸一样,你觉得其他这些情景如何,魔幻也一样的。我坚信,好文字就有好未来! 凝冻的红唇:西方文化中魔幻文化有很大的比重与认识度,你觉得应该怎样利用东方文化沉淀,形成独特的东方的奇幻文化? 付良举:西方的魔幻因为文体形成时间久,它也有了巨大的读者群体与市场空间,国内这方面起步较晚,至于东、西方文化的融合这属于学术问题,很长时间,各方面都在探讨。就我个人觉得,国内的奇幻应该属于我国神话、传说文粹的延续,不能一味的走西方路子。 凝冻的红唇:这次的谈话记录,整理后我会发在红网的文化论坛,你想对湖南的朋友说些什么?或者说对喜欢文字的人说点什么? 付良举:湖南我很喜欢,虽然没有去过,因为我知道湖南的文化气氛很浓。 至于喜欢文字的人,既然你喜欢写那么请你继续坚持,假如你喜欢读,那么请你也坚持,文字,是心灵的窗口。一个人可以掩盖自己的话语,但不会掩盖自己的文字。 42.穿过你的文字来到你身边 电脑前,我盯着你绚烂的文字心潮澎湃。从来,我都不知道文字可以这样的组合,我强烈地感受到了那种极致的美,仿佛它们本就应该这样生成一般,和谐得让人看不出丝毫人工雕琢的痕迹。它们是如此的美妙如花,令人眩目。   你说你用想象让所有的文字生辉。可是那该是怎么样的一种想象力?!它有着比宇宙更丰富的内涵,但是你又是如此的年轻!我急切地想要了解你,走进你!   你来了,呈现在我面前的,是你睿智、从容而淡定的面容。我相信了你说的那句话:黄土高坡的沉淀能让人富有思想。在我的意念里,你出生的地方,那是穷山恶水——低矮的平房,漫天的沙尘,了无生气的戈壁滩,还有波涛汹涌的黄河,都是那样的遥不可及。但是在你的描述下,我感觉到自己也能用心去触摸那片皇天厚土,因为那里养育了你——平房虽矮却充实温馨,也根本没有如北京一般的漫天沙尘,戈壁滩虽然了无生气却广袤无垠令人心胸开阔,黄河虽然波涛汹涌却也是承载厚重的母亲河!   你对我说,你在写某一本书时一直都在听《江南》这首歌,几个月的时间听了不下千万遍。你的同学终于听不下去以至崩溃,最后逃回学校读研究生以摆脱噩运。我笑了。你却还在电话的那头气也不喘地舌弹莲花。我说我在老家手机信号不好,你说你改天给中国电信打电话让他们在我家门口多树几根电线杆!我在这边笑岔了气。   你跟我说,近年来你一直都在固执地坚持着你所追求的东西,同时也是想找到一个穿过你的文字来到你身边的女人,因为相互懂得的人才会永远幸福。你总是说怕我会讨厌你,怕我会因为你普通话不标准而离去;你总是说没有我的信息的日子好孤单,感觉像丢了什么似的,手足无措,而等我的信息却又等得好辛苦。我明白自己做了那个穿过你的文字来到你身边的女子,却不知道你是否能给我心的安宁,做我永远的天堂?突然感到无奈和落莫,无论是友谊还是感情,我们终究都逃不过命运的捉弄!但是你告诉我:友谊可以天涯海角,爱情必须厮守终生,所以爱情的难度要大得多,要努力争取,要有信心,如果真的终无结果,我们也不会后悔——因为既使永远天涯海角,我们也不会失去对方!终于感觉到了自己的富有,无论上天给我们怎么样的安排,我都已经拥有你了!突然想拿出狐狸精修炼千年的气概,练就飞灰烟灭的本领,如凤凰涅槃,飞蛾扑火一般为自己壮行。   因为和你的倾谈,我的黑夜比白天更璀璨。   曹又方说:人的一生,离不开情的纠缠;也离不开欲的煎熬。我的心,也常常在黑暗的大海上漂浮。而你,是我在这苍茫的大海中看到的一线天光。 43. 红颜劫 红颜祸水。   红颜薄命。   对于女人,特别是美女,人们信手拈来的都是这样的句子。数千年对于女人的桎梏,注定了女人的社会地位和历史使命。在社会中,女人一向都是男人的附属品;女人的历史使命就是成全,成全生命中出现的男人。有多少女人默默付出一切,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身心的煎熬,然而,她们终究只是沧海一粟,在浩瀚的历史宏波里,她们的付出太卑微太渺小。所以,又有几个女人能名垂千古?如有稍有不慎,人们赋于她们的评价便是:红颜祸水,美人误国之类 的词语,遭万人唾骂。   武则天成就了一代帝业,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这是不为世人所容的,所以招来无尽非议,骂名。骆宾王更是以一纸《讨武檄文》名扬天下。弑子,杀忠臣,篆养面首更是成为她一生最大的罪恶。但是又有几个人看到了高高在上的女皇内心的悲哀与孤寂?杨玉环集“三千宠爱于一身,金屋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帝王的独宠,无尽的恩爱,招来绵绵遗恨,命薄如纸的杨贵妃终究成为马嵬坡上一缕芳魂。杨玉环用自己的生命保存了形势岌岌可危的李唐王朝,却最终没有阻止住历史匆匆前行的步伐。这就是身为女人要付出的代价,由此可见女人生存的艰难。   自古,容貌是女人的财富,也是女人之劫的根本所在。亚当对于自己的肋骨,喜欢时趋之若骛,不喜欢时则弃之如弊帚。历代帝王拥有三宫六院,六千粉黛,宠爱时捧之上天,阅尽人间春色;一旦厌烦,则永不相见,甚至打入冷宫,一辈子青灯陋墙,跌入人间地狱。一般男人也是三妻四妾,享不尽的人间艳福。女人们也只能用争风吃醋来表示她们的奋争与反抗。这是多么可悲的现实!   封建社会的女人,没有把握自己的命运的权利,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容颜更是男人利用她们的资本。西施倾国倾城的美丽巅覆了夫差的王国,也成就了她的爱人范蠡的万古英名。勾践复国,为了越国的无数子民,为了越国的强盛和长治久安,西施被逼投湖。在生,享尽万般荣宠的她每每面对与她咫尺天涯的爱人时,剜心一般的痛楚又有谁怜?她那身为天下第一谋士的恋人是否也有同样的感受也只有天知道了。花一样的女人,小草一般的命呵!这就是女人的悲哀,女人之劫啊!   在历史的长河中,女人一向都是时代的牺牲品,同时,她们又对历史的进步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女人,是男人前行的铺路石,她们没有自己的土壤,只有服从命运的安排。但是女人从来都是不倔的动物,就算是宿命,她们也会在广阔的宇宙中发出璀璨的光芒。文成公主远嫁土蕃,蔡文姬远走匈奴,昭君出塞……这些女人的绝代风华照亮了世人的双眼。为大义——为国家的安宁,为民族的融合,她们奉献了自己的全部。然而,对故土的思念,远离亲人的落莫,漂落他乡的孤单……当万种愁绪拥上心头,那又是怎样的一种煎熬?华丽的漫天云帐后是寂寞的红颜,是她们抛不尽的相思血泪。   时代终究是残酷的,无论尊卑荣辱,红颜终逃不过她们的命运之劫! 44.一路向西 多年来早已习惯了一个人赶火车,赶飞机。每一次,我都是一个人提着行囊,穿过一座一座的城市,奔赴未知的前途。落莫的时候也会想,如果有一天在另一个我将要到达的城市,也有一个热切盼我到来的人,那么也会是一种幸福。然而,多年了,我的人在空中,心更是在漂浮。   在黄花机场,我提着行囊,拿到登机牌,正想走入候机大厅,想了一想,我又转回入口处,买了一份保险。在潜意识里,每一次登上飞机,心中总有一种怪怪的想法,如果不幸与飞机共化飞烟,那么我也能留下一些什么给最爱的亲人。记起多年以前,我一个人从广州的白云机场飞赴海口的美岚机场。在越过琼洲海峡的时候,飞机巅簸得厉害。我却没有感到害怕,因为我想到在天那端有我最爱的人在等待我,就会感到不再那么恐惧,与现实之中的独自行走相比,又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他们说,人的死亡其实是种重生,灵魂冲破身体的禁锢,自由飞翔。   行程近两千公里,历时二小时十分钟,风从我的眼前奔走,透过机舱的玻璃,我看到不远万里的灯火阑珊。   飞机在中川机场降落,我与久违的人轻轻相拥。我奇怪自己的波澜不惊,心的池塘竟如一潭死水,敲不起一点声浪,漾不起一丝涟漪。突然之间,我开始怀疑自己此行的对与错。经过一路的千回百转之后,彼此是否还能象从前一样坚守心灵?爱过痛过之后,才知心的付出换回的都是伤。就在此刻,面对热切盼我到来的人,我竟无言。   熟悉的街景,熟悉的大西北的气息,走在西关街头,我发觉自己与它们竟格格不入,那令我魂牵梦萦的戈壁落日,那雄伟壮丽的黄河大桥,在我眼里也失去了它们的光彩。我怎么了?我一直拷问我自己,然而全无答案!   在五泉山公园,我站在纵马驰骋的霍去病铜像前,耳旁又响起这位叱咤风云的古代将军的誓言: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字字句句,铿锵有力,掷地有金玉之声。八月的西北,竟朔风渐起,仿佛在为这位英年早逝的将军呜起出征的号角。   在崇庆寺,我虔诚地点燃一束香,在佛祖面前恭敬地跪拜祈祷,为所有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祈福。   身旁的人说:你心不诚,还在东张西望。   终于忍不住笑了:要看的地方太多了,眼睛怕忙不过来,所以多转了两下子。   这里只是小寺,虽然也有得道高僧,终究比不上少林寺。身旁的人再说。   是的,比不上少林寺。我也忍不住感慨。嵩山枯燥无味的嵩杨索道,令人叹为观止的塔林,雄伟的大雄宝殿,罗汉堂,二祖庙,演武大厅……还有当初默契地牵手,巧笑倩兮,这一切在今日都成了最令人留连的风景。   崇庆寺内正巧有高僧在布道讲经,下面坐满了信佛的人们,也停下来听了一会儿,终觉得自己不够虔诚,怕亵渎了佛,便很快走开到了旁边的一间出售经书的屋子。屋子不大,但是整齐地摆满了弘一大师、少林当今住持释永信大师等高僧的著作。出于对书的爱好,倒是在那流连了好一会儿。   没想到在西北还能见到中山纪念堂,倒是有些惊喜。堂前是孙先生的铜像,堂内摆着一些孙先生留下来的手迹和用品,还有图片。可惜进来看的人不多,在浏览时仅仅看到二三个学生模样的人在走马观花。   再次轻轻地拥别,我坐上了通往机场的民航大巴。落日的余晖洒在高速公路旁隆起的沙丘上,泛着金色的光。大巴掠过,经常可以看到一个个残留的窑洞的痕迹。可惜,现在文明的进步让我住一晚窑洞的心愿终究没能实现,便要离去。   在中川机场,由于长沙暴雨的影响,飞机晚点一个多小时。手机传来短信提示音:……天下真有完人吗?自然没有,你给我的感觉就是完人,所以压力大啊……   我无言。我明白,无论如何,我都收获了一份天长地久……   午夜,飞机掠入苍茫的黑夜。我依然一个人,静静地靠在窗边。待我归来的,是我的亲人。 45.随感 有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 仰望苍茫的夜空,我的心就象这满天的星斗,充满了五彩华光。 写小说的老油总结红唇有四板斧:切,晕,倒,靠。 惭愧,那些话着实不好听,可是有时候还是不由自主冲口而出(当然,只有在熟悉的朋友面前才是如此),全然没有一个教师的风范。 他总是说:可怜的红唇,什么时候才有时间休息? 红唇哀号:谁叫我没人疼没人爱的呢? 那边有人笑得晕倒:你想让天下的男人都跪在你的石榴裙下吗? 汗! 老狼:把你的签名帖改了吧?每个看到那些字,就想起你的弱身子,心里就烦闷得慌。 我的QQ签名帖是:如果有一天我走了,这就是我的生死遗言。后面紧跟着的是我的博客链接。 心情郁闷的时候,发短信给远在上海的Y。他就会陪我聊一通宵。并说:我想为你做的,不是为了让你感动,无论何时何地,我都愿意让你快乐! 他是某网络公司的老总,此时此刻,散步归来的他正提着十三块六的葡萄往家里晃悠。 兔子的文化公司,旅游公司都进入了低迷时期,总是天南地北到处奔波,像是上足了弦的发条,劝他多休息,正在武汉的他发来信息:给我一年的时候,然后我就陪你去泸沽湖,罗布泊,可可西里。而那些地方,都是红唇心中的圣地,是红唇心灵的朝拜所。 一个参加工作多年的朋友,千里迢迢来到红唇附近的城市读书。他的理由只有一个:以前的机会都放弃了,现在来,只是因为这里有你。 感动! 除了感动,还有惶恐和不安! 我,只是一个对文字顶礼膜拜的人,跟小付一样,相信文字才是生活的唯一救赎。 也曾错付清心,但是涅磐之后,凤凰依然高昂着头颅。感谢生活,感谢磨难,感谢所有伤过爱过我的朋友们! 46.灯火阑珊处 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题记 在某论坛的散文随笔,我是个不负责任的版主。由于工作的关系,我经常是逛一圈儿之后又匆匆地遛走。 什么时候论坛上多了一个他,我不知道。 才华横溢,低调。 注意到了他,后来便有了交谈。后来得知我们竟然同处在一个地级市内,他在市里,我在下面的县城。对于我提到的每一个地方,他都是那样的熟悉。我纳闷。他只是说:“XX(我所处的城市)竟然还会有你这样的才女?” 我从来就没有觉得自己是才女,比起他发表的一篇又一篇的优美文章,我为自己的才华的贫瘠汗颜! 他要看我的照片,对于自己,却犹抱琵琶半遮面,不肯露出半点我认为可信的信息。我赌气一般把照片发给他,然后准备下线不再理他。 “你很清秀,我确定没有见过你。”他冒出来一句。 倒!中国十几亿人口,没有见过我太正常了。我在心里直哼哼,不理他。 “我现在在国际。”他又说。 我这也有个国际,天底下的国际大酒店不知凡几,有必要告诉我吗?我心里嘀咕。这人简直莫名其妙。 “我就在国际旁边。”我跟他胡诌,然后下线扬长而去。 再次上线时,他的QQ签名帖已改,并留言给我:我的签名对你是例外,因为我当你是朋友了。 我奇怪了,为何我就不一样了? 打定主意不理他。 此后多日不见,但是在论坛里总是能看到他给我的帖子的回复。 晚上有一节课的空余时间,登上QQ,就见他对呲牙裂嘴对着我笑。 我回了一个调皮的表情给他。 “其实,我在一个你意想不到的地方。”他突然说。 我脑子里灵光一闪:“你就在XX(我所在的城市)。” 倒!以前所有的疑惑都有了答案,这个家伙,从头到尾都在逗我,拿我开涮。 “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你想想,有哪一句是假的?”他发来一句话。 我狂晕! 简直岂有此理! “我从来不知道这小山城里还有你这样的才子!”我晕头转向,半天之后才发过去一句话。 “你现在该告诉我你的单位了!”他一直追问我的单位。 我装傻,告诉他我出生的地方。 “我在那旮旯里呆了两年,并写过一篇文章发在日报上。” 我再次晕了! “这世界咋就这么小呢?”我忍不住抱歉! “你这么说是失望还是激动?”他笑。 “兼而有之!”我听见心房里花开的声音。 “现在该说你的工作单位了。”他又追问。 “不告诉你!”我回绝。 这是对你不发PP给我的小小的惩罚,我憋住笑。 “我被你耍了一道!”他发来一个大哭的表情。 “哈……”我大笑着下线。 其实,我没有告诉他,此时的感觉真的很好。人海茫茫,网络世界更是幽深得不见底。在这虚拟的世界里,能遇到一个有共同爱好的朋友是一件很美的事情,而那个朋友居然就在身边,那简直就是上帝的厚爱,老天的赐予了! 万籁俱寂! 我丰腴的心湖却花开如醉。 47.毛睡衣 朋友美从遥远的南方,千里迢迢赶来看我,拥抱之后,美从包里拿出一套毛绒绒的衣服,递到我的面前。 这是一套睡衣,淡粉淡粉地,还带着些微黄,厚软而温润,摸上去感觉温暖和踏实,把脸贴在上面更是让人舒爽而安宁,幸福的感觉懒洋洋地爬上心头。 “我愿意做你的贴身内衣,能时刻暖着你就行了。”美轻轻地说。 我无言。再次拥抱着,不愿意放开。 “不就一套衣服吗?你至于感动成这个样子?瞧你的小手,把我的脖子都勒断了。”美故作轻松地笑。这家伙,什么时候都不忘记打趣取笑。 “你臭美!我才不会感动呢,甭想着来看我一次,送我一套睡衣就能感动我。”我放开双手,嘴硬,一双眼睛隔着镜片瞪着。 美抬起双手,轻轻地捧着我的脸:“丫头,你为什么要这么憔悴?何苦作茧自缚?做人,首先要内心强大,知道吗?” 撑不下去了,在爱我的人面前,我是那么地脆弱,泪水滚落,我在笑:“我很好啊。现在和这些个头比我还大的学生相伴,我感动快乐而满足,我再也不是以前的我了,因为我找到了生活中最宝贵最值得珍惜的东西!” “如果真的是这样,我们都为你高兴。我是真的希望能为你做些什么,但是我们离得太远了!” 我拿起睡衣:“你就是我的贴身内衣呀。它会代替你时刻温暖我,我们注定会永不分离,一分一分都不会分离。” “无论如何,我们都希望你快乐,这是最重要的。记住:要享受每一天!” 是的,享受每一天。如此繁华似锦的世界,如此深厚的情谊,我们没有理由辜负。生命是短暂的,抓住每一刻,享受每一次感动,才不枉在人世走一遭。 捧着毛睡衣,这分明是友人灼热的心呵!此时,我感受到了生命的灿烂和绚丽,整个人都明亮炫烁起来。 48.生命,令人感动的际遇 对生命,一直都充满着感恩。   试想,在母亲的肚子里,每一个生命个体都进行了输死地博杀,最后能生存下来的,就是那几万分之一的一个生命,这说明这个生命是完全有可能不降生的,但毕竟还是降生了,又必将离去,这就有一定的偶然性。这个生命又在母体内顽强地生长,直到十个月之后才呱呱坠地。   落地后的新生命从一开始就在接受这个新世界给予他的种种考验:饥饿,疾病,突如其来的伤害甚至是死亡的威胁,最后要感谢上帝让他在曲折和惊险中一天一天地长大,去读书,学习生存的技能和本领。在这个过程中,都会认识各种各样的人——他们是朋友,甚至是伴侣。想一想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无限,每一个生命诞生的偶然,那么一个生命与另一个生命的相遇又怎么能不算是一种奇迹? 有时候我甚至想,两个生命在世上同时存在过,哪怕是永不相遇,也有一件令人感动的事情。朋友失去了,可以找一位更有名声更有地位和财力的朋友;伴侣失去了,也可能会找一个更漂亮更贤惠更聪明的伴侣。但是失去了的朋友,伴侣,TA作为一个生命个体,在这世上是独一无二的。世上什么都可以重复,恋爱可以再谈,身份可以炮制,钱财可以再挣,甚至历史也可以重演,惟独生命不能。生命是无法重组或再生的,一旦失去了,就是不可挽回地失去了。 一对男女的偶然相遇,相识,相知,相爱,最终冲破重重阻碍结为夫妇,这该是一件多么大的奇迹?这不能不让人感谢上天的恩赐与厚爱。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来共枕眠。在我看来,两个宇宙中极为精微的生命体能够最终共枕同眠,那是要经过生生世世的修炼才能得来的。这种相遇更令人感动,弥足珍贵。既便是两个相遇的男女相互伤害,那也是前生注定的缘。所以,我们应该珍惜每一次的相遇。我常常感动于别人带给我的喜怒哀乐,正是这些喜怒哀乐,让我体味到人生百态,让我成长并趋于成熟。   欧阳菲菲有一首歌《感恩的心》:“我来自偶然,象一颗尘土……花开花落,我依然会珍惜。”常带感恩的心,感动着与每一个生命的每一次相遇,这样自己的胸怀会更开阔,人生境界也会更高远起来。 49.享受阳光 曾经读到过这样的句子:阳光走着猫步来。 读这句话时,我是以一惯的一目十行的速度在浏览着,当眼睛的余光扫过之后,我心一动,再加头凝神看:“阳光走着猫步来”,一点不错。这句话在心中咀嚼良久,仍延续一种描述不出的感动。眼前闪过的是阳光一寸一寸地逼近身边又款款走远的情态,真的犹如T型台上的SHOW者,从容,雍荣,大度,风度翩翩地展现自我,无拘无束,无私无畏。第一觉得阳光也如此的美丽和充满感性。 于是,在某个有闲暇的下午,我特意打开卧室的窗帘,扒开窗玻璃,看着阳光慢慢地斜射进来,它照在窗边电脑桌上放着的瓷杯上,瓷杯上反射着一种刺眼的极富穿透力的亮光,然后又落在我身后零乱的书桌上,最后斜斜地倚在我床上洁净的被子上。卧室里面简单的陈设着的什物,都在随着它温柔地抚摸和亲吻。我在时间的推移中,感受到阳光优美的步伐,如同一个在T型台上走猫步的女人,掀起裙角,一款一款地从我的房间走过又安静地离开。她的到来,只相当于秋天里落叶的一次自然降落,不会惊扰我的凝思。 我记起在海南的时候,置身于某跨国集团,生活、工作的压力非常大,只有稍有闲暇,总喜欢在海滩上享受那椰风,海韵,阳光,沙滩。有很多次,都在凌晨五点起床,约上三五个朋友,骑上自行车到海边去看日出。太阳初升的时候,看着一个大火球从海的尽头跃出来,瞬间发出万丈光芒,灼灼地烘烤着大地,让人不由得感叹自然的神奇。心情雀跃的时候,就会穿着泳衣,戴上泳镜,象鱼儿一样钻进大海。同游者总是会惊叹:美!你简直就是一尊完美的艺术品,全身都散发出耀眼的光芒!我总是会开心一笑。其实,我没有告诉友人,摆脱了外物的羁拌之后,阳光不仅能衬出人体自身的美丽,更能涤净自己骚动的心,让自己的心胸开阔起来。 其实,如此近距离地触摸和享受阳光,其实,只是想晾晒一下自己被尘世俗事所累而日益发霉的心。 50.千里之外 霏雨兮兮的天气,如沉郁潮湿的心,阴晦,欲泪。 透过无形的风雨,我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 此时,你在北方,我在南方。 浩淼无边的地域,如幽怨曲折的心,深邃,缠绵。 踏过山千座水万重,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此时,你在河的那边,我在河的这边。 流转不息的时空,如清澈透明的心,开阔,畅然。 隔着亘古久远的距离,有天不老情难绝,不负相思意。 此时,你在读研的教室,我在教学的讲台。 挤过天与地的缝隙,千里之外用笔墨将彼此相连,隔着命运的栅栏,我们是永远难以到达的飞鸟。 永远在千里之外。 51. 梦中的青鸟 “独自站在光阴的一角,看如花的青春剩下残损的痕迹,看寂寞的河山因为孤独而更加颓废,今夜,隔着三千里沉沦的土地,问声:你好吗?然后开始做梦梦你!” 看着手机短信,仿佛间,天奴又看到了站在阳台上的那个孤独的男子:沉寂的双眸,忧伤的眉头,冷峻的容颜,挺拔的身躯,在夜色中伫立。每次看到他的短信,天奴心中都会充满温情,又总是会有一抹难以铭状的忧愁笼上心上。 今夜,那个约她沐风的男子,夜游又有谁共秉烛? 夜色苍茫,天奴抱着自己的双臂,缩在沙发的一角。柔和的壁灯的光芒如一层轻纱掩在她纤细的身躯上,更增添了她的落莫与无助。天奴是个集才情与柔情于一身的女子,率真自然,通透明晰,在人前始终笑容淡定,纤弱而灵动,让人无懈可击。其实,天奴曾经沧海,一颗心早已是千疮百孔,疼痛扭曲。如今,她的心乱了,在那个邪性的男人的面前,天奴丢盔弃甲,失去了反抗的能力。此刻,天奴的耳边又传来他魅惑的声音:“你一定会爱上我的!” “不,我不要爱你!”天奴徒劳的挣扎,这个男人的出现,对她来说,是福还是祸? “祸福本来就难料,何况两个同类?我们还是一起担吧,我愿意多担一些!” 天奴在挣扎中一点一点被他吸引。 窗外,应是天奴所喜爱的疏桐淡月,偶尔有不知名的花香,暗暗飘过。 然而不是。 天奴拿起手机:“茫茫人海何教君与我相逢?悠悠岁月何令我与君相知?曾是不思量,又何不思量?今夜雨疏风骤,天奴可曾入君梦?” 信息发送过去,排山倒海的孤独压来,令天奴欲哭无泪。这孤独是思想深处的挣乱与搏斗,就象要进入沙漠中的骆驼,最后回望一眼绿洲,即将失去的和即将面对的都呈现在思想中,无法证实那最后一眼的回望是否是决别。   "醉里看剑,梦回连营。前世的书生,今日赶考一样奔赴你寂寞的红唇。此时此刻,只想揽你入怀……也是绝世的美景啊!”   天奴的泪终于决堤,她仿佛看到了生命中彼岸花的盛开。一种柔柔的渴盼自心中缓缓地升起。照片上,他温情的眼神令她怦然心动,万般的柔情,千种的惆怅漫成了海洋。   “午夜梦回,睁眼闭眼都是你!”   “我也是啊!”天奴在心里轻叹。她想起了阿赫玛托娃,想起了她的诗:“你是否听到我的呼唤?我再也没有力量把你虚掩的门紧关!”   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相伴为探看。愿跨上冷傲的驼峰,听沉沉的驼铃声踏着滚滚红红轮回的轨迹,以虚无的天空做背景,去追寻梦中的青鸟! 52.跨越苦难 有一个北方的朋友,我叫他兔子。 在西祠某论坛认识兔子的时候,他正经营着一家文化传播公司,一年到头他都在大江南北奔波,仿佛有开不完的书刊订货会,有出不完的差,感觉他就是一台机器总在高速运转着,心想:这人是铁打的吧? 有天恰好我们都在网上,聊得投机的时候,他告诉我:他是个小儿麻痹症患者,现在靠双拐和轮椅支撑身体;并且,他的妻子已经离他而去了,目前他独自带着儿子生活。他说得轻描淡写,我心中的震惊却是难以言表。那么多超负荷的工作,一年四季的奔波劳碌,那么沉重的心理负担,作为一个残疾人,他是怎么挺过来的? 兔子看出了我的疑惑,他说了下面的话: “我的身体曾经无数次倒下。在外面出差的时候,有人故意拿走我的轮椅或者拐杖;住酒店的时候,酒店工作人员把我当成乞讨者试图将我赶出来;就算是在家里,我也经常摔倒在地上。我总是这样告诉我自己:无论这世界的面目对我是狰狞还是美好,我都要坚定地拥抱我自己,我不能主宰这个世界,但是我能主宰自己的精神。” 看到这样的句子,隔着屏幕我能想像,此时,他冷峭严峻饱经风霜的脸上一定闪烁着坚毅果敢倔强不屈的光芒。我仿佛看到那支撑他的身体的拐杖幻化为他的精魂,身体弯折了,但是精神挺立着,精神不倒,他就直立如青松。 没有过那种举步维艰的经历,也就不知道一个下肢残废的人如何独自行走于青山绿水间;也没有办法体会在世人不一样的目光里,他们又如何泰然走着自己选择的路,但是,他们的心里和精神的强大是我们常人无法比拟的。 前人中有屈原遭放逐乃赋《离骚》,司马迁受宫刑乃成《史记》,也有孙膑受膑刑乃成《孙膑兵法》……在人世间,苦难总是与人类如影随形。当上帝露出狰狞的面目,生活对我们发动袭击,我们能做的是什么呢?——是倒下长久地哭泣,还是咬着流血的嘴唇挺立? 如屈原,如司马迁,如孙膑,也如我的朋友兔子,他们都昂然站了起来。有付出就有回报,最后他们都越过了苦难,并高踞于人类的全部苦难之上,真正领受到了生活的慷慨馈赠,拥有了明月朗星的光华,山川草野的壮丽。在精神的世界里,他们就是千年帝王。 53.思念无边 这些天梦里全是爸爸妈妈。 在梦里,爸爸妈妈对着我笑。但是,从他们的笑容里,我看到的却是令人心碎的落寞和对女儿的深重的担忧,这样的情形令我的心肠纠结,呼吸困难。我不顾一切地狂奔过去,想和他们团聚。可是,在半空中的他们却慢慢地退向天边,终于消失不见…… 我明白:上帝照顾不上我,无法体恤我卑微的愿望,我的泪排山倒海…… 醒来的时候,回想起美好的童年,回想起关于他们的点滴,回想起曾经对不起他们的往日,彻骨的忧伤把我淹没。在无声的深夜里,我任凭脸上泪水纵横,却不肯抬手揩一下。 但愿宇宙的深处真有一处天堂,爸爸妈妈就住在那里,终有一天,我要穿越时空的隧道却找寻他们。我坚信,亲人与我,在生死契约之后,必定还可以重逢。 54.我的生命只为你绽放 我是朵小小的野花 长在无人注意的角落 含苞待放已千年 只待你到来 使会吐露积蕴千年的芳华 我的生命只为你绽放 “画儿,画儿……” 你温柔的呼唤把我送入天堂 可知我生生世世只为你等待 可知我爱你恋你永不悔 55.生生世世的等待 在那美妙的一瞬,我的面前出现了你。 漫长的三生三世的等待,在这一刻凝固。 一刹那,我清清楚楚地明白我的沦陷已经不可逆转。 我是一只兔子,玲珑剔透,清丽典雅,以云为衣,以霓为裳。 在我的前前生,我总是在家里等待你的到来,我从不踏出家门一步,因为我怕错过千山万水奔我而来的你。我知道我的美丽只为你绽放,所以,我紧锁了心门,日日徘徊,夜夜翘首,期盼你能出现,携我奔向永恒的天堂。在这个天堂里,你是至高无上的王,我就是你生死相随的后。然而,一生的翘首,望断了天涯路,你始终没有出现。 我一定要找到你。 于是,在前生,我开始了历尽苦难的天涯孤旅。我越过高山,涉过河流……日日夜夜,无止无休地奔走在山林草莽之间。我放下了我高昂着的头颅,熬红了双眼,磨砺了棱角。一路上,凄风苦雨与我相伴,奔雷闪电为我壮行。但是,走到天涯海角,我依然找不到你,我感觉不到你存在的气息,更寻觅不到那刻在三生石上的情缘。我的身心俱疲,一种临渊的绝望将我击倒,在草丛中悲恸地哭泣。哭声传出来,刹那间,草木为之含悲,风云因而变色。 纵然如此,我还是相信在时空之外的某个地方你在等候我的到来,总有一天我们会相逢。 我决定换种方式与你相遇。 到了今生,我幻了人形,降临这繁华的人世间。 在人世间,我是个安静而平凡的女子,过着安静而平凡的生活。我固执地守着属于自己的一方净土,不理会凡俗的干扰,我相信不管在遥远的乡村还是在喧闹的都市,只要你出现,我一眼就能够发现你。就算与你只有片刻的相拥也将延续生生世世的眷念。 生生世世的寻觅,在你我相对的那一刻化为永恒。 在你的怀里,在你温情的注视下,我融化成水…… 56.从苦难出发 站在天心堰的顶峰,目力所及之处,全是连绵起伏的群山,树木苍翠蓊郁,崇山峻岭高与天接。在这里,天与地的空间显得狭小和拥挤,空气虽然清新却因拥挤而憋闷。 天心堰,顾名思义,地处“天心”,即在群山之中高与天接之处。这里是湘北的山区,陡峭的山峰一座接着一座,却只占据着一个狭小的空间,让人体验不到强烈的力度沉雄,只有一种单薄和瘦削的感觉。 天心堰所在的小村庄,叫做八方冲,我就在这里出生。贫瘠的土地,善良纯朴的人们哺育我长大,一步一步走向外面的世界。犹记得童年时快乐无忧的时光。夏天,屁颠屁颠地跟在年纪大些的伙伴们的后面,满山满岭跑,还美其名曰“扯猪草”;冬天,和伙伴们提着一个小火盆在雪地里捡柴烧,偶尔会把冻得生痛的脚伸到火盆上取暖,直到脚心被烧得起泡…… 然而,这世界是与苦难同存的。 随着我就学的脚印一个一个向外面的世界的延伸,我的经历也丰富起来:历尽苦难的天涯孤旅,艰苦卓绝的爱情经历,生离死别……当苦难忠实地伴随着我的人生的时候,我的精神在喧嚣,我又怎样才能宣泄那种时常不请自来的激昂跌宕的情感?无法重复别人的生活,我在无可选择中选择,开始渴望一种天马行空式的与众不同,渴望在常人的生活轨道之外另辟蹊径。于是,我开始在贫瘠的荒野挥汗如雨,以期收获五彩斑斓、华光四射的精神之果,就算是被误解,被冷落,被中伤也不愿意回头。 流浪的时候没有家,却与灯红酒绿、斛筹交错相伴。然而,当高管的风光享尽才明白,繁华的背后终究是灿烂的寂寞,抑制不住思乡的情愫,我回到别了经年的家乡。 有儿女在外打工,口袋里的内容慢慢丰富起来的乡亲们亲热地问长问短,叙说着家事,口气中都带着一种遮掩不住的自得。 “我的儿子这次出去晚上住的招待所,一个晚上要花二十块钱呢。”带着炫耀的口气,有人告诉我,“你呢?你在外面住多少钱一晚?”比起若干年前的一贫如洗,如今一晚二十块钱的花销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够奢侈够了不起的了。 我微笑着摇了摇头。我的可爱的乡亲们,我又怎么能告诉他们,外面的世界的繁华程度,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想像? 看到乡亲如皱皮的核桃一般的脸上露出对我没有见过“世面”的不屑神色,环视着这个被群山包围的小山村,想起老屋中被乡亲随手拿走的家具,我的心中涌起浓浓的失落和深深的愧疚:当我在外面享尽繁华、醉生梦死的时候,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是怎样从劫难中出发! 记起《路》的全部忠实的信徒们,都在大腿上都束着一条带刺的苦修带,以提醒人们不要忘记曾经受过的苦难,而我,一个期盼能收获精神之果的人又怎么能忘记在自己的心里也束上一条“苦修带”?看过世界的最佳风景之后,又怎么能忽略掉残破废墟中的另一处景观?我又如何能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养憩休歇,滋养醺醉? 痛定思痛,我放弃了外面的一切,回到山城做了一名安静而平凡的教师。讲台上,用诗一般的语言诠释着学生的疑惑,带领他们在更广阔的天地里遨游;讲台下,我的思绪天马行空,文字潺潺从指尖涌出。这样的生活安定而从容,令我享受。有几个朋友曾经问我同样的问题:“你怎么能忍受现在这样简单而安静的生活?”我笑而不答。 我的朋友们,又怎么能明白我的心境?这是看遍尘世之后回归——忽略掉世俗的人间生活的全部内容,把自己罢黜出生活的乐园以后做无边无际的浪游,从而进入创造的世界。这个世界是一种生命意境,具有相当的美学魅力。而我,也期盼有一天能寻找到非我莫属的精神美学,到那时,帐篷也会似皇宫。 站在天心堰的顶峰,我在阵阵松涛中感悟,灵魂也逾越了更为高峻的峰岭,去俯瞰更为广阔的非环境世界。不管这样做的最后结局如何,就算是最终一败涂地,一落千丈,我也可以优雅地谢幕。因为在内心深处,我已赢得了自己的掌声,而这正是成功的精髓所在——一个人若想赢得世界,必先赢得自己 57. 独徘徊 久没有上网了。 一个作家朋友打电话给我:怎么这些天没见你影子,好象消声匿迹了?呵,我也想知道我都在干些什么——除了上课,还是上课。 刚才坐下来想了一想,手上有八篇稿子都只开了个头,郁闷! 2007年开始了,但是一直心情不好。 不想走进某班教室,每次看到那些学生东倒西歪地坐在座位上,一副懒洋洋的样子我就郁闷。学校领导总是拿我当典型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总是说:“看你们的X老师,懂英语,懂计算机,懂会计,还懂文学……就算是在外面闯的时候,她做的也是高管,你们只要学到她的其中一样本领以后都可以衣食无忧了。”面对学生景仰羡慕的目光,奇怪的是我的内心竟然漾不起一丝涟漪。 姚小远在他的博客里面说最不想我死,如果我死了,他和他的儿女们的生活状况就永远不为世人所知了。呵,因为我曾在博客里损过他,说他和他的儿女们如何的亲密无间,这一点令他耿耿于怀。唉,可惜正在修改《黄河密码》的他这些天也心情不好,还自称“差点万念俱灰”。看来,这情绪也是能传染人的!不过,想到还有人不愿意我死,我的心情又雀跃了! 几天没见我们家陈经理(陈经理是我亲亲爱爱的姐姐),还有点儿想她了。 58.那一刻的感动 有一个很好的朋友,我们经常聚在一起玩儿,无拘无束,我从来没有把他当作一个腰缠万贯的商人,也没有如别人一般畏慑于他与生俱来的领导才能,在我眼里,他只是我的一个“姐们儿”。在他的办公室,我经常鸠占雀巢,安然坐在专属于他的椅子上边玩电脑,边跟他聊天,那种感觉安然,自在,令人享受。 前天,我们又坐在一起,聊着聊着,他突然说: “真遗憾,在结婚前没有认识你,不然,我一定会娶你回家,然后让你在家专心写你喜欢的文字,我就在外面赚钱,你一定会特别幸福!” 我还没有转过神来,在坐的另一位朋友说: “那肯定的!” 看着他们的神情,不象开玩笑的样子,我沉默了。这些朋友极为真诚,平常在一起也极为自持自重,彼此亲近而不猥亵,是很可靠的人。所以,这句话还是在不经意中直入我的心肺,因为在内心里,也曾经很希望有一个能宠我至夕阳的人,也真的希望有人能给我这样的承诺,虽然他不是第一个这样说的人,但是在这样的场合,我还是深深地感动,心中有一种很柔软很幸福的感觉慢慢洋溢开来。 “呵,可惜,君生我未生!”我轻轻一笑。 59.一句话的幸福 一如往日,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们又开始在电话中聊天。 我不会做饭。你说。 我也不会。我回答。 那我就学学做饭吧。你再说。 一时之间,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却有一种氤氲的甜蜜从未知的远方飘飘冉冉而来,渐渐浸入我的心田,又慢慢地渗入我全身的每一个细胞,让我天旋地转,薰醉沉沦。 深心里,一直以为幸福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它披着华丽的外衣,带着梦幻,是住在伊甸园里的人们的专利。而住在伊甸园里的人儿,女子美如莹玉,长袖善舞,风情万种,男儿俊逸出尘,风度翩翩,他们在轻歌曼舞中情深款款,说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诺言…… 那是多么遥远的世界呵! 而我们,原本是世间最平凡的男女,各自走着世上最平淡的路,过着最平淡的生活,但是有一天,在有意无意中,我们相遇了。 然后,你对我说:那我就学学做饭吧! “那我就学学做饭吧。”多少平淡而朴实的句子,却打中我内心深处最敏感的那一根神经!原来,漫长的三生三世的等待,只为了这一句!没有豪言壮语,没有地老天荒的承诺和此情不渝的誓盟,却让人如饮甘霖。一刹那,感觉一股久蓄的沉重呼啸而去,顿时豁然开朗,无比轻松,那久已沉闷的怠倦的心也一下子便有了活力,浑身的血液都汩汩地奔腾起来。 可曾知道,半生漂泊,每一次都是雨打归舟?这一次,在这百千万亿年只可能在一回的一瞬,我想狠狠地将你置于死地。 这就是幸福,在不经意中,只一下就狠狠将你击中,然后便让你溺于其中,沉醉不愿意醒来。它是如此简单,它不住在仙山楼阁,不住在琼楼玉宇,它没有绝对的定义,一件小事,一句平淡的话也能撼动你的心灵,让人甘之如饴。 60.空 感觉脑子里面是空的。 放假了,以前那种将时间排得满满的日子一下子就过去了,感觉一切都空了。 空了就空了吧。 跟几个朋友一起聊天,朋友跟我说:“你就是个文学青年的样子!”颇觉汗颜,因为直到此时此刻,我也不知道“文学青年”这四个字究竟是如何定义的。 以前写字只是因为爱好,心中有了感觉的时候便想发泄出来。后来,和中国作协的一个朋友聊天,他说:“写了的东西要投出去,不是为了那点儿稿费,而是让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变得有价值,还能得到别人的认可。”想想也对。于是,稿子一篇接一篇地投了出去,又一篇接一篇地变成铅字发表出来,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但是有人又跟我说:“你的文章能发表出来,有没有找报社的熟人疏通?要知道这个圈子是很难混进去的。”倒(其实我也自觉水平有限,文字实在难登大雅之堂)! 去干洗店拿衣服,老板是姐姐的朋友,看到我就问:“你是做什么工作的?”我说目前是教师。她马上就跟我说:“你这么斯文的样子,学生一定不怕你吧?”我笑了:“我也不知道他们怕不怕我,因为我不是河东狮,但是,他们对我最起码的尊敬还是有的。”老板娘也笑了。 这让我想起不久前的一件事。那天我进课堂给学生布置复习内容后就坐在讲台下的一个椅子上。恰好有两位领导来查堂。他们点完学生人数后就问学生:“这节是什么课?”学生马上就齐声回答了。领导又问:“老师没有来吗?”学生马上就哄堂大笑:“来了!”我连忙从领导的眼皮子下站了起来。老校长看到我,马上就说:“噢,我又把你当成学生了。”学生们笑做一团。 从我出生以来,就从骨子里感觉爸妈给了我这个伟大却卑微的生命。如今,我谦和而不卑贱,简单而又快乐的生活着。从来我都没有想过与谁争锋,一比高下,我自有我丰富的精神世界和内涵,我也从来没有想过我的行为方式和处事原则能得到所有的人认可。在这世上,能有那么少数的几个人给予我些许的肯定便已经足够了。所幸的是,那样的人出现了,我也于愿已足! 其它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空的。 席慕容那句话说得不错:“……世间种种最后终必 终必成空……” 61. 第8号车厢 我走进8号车厢的时候,刚才上车的人差不多都已经坐好了。等我找到87号座时,已经有一个穿红色衣服的中年男人稳如泰山坐在那里,我环视四周,发现还有很多空座位,就找了另一个地方坐下。 这是开往省城的一列火车,在这个站上车的旅客全部都集中在第8号车厢。我现在坐的是一个三人座,已经有一个穿黑色皮夹克的男人在坐了。我坐下时,那个男人朝我看了一眼,又将头转向窗外。我的对面坐着一对青年男女,看不出他们是姐弟还是恋人。那男的穿着黑色羽绒服,个头不高,脸黑黑的,但是年龄应该不大;那女的穿一件红色羽绒服,皮肤白净,披肩的黄色直发,齐齐的刘海,很淑女的样子。我的左边,也就是过道的另一侧,坐着三个年轻人,才一上车就开始斗地主了。 坐好后,我将MP3的耳唛塞进耳朵,又拿出朋友相赠的散文集,准备边听音乐边读书来度过四个小时的旅程。不期然抬头,前方一个染着披肩卷发的女子正站在过道上左右顾盼,牛莉!千分之一秒的错愕之后,我马上就反应过来,这个女人她不是牛莉!虽然她有着与牛莉相差无几的容颜,但是终究没有牛莉的那份神韵和气质。 耳旁熟悉的音乐响起,是《求佛》。记得一个朋友说过:“每次听到《求佛》这支歌,我就会想起你。”因为我的手机彩铃中有一支歌就是《求佛》。这个朋友是北方人,惜言如金,习惯于在音乐声中写小说。他曾说过这个寒假他要将一部长达四十万字的小说写完一半,也不知道现在进展如何了。 这时,一个端盘子的女服务员径直走到我对面的座位上坐了下来,也就是紧挨着那穿红色羽绒衣的女子坐着。我一看,盘子里放着五颜六色的一种称为黑胆石的东西,据说有磁性,是一种保健品。根据我多次乘这列车的经验,乘务员这是要向旅客兜售产品了。但是我等了近五分钟之后,还是没有听到千篇一律的叫卖声:“各位旅客,朋友们,大家好!欢迎乘坐本次列车,我是本次列车的……”便抬头一看,那女乘务员端着盘子正东瞧瞧西望望,希望能引起别人的注意。但是,乘客们打牌的,聊天的,看书的,看窗外风景的都自得其乐,根本没有人看她一眼。又过了大约五分钟之后,乘务员站起身来,端着盘子在过道上走来走去,嘴巴一张一合,就是没有发出声音来。我明白了,她一直都在积攒勇气,以便让自己响亮的发出声音来。这情形让我想起了初次走上讲台的老师,也是要鼓起好久的勇气才敢走上讲台的。 女乘务员在过道上走了近二十个来回之后,终于在我身边停了下来:“各位旅客,大家好!欢迎乘坐本次列车,我是……”声音不大,吐字含混不清,我想这可能也是她一直不敢开口说话的原因吧。但是周围对她视若无睹的旅客的嘈杂声很快就把她的声音吞没了。她一个人自言自语了一大篇后,又在每个桌台上放了一张介绍黑胆石的小片片让大家了解,还特意塞了一张给我,我冲她笑了一下,也放在了旁边的桌子上。 这时,坐在我对面的那个男孩用眼睛扫了一眼那纸片,然后飞快地抬起左手在那女孩的头上拍了二下,马上又缩了回去,那女孩横了他一眼。那男孩又用右手狠狠地拍了二下女孩的腿,拍出很大的声响,并做着鬼脸,那女孩又笑着横了他一眼。看着那男孩童真未灭的笑靥,我也忍不住轻笑出声。这时我已经看出来了,原来他们是一对恋人。听到我的笑声,他们都抬着看着我笑,笑中带着羞涩。这时,坐在我旁边的男人也转头一笑,但是大家都没有说话。 8号车厢安静下来了。看书的仍然在继续,聊天的声音也低了下去,却有打鼾的声音传了过来,就连刚才一直在走来走去的“牛莉”也坐了下来,眯上了眼睛。 不知道过了多久,旁边一直斗地主的三个男孩开始高声打电话,好象是跟别人说在省城呆二天后就去深圳上班的事情。未几,其中一个男孩叫起来:“晕,今天的火车居然开快了!”我一乐,看看窗外,原来火车已经正点到站了。 走出8号车厢,刚才在一起短暂聚过的人们又要各奔东西了。 在火车站的地下过道,我才发现那一对恋人中的男孩的腿有点儿轻微的瘸,他们开始跟我攀谈,原来大家都是老乡,大家都有点儿兴奋,他递给我他的名片,并邀请我去他们家玩儿,我接过名片说已经有朋友在等我了,便跟他们挥手道别。看看手中的名片,原来他是某公司的经理,看来真是人不可貌相。 62.致罂粟恋人 那日,接到陌生地短信:“今晚请你喝茶。”短暂地错愕之后才知道原来不是陌生人。于是,一反常态,翻箱倒柜找出平日最钟爱的裙穿上,然后袅袅婷婷地出门。 一屋子陌生的人,满眼陌生的面孔,我不能确定谁是谁,却时时碰到你的目光,令我心乱。于是,装着泰然,却在心里痛恨自己的灵敏,正如厌烦自己总能在针毡之上微笑应对,而我又不忍心拂袖。因为有一种东西,好象遥远不可及,又好象近在身边;似在身边,又似在身内,一直吸引着我,但是我又无法确切地形容出那是什么。 《圣经》里说:人生若是经过炼金之人的火及漂布之人的碱,必能尝到丰溢的酒杯。那是愈饮愈醇的酒吗?有些跃跃欲试,便抖擞疲弱的身躯,伴着姹紫嫣红,想来细细品尝一番。 于是,在每个灯火阑珊处,又多了一双人影。踩着细步,一寸一寸地量过去,又一步一步地踱回来。 在那样的夜晚,你总是定定地站在我的面前,或者是在我的侧面,望着我微笑。每当此时,天地总是澄明的,总是或有大片大片的月光洒落一地,或灯火斑斓迷离。我的影子,却是细细的,柔柔的,连整个人都浸润在欢愉里,每一个毛孔都在尽情地舒张。 这城市,无疑是我们无形的家。及至午夜,我们都要各自走过冗长的通道,你回你的卧室,我回我的睡榻。而我,却在你送我回睡榻并转身回你的卧室时,凝望你的背影,想牵你入梦。 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竟然如饮毒一般的上瘾了。 一日,笑道:“你是我的罂粟恋人!” 可不是么?精神倒是在日复一日地酣畅着,而身体却在日复一日中销得人憔悴了。其实,我太清楚存在于我们之间的困难,总是怕短暂地灿烂炫烁只是他朝美丽的尸衣,几次想相忘于世,并压抑着每一丝丝一缕缕一角角关于你的挂念,却又总是在山穷水尽时又悄然回来。 已经融入生命的罂粟之瘾,像我这样意志薄弱的人又如何能抵制?既使肉体接近险象环生、万劫不复的境地,灵魂也是在歌唱着的。 那夜,我卧病在床,伏于你的膝上,你用指关节轻轻敲着我背肩处的穴位,一下一下,敲击的节奏,直透入我的心腑。那一刻,想对你说:既已乘桴浮于海上,要纵浪就让我们纵浪到底吧! “前半生没有爱到,后半生加倍偿还。” 你说。 是什么样的人,才能与秋火挨色?什么样的情,才能百炼钢化成绕指柔?年少之时,已经为自己想像海市蜃楼,并在心中构建装载玉壶的象牙塔,以供奉自己圣洁的冰心。而你,又是什么时候已经潜入我的城堡,占领了我的整个世界,并且做了那个睥睨一切、君临天下的王? 又一日,你牵着我的手,说:“等你到六十岁,你就成干巴巴的老太婆了。” 我笑言:“是啊,到那时,我再亲自为你寻找正青春欢畅的后继伴儿,以免你觉得单调无趣。” 你抢着说:“有本事你现在就帮我找。” 我无言。 但是,你一定要知晓: 当沧海都已成桑田,当岁月改变青春的脸,在我的生命里,依然有你罂粟的原汁。 63.千山万水,我奔你而去 千山万水,我奔你而去。 夜的漫游将你我的距离拉近。再次睁开眼睛,置身于这个陌生的都市,我已经能感受到你呼吸的气息,我甚至依稀见到你匆匆的身影。可是,当我与你近在咫尺,当我抬手就能触摸到你沸腾的身躯的时候,与你相对的勇气消失了。 我如何面对你,我的朋友?我如何做到在你面前从容挥洒自己心灵的悸动?我又如何对你诉说无数个日夜无数个分秒的煎熬?就算这一次片刻的相拥之后换来的将会是一世的眷念,它日我又用什么来温暖自己的灵魂? 你在等待又等待,我却在徘徊又徘徊之后转身离去,躲在角落不敢出声,任凭你找寻的电话响遍古都的上空,任凭身边的朋友在电话中告诉你没有看到我。 木然地坐着,木然地看着自己的肝胆破裂,绽放为一朵朵盛开的玫瑰…… 和着《离歌》,我选择离去。 当汽车启动的一刹那,我的思念如潮,不可扼止。我想跳下车,不顾一切再次奔你而去,可是飞驰的汽车不解我意,我的泪如潮水。 片刻之后又将天涯,一去千里。 难道一再地错过,就是你我的宿命? 等待了千年,穿越了千山万水,我终于没能牵到你的手。可是,我分明感到我的血液与你交融在一起,我也分明看到在那遥远的地方,你向我俯首。 别了,我的朋友! 别了,我的梦! 64.我的流水帐(一) 久没有上网了。 久没有写字了。 这学期忙得不可开交,带了两个班的计算机,还有两个班的英语,每天,我都穿棱在各个教室之间,有时候都辨不清东西南北了。 写过很多东西,包括现在正在写的小说《炼狱岁月》和《流浪在爱的旅途》,甚至于为前辈们写过一些墓志铭,可是,迄今为止,我没有写出一篇令自己满意的文章。有时候回头看自己的文字,觉得是那样的稚嫩,那样的不堪入目,心中的郁闷难以言表。有朋友跟我说,我的情感类文字很感人,其实,我只是在朋友们聊天时听说了一些事情,然后把它们稍稍加工而已。因为一直习惯用第一人称来写,所以,里面的主人公都变成了自己了。就是说有一些事情,与我无关。 去年的年尾,一个以前的同事把我发表出来的文字全部整理出来,订成册子,送给我做记念。翻开册子,俨然翻开了一本书:有朋友为我写的前言,有祝福,有目录,里面的每一篇文章甚至标明了发表的日期。那一刻,我竟感动得凝噎,也有一种深深的愧疚!我的文字,哪堪朋友如此相待? 又是雨天。 我的思念如水。 65.消沉的痕迹 坐在办公桌前,望着成山的书和作业本,感觉全身酸软得厉害,连眨眼的力气也没有了。 打电话向朋友诉苦,说累得想躺下来睡个够,人家在电话里面幸灾乐祸:“你就哭吧,你是要钱不要命哈!”我气结:“你看我是那种要钱不要命的人吗?”那边笑倒:“我是希望你能轻松地工作嘛,身体要紧,干嘛把自己搞得那么累?”明白朋友的苦心,还是忍不住深深地叹息。 总以为自己的性格里有横槊赋诗的草莽气质,让我对最亲近的人杀伐征讨。打电话给姐姐,口气也是相当的不耐,仿佛想一次吐尽心中的苦与乐。姐姐总是很容忍地听我对她发泄漫天的牢骚。每次远方的人发来短信或者打来电话的时候,我也会不经意地从口中窜出一些奇怪的句子,说他日将如何如何,惹得别人相当的紧张。或许是在某个我不能确定的时期,我的心已经被打磨成坚硬的石头了吧。 曾几何时,为自己想像海市蜃楼,愿意成为执戟侍卫,为亘古仅存的一枚日,奉献绚霞一般的初心。然而,一路走来,生命的磨坊也是一路的孤绝与贫瘠,没有一日,我卑微的灵魂不在震颤中半疼半喜,疼着与生俱来的那种悲沉的宿命,喜的是可以把自己拥有的所有辰光都化为分分秒秒的惊叹。 或许,他日,我也能回想:在我菲薄的流年,也曾日复一日,载饥载渴,过的是牛饮而后快的生活——经书日月,粉黛春秋,何等的大痛,何等的畅快! 但是,我愿意把所有的悲沉、蒙昧、大痛、无明都化约到一种朴素的乐观上,并把它当成生命的某种终极境界。 …… 暗黑的夜,我的浮思如大漠孤烟,抟扶摇直上九天。 在生命的磨坊,宁愿选择绝世的凄艳,更甚于平铺直叙的雍容。 66.杜鹃花开 前些天从别处移了一株杜鹃花进我的花盆。 杜鹃花移来的时候已经在打着花蕾了,毛茸茸的棕色外衣下裹着饱满的花骨朵儿,象一颗颗的红玛瑙,晶莹玉润,还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在周围苍翠的叶子的映衬下,娇滴滴的越发令人怜爱。 我把杜鹃放在门前的花坛上,让它享受门前这棵树的庇荫。说是花坛其实也不能算是花坛,只不过是用水泥砌成的一个台子,台子里是两棵象情人一样紧紧靠在一起的不知名的大树,树已经很高大了,近两尺粗的树干一直伸到屋檐上之后才撒开它繁茂的枝叶。 这样就刚好可以为杜鹃遮住雨露风霜,我这样想着,开始小心翼翼地侍候着它,浇水、施肥,一点儿也不敢懈怠。 一个星期过去了,杜鹃花长得郁郁葱葱的,一片繁盛景象,那些红玛瑙珠儿依然润泽闪亮,就是花儿不见开放。它就象一个怀足了月的胎儿,躲在母亲的肚子里迟迟不肯出来见这繁华的世界,倒是让我这颗期待已久的心在激动中忐忐忑忑,不是滋味。 我纳闷了。 难道是没有阳光照射,光线不充足的缘故么? 我这样问自己。 心中疑惑着,我试着把花搬到了阳光下。 隔夜,大清早我拉开房门,一大团怒放的杜鹃花扑出眼帘,红得象火;又象是天空中的朝霞,如梦,如幻,如诗,如歌…… 欣喜地飞奔过去,拥它们入怀。 心中释然,原来,这些可爱的杜鹃花儿也是渴望阳光雨露的。 杜鹃花开,笑靥如花,花如笑靥。 67.想你 想你 手握着思念 紧紧地藏在心窝儿 贴在我滚烫的脸颊 是否 温暖城市一隅的你 想你 长了翅膀的心 跌跌撞撞 寻不见梦中的你 那湿透的窗棂 怎能隔断一室的思念 想你 逃不过的相思 近在咫尺却似遥远 思念的行囊里 除了你的名字 还有清泪两行 荣幸的是 已把你写在心里 68.夜半惊魂 晚上跟朋友在花之林喝茶。 从花之林出来的时候,已经近午夜了。因为同路,和朋友一起打的,在经过中医院的时候,我谢绝了朋友要送我的好意,坚持要下车一个人走路回家。 这时街上已经完全静下来了,只有两三个店铺里面还亮着灯光,路灯也是有气没力地昏黄着,在宽阔的马路上落下斑驳的黑影,偶尔有那么一二辆的士车也是如同惊鸿照影,一闪而过。 因为在外面流浪的时候有过几次被打劫的经历,我下车时习惯性地朝四周扫了一眼,周围还是静着,却见一个人站在中医院门诊大楼门前的那几棵修剪得很整齐的树木旁,那是一个年轻的男性,面目看不清楚,但是我能感觉出来,他一直在盯着我。 这时,他在马路的左侧,我在马路的右侧。 我迟疑了一下,还是迈脚往里面的小街上走,我发现那个男子也从对面开始与我同方向走。我心中一动,停下了脚步。在那些树木挡住彼此视线的时候,我转头折向澧斓完中方向往下走。那男人转过那些树木后没有发现我,便四处搜寻,才发现我已经从他的后方转了方向,便停了下来,向后望着我。接着又紧走几步,站在医院门口一直目送着我。 我强作镇定,脚步还是很坚定地向前走着,心里却象一面鼓,在咚咚咚地敲个不停,我应该怎么办?绕道走另一条路回家更不行,因为那条街更静,有一段马路还没有路灯;如果我停下来,那个人会不会跟上来或者由此看出我必须走那条路回家?这时的街上连的士竟然都没有。 我就这样走着,一直到了澧斓完中的大门口才敢回头看。由于离得太远,已经看不见那个男人本就模糊的身影了。我停了下来,站在一颗树后,连动也不敢动。 十分钟后,我才慢慢地开始往回走。经过中医院的门口时,那个人已经不在那里了,依稀看见一个人影正往楚江电器方向而去。 我一路狂奔回家,一口气就上了四楼,然后满头大汗扑倒在床上,泪水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因为惊魄未定,一直睡不着觉,便发短信给远方的朋友,朋友惊讶我竟然这么晚还不休息,我说有些郁闷,睡不着。便聊了好一会儿。后来,朋友说:“现在好些了吧?现在很晚了,你不应该熬夜,我要你现在睡觉,好吗?”我点头躺下。 却无法入梦。 69.殇 苍茫的夜空呵 那闪烁的小星 象含泪的眼睛 在哭泣,在饮痛 浩浩长风带去生活的哀乐 那是人生路上的阡阡陌陌 我的灵魂,我的心音 在深深的皱褶里舒伸 一片飞旋的落叶飘来了 托着我往日最美好的回忆 70.我的流水帐(二) 二十七楼。 高处不胜寒。 望着脚下的灯火,一片恢宏,我的心却在飞扬。 一直想去西藏,想去看那漫天飘舞的金黄的经幡,想看看那恒久的玛尼堆,还有那永不会停下来的朝拜的人们。 对佛,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迷恋。 有时候,活着实在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但是,我会站立着,淡定地笑! 71.家在天涯 久没有上网,感觉对不起天天来我的博客的几个朋友,终于决定打几个字在上面,于是,我敲下了这几个字——家在天涯。 ——是为题记 每认识一个人,都会被问道:你是哪里人? 每到这时,我总是不知道如何应对。于是,我一遍又一遍地筛选自己这些年来的生命轨迹,曾经停留了的一个又一个的地方,深心里以为,那些地方都不是我的家。我出生的那个小山村,曾经有我温暖幸福的家,但是现在,那里已经没有了我的至爱,我的天堂也已不复存在,曾经和睦相处的乡邻也日趋陌生,家已远去;我现在停留的城市,也没有能让我的心停止漂泊,所以,这里,也不是我的家。 我的家在哪里呢?我开始惶恐起来,几番凝思之后才豁然醒悟,家之于我,竟然是无法到达的天涯。 犹记得崔颢的名句:“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这样的句子总能引起我深深的共鸣:孤零零的一个人,有一种强烈地被时间和空间抛弃的怆然。我想,崔颢和我一样,作为一个早年离乡的游子,心中的家也应该是具体而又不具体的吧?说具体可以具体到几棵小树,半壁苍苔;但是,真正回家了,又总是令人失望:天天萦绕心头的一切原来就是这样子的么?所以,我认为,一个心灵已经到达一定高度的人,对于家的追求,那种站在高处自问家在何处的迷茫心态,是一般人难以理解难以企及的。 不在漂泊,却一直在漂泊。其实,有很多时候,漂泊并不一定是个人的意愿。如果说身的远游是身不由己或者义无反顾,那么心的游离却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依稀记得一首歌,大意是:妈妈,我还要远行,世上没有比远行更让人销魂。每每记起这支歌,便会双目朦胧,颤动欲泪。 其实,不管漂泊的原始动力是出于主观还是客观,但是,那种与生俱来的回归意识,说到底也就是对家的思念和渴望。而这个家既是有形的,又是无形的。有形的家可能是琼楼玉宇,也可能是茅屋破舍,无形的家,我则一直把它定义为精神的安定。 在我的心中,无形的家总是来得比有形的家重要得多。这世上能给自己物质的安定的人总是多得不可计数,但是,精神上,又有几个不在漂泊呢? 处处无家处处家。一句话就道尽了漂泊也道尽了回归。 而回归,也不仅是肉体的回归,更是一种心有所属的皈依。只要心灵没有靠岸的地方,便纵有广厦千万间,家也永远只是一个形式上的物质名词,难容自己孤独的灵魂。 文字写到这里,更觉迷茫。转头望向窗外,耀眼的日光下,万物都泛着白光,高楼林立的城市,没有属于我的家。 我的家,在天涯。 在天涯,或许有属于我的迦南美地。 (写完上面的文字,转过头去,身后是姐姐含泪的目光。我笑了笑,用力地握了握她的手。) 72. 想说一句“谢谢” 博客一直是我胡言乱语的场所,但是今天,我想借助博客,对我的亲人、朋友们真诚地说一句:谢谢! 其实,“谢谢”两个字无时无刻不挂在嘴边,这是一种礼节,一种谦恭。但此时,我要说的这两个字包含了我全部的爱,全部的真诚,全部的感激,还有我全部的泪。 这些天来,因为母亲祭日将近,我又一次经历了人生中最彷徨的炼狱。时常会觉得软弱无力,无处容身,内心的疼痛化成黑暗包围我,总是一个人独自哭泣,眼泪宛如汗水滚滚流下,有时候,我甚至看见天国的亲人在向我招手,在呼唤着我。此时,是我的至爱的亲人把饭递到我的手上,陪我走过一条又一条的街,陪我熬过压抑逼人而又漫长的炎夏,我要谢谢我的亲人。 这些日子,我一直在做着一种全新的尝试。没有经验的我时常如一只无头的苍蝇,四处乱撞。多亏了我的亲人、朋友们及时地提醒我,给我建议,为我奔走,才使得一切顺利进行。这样的日子,我的内心被亲情、友爱填得满满的,已经知足了。在这里,我要谢谢他们。 我还要谢谢远方的朋友们,给我关心、慰藉、勇气和无穷无尽的力量。 此时此刻,已是午夜,望着窗外的万家灯火,我的世界一片宁静,一片澄明。刚刚和一位良师益友结束了一场长谈,获益极大,胜读十年书! 心中已经明了:无论工作还是生活,只要努力地、真诚地付出过,播种过,就算到最后颗粒无收,也一样可以畅然而逝,迈足长笑! 夜已深,不知从哪家的窗口飘出周杰伦的歌:“……红尘醉,微醺的岁月,我用无悔,刻永世爱你的碑……” 最后,深深地拥抱你们——我爱的亲人、朋友们! 73.我的流水帐(三) 应朋友的要求,终于将博客名改为“红唇画儿”,同时也准备换一种活法。 刚才看到一个朋友的博客,很喜欢上面的文字和图片,让我想起了往日。 想念巍巍天山; 想念大漠落日; 想念塞外肥羊; 想念与狼共舞; 想念巴音布鲁克; 想念永远不会再来的昨天。 有些私事要忙,可能进上网的时间会比较少,问候我的朋友们 74.八月皆黑色 ——人生的隧道 有一年的八月,我多病的母亲在经过痛苦的挣扎之后永远的闭上了眼睛。生离死别的那一刻,我抱着母亲瘦弱的身子,握着她宛如婴儿一般软绵的双手,大脑里面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只是感到心口的剧痛,那是一种令人窒息的痛,是一种持续的整个人被撕裂而鲜血直淌的痛,锥心刺骨,终身难释。 从那之后的每个八月乃至整个秋天,都是我的炼狱。每个八月,我都会遇到一些事情,让我不得不承受这种生命的剧痛。这样年复一年,我犯上了“八月恐惧症”。每年一到七月,我就开始紧张、恐惧着即将来临,而且是必将面临的八月。这种紧张常常让我冷汗直流,精神烦躁。但是,纵然如此,黑色的八月还是会如期而至,它不会因为我的恐惧而推迟些许的时间到来,也不会因为我的恐惧而缩短些许的时间,本来应该有的三十一天不会变成二十天或者二十一天。于是,许多事情还是发生了。 一年八月,我在某跨国集团内承受着来自上司和下属的双重压力,举步维艰…… 又一年八月,我只身飞往海南。飞机在越过琼洲海峡的时候剧烈颠簸,机上的旅客全都大惊失色…… 再一年八月,我流浪到了广东,遭遇歹徒,手机被抢…… 又一个八月,我在北方黑色的天幕下飞来飞去,前途未卜,心力交瘁…… 这个八月,我在汽车上颠簸来回。耳旁,陈楚生一遍又一遍地唱:“……有没有人告诉你……” …… 因为经常要坐火车,坐汽车,所以,常常得经过一些很长很窄的隧道。有些隧道,一丁点儿光亮也没有,让人在恍惚间产生一种错觉,以为自己不慎掉进了无底的黑洞。那种比死还要绝望的黑,好似要无休止地延伸到一个长长的、没有尽头的地方,这种错觉着实让人不寒而栗。可是,不管隧道有多深多长多黑,我乘坐的车子迟早都会来到隧道的出口。我从来,从来都没有碰到过没有出口,没有终点的隧道。 人生,也是一样的。所有的伤痛,挫折,失意,失败,那只是黑暗隧道的一部分,咬紧牙关,忍,忍忍,忍忍忍,忍着忍着,然后,你便会发现:一切的苦难,犹如落进泥土的雨一样不留痕迹。抬头望天,呵,一片蔚蓝。 你看,八月不是过去了么? 75.我的流水帐(四) 忙了大半年,突然冒出几天的休息时间,简直让我不知所措!这就好比一个饿得将死的人在路上走着走着,天上突然掉下馅饼,那种惊喜是不言而喻的! 第一时间订了去昆明的机票。那是云南啊——丽江,瑞丽,西双版纳,泸沽湖,石林,蝴蝶泉,苍山,耳海……我魂牵梦萦多年的地方!我甚至都能看见它们已经在张开双臂等待着我入怀了!我的心在雀跃! 哪知,下午就接到电话:哪天哪时有重要的事,不准离开石门。 上帝! 二 跟侄子可可面对面坐着。 这时,我在写字,他在抄古诗。 “啪”的一声脆响传来。我抬头一看,他正摸着额头。 “怎么了?”我问。 “有蚊子咬我。” “打着了?” “没有!” “打疼了?” “嗯!” 我抿了抿嘴,又低下头来继续写。 突然听到他自言自语:“也不知道刚才咬我的蚊子是公的还是母的?!” “咬你的蚊子是公的还是母的有什么不同?” “当然不同!”他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有什么不同呢?”我有些好奇了,这可是最新鲜的论调了。 “如果是母的,咬我之后就会生出许多小蚊子来,那些岂不是要害更多的人?如果是公的就不会了。” “你……” 我一时竟然无词以对。 三 有一样东西一直都想买,想了几年,终于痛下决心了。因为不是几百块钱就能买到的,想起往日有一位甚为依赖的朋友正是做这个生意的,便打电话给他,希望他能给一些方便。我什么都没有问,因为,我都相信人性,相信所谓的情义,更相信往日的友情。东西到手了,却比别人的开价都高了很多。 我很感激那位曾经的朋友,感谢他给我上了最宝贵的一课。我记得余秋雨这样说过:文人总是难免天真,难免幼稚。虽然,我不是文人,也从来就没有把自己当作一个真正的文人。我只是一个爱好写字,爱好看书的小女子而己!可惜,这个小女子做人太失败了。 跟一个同学聊天,苦笑曰:这一次我真的做了别人的笑柄,有人可能笑掉大牙了。 没落的QQ签名是:我将被我的堕落憋死。 我说:我将被我的愚蠢憋死。 其实,人家是商人,赚钱是理所当然,无可厚非的。 三 海荣姐姐打电话给我,要我把这些年发表的文字以及所发的刊物都以留言的方式留在她的博客里,散文家协会需要这个东西。想了一想,终究没有留言。 因为,我相信席慕容的一句话:世间种种最后终必,终必成空。 75.男人和女人,关于爱 有一天,某男和某女在网上相遇了,于是便有了下面的一番对话。 男:(男一脸鬼笑)你好,我是上帝,你找我有啥事儿? 女:有什么事我已经告诉你了。 男:美女,你最近怎么样? 女:忙。终于可以休息一个星期了,感觉真是舒服。你呢?想我了没? 男:想是想了,可是我一个星期都不能休息,所以我只能痛苦的想。 女:你为了谁不能休息?为了中国人民吗? 男:对,为了人民,我不能休息。 女:你也比较少上网吧? 男:我经常上,一般都是藏起来上,呵呵,没办法,小妹太多,应付不过来。 女:(不屑地)看来今天小妹妹比较少,所以找上我了! 男:呵呵,这能怪我啊?我不理她们的话,她们就闹,你乖嘛,你没闹嘛,呵呵! 女:BS你! 男:是扁死我还是鄙视我?你说清楚! 女:不告诉你! 男:那我就理解成你要绑上我,或者是傍上我,哈哈! 女:对,别人傍大款,我傍…… 男:别小瞧人,你不能武断的不当我是大款,说不定我比你想象的有钱! 女:晕,我如果傍上你,绝对不会是看中你是大款,嘿,我相信你是大款,但是我傍的不是大款! 男:我宁肯你把我当大款傍,我也不想你把我当大傻傍。 女:我知道你是人精,不是大傻,也不是什么成奎安。 男:成奎安是谁? 女:(笑成一朵花)嘿,一大傻! 男:呵呵,不太熟哈。丫头,哥跟你讨论个严肃的问题! 女:好的。你说。 男:作为女人,你说,男人要怎么样才不会被女人爱上? 女:这可说不好。杀人犯也有人爱。 男:我不杀人,所以我悲哀!我命运里只能爱一个人,却有人要闯我的命运,怎么办? 女:我要想想。 男:(一脸媚笑,猛灌迷魂汤)你是个女哲学家,你帮我研究研究对策!你可以设身处地的想想,如果有这么个人,她要搞单边主义,就要爱你,你怎么办? 女:(故作大汗淋漓状)这个嘛,首先,作为女人,我不希望她伤心;其次,作为男人,你对家人要负责任,所以,你也不能越雷池。离她远远的,让她没有机会和希望。一段时间后就好了。不要对她若即若离,这样会给她希望,让她更痛苦! 男:你确定?其实我曾经努力过的。但是不成,我看不得她日渐憔悴,看不得她声嘶力竭,看不得她痛不欲生。有的人,她是因为有梦想才活着!难道你要我剥夺一个人做梦的权利吗? 女:作为女人,我不希望她痛苦,虽然与她不相识,但是我还是希望她幸福快乐;但是她跟你在一起无疑是饮鸠止渴。 男:(着急了)哲学小妹,你不能这么回答我,你得帮我找个出路出来。饮鸠止渴,说的好,我也曾经指出过她的这种行为,但是她认为必定(竟)鸠是还可以止渴的。 女:你说我能有辙吗?我能怎么样嘛?!难道你准备离婚跟她一起? 男:当然不可能了,我爱我老婆胜过爱我自己,我老婆爱我更胜过爱她自己!老婆跟我约定好了,我们要生生世世在一起。 女:(“说得好听!”女人不屑,却没有说出来)那你就快刀斩乱麻,躲开她,让她断了一切希望。 男:那她要是就此沉沦了,我不需要被谴责吗?当一个女人,就指望依靠幻想活着的时候,我们可以剥夺她幻想吗? 女:你用不着!除非你招惹过她。你既然认为不能剥夺她的幻想,那你就只能是跟她纠缠在一起了!男人,要靠魅力和智慧征服世界。 男:你会那么执迷的爱一个人吗?我忽然听懂了一首歌:“我想问问你敢不敢,像我这样为爱执着”。呵呵! 女:我会。 因为我爱着一个不能爱的人。我也喜欢过别的男人,却不能持久地喜欢和爱,只有对他,此生不渝。 男:找到切合点了,那个她也是爱上了个不该爱的人,就是我。 女:不过,我的那个他什么都为我做。但是我们不能牵手。 男:什么都肯为你做?我要恭喜你。因为我什么都不肯为她做。 女:你想错了,我跟他什么事也没有。但是他会无条件的为我做一切事情。 男:我爱我老婆,我不爱她。记得有一次我喝多了,然后我对她说:这辈子不可 能了,下辈子吧,下辈子我娶你。可是没几天我又喝多了,我跟我老婆约定说:我们生生世世在一起。然后我就找到她跟她说:我下辈子还要娶我老婆,我不娶你。 女:(想指出他的话自相矛盾)男人惯有的伎俩!有无数个男人这样跟我说。 男:我跟你认识的男人是不一样的。 宝贝儿,问你个问题,你会不会不要回报的爱一个人?你会不会对一个男人说:你可以不爱我,但是你别阻止我爱你? 女:我会。我对他就是这样。而且他为我做的一切也是不要回报的。 至于说那句话,我得看对象。如果那个人讨厌我呢,我这样说岂不是自取其辱? 男:如果这个男人说他讨厌你,甚至于说你恶心?你怎么办? 女:逃开,远远的逃开,我不会自取其辱。因为我本身优秀,青菜萝卜各有所爱,亦自会有一个欣赏我懂我的男人来到我身边,我不会在一个看不懂我的优秀不懂得欣赏的男人面前浪费时间,本来人生就有限。 男:你还有一个底线没有突破,这个底线是尊严,当一个女人宁肯放弃自己的尊严 也要爱,我告诉你,这个爱是要命的爱! 你会不会对一个男人说:我恋爱过,但是现在看来那些全都不是爱,以后也不会有爱,我不会对另外任何的男人说爱这个字,这个字给你了。 我有时候甚至于想杀她灭口。 女:“我恋爱过,但是现在看来那些全都不是爱,以后也不会有爱,我不会对另外 任何的男人说爱这个字,这个字给你了”,我也曾经对别人说过同样的话。但是,我已经忘记了是对谁说过了,喜欢的时候以为自己很爱(爱的时候是看不清事物的),一旦时过境迁,就忘记他是谁了。 男:你说的那个男人,他不是我。我的女人,我可以让她一生一世的爱我。 女:呵,当然,我相信。你还是有占有欲的,你希望她爱你一生一世。 这是人的 劣根性,人都会这样。 男:你错了,我只希望该爱我的人爱我,不该爱我的人不爱。 女:从深心里,你真的这样想吗?我希望所有爱我的人都爱我到地老天荒。真的。 男:是的,我希望她不爱我,只有放掉了我,她才会有自己的生活。其实我是不相信来世的。 女:我也不信。我只信今生。 男:今生,我承载的太多了,我累。 我去睡觉,我只有在睡梦中,才能放松我自己,甚至于,在我喝多了的时候我都做不到放松。 不说了,你了解我越多你就越危险,很有可能,你也会爱上我,我庄严的警告你。 女:呵……曾经也有一个男人这样告诉我,他说我一定会爱上他。可惜我没有爱了。爱无能——这是我的病。 男:跟我病的差不多,呵呵,我是爱不能! 对话暂时告一段落。但是就从这一段对话中,人类的劣根性都暴露无遗。无论爱与不爱,无论该爱还是不该爱,每个人都会为自己找一套借口,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为自己开脱。 这个世界,让人失望,让人寒心! 76.当时已惘然 前天晚上家里有客人,过了凌晨四点才睡觉,一直处于半睡半醒的状态,感觉很难受,嗓子痛,头痛,全身都痛。我明白,又感冒了。 早上七点半想起床,竟然站都站不稳。挣扎着洗脸漱口,冲一杯蜂蜜喝了(每一次冲蜂蜜,我都会想起往事),就抱着教案往学校赶。上午连续三节课,平生第一次,我不知道自己都讲了些什么。三节课上完后,回家就倒在床上没有再动。穿着厚厚的睡衣,还是感觉冷。那种冷,是彻骨的冷,冷到心里的感觉很不好,好象全世界都已经被封冻了一样。 迷迷糊糊睡到四点多,就听到“咚咚咚”有人敲门。慢吞吞地爬起来打开门,可可背着二十几斤重的书包冲了进来:“小爸爸,给钱,我坐公交车去妈妈那里,我的钱掉了。”手伸到我面前,连书包和饭拿都不想放下,就准备去他妈妈那里。我要他把作业做完再去。他想了一想,就放下了书包,拿出书来做作业。 我又进了卧室睡觉。 可可做完作业进来拿钱,我把钱递给他,并叫他妈妈回来的时候带药给我。他说:“不要那么多钱,只要一块钱就够了(其中五毛钱坐公交车),我叫妈妈带药给你。”说完就风风火火地下楼了。 其实,这家伙呀,只要他爸妈不在身边,就特别地听话。这都是我姐姐他们惯的!我这样想着想着就又晕晕乎乎的了。 电话把我吵醒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北方的兔子哥哥,他邀请我参加《西江月》杂志社在宜昌清江画廊风景区召开的“相约清江”联谊会,时间是本月26日至29日。我也没有多想就答应了下来。挂上电话,猛然记起26号有桑植的文友见面会。更郁闷的是,那天是大礼拜,我可能得上课!我得把自己分成三份才行!想着想着就更郁闷了,象我这样的一年四季奔波不息,钱却赚得少少的,到底是为了什么? 姐姐带了药一大包药和饭给我(她知道我生病是不会做饭的)。起床吃了药,就跟可可一起吃饭。没有味口,吃了一块脚鱼,一片蛇肉,还嚼了两片苦瓜就放下了筷子。 躺在床上,还是全身都痛,就把电脑放在枕边半眯着眼睛在网上流浪。无意中闯进了一个朋友的QQ—ZONE,朋友的日记让我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心又乱了。我从来就不知道,他曾经,曾经是如此的CARE ABOUT ME 。因为,我一直以为,在他的世界里,我就如同惊鸿照影,如同飞鸟从空中飞过一般,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我以为,我早已经被遗忘。现在看来,不是如此。他的言词中的那种近乎愤怒的感情,那种颓废,忧伤和迷茫让我的心狂乱得无以复加。 今生有你,I will never be alone。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因当时已惘然。 77.你一定会幸福 你改变不了环境,但可以改变自已 。 因为年轻,所以会经历一些事情,比如友情,比如爱情, 没有人能够永远快乐幸福的过每一天, 没有人能够坦然的面对自己的坚强和软弱, 让我们成熟的,是经历,是磨难; 让我们幸福的,是宽容,是感恩; 让我们心安的,是理解,是信任。 你改变不了事实,但你可以改变态度 , 不知道为何,有些东西就是无法改变, 也许,是因为还没有找到真正的梦想, 也许,还在追求那永远不会有的完美。 曾有时,我们虚荣过,幻想过,为狭隘的目标奋斗过, 待到重新回头看待这一切时,觉得很多事情都云淡风轻了。 你改变不了过去,但你可以改变现在,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在未来走的会更好, 因为抛弃了不必要的包袱,生活才会更美好, 人生如此短暂,有什么理由,不去好好的生活, 有太多的事情要你去做,有很重要的人等着你去珍惜, 不要回头看,前面的世界才更精彩! 你不能控制他们,但你可以掌握自已; 我们要走自己的路,纵然很崎岖,纵然很陡峭; 但我们应勇往直前。 你是你自己,谁也没有控制你命运的权利, 纵然会困难重重,伤痕累累,但你不会犹豫,不会后悔, 因为在你回首时,你可以指着那条尽是痛苦和泪水的路,大声地骄傲地说: 看,这就是我自己走出来的路! 你不能预知明天, 但你可以把握今天 , “森林中有一个分岔口,我愿选择脚印少的那一条路,这样我的一生会截然不同。” 基丁说过这样的话。 一条路走的人多了,总会弄得泥泞不堪,抑或是尘土飞扬, 为何不换一条路走走,也许一切将会是另一种样子, 把握住自己的今天,那么明天绝对会更美好。 你不能左右天气,但你可以改变心情, 你对生活微笑,那么生活也对你微笑, 让我们的心不再压抑,让它解脱吧, 让自由的心灵飞翔,去迎接那绚丽的阳光吧, 让它在蓝天和白云之间翱翔! 你不能选择容貌,但你可以展现笑容, 和千万人相遇,和千万人相离,生命中寻找一个能够真实相伴的人! 结交真实信任的朋友,这就是幸福! 至少,无论在任何时候,无论你做什么事情,无论你面对怎样的环境, 你都知道,有这样一个人,在等你回家, 有这样一个人,能够宽容分享你的一切快乐和悲伤,能够看见你的坚强和软弱, 这也是我们在找寻的心灵的慰藉。 我想,你会幸福的, 虽然现在你笑容的背后有闪烁的泪光。 78.熬过炼狱 活着有时候太艰难了。 经常会跟一些朋友这样说。 其实,有这样的感慨,并不是觉得活得有多厌倦有多累,只是耳闻目染太多,也经历过太多,所以感觉到人活着总是有太多的艰辛。 在我看来,“活着”这两个字,其实包含着生命和生存这两个大的命题。一个人无论表面上有多风光,但是生命总是卑微的,脆弱的;而“生存”这一命题,无论什么时候都显得厚重而且充满韧性。 一个卑微的生命个体在这神奇的世界的存在,有着数不清的不可预料无法预知的艰险和搏乱。我们常说:人生之不如意有十之八九,从出生到老死能一帆风顺的毕竟只是少数的几个,我们大多数人都得承受生、老、病、死和离别之痛。这其中又以生离死别之痛为最。因为,我们谁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遭遇这样的痛苦。没有一个人能说:我能活到一百岁,我的这一生也不会承受与亲人朋友的生离和死别。相对伟大的自然力而言,相对于天灾人祸,人的生命显得渺小而又脆弱。不管是生活在山林草莽间的山野匹夫,还是生活在繁华都市的风云人物,都不能抵制一个自然法规——生老病死以及与命运的艰苦卓绝的奋争。 而是否能承受这些与生俱来的际遇,这就得视每个人承受外界压力及内心痛苦的能力而定。承受苦难的过程,就是生存的过程。也正是有了人生的这些苦难,这世间才出现了弱者与强者这两个群体。不能承受磨难的人,就永远消失于这人世间,或者干脆成了弱者,他们在磨难面前永远地颓废、消沉下去;而能够承受磨难的人,就是生活的强者,他们在磨难面前越锉越勇,越战越强。 这个过程,我习惯称之为炼狱。 熬过炼狱,我们就能到达天堂,能赢得最终幸福美满的生活。 79.走过那些弯路 曾经走过一段弯路。这段弯路,从我开始行走,到最终的结束,占去了我生命中最宝贵的六年。 在这六年里,我失去了一切。 六年之后,我终于挣脱了桎梏,从零开始,努力弥补并期盼找回这六年中失去的东西。我开始拼命地追赶时间,追赶已经流逝的生命,追赶那些曾经最美好的东西。 有些东西找回来了,但是,最宝贵的东西却永远地失去了——我的青春,我的前途,我的梦想……甚至于,直到今日,我还因此丢失了我最看重的东西。 但是,弯路,它终究只是弯路,它并不能消蚀我内心的高贵,一个人的外部身份和遭遇可以一变再变,但是,TA内心的高贵不会全然消蚀,这正像不管有的人如何追赶潮流或者身居高位却总掩盖不住内心的卑贱一样。 当然,弯路无论如何也是对生活的一种摧残。在经过生活的摔打和时间的磨砺之后,我还是不得不花费更多的精力去正视自己的错误,去修补因偏颇而造成的缺憾,然后手忙脚乱地再创造出一些新的亮色。 好在,弯路,虽然曲折,却也能转变成为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让人成熟,让人觉醒,让人在思想境界上更上一层楼。因为,那也是路,而我始终都是处在路的顶端——已走过的路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不曾后退的顶端,永久的顶端。凭借这一点,我都已经是个强者。 此时此刻,我在这所僻静的房子里,将我的心呈上祭坛,用我的手指在键盘上点出漆黑的文字,以祭奠我生命中已经丢失了的东西。 80.凝冻的红唇·面壁 一 凝冻的红唇 刚学会上网的时候,我绞尽脑汁为自己取了一个网名:水伊人。 水伊人,名字取自《诗经》:“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但是没有多久之后我发现,取名为“水伊人”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多得我数不过来,无论我在哪个论坛注册,系统都会提醒我:该名已经注册。想了很久之后,我不得不忍痛放弃这个名字,虽然我爱极了它。 放弃“水伊人”之后,我换了现在的名字:凝冻的红唇。更名之后,有很多的朋友都说这个名字给人的感觉是:性感,魅惑,让人想入非非。我只是笑笑作罢,也不愿意多作解释。 多年之后,有一次跟一个作家朋友聊天,说起我的网名。他说:“看到你的这个名字,我就有一种被拒于千里之外的感觉,感到有阵阵冷风竦竦吹来。”紧接着他又说:“凝冻的红唇,它代表了你的寂傲和闭虑!” 寂傲和闭虑,两个词语道尽了我所有的用心。一直以来,从来没有人能将我的网名解读得如此的清晰和透彻。同时,也只为了这句话,我将他视为知己。 二 面壁 我将自己重重封锁起来。除了上课,我不下楼。 有朋友打电话约我出去玩儿,我浅笑:“抱歉,我在面壁。”便挂断了电话。 面壁。不错,我是在“面壁思过”。记得几个月前,我也曾经试过回老家“面壁思过”,可是那时心不静,有很多牵挂,我只在老家呆了三天便回来了。这一次,我为自己准备了足够的时间,我希望自己能有所改变。 当然,我的面壁不同于令狐冲的面壁。令狐冲在岳不群的淫威下不得不上思过崖面壁三年;我也没有犯下大错,更没有人要求我这样做。 古人说得好,静坐常思己过。我只是想坐下来静静地想一想事情,想一想自己做过的事情和应该做而没有做的事情…… 但是,我的心,依然不静。 …… 岁岁重阳,今又重阳……廖廓江天万里霜。 当我们不同在一起时,我依然确知,我一定在你心中。 81.静静地想你 静静地想你 桌上的水在凉了 对你的思念却慢慢的浓了…… 想知道你在做什么 想知道你还好吗 想知道你有没有在想我 想知道当你凝视远方的时候 你的眼前是否划过我的身影 我喜欢这样想你 我会静静地想你的名字 想那邂逅之后的幽幽相思 想知道当你走进甜美的梦乡 是否看到我在梦的路口等你 就这么静静地想你 静静地在心底呼唤着你 尤其在夜晚 尽管我知道 漆黑的夜无法将我的心声传得很远 但我总觉得无论多远 你一定能够听到…… 我喜欢静静地想你 我不知道这样静静地想一个人 对方是否能真切地感受到 如果你常常会有一种莫名的心动 那是因为我在远方静静地想你…… 静静地想着你…… 我祈求 祈求这一刻的宁静、永恒…… 82. 感谢生活 收拾好行囊,一个人悄悄走向车站,铁轨的尽头,应是久违的欢呼,是绮丽的风光,是世间最真挚的友情。 抬头望天,竟然发觉天空是如此的辽阔高远,长长地吐了一口气,让身心尽情地舒展。将自己禁锢了将近半年,放弃了很多东西,现在想想,有些东西要来的时候固然无法预料,无法阻挡,该放弃的东西放弃了也不见得就是坏事。换一种心情,换一个活法,也许将会有别样的风景在前面等着你。 想想前方,望望面前的人流,想着将要面对的熟悉的陌生的一切,心情感到一阵轻松,甚至于还有些雀跃。 想想以前说过的话:就要有一天要走,也会不后悔,也可以畅然而逝,迈足长笑。现在我做到了。这世界就是这样,有时候仅凭想像,觉得有些事情做起来可能会很难的,所以,也就放任着自己不去做,但是到了真正做起来的时候,也并没有如想像中的那么困难。 因为,外面的世界真的是很美好很美好,会让我们忘记许多东西。 感谢生活!感谢这个世界让我成熟。 很喜欢这首诗:《做你的红颜,好吗》 做你的红颜,好吗 做你的红颜,在身体的渴望之外,好吗? 做你的红颜,在爱未尽的余热里,好吗? 做不了你寸刻不离的相依,成不了一生一世的永远, 就做你隔时离空的红颜,好吗? 做一个知你懂你却不能拥有你的红颜, 做一个疼你恋你却不能再爱着你的红颜,好吗? 用血液抚慰每一声你的名字,爱你,只在心里, 用心跳澎湃每一点你的气息,爱你,溶入血里。 没有花前,不在月下,只有片片思忆飞扬, 那就是你给我的永恒,至老至死。 没有誓言,不寄来生,只有点点相思积淀, 那就是距于离的伤痛,入心入骨。 有一种爱叫舍,爱过,又无奈于爱,便舍吧。 那,就让我的身影远离你的眼眸, 让我的名字咬于你的咀嚼, 让我的痕迹飘出你的生活。 舍我成念,只因为爱,好吗? 有一种恋叫弃,恋着,又纠缠于恋,便弃吧。 那,就让我的气息擦过你的耳发, 让我的眼泪滤尽你的缠绵, 让我的足音隐出你的视线。 弃我成思,只因为爱,好吗? 用我最清明的智慧将爱串成剔透的珠链,悬在心幽深的涯尖, 你的微笑会在那里荡漾成我最甜美的回想。 用我最柔细的心思将念理成柔顺的丝线,牵在遮隐你的风向, 我的心语会灵动成为你最敏感的点点契觉。 只因为爱你,我便会忍爱成痛, 我便会用最安静的眼神远远的望着你的安静; 只因为爱你,我便会纠爱成结, 我便会用最平和的口吻轻轻的嚼着你的平和; 只因为爱你啊,我便会让自己成为忍痛, 让自己在最安静的夜里去安置思绪的起伏; 只因为爱你啊,我便会让自己乱成纠葛, 让自己在最平和的昼里去平静思忆的飘舞。 身体拂身体的温度必定抵不上的凌栗冬寒, 那就让我们停顿所有的努力,远离身体的渴望,好吗? 爱与爱的摩擦必定没有宽容的磁场, 那就让我们停止一切的困惑,保留爱未央的火苗,好吗? 我知道啊,我做不了你寸刻不离的相依, 我也知道,我成不了你一生一世的永远, 那,就让我,就让我就做你隔时离空的红颜,好吗? 做一个不能再拥有你,却仍知你懂你的红颜,好吗? 做一个不能再爱着你,却仍疼你念你的红颜,好吗?” 做你的红颜,好吗? 83.大风起兮云飞扬 “大凤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辛追传奇》看完了,但是我的耳旁还响着刘邦苍劲雄浑的歌声,我的眼前还闪动着刘邦舞剑而歌的情形。大汉的皇宫豪华绝伦,却无法掩盖刘邦舞剑而歌时的苍凉和灭寂。在我看来,这种苍凉和灭寂是时代的宿影,亘古存在并且将继续持续千百万年。 《辛追传奇》虚构了马王难出土的汉代豪华墓葬的女主人辛追忍隐艰辛的一生。辛追的一生先后与数个男人纠结:江夏王的公子燕丹,自幼与辛追订亲,但是在结婚的当天,韩信率大军破了江夏城,江夏家族土崩瓦解,就在这一天,辛追遇到了她钟爱一生的男人,韩信;韩信,一代军事奇才,为大汉王朝立下了汗马功劳,在攻入江夏王府时,韩信与辛追相遇并被其绝代风华所折服,便命家奴钟惺将辛追秘密送到了他的楚王府;在楚王府,辛追被前来试探韩信的刘邦看见,刘邦认为这是上天赐给他的尤物,并千方百计、不惜一切代价要得到她;钟惺,韩信的家奴,一个侠义忠勇的勇士。 《辛追传奇》很形象地刻画了以上各个人物的形象,在这里,我要说的是忠勇大义的钟惺。 钟惺是一个奴隶,在他的世界里,主人韩信就是他的天。韩信被吕后设计秘密处死,钟惺将弥留之际的韩信救了出来。韩信对钟惺的临终要求是:请他救出被身陷皇宫的辛追,并好好保护她。 钟惺只身闯进皇宫救出了辛追,并且带着她开始亡命天涯。但是,由于刘邦派来的杀手的一路追杀,在逃到黄河岸边的时候,他们走投无路了。这时候,钟惺做出了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决定,钟惺将辛追托付给老实憨厚的猎户利苍,自己带着利苍的妹妹——热情大胆的喜鸽来到黄河岸边,于是,最让人感动的一幕出现了…… 奔腾咆哮的黄河边上,忠勇大义的钟惺和喜鸽脱光了自己的衣服,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完成了身心的完全融合。这一刻,外表坚硬如铁的硬汉钟惺泪流满面,美丽大胆热情痴缠的喜鸽仰天呼唤着“亲哥哥”,然后,钟惺举剑割下了自己的头庐,身体被喜鸽推下了怒吼的黄河…… 这一刻,黄河,变成了圣洁的祭坛,祭坛上的祭品只有一样:舍生取义。钟惺为了他的承诺,也为了他所深爱的女人,向当权者刘邦呈上了他的头庐和宝剑;而喜鸽,在把钟惺的头和宝剑送到长安之后,也骑着汗血马跳进了滚滚的黄河…… 钟惺死了,作为一个奴隶,他完成了他的使命,惨烈地自刎,借此呈上他对他的主人的无限的忠诚和热爱;喜鸽死了,作为一个农家女子,她也实现了她来到这人世间的最初的梦想,她得到了深爱的男人,又在得到的同一刻,义无反顾地陪着他惨烈地死去。 此时此刻,黄河在歌唱,那是如同天乐般的梵唱,为了两个坦诚而透彻的生命,为了已经升上天国的高洁的灵魂。 看到这样的镜头,不由人不泪流满面。一对痴缠的男女,用同一种方式,向他们深爱的人表达了他们至高无上的爱。这种爱,是一种成全,一种割舍,是用千言万语也诉不尽的绵绵情话…… 而刘邦,在看到钟惺的头和宝剑之后,终于明白,他能够得到天下,却不可能再找到隐匿民间的辛追,更加不可能得到她的爱。他只有在空旷豪华的宫殿里,用他的苍凉和灭寂的歌声,吟咏永恒的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回顾《辛追传奇》的全部剧集,让我印象深刻的不是辛追的绝代风华,高风亮节,也不是其它风云人物的追逐杀戳,而是两个小人物——为奴隶的钟惺和身为陕北猎户之女的喜鸽两个人生命的的最终的超脱。 我们中华民族是个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优良的文化传统的民族,在久远的年代,这些美好的东西就算是在钟惺和喜鸽这样的小人物身上也能得到最好的诠释,但是,作为一个文明古国,我们民族似乎有一种天然的消解文明的机制。到今天,虽然我们也会经常被这样那样的东西所感动,但是,无论是从深度还是从整体意义上来讲,千百万年前的大义和忠勇都远胜今日。 84.祝福 生日快乐 今天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那个人的生日! 今天是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的生日! 祝福我爱的人生日快乐! 祝福世上最爱我的人生日快乐! 鲜花,红酒,掌声 映着一张张兴奋的脸! 红烛,蛋糕,欢呼 照着一颗颗热忱的心! 祝福你, 我最爱的亲人! 女人如烟 那天你用柔情将我点燃 我开始变成你手中的烟 你轻轻地将我含在唇间 我的身姿弥漫了你的眼 你漫不经心燃烧我的生命 我也心甘情愿做你的烟 也许你不经意的一个微笑 我就义无反顾地来到你身边 你说过 今生与烟为伴 你说过 女人如烟你已习惯 你说过 聚散离合随遇而安 可我来世还要做你手中的烟 想我了 就请你把我点燃 任我幸福的泪缠绵你指尖 化成灰也没有一丝遗憾 让我今生来世为你陪伴 空气中 寂寞在悄悄蔓延 就算我化为烟雾也不忍离散 好喜欢 你疼我说笨蛋噢乖 我知道 我的感觉无法改变 想我了 就请你把我点燃 任我幸福的泪缠绵你指尖 化成灰也没有一丝遗憾 让我今生来世为你陪伴 85.灵魂在歌唱 有很多朋友曾经问我:“你为什么写博客?”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很难回答。我不为写博客而写博客,不为点击率,更不为出名而写博客。博客对于我,就好比一个无形的容器,用来存放我的那些有用的没用的破碎的思想。 这些破碎的思想被纪录下来的过程,我把它称为“写字”,不敢以“写作”来称呼,因为我个人认为,我的文字只是我的灵魂我的心音的某种宣泄,还够不上“写作”这个层次。所以,我把自己的这种灵魂的游走称之为“灵魂在歌唱”。 手指在键盘的每一次颤动,就是灵魂在歌唱。 这种歌唱的时间长了,我便会想:我究竟是为什么歌唱?为了谁而歌唱?长久的冥想之后,我陷入了更迷惘的境地。 对于我来说,最初的写字,仅仅是每天在日记本上记下自己当天遇到的人和事,以及些微的感想。慢慢地,当我写的文字被语文老师拿到课堂上做范文读给班上的同学听的时候,看到同学们羡慕而又嫉妒的眼光,我的虚荣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再后来,得到一个陌生朋友的指点,我开始在各大中论坛流浪。论坛给了我很大的发挥的空间,也让我的文字开始有了些许的进步。特别是通过网络,我认识了一大批优秀的作家和写手,他们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和鼓励,并给了我一些或多或少的肯定,这让我的信心大增。 为了让自己的文字变得有价值,得到更多人的认可,我便开始往纸质媒体投稿,居然也能投中。 我开始对文字顶礼膜拜,并沉迷其中。 后来,有一天,我跪在亲人的墓前,亲吻着墓碑,在痛苦的震颤中,我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这么多年来,我给了我的亲人什么?”答案是:什么都没有。我只有拿出我发表的稿子,焚香点燃,捎给远在天国的亲人,希望以此来告慰他们。 这时的我,就如同在我在以前的文章《从苦难出发》中所写的:“开始在贫瘠的荒野挥汗如雨,以期收获五彩斑斓、华光四射的精神之果”。因为我明白,我已经没有办法再出人头地,光宗耀祖,争得荣华富贵,但是,我可以用一种与众不同的方式告慰我的亲人。这也就是我以前说过的:“无法重复别人的生活,我在无可选择中选择,开始渴望一种天马行空式的与众不同,渴望在常人的生活轨道之外另辟蹊径。”我只能这样做。 从那以后,我每发表一篇文章,都会在亲人的墓前焚香点燃。相信我的亲人会明白,我捎去的不仅仅是寥寥的几个文字,而是我在歌唱着的灵魂。 我找到了答案,不再迷惘。时至今日,当我辛苦地工作的时候,当我面对一封又一封的约稿信的时候,我感到了一种无上的快乐。 因为,只要灵魂在歌唱着,我就已经赢得了自己,那也是生活的慷慨馈赠呵! 86.文人没落和画家陈皓 一 文人没落 我最先认识的是文人没落。 认识没落的时候,我还在天涯的“散文天下”流浪。在散文天下,没落贵族a的帖子后面灌水者如云,我一向不喜欢灌水,但是有些好奇便遛了进去,就是想看看这个所谓的贵族写的究竟是何种文字,为何有这样的的魅力,竟能吸引这么多的人。这一看竟然看上了瘾。 没落的文字很另类,具有丰富的想像力,“往往读完后根本想不起作者写了些什么,似乎什么都看到了,又似乎什么都没有看到”,却让人感觉酣畅淋漓,充满着快感和放松。 “运眼、行腔、吐字、归音和甩动的水袖,弥漫着一股先天的悲剧性,锣鼓一响,仿佛飞花碎玉的精魂附了体,骤然一转弯,犀利无比,彻骨的刀风从意料不及的地方,一击而中。”这是他描写青衣的文字。无论是动作还是细节的描写都极到位极精确,看得人直呼过瘾。 用词暴露张扬却饱含着含蓄的冷幽默是他的一大特点。句子是他信手拈来的,他的每一篇文章似乎都离不开江南的女人,江南的遗迹,江南的湿气,更离不开江南的市井,江南的山水。 当然,信手拈来的文字脱胎于他天马行空的思想,自由,恣肆,狂放,无所顾忌却没有浮藻气,在嘻笑怒骂中却透出无限的惆怅,落莫和颓废。这是我对他的文字的最深刻的感觉,但是,要我从他的文章中挑出一些句子来举例说明,却又完全不知道应该挑哪些句子了。 有人说,没落的文字是色彩斑斓而且令人愉快的,阿符也说他的文字“堪称魔幻跳跃,文体介于散文随笔和意识流小说之间,思绪穿凿于江南的人文旧事、江南的遗迹、江南的市井、江南的湿气之间。”而在精神上,他又“师属王小波的人生哲学,反对市侩和伪善,秉承坦率的生活态度,也毫不例外地放大情欲的元素,将幻想中的倩女幽魂和油然而生的粘腻欲望,湿当当地叠入了他的江南白日梦中”,我完全同意这种说法。 终于有一天,我看到了没落。 没落站在浅海里,以墨绿为背景,长发飞扬,粗犷的轮廓,跟平常在电视剧里面看到的那种所谓的艺术家形象差不多。看没落的时候,我笑了;笑的时候,就跟我看他的文字时候一样,一个人笑得象个傻瓜,又忍不住轻颦。 这就是我印象中的没落。一个游走于文山字海的人。 二 画家陈皓 今年的八月初,我收到一本画册。 画册的封面上,“那浮起的墨绿色,居然刻着陈皓二字。天呀,人家不知道,还以为是蓝藻化了浓妆”,具有很强的视觉效果。 翻开画册,一幅幅亮丽灵动的画跃然眼前。我不懂画,对画的线条、色彩、意境也就谈不上有任何的鉴赏能力,但是,那些似乎在纸上随性涂洒,不讲章法,不究笔墨的画煞是吸引人。 我开始一幅一幅认真地看了下去:早春的景,归耕的农,暧昧的河,怒放的花,魅惑的女……全都是色彩斑斓一地妖娆,充满了水性又一色烂漫,充分显示出创作者的随意随性,作者似乎是在自娱自乐,又似乎是在将自己不拘一格的个性尽情舒张。大概陈皓其人亦如此吧,我猜想。 画粗略地看了,好象什么都看到了,又好象什么都没有看到,心中有些惆怅,又好象得到了些什么;有些兴奋,又好象丢失了什么。 心有不甘。 于是我再次翻开画册。画册的最前面,居然是陈皓的画像及简介:陈皓,1963年11月生,无锡北塘人,毕业于无锡轻工职大装潢美术专业,1985年入江苏省国画院研修班,江苏省美术家协会会员。旁边是陈皓的像。 我的天啊,这个画家陈皓他像极了那个文人没落:肤色黝黑,一张宽脸,眯细眼,厚嘴唇。只不过,“一头如清勇被剪了辫子后改投了新军般长短的头发,几绺拢不住的杂毛乌黑油亮、湿当当地披过前额,不幸而幽默地凑成了其招牌特征:个子中等,肚腩微腆,裤管拂地,脚撇八字步,腋夹票包,手摇汽车钥匙……”这不就是剪短了头发的没落嘛! 原来画家陈皓就是文人没落,文人没落就是“无锡少有的带点鬼气的画家”陈皓。不管是没落还是陈皓,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生意人! 这个“老青头”居然如此地让人始料不及。 于是,我想写一些关于没落和陈皓的文字。于是,我在博客里面开了个头。可是,假装着工作繁忙,假装着有杂志社不断地约稿,写字的进程耽误了下来,一直到今天才又重新开始在键盘上敲击起关于没落和陈皓的文字来。 屏幕上的字敲下了几行,收到陈皓的短信:“……祝画儿十一月份天天好心情!” 呵,有人陪着画儿一起孤单,岂不是人生一大快事? 87.当女教师遇上多情男学生 雪奴是个老师。她风华正茂,个子高挑,性情温和,颇有才华,学生们都很喜欢她。 但是,她最近遇到了麻烦。一个已经离校了的学生对雪奴开始了猛烈的爱情攻势。其实,这样的情况以前雪奴也遇到过,但是,每一次都被雪奴很轻松地闯过去了。可是这一次不一样,这个叫H的学生居然不屈不挠,无论雪奴用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来应对他都没有用。雪奴有些束手无策了。 事情是这样的: 有一天雪奴正在网上流浪,突然收到一条QQ消息:“I LOVE YOU”,没有其他的任何言语,那个头像就黑了。雪奴以为是谁的恶作剧,也没有在意。 过了两天,当雪奴再次上网时,又收到了同一个人的消息:“老师,我很爱你,你到我这里来吧,让我照顾你。”雪奴吓了一跳,忙问:“你是谁?”那边回答说是H。 雪奴想起来了,这是个长相俊雅身材颀长的男孩子,因为长得比同学们都高,一直坐在教室的最后面,上课时他很少听讲,但是不捣乱,总是伏在桌子上睡觉。雪奴每次把他推醒后,他都会抬起头来红着脸冲雪奴笑笑,也不说话。 “你既然还叫我一声老师,就应该知道不应这样跟我说话,别再胡闹了。”雪奴很严肃地说。 “老师,我是认真的,不是胡闹,我就是爱你,我知道你也是喜欢我的是不是?”H紧追不舍。 “我是你的老师,对你只有关心和爱护,不存在其他的任何原因。”雪奴表明立场,便即下线了。 刚刚关上电脑,雪奴的手机就响了,是H发来的短信息:“我想你!当初我只读到大二就离开学校,就是为了能跟你在一起,因为我知道师生是不可以谈恋爱的,现在我们不是师生关系了,我也有了不错的收入,一切条件都已经成熟,我们可以在一起了。”这一点大出雪奴意外,她撂出一句“这不可能”之后就关了手机。 一天之后雪奴一打开手机,就收到十多条短信,全是H发来的。删除完信息,手机马上就响了起来,雪奴没有接,一会儿又响起了短信提示音:“不要再用关机来惩罚我。如果有一天我打不通你的电话,或者完全失去了你的消息,我将选择放弃我的生命,我不是开玩笑的,雪奴,你如果不信,可以打电话到我家里向我的父母求证。” “你威胁我?太放肆了吧?”雪奴问。 “我爱你,是不会威胁你的,只是让你知道我的诚意,而且,你也不要企图拿一些大道理来压我!” 雪奴想起他倔强的性格,又完全不想让外人知道这件事,只有选择沉默。而H,对这桩一厢情愿的“姐弟恋”正是意兴盎然,每天都锲而不舍地用各种方法向雪奴证明他的“不可忽视的存在”。雪奴性格内外,在这种进退维谷的境地中尴尬生存。 谁能告诉她:她该怎么办? 88.你翻过车吗? 《五星大饭店》里面,万乘大饭店的老总给潘玉龙讲的一个故事给我的印象特别深刻,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过去,有一个地主想要雇一个马车夫,于是,一个驾马车的高手就去地主那里应聘。 地主问车夫的第一句话就是: “你翻过车吗?” 这个车夫马上回答说:“没有,我从来没有翻过车!” 结果地主没有录用那个车夫。 因为在地主看来,没有经过翻车这类事故的车夫,不是最好的车夫。 这个故事给了我很大的启发,甚至是一种力量。 平常我们坐车或者开车的时候,都会被叮嘱:一定要特别小心之类的话。当然,这是没有错的,人道是:小心驶得万年船,这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任的一种态度,不然,真的出了事情,遇到撞车和翻车之类的事故,就悔之晚矣。其实,不仅仅开车是这样,我们做其它的事情也该如此。走好每一步,尽量减少出错的机会,这样就不会出现一些难以弥补的遗憾。 但是,如果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考虑,不管是翻车还是处理事情出错,有时候经历过了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经历过,就会吸取教训,就不会犯相同的错误,以后的出现相同或者相似的事情就知道应该如何应对或者处理了。在这种时候,以前出现过错误的经历就变成了一种宝贵的财富。 我们习惯的思维方式是:因为有过翻车这样的经历,就会把这样的经历当作一种污点,一种人生的败笔,然后用另外一类眼光来看待人和事情。一般人没有想到的是:有些经历是能变成一笔财富的,我们常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祸福转化的道理我们都懂,但是真正要做到就难了。我一向深深地赞同这样的观点:没有经历过挫折和失败的人就永远做不到最好。 经常听见有朋友会说:这一生没有经历过什么大的挫折和磨难,差不多一帆风顺。其实,私下里认为,没有经过失败的人,是领略不到人生的别样的滋味和风景的。 因此,也赞同那个地主的观点:没有翻过车的车夫不是好车夫。 89.也为自己减刑 一个偶然,我读到了余秋雨的文章《为自己减刑》,深有感触,于是,我在键盘上敲下了这个题目:也为自己减刑。 我的朋友楚天,一个自称是个边缘人的人,我对他写的《婚姻,一座诱人的坟墓》印象特别深刻。在他的笔下,婚姻就是一座坟墓。但是我私底下认为,某些不幸福的婚姻,更是一座监狱,它禁锢了人的思想,人的情感,甚至于人的行为。它让人在传统的道德、行为规范中低下自己的头庐,屈服于既成的事实,屈服于命运。 其实,我们平常所在乎的世人的眼神,以及传统的道德规范,都是我们,也是世人设置的藩篱,说得难听一些就是“心造的监狱”。在这座监狱里,大家都不肯为自己减刑,不肯赦免自己。而真正有勇气站起来赦免自己的人,却又有可能为世人所不容,都会以为TA是犯下了什么不可饶恕的错误或者有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才被赦免或自我赦免的。 总是很敬佩那些勇于赦免自己的人,在我看来,他们都是不满足于既定的现实,渴望真正的释放自己的人。 虽然,有些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 因为,人类是有思想的动物,总是会想着不满意的工作,想着不幸福的婚姻,想着炎凉的世态,想着已经成为过去的永远。所以,我们总是看上去心事重重,心不在焉,烦躁郁闷,独自忍受着心的煎熬;我们总是会觉得自己不快乐,不幸福,总是一副随时感觉天会塌下来了的样子;总是面对别人一个白眼也会“为赋新词强说愁”;总是……我们自己画地为牢,我们有着千百万个把自己的心关进监狱的理由,却不肯从另一方面考虑问题,不肯自我减刑,不肯释放自己。 其实,无论我们有着何种的不快乐,它都不是绝境,只要我们换一种心态,将这种心态做一个转化,就会又有千百万个理由将自己释放出来。当工作不满意的时候,我们可以想想这份工作也能让自己学到很多东西,让自己学会忍耐;当婚姻不幸福的时候,我们也能学会自我检讨,想想自己有哪些让人不能容忍的缺点,哪些地方做得不对;当面对炎凉的世态的时候,我们可以向周围的人奉献自己绚霞一般的丹心,起码让自己周围的那一片天空温暖起来;当有些东西已经成为过去,虽然那些可能是不愉快的回忆,但是,那也是自己的经历,是这些经历让自己成熟长大……当上面的这一些都做不到的时候,那么,我们能做的就只有让自己彻底地摆脱,真正意义上的赦免自己。 余秋雨说得对:人类的智慧可以在不自由中寻找自由,也可以在自由中设置不自由。所以,关键还是在于自己:舒一舒眉,为自己减刑。 90.从QQ交友想到的 无意中看到某朋友是QQ交友用户,觉得很好奇,便遛了进去,一看,便发现上面的资料显示着: 交友目的:玩伴。 狂晕,很想恶作剧的留言:君为玩伴,我为上床。 仔细观察周围,为QQ交友用户的朋友竟然很多,探究他们的交友目的,都各不相同,但是大致是以下几种:一是为了好玩儿;第二种是想找一个倾诉心事的陌生朋友,因为有些话不方便对周围的朋友说;第三种是在自己置身的现实社会中找不到的理想的寄托,便借助于网络;还有些纯粹是为了寻找某种不可预知的艳遇…… 其实,广结朋友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多个朋友多条路,而且,好的朋友会让人得到精神的享受,甚至,有可能是物质的享受。这样的好事,只需要鼠标轻轻一点就能得以实现,又何乐而不为呢? 我有一个在政界身份较高的朋友,出版过数本小说,并多次获大奖。他就曾经亲口跟我说,他对于人物的刻画,特别是对于女人刻画,寄托了他的梦想,因为那样的女人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找到的。而且多年来,他一直用一个极其俗气的网名在网上游荡,企图找到一个这样的女子……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当这个梦想在现实中不能实现的时候,就只能让它换一种方式存在,以满足自己饥渴的内心,网上风行的“爱情公寓”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在爱情公寓里面,人们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一切事情…… 但是,有一个不可忽略的现实是:网络,它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丰富了我们的生活,能让我们疲倦的身心得到一定的调节,但是网络同时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很多不稳定的因素。 想起在红网做版主的时候,一个女网友发帖求助的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她回家,无意中发现她的先生正在网上跟一个女人做着很龌龊的事情,这个女网友当时就懵了。她深爱她的先生,以先生为荣,因为在她眼里,她的先生稳重、宽厚、有内涵、有品味,是一般男人无法比拟的。所以,突然发现她的先生原来有着一颗这样阴暗的心,她接受不了这样的现实…… 笔者上网多年,QQ好友也是换了一批又一批,对这些也深有体会。好的朋友能令人愉悦,受益良多。但是有的人聊天的话题,就是赤裸裸地诱惑,甚至直奔主题“性”,让人倒尽了胃口。物质宽裕了,思想却更空虚了,饱暖思淫欲,于是有的人想方设法地要“丰富”自己的生活。 这种想法的后果就是:滥情,滥性。 滥情,滥性,追求刺激,这是网络的衍生物。 其实,仔细想想,这样的事情也不足以为怪。每个人在内心深处都有一种对生活对家庭对事业的憧憬,甚至还有一些不能示人的“小”,而在现实的社会中,由于平常所处的地位以及道德规范的约束,只能将这一些欲望压制着,正在这个时候,网络出现了。它刚好为人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于是,人们就将这一切的实现寄托于网络,企图通过网络,搭上诺亚方舟,最终到达伊甸园。 但是,有些自我控制力差的人在一味追求梦幻中的伊甸园的时候,放弃了对自己的身心的调适,彻底忘却了对家庭的责任,把妻儿甚至工作弃之于脑后,沉迷于梦中,不能自拨,最终造成了许多无法弥补的恶果和遗憾,这就不由人不深思了。 91.永远的马兰头 郎在姣妹门前过 姣妹的房门莫上锁 锁得住门来锁不住身咧 锁得住身来锁不住心喽 …… 电视里面,石三怒扯着嗓子在穗穗家门前死命地吼着情歌。可可盯着电脑屏幕看得眉开眼笑,而我,却在挥舞着锅铲手舞足蹈,嘴里还跟石三怒一起吼着不成句的调调儿。 锅子里面正翻滚着菜心。看着绿油油的菜心滚来滚去,“如果是马兰头该有多好!”我心里叹道。 想起马兰头,我的思绪又回到了往日。 南京。 为了欢迎我的到来,南京的朋友煞费苦心,根据我的爱好点了满满的一桌。由于一路劳顿,我感觉十分地疲劳,面对五颜六色的菜肴完全没有食欲。出于礼节,也因为一惯的爱好,我伸筷子夹了一筷放得离我很远的青菜,放入口中,品不出什么特殊的味道来,却吃出一种清爽和舒服,忍不住又夹了一筷子。旁边的朋友看着我吃得有味,便告诉我:“这是马兰头,我们这里的人都爱吃。” 马兰头,久闻大名,原来就是这个味儿。我胃口大开,朋友看我吃得起劲,便把马兰头放在我的面前。一顿饭下来,一盘马兰头被我埋头吃得干干净净。 吃完了,我才抬起头,对朋友说:“太好吃了,说不出来味道,不是浓香,也不是浓甜或者其它的味道,却让人在吃的时候欲罢不能。” 朋友说:“或许是因为它的平淡,所以觉得爽口,它跟那些大鱼大肉、山珍海味不同,看着赏心悦目,吃起来却腻味;它又叫路边菊或田边菊,南方民间叫鸡儿肠,或者叫泥鳅串等,系菊科植物,茎直立,有时略带红色,表面粗糙,两面有短毛,春天我们摘其嫩茎叶作蔬菜就称为马兰头;而且马兰头是一种食疗蔬菜,具有清热止血、抗菌消炎的作用,我们这里的人都喜欢吃。” “是吗?原来它还有这样的好处。” 想着朋友的话,我不由陷入了沉思。 看来我们看人看事情是不能只看它的外在的,有些东西看起来平淡,毫不起眼,但是它于人有益,让人回味无穷,不忍割舍;还有一些东西,它披着华丽炫目的外衣,可是一旦剥开表层,里面就显得肮脏龌龊不堪,让人觉得恶心甚至于呕吐,避之唯恐不及。马兰头,就是属于前者,虽然只吃了一次,但是它隽永的味道足够我回味一生;南京的朋友给我的友谊,也是属于前者,虽然远在天涯,看似平淡,却历久弥新,够我们珍惜一生。 而今,离开南京已经很久很久了,但是马兰的味道,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还一直在我的心头荡漾,让我回味,让我时时想念。 文章写到这里,收到南京的朋友发来的信息:“画儿,曾经有过的,会永远珍惜。” 是的,时空可以限制、隔断很多东西,但有些东西,譬如友谊,是永远隔不断关不住的。 电视里面,石三怒还在不眠不休地唱: “郎在姣妹门前过 姣妹的房门莫上锁 锁得住门来锁不住身咧 锁得住身来锁不住心喽” 92.渴望重生 爱极了这样漫长的雪天。 盼望下雪已经很久很久了。在我看来,这个世界需要这样的一场雪。因为,只有雪,才能覆盖一切的污垢;只有雪,才能洗去尘埃;只有雪,才能照亮污浊的灵魂;只有雪,才能让我获得重生。 多年以前,我曾经到过遥远的大西北。火车在广阔的戈壁滩上飞驰,越过车窗的玻璃,视线的尽头是被冰雪覆盖的天山。天山,绵绵而又遥遥,挺立亿万斯年,占据着一个如此广阔的空间,又凝聚和延续了更加漫长的时间,节奏徐缓,韵律悠长,在厚重沉着的固态中,分明又感到了它绵绵而又遥遥的流动美。这样的美让我不忍割舍,于是,我日日徘徊在天山脚下,将我的心呈现于洁白美丽的冰雪之上,企图将心灵的尘垢滤尽,渴望在凝冻过后得到永生。 在这之后,我去了嵩山少林寺。踏过数重的庭院,当我站在大雄宝殿前面,在众佛面前双掌并拢、叩首祈祷时,我丰腴的心湖竟然水面无波,那种虔诚,那种无欲无求的沉静难以言传。 后来,我又去了兰州,在崇庆寺,我燃起香火,跪在佛祖的面前,我分明看到佛的灵光照在我的头顶,耳旁是熟悉的《大悲咒》,那一刻,我喧嚣的内心平静得如同一潭死水:寰尘的纷扰离我远去,风花雪月离我远去,生命中的一切都变得那样的虚幻和遥远…… 几个月以前我也曾经说过:一直想去西藏,想去看看布达拉宫,看看那些随风飘舞的五颜六色的经幡以及那些永远不会停留下来的朝圣的人们。在我的内心里面,也无数次地想象那样的情景:在亘古不化的万年寒冰中,看着面前三跪九叩的朝圣者,想像着那种并不恢宏却令人心生出一种神圣情感的场面,那是一种何等的享受?!我相信那些人们也一定跟我一样,带着一种对佛的永恒的虔诚接受着心灵的洗礼,渴望洗去尘垢,求佛的庇佑,让自己得到重生。 我渴望重生。 到今天我才明白,这样的重生,竟是我一直追求一直在向往着的至高的一种心灵境界,是一种别样的生活,是摆脱羁拌,走出藩篱之后,整个人生由里到外所感受到的天马行空式的与众不同…… 无论我追寻的脚步走到哪里,那种永恒的感觉将一直伴我左右。 渴望重生,让暴风雪来得更猛烈些吧! 93.笑着应对 很开心地忙,很开心地面对从未面对过的一切。 顾不上吃饭,没有心思睡觉,也顾不上发短信!! 累!累!!累!!! 盼来盼去盼不尽天涯何处是归鸿!!! 最近忙于工作,过几天就好了,问候所有的朋友们! 94.寻 忙碌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我匆匆返城。在城里,我只作了五分钟的停留,就打了一辆车,逃跑似的直奔远离市区的一座仰慕已久的小山而去。 出租车在驶过一段水泥路面后开始进入山道,盘旋着往上爬行。沙石铺成的简易公路就算是在下雨天也不会觉得路滑,路的两旁是成荫的叫不出名字来的树木。出租车司机是个很和善很健谈的人,在得知我的目的地后就开始对我赞不绝口:“你简直是太明智了,那个地方可是一块儿福地:空气清新景色绝佳又可以一览整个城市,只是到现在还没有被更多的人发现。”司机还告诉我,山上住着三个人。这三个人既是山上仅有的住户,又是山寨王,他们都在某事业单位上班,却又长年守着这方净土。 听了司机的介绍,我忍不住展颜,看来此行定不会让我后悔。 出租车在驶了半个多小时后终于抵达山顶。山顶上有一幢很出名的建筑,汽车的喇叭声引来了两只狗,一黑一白,围着我们汪汪叫,司机说这是两只不咬人的狗,我才敢推开车门。 甫一下车,顿时感到心旷神怡,这座山虽然只有海拔500米,却很有一览众山小的味道,四周的市镇也尽收眼底。被狗叫声引出来的主人很热情,带我看建筑内的各种设施。看完,我说想看看四周的景色,主人又热情地为我引路。 主人指着前方鳞次栉比的建筑,告诉我,这就是我刚才所在的城市。俯瞰这座城市,是一种不规则的布局,其中最显眼的景观就是澧水了。澧水是我们的母亲河,它从东到西,如一条白练,很随意地穿城而过,很容易地让人想起长袖善舞的嫦娥,想起她衣袂飘飘的裙带。澧水的南岸,有两根高耸云天、冒着黑烟和火花的水泥柱,那是火电厂的烟囱。火电厂给这座城市带来了些许的繁华和生气,但是也增加了若干的污染,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不便。澧水的北边,是一座座密集的建筑,放眼望去,显得有些零乱。连接南北两岸的,是一座大桥,建造得颇有气势,给这座城市增加了一些霸气。 站在山顶,左边是东城,高速公路穿过东城通向省城甚至更远的地方,新建的一中就座落在东城,可惜天灰蒙蒙的不能一览无余,如果是在晴天,应该可以看得很清楚的。 我们的后面和右侧,是小镇和低矮的小山。倚山而居的小镇一派安居乐山的景象。而那些低矮的小山,却让我想起很久很久以前读过也是很久很久不曾想起过的一首诗:小山很矮/象母亲的乳房……。 山顶上有几块菜地,油菜花开得正艳。主人告诉我,这是他们自己开出来的荒地,在荒地的四周,他们栽上了核桃树和李树,还有樱桃和一些柿子树。因为上班时比较空闲,他们就自己开荒种菜,自得其乐,不仅充实了生活,还丰富了饭桌上的内容。 我的“导游”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很健壮的身材,举止稳重得体,给人一种很有修养很有气质的感觉。交谈中得知,他是个转业的军官,前几年才回到家乡。另外两个一直冲我微笑点头的男子也是中年人,给人的感觉很亲切。 这时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因为这里平时没有车上来,而送我的出租车也已经返回城里,我便在山上住了下来。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单身住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而且,我的身边是三个素昧平生的男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心中却有一种安宁和从容。 晚餐很丰盛,主人为了迎接我的到来,做了满满的一桌子菜,据他们说,这全是他们自己种的菜加工出来的,吃起来味道果然原始而纯正。我的“导游”为我舀了一勺豆渣,味道是美极了,却辣得我跳了起来。我从来都不知道辣椒还会如此烈性的!“是有些辣,但是你得慢慢适应!”我的“导游”笑了笑说。我苦笑了一下:辣得我的胃都烧起来了,还要我适应呀? 吃完晚饭,我站在天台上,望着山下璀璨的灯火,看着四周静谧的黑,突然感觉自己的心如泉水一般的透明,很想很想写下一些什么来。可是,由于白天上来的时候只为着避世,只为着寻找一份清静和安宁,把笔记本放在了家里,我只好找出一张纸来,掏出随身携带的笔,一笔一划地写着。 我的“导游”说:“下次上来的时候,记得带上电脑,以免象今天一样来了灵感却没法写下来。” 我笑了笑。 这一夜,鸩占雀巢,把主人赶到了沙发上。山上的夜真静啊。两条狗也似乎早早就睡着了,不发出一点儿的声响。这样的静反而影响了我,让我睡不安稳,整整一夜都在半睡半醒中辗转反侧。 翌日清晨,拉开房门,是漫天的大雾,一丈以外完全看不到人影和景物。 早餐吃的是刀削面。我的“导游”手艺不错,味道也很好,但还是:辣! 早餐过后主人们又开始种菜,前一天他们从山下买来了黄瓜、茄子、辣椒、豆角、红薯等各种各样的种子一大包,准备全部把它们种下去。我也换下高跟鞋,穿了一双凉拖在地里帮忙,“导游”笑曰:“你这叫体验生活。”很惭愧,我是第一次拿起锄头,但是感觉却很好,或许,在骨子里我就是个农民,毕竟我的血肉里,还流着农民的血呢。 由于手机一直响个不停,吃完午饭后我不得不挥手和他们作别下山,重回喧嚣的尘世。 一路上,手机还在不停地催,而我所追寻的安宁和平静,如划开的水,只荡开了短暂的一瞬,重又聚拢来。 95.镜子里的你的眼 三根手指 夹着一块镜子 镜子 在桌子的中央 竖立 镜子里 你的眼温柔媚惑 狂野跳动的心 在桌子的另一头 忐忑 想问你 想问你镜子里面是否有心 但是 不敢 走过沧海 走过桑田 很多人停留过 他们 和你一样 都有一双迷人的眼 96.落花时节又逢君 正是落花时节,但是,到处依然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天奴一如既往,带着一贯的淡然,淡淡地忙碌,淡淡地忧郁,淡淡地盯着电脑屏幕上闪动的画面,思绪却天马行空地游离。 “他回来了。”晨在她身边站了很久之后,慢慢地开口。 “谁回来了?”天奴心不在焉。 “裂,你的青梅竹马。”晨盯着天奴的脸,清晰地说。 天奴放在键盘上的手指颤动了一下。过了好一会儿,天奴抬起头来,展颜一笑:“是吗?那好啊,我们应该尽一尽地主之谊啊。” 晨的眼中是满盛的怜惜,却只是慢慢地转过身去,轻轻地说:“好的。”因为,他太了解天奴,太晓得她有一颗通透明晰的心,就算是千疮百孔,也会在人前笑容淡定,不露出分毫的破绽。此时,天奴说要对归来的人尽地主之谊,他也明白,她是想用另外一种方式让早已归为平淡的情谊化为更深的虚无,同时,也是给他一个交待。 裂进门的时候,晨热情地迎了上去,天奴只是笑着站了起来,但没有看他。裂走到天奴的面前,轻轻地唤了一声她的名字。天奴笑道:“请坐!” 面前,是在心中想像了千万次的容颜,此时天奴没却有敢抬头正视他,只是转身为他泡上一杯茶。 晨陪着裂说话,两个人热烈地地讨论着分别之后的经历,彼此都有很多的感慨。 天奴走到里屋,站在窗前,压抑不住心潮起伏,如梦的往事涌上心头。 天奴和裂从小一起长大。因为两家是世交,所以来往特别频繁。读小学的时候,他们都一起上学,一起回家。裂的家住在山坡上,从学校到家的路程要比天奴远很多,每天裂都会把天奴送到家,并在天奴家玩上一会儿,吃完晚饭之后才在天将黑时背起书包回家。 裂的家门前有一棵很大很粗的枣树。每到枣子成熟的季节,裂都要约上天奴一起到他家去摘枣子吃。 裂很会爬树,象只猴子似的,一眨眼功夫,就爬上了树梢,藏在茂密的枝叶里面,看不见人影子了。然后,就看到枣树一阵剧烈地耸动,有很多很多绿中泛白的枣子从天而降,砸在地上砰砰作响;或者是从树缝里伸出一根竹杆子,往枣子最密处用力一敲,就会有很多带着枝叶的枣子如花瓣一般飘落。这时候,天奴就会提着一个小篮子,在树下跑来跑去捡枣子,不一会儿,就会拾上满满的一篮子。 拾完枣子,天奴便起身要回家,这个时候,裂便扯着天奴的衣袖,嘴里不停地说:“不要回去,不要回去,在我家里歇着吧。”裂的父母也很喜欢文静乖巧的天奴,当然也会极力挽留,于是,天奴偶尔也会夜宿裂的家里,这时候,裂都会高兴得跳呀跑的。 后来,年龄慢慢长大,裂念到高中时便缀学在家了,而天奴读书的脚印却一直延伸到外面的世界。但是,每个假期,天奴都会回家。 每当天奴回到家里,裂都会来陪着天奴说话聊天。他们在一起无话不谈,裂总是问起天奴学校里面发生的事情,天奴也会耐心地讲给他听。有时候,天奴会说几句俏皮话,裂就会轻笑着叫着天奴的名字,口气中总是有掩饰不住地宠溺。 偶尔,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会打赌闹着玩儿。最简单的打赌方式,譬如石头剪刀布什么的,但是赌注却很大,通常是下半辈子听谁的话之类的诺言。 跟小时候一样,裂总是在天快黑时依依不舍地慢慢踱上山坡回家。而天奴,就站在屋门前,看着裂的身影渐渐被夜幕吞没。 几年之后,天奴和裂的家庭都相继遭到大变,在无可选择中,裂远走他乡,从此杳无音讯。而天奴,也一直独自打拼,很久之后才有了一些成绩。 …… 不知道什么时候,晨走了进来,对天奴说:“我出去订餐,你先陪裂说说话吧。”天奴明白,这是晨给他们一个单独相对的空间。 天奴在裂的对面坐了下来。对面的裂,还是十多年前的样子,只是皮肤黑了很多,也成熟了很多。 “听说你在外面很不错。”天奴笑了笑。 “我一直都想回来的。离开家之后,我一直到处打听你的消息,但是我找不到你。” “哦?谢谢!我不明白,你放着好好的老板不做,又回来做什么?”天奴的心里有很多的不解。 “我以为我回来的理由你是最清楚的。我只是想守护着你。你知道吗?这么多年来,每一次想起你时,我的心就好痛好痛。”裂充满磁性的声音远远地传来,仿佛来自遥远的天外。 天奴沉默了。 “而今天我看到你,虽然你外表看起来很风光,但是我依然能感觉到你的无助。”裂低沉的声音直入天奴的耳朵,令天奴无从躲藏。 “不要再说了!”天奴哽咽,没有听下去的勇气,猛地站了起来,走到窗边。 天奴心潮起伏。既然已经不能回到过去,而自己,也只能过属于自己的生活,无助也好,忙碌也罢,富贵也好,清贫也罢,那也是自己的选择!又何苦再让自己困惑? 窗外,繁花落尽,青绿一片,到处是茵蕴的水汽,一派如梦似幻的景象,晨坚毅的身影出现在马路的尽头。 97.写在母亲节 今天是母亲节。 走在街上,我看到几乎所有的母亲的脸上都洋溢着满足幸福的笑容,我想,大概她们都收到了来自亲人的祝福吧?我很羡慕她们,羡慕她们能收到亲人的祝福,能感受到最可贵的亲情,而我的母亲,我只能用一种特殊的方式给予她永远无法割舍的爱。 姑姑跟我说,念高二的表妹今天打电话给她了,还说:“妈妈,今天是母亲节,祝你母亲节快乐!”我在心里真叹姑姑好福气,有这么好的女儿。姑姑一脸幸福,又开始跟我唠叨开了:我的女儿真的是很懂事很听话的呢,在学校也很自重,不早恋不乱花钱,上次回家后还主动把手机放在家里,没有带到学校去……姑父远在外地,作为一个母亲的满足感让独自做着生意供女儿念书的姑姑心甘情愿地辛苦着,劳碌着,也自豪着。 听着姑姑的话,我想起了我的母亲。母亲离开我们已经十年了。十年的时间,对于我,犹如一个漫长的炼狱。为了让自己摆脱那种无穷无尽思念的煎熬,我不得不用文字舒缓自己的情绪,逐渐沉于其中并开始尝到一些小小的乐趣。于是,从纯粹的渲泄到现在把写作的这个过程当作一种行为艺术,我开始享受着写的过程,而不愿意在写完之后在我的文字中加入过多的人工雕饰。因为,我的文字,是为亲人而作的,是我对亲人的奉献,是我呈上祭坛的菲薄的祭品,所以,我想献上最纯正的我,就象我的爱,无需修饰不用有任何的质疑。 母亲,我的生命的本原啊。 在回城的车上,我掏出手机发了一条短信:“每一次,望着家的方向我的心里都特别难过,因为,这个曾经是家的地方已经没有了属于我的家,无数次过家门而不入,我不知道我九泉之下的父母看到女儿惊鸿一般匆匆的身影是否也如我一般痛彻心腑?” 回信:“哽咽……” 一瞬间,泪流满面。 98.做最不起眼的那一个 因为我准备在最近出远门一趟,为着订机票及旅行方便,我去了一趟政务中心办理身份证。 政务中心排队照相的人特别多,从大厅里面一直排到了门外。我站在队伍里面百无聊耐,只有挂上耳机听音乐。好不容易轮上我了,可是我这一头精心做成的乱七八糟的头发却给我惹麻烦了,照了第一次,不合格;第二次,还是不合格;第三次,终于好了。众目睽睽之下,我狂晕。 交完钱出来,我去跟在这里上班的朋友打招呼。朋友说:“怎么不叫我?站这么久多累啊!” 我笑了笑没有出声。 本来照几次相已经让我够狼狈的了,还要让我当着几百人的面儿走后门,那样会让我尴尬让我难堪,更重要的是:会给别人带来麻烦,那样的话,影响多不好? 其实,办事的时候经常会需要排队或者要经过诸多的曲折,而且有很多时候只要我说明我的某种身份,也可以得到优待,但是我每一次是安静地自己把事情办完,因为,我不想成为被别人注视的目标。   所以,我宁愿在人群中做最安静最不起眼的那个。 二 每一次笔会,我都安静地坐在朋友们中间听他们高谈阔论,把酒论英雄。 有一次,跟一个作家前辈谈书,谈到忘形,竟也滔滔不绝。前辈谈到哪里,我都会随声附和几句。到最后,觉得自己有些唐突,甚至班门弄斧了。 前辈说:“你是我见过的读书最多最广的女子,对很多东西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真的是很了不起。” 真是汗颜,我笑了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跟您会说了这么多,平常我都只是最安静的听众。” “我看出来了,你是很内敛很低调的一个人,却是那种越挖越掘给人的惊喜越多的人。” 惶恐之极。 …… 三 在QQ里面有人要加我,毫不犹豫地予以拒绝,心情好的时候也会加上一句:“不加陌生人。”对方却锲而不舍:“不是陌生人,你是XXX,我们认识。” 只好接受别人的请求。 “你是谁?”少不了会问问对方。 我是XX单位的。” “那,你又是怎么找到我的,又怎么知道我这个人?”心中不解。 “因为我认识你,你太出名了。”对方说。 “啊?我出名吗?”在心里直犯嘀咕,有很多网上的朋友都是说听别人介绍了我,然后才加我的,但是“出名”这个词,一向与我相隔十万八千里远,我觉得与是我靠不上边儿的,别人一下子将这个词与我联系在一起,实在让我意外。 “是啊,我们是同事,我却是你的学子。” 看来对方是从别的同事口中听说了我,然后才在网上加我聊天的。 “不要这么说,你让我惶恐。其实我们都一样,是我的同事、朋友们抬举我了。”我不愿意别人以这样的方式和口气跟我说话。 “你是个能干的女强人。” 我不能干,也不是女强人,能干的只是外表,其实,深心里,我比谁都脆弱,比谁都需要呵护。 “你还是直接告诉我你是谁,因为加我的人很多,他们总是说慕名而来,但是我的确记不起来了。” “还是不要了吧,我只是想这样远远地欣赏你,不敢奢望成为你的朋友。”对方拒绝。 “抱歉,我有事了,再见。”我不愿意再深谈下去,遇到过无数次这样的情形,第一第二次还是感觉比较新鲜的,但是次数太多了就会觉得寡然无味。 朋友不需要太多,一个两个真诚的,能够真正相互懂得的人就已经足够了。 还是愿意做那个安静的不起眼的小女人。 98.致永恒的恋人 我的恋人。当我在写这篇文章时,指尖敲击着光滑的键盘,似乎是我用张开的十根手指,一寸一寸滑过你的肌肤,那种感觉是如此地性感,媚惑,让人心跳呵,我的恋人。 我的恋人。我看到你低头浅笑间,温柔地轻轻地叫着我的名字,那是三个字的全称。可是,这样的称呼对于我来说有如天籁,比世上任何一种称呼更令我觉得亲切,亲近,让我甘之如饴呵,我的恋人。 我的恋人。让我以我柔软细腻的心思做丝线,用我的智慧在心中串连美丽的珠链,悬挂于月桂高挑的枝桠间,在每个月圆的夜晚,你凝望的微笑便会荡漾成我最为美丽的回想呵,我的恋人。 我的恋人。很抱歉我不能跟你花前,也不能跟你月下,没有期冀,没有誓言,更不能寄予来生,但是,我却让我思绪和意念飞扬,片片相思积淀,这是一种至老至死的永恒呵,我的恋人。 我的恋人。我是那个知你懂你,却不能拥有你的人,也是那个疼着你恋着你却不能真正爱着你的人。曾经用血液与你交融,曾经有心跳与你共鸣,对你的爱融入血里,却只能放在心里呵,我的恋人。 我的恋人。我是那个在爱中成思,在恋中纠结却无奈于爱,又纠缠于恋的人,也是那个用眼泪滤尽你的缠绵,让自己的足音隐出你的视线的人,却是因爱弃你,因恋舍你呵,我的恋人。 我的恋人。在最平和的昼里爱你成痛,在最安静的夜里念你成寐,却只能远离身体的渴望,保留爱未央的火苗,因为,我成不了你寸刻不离的相依,也成不了你一生一世的永远呵,我的恋人。 我的恋人。我是你只能相望而不能相守的人,我是你心痛一生也魂牵梦萦一生的人,从此只能用最安静的眼神远远地望着你,用最平和的口吻咀嚼着你,做你隔世离空却最亲最亲的爱人呵,我的恋人。 99. 汶川地震,感同身受——五月的祭奠 端坐在电脑前面,鼠标点击,弹出的一幅幅惨烈的画面让我泪水横流。四天了,我一言不发,只是用力地点击鼠标,关注着网上每一点点关于地震的报道,看着网上我的熟悉的不熟悉的朋友们写出来的关于地震的篇篇真诚感人的文章,我们的心,都被深深地牵动着。 多么惨痛的人间惨剧!在巨大的灾难面前,平常无所不能的人们,都显得是多少的渺小和无助,生命是那么的脆弱和短暂!还在课堂上上课的学生,还站在讲台上讲课的教育工作者,还在办公室里面工作着的人们,还在田间地头耕耘着的农民,成千上万的生命,就在一分钟之间逝去——没有预兆,没有遗言,没有告别,就那样转瞬即逝! 刹那间,悲恸四起,中华大地成为一个无形的祭坛! 四川在哭泣,中国在哭泣,世界在哭泣…… 但是,我们中华民族,从来都是一个团结、顽强、不畏苦难的民族,面对灾难,我们团结一心,挺身而出,能出力的出力,能出钱的出钱,能出血的出血,能出物的就捐物,能呼吁的就站出来大声呼吁,全国人们在年过花甲的总理的带领下,在最短的时间内就拧成一团,全力以赴,奔赴地震灾区! 总理来了,解放军来了,医疗队来了,志愿者来了,能来的都来了……于是,震憾人心的一幂幂真实地呈现在世人的面前:总理挥动着的流血的手臂;空降军立下的遗书;求求你让我再救一个孩子的战士;废墟中伸出来的手;拉着死去母亲的女孩的手;在生与死的夹缝中唱歌的女孩;眼看自己的孩子在生线线上挣扎却坚守岗位的人……这一幂又一幂,不胜枚举,感人泪下,让每一个看到的人都不得不承受撕心之痛! 没有在现场,但是我们却都跟救灾现场的同志们同呼吸,共命运,我们时时刻刻祈祷被埋在废墟下的生命能够早日获救,更祈祷己逝去的无辜的灵魂早日安息! 人定胜天,让我们众志成城,共抗灾难,让我们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奉献我们的爱心,为在苦难中的同胞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也希望他们能战胜黑暗、疼痛、饥饿、恐惧和无助,迎来光明和温暖。 我的文友刘强姐姐,她曾经写过《和孩子一起跨越高考》、《就这样轻松走过高三》等书,是一位很了不起的女性,她在网上跟我说:“最近都在看关于地震地报道,连自己的网站都没有打理了,昨天给孩子们上作文课,讲的也是关于地震的事情。”她还给我看了她写的关于地震的文章《感动——中国》一文,文章写得很感人,让我也不禁泪下。 九岁的侄子回来说:“我捐了十元钱。”我姐姐骄傲地说:“我的儿子真不错,也懂得献爱心了。”侄子的捐款是学校倡议的,据说所有的学生都很拥跃。这几天侄子回来,都要抢着看电视,看新闻,说这是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并且要求看完之后写出关于地震灾情的日记及感想。每一次,侄子看到画面上出现的惨烈的镜头——遇难者相叠的尸体,瓦砾中伸出来的手,失去亲人后深深悲痛的一张张面孔,残垣断壁,流离失所的人们……都深深地叹息一声:“天啊……” 同胞的灾难,在侄子幼小的心灵中,在我们的心中,都感同身受。 曾经打电话询问我在灾区的朋友,问他们是否还平安,所幸他们都还好。十三日,我又接到很多朋友的电话,询问我们的情况,因为他们听说这次地震波及湖南。我一一道谢,并称:“只有一点儿震感,我当时还以为是自己头晕一下下。” 可是,我们远在四川等地的同胞,却在人间地狱之中呵! 五月的中华大地,幻化为世上最惨烈最悲壮的祭坛! 祭坛上的祭品,只有一种精神:爱心、团结、奉献、祈福! 向所有参与救援赈灾的人致敬,向中国人们致敬! 天佑我苦难的中国人们!天佑中华! 100.五月的哀伤 这个五月,我们的悲哀和伤痛旷世难寻。 这个五月,我把自己封闭——为地震中罹难的同胞,也为我的亲人。 不敢想像,地震灾区的那些人会怎么样度过余生;我也不知道,当一个人的世界突然之间分崩离析之后,又如何重朔生活的信心;我也想像不出来,那些从天堂跌入地狱的人们,在奈何桥上是否来得及回望一眼这个曾让他们无限眷念的世界;我更不知道那些从天堂走过一遭的人,面对自己肢离破碎的身体,面对突然毁灭的一切,又该费多大力气才能顽强地站起来?! 很清楚地记得当年亲人逝去之后,那种生无可念的悲伤、绝望、迷茫、无助,天堂倒塌了,活着的人生不如死。而现在,对于遥远的地方,那些在地震中失去一切的人民的处境和感觉,我,更是感同身受。只不过,那些人的的处境,比起我当日的遭遇更惨烈了无数倍。 我想为他们做点儿什么。 除了捐点儿钱,我什么也做不了。我只有日日盯着电脑,看着电视里面关于地震的每一个报道,心被牵动着…… 又是五月,父亲的祭辰,我点燃香烛,祭奠远在天国的亲人,也祭奠所有逝去的灵魂。 又想起那阙词: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101.凰啊,我拿什么来爱你〈一〉 一 在路上 这些年我到过很多地方,湘西的凤凰虽然一直令我特别向往,但是因为离得近,反而是每一次都错过了。 这一次终于成行了,忍不住心情雀跃。 犹记得临行前一个朋友的话:凤凰有什么好看的?我不以为然。有的时候,牵动着我们的心的,不见得就是名山秀水,车水马龙。其实我们向往的只是一种心态,一种情绪,譬如凤凰,让我向往的是它的古朴和原始,更有一种写者对一代文学大师最深沉的崇敬。 我们到吉首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左右。甫一下车,刚走过火车站广场,在白云宾馆附近就看到两个卖果子的阿婆,东西卖得很便宜,小果子才一块钱一斤,还有柚子也才两块钱一个,大喜过望,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抱了一大堆在手里,嘴里还不忘记直嚷:“湘西的东西就是便宜,人也纯朴,看着都让人放心。”同行的人笑了。 当晚夜宿某宾馆的豪华套房,三室还加一个卫生间,却夜不能寐。 第二天早晨起床后,连早餐都来不及吃,就打了一辆车直奔凤凰。在车上时忍不住拿出前一晚买的柚子来吃,哪知外表诱人,吃起来却不是味儿,酸酸地,涩涩地,只好在惋惜中把它们扔了。 同行的人对钱毫不在意,却也忍俊不禁:“怎么,上当了?” 我笑了笑说:“看来有些东西,是不能只看它的外在的,譬如这个柚子,外表诱人,卖东西的阿婆也是一脸朴实,但是卖的东西却如此难吃。” 同行的人说:“没有关系,下次遇到了再买。总会遇到好东西的。” 但愿如此。 车行一个多小时后,到了我们此行的第一个目的地:奇梁洞。 二 奇梁洞 奇梁洞据说是古时人们躲避动乱时的避难所。 它位于凤凰县城北四公里处,属典型的碳酸盐岩洞,该洞以奇、秀、阔、幽四大特色著称。洞长6000余米,共分五大景区:即古战场、画廊、天堂、龙宫和阴阳河。洞中有山,山中有洞,洞洞相连。它集奇岩巧石,流泉飞瀑于一洞,由千姿百态的石笋、石柱、石钟乳构成了一幅幅无比瑰丽的画卷。 在洞中,有一条小溪穿洞而过,水流平缓,精心设计过的灯光打在岩壁上,皱襞倒影在水中,如梦如幻。而洞内,用五光十色的霓虹灯打在石笋、石幔及石花上,营造出一个流光溢彩的世界。 奇梁洞的前洞是古战场。 相传南宋末年,不堪重压的南方各民族义士,曾在这里起义反叛,本地土人何车曾率领以苗族为主的义军在此与朝庭派来的官兵展开激烈战斗,多次击退官司兵的进攻。后来因为叛徒告密,致使义军全体将士惨死洞中。 如今,在古战场内,还有一些与战争有关的地名,譬如:落马河、古碾房、雨洗荷花、以及蛇头石、河马等等。 (这是从内侧拍摄的奇梁洞洞口的形象) 按照我们游览的行程,走过古战场之后,顺着河水的左岸,经过酒鬼酒的洞藏基地,就到达地下龙宫。据导游介绍,我们现在看到的龙宫还只是开发出来的一小部分,还有更多更美的景象湮没于嶙峋的怪石之中。 在龙宫里,透过水中的倒影,我们看到了洞中千奇百怪的影象,怪石嶙峋,万象万千,或如蛟、或如鳖、或如龟、或如鸟、或如象,在五彩的灯光下,色彩斑澜,形态惟妙惟肖;而在水中,龙蛟腾跃、紫电飞宽、金霞生辉,令人神往,撩人遐思。 据导游介绍,象这种瑰丽的洞中倒影景象,在一般的地方是很难形成的,首先,洞顶离水面要有合适的高度,一般是六到八米;其次,要有合适的灯光效果;再次,洞中的河水必须晶亮平静。 好一个龙宫,的确是朴朔迷离、奇丽诡异。 同去的有很多朋友都在龙宫的小码头上拍照留影,我们也凑了上去,照了几张相。 从龙宫小码头往回走了几十米之后,我们开始沿石阶缓步向上,一路逶迤而行,导游小姐也不时提醒大家“小心碰头”,行过几百步之后,就到了天堂景区。 天堂就是天堂,果真是异彩纷呈,美不胜收。 在天堂,首先进入的是一个大厅,这个大厅据传是苗民纠集的地方,厅里立着一块带一个小孔的石头,对着小孔“呜呜”地吹,整个景点会回荡着低沉的号角声,听说当年的苗民就是用这种方式传令的。 走到小孔边的时候,我也凑上去试了试,但是根本没有吹响这个“号”。同行的朋友们中也有好几个人都用嘴吹了几次,但是没有听到那种让我们向往的号角声。 走过大厅继续拾阶而上,沿途霓虹闪烁,仿佛置身于真正的天堂。慢步走过,溶性碳酸盐岩石在漫长的岁月更替里变幻出千姿百态、丰韵万千的造型,成就了美伦美奂的意境,给人一种亦真亦幻的错觉。 南海观音座下,唐僧师徒恭敬地跪拜,其他各路神仙各显其能。还有南天门、仙女出浴、御笔天书、凌霄殿、玉树琼花、逍遥宫、瑶池、紫宵宫、百鸟朝凤,广寒宫,各景点和谐地糅合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光怪陆离、绚丽奇妙的人间仙境。 走过天堂之后,弯腰走过二十来米的一条人工开凿的石隧道,就到了十里画廊景区。 (红唇的拍摄水平有限,加上洞内光线不是很好,所以照片有些儿模糊) 十里画廊,顾名思义,是一条很长的廊子。我们参观的画廊,大约长二千米左右。导游小姐边走边为我们讲解介绍沿途的风景:参天的古木,浓荫蔽日的“林海雪原”;含苞待放的“冰山雪莲”;古树横生,藤攀葛附,荆棘四而的“西南丛林”;奇峻陡峭,鬼斧神工的“华山险道”;溪水潺潺、良田千丘,家家隐约的“躬耕桃源”;三潭映月的“西湖小景”;有能奏出七个音符的石壁“殿堂琴音”;有佛像仙人,还有“百年好合”大石乳…… 在十里画廊的最后一个景点,即“殿堂琴音”处,朋友们都兴致勃勃地合影。 拍完照后,我们从天堂的大厅,然后经过酒鬼酒的洞藏基地走出了石洞。 纵观整个奇梁洞,石乳石柱林立,雪白晶亮,洞内空气湿润,幽深难测,却到处流光溢彩,丝毫没有阴森的感觉,的确令人魂牵梦萦。 我们走出奇梁洞的时候,已经过了十二点。整个游览过程持续了二个多小时,脚走得痛了,但是觉得值。 走出洞外,我们就近在外面广场旁边的奇梁洞餐馆吃了一顿饭,大概是因为饿了,都觉得从来没有吃过如此美味的午餐。 吃完午餐,我们坐上一辆车,直奔凤凰古城。 ……未完…… (主体部分请看草稿《凤凰啊,我拿什么来爱你》第二部分。) 我们乘坐的出租车在南华门前的桥头停下。 下了出租车后,一抬眼,只见闻名遐迩的古城吊脚楼紧凑而亲密地依沱江两岸而立,象一幅画一样陡然挂在了面前,让人眼前一亮,呵,跟在电视里见到的一模一样啊,这让我们精神一振,上午游奇梁洞后的疲惫一扫而光,忍不住低呼:“哇……” 我们通过桥的另一侧绕到桥下。 桥下有一些卖布帽和银饰的阿婆阿嫂,一见我们便开始招揽生意,同行的人也不问价格就拿了一顶蓝色的帽子盖到我的头上,付钱之后就拉着我往吊脚楼里面飞奔,也不理会后面要我们照相的阿嫂招揽生意的呼叫。 在沱江边,一栋吊脚楼就是一家旅馆,而数不清的吊脚楼紧密地连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谁家。看到我们,坐在吊脚楼前的阿嫂阿妹们便展开职业性的笑脸:“住宿么?到里面看看?”我们便一家一家地看过去。按照我们的设想,是想要一套设备稍好、有网线可以插上笔记本、有阳台伸到沱江上的房间,以便好好享受一下这仰慕已久的与古朴亲密接触的难得时光。但是,看过了的房间都要么太简陋,要么没有阳台,都不能令我们满意。 从桥头下来的时候,有一个阿嫂一直跟着我们,殷勤地向我们推荐了一家一家的旅馆,让我们感激得不行。于是一再地谢绝:“谢谢,我们自己去找,不用麻烦您陪着我们了。”有一家店老板悄悄地告诉我,那也是招揽生意的人,她介绍旅客住宿,店老板要拿介绍费给她的,羊毛出在羊身上,这样,旅客就要多付钱。听了店老板的话,我们笑了。 找了好多家之后,我们住进了一家叫做“梦里水乡”的旅馆。店主是一个漂亮的女子。房间稍嫌简陋,但是有阳台。我们稍稍休息了一下,在夕阳西下的时候,便出了吊脚楼,踩着搭在河里的平整的石墩,过了沱江,来到对岸。 其实,沱江两岸都差不多,到处是卖银饰、小工艺品、以及卖弥猴桃干和姜糖的店子,然后最多的就是餐馆了。这里与其它地方唯一不同的就是:木板楼夹着青石板,踩在石板上,感觉脚下的路没有尽头! 古城里面,似乎有一种叫血粑鸭的东西颇受人青睐。但是,那种叫鸭子的东西对我们没有什么吸引力,所以吃饭的时候,我们只是点了酸辣鸡以及蟹之类的东西。酸辣鸡的味道很不错,可惜我们到后来才知道,被店主狠宰了一顿。 晚上,在旅馆店主的怂恿下,我们花了比别人高好几十块钱的价格去一个娱乐场所看了一场所谓的篝火表演,结果大失所望。在晚会上,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参加比赛穿苗服的那个帅哥好不容易穿到身上的苗族裤子一而再、再而三地从身上掉下来,让所有的人笑得前俯后仰。 回来后,我坐在旅馆的阳台上,看着沱江两岸璨灿的灯火,那时明时灭的霓虹让人眼花缭乱,如梦,似幻。心里不由感叹:这可能是凤凰古城最美的景了! 商业化的古城哦! 四 乌龙山·沈从文墓 乌龙山,本来是一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山,位于湘川贵三省交界处,奇特险要,多溶洞悬崖,但是,随着电视剧《乌龙山剿匪记》在全国的热播,这座山居然也变成了一个旅游景点,还吸引了众多的游客跨越迢迢的山水,奔它而去。 我们乘坐的旅游大巴在早晨八点钟的时候从古城出发,一路颠簸逶迤,向更幽深高远的山上行驶。为了打发在车上漫长的两个小时的时光,导游小姐卖力地在车上活跃旅客之间的气氛:先是介绍了湘西苗族的一些基本的情况,后来,又教我们说苗话、唱苗歌,据说要在对歌胜利后才能进入苗寨的,导游小姐的一番渲染让我们对即将到达的乌龙山的景观和苗寨的神秘充满了向往和好奇。 这一天的太阳出奇的热,我们象要被烤焦了一样。上山之后,我们顺着一侧围着栏杆的小道开始在山上逶迤向前,向想象中特别幽深更神秘的山里面行进。山陡坡急,栏杆的下面是深得几乎不见底的悬崖,很是让人心惊胆战的。 导游小姐边走边给我们介绍乌龙山的各处景观:乌龙山石碑,岩匪窝,悬崖匪哨,骆驼峰等。山路险峰,比较难走。但是,这些景观对于我这个山区长大的人来说,实在太平常不过了,没有可看之处,颇有些上当受骗的感觉。还有一点要提到的是,从我们所走的山道上,能看到对面山崖顶端有一个大洞,据说《乌龙山剿匪记》的最后一集就是在那个洞里面拍摄的。 在乌龙山我们转了一个圈,在我的腿子已经完全走得僵直了的时候进入一户人家吃午餐。午餐很简单,四菜一汤,味道比较纯,可以说是正宗的绿色食品。我们七八个人坐一桌,大概是都饿了的缘故吧,大家都吃得很香。 吃过午餐,大家乘车直奔苗寨。本来我对苗寨的神秘是充满了好奇和幻想的,但是到了之后是大失所望。进苗寨时喝的米酒味道很甘甜,苗寨的节目是由他们本寨子里的阿妹阿嫂表演的,因为不是专业的演员,所以,看起来很一般般。 苗寨给我的印象是:贫困。在寨门口,我们看到有几间破旧的房屋,走进一看,却是一所学校,只有一间教室,从教室里面课桌的摆放方向来看,我初步断定,这一间教室里面应该是三个年级的学生在上课。每一个年级应该只有几个学生吧。 我看见有几个小孩子站在屋脚边,手里拿着一种草织成的象虫的样子的东西在看我们,就凑过去跟他们说话,但是他们都不吭气。我笑着逗他们,请他们把手里的小玩意儿送给我,他们马上把手缩了回去。 在我转身走回队伍的时候,却见有几个小孩追上了我,把手中的玩意儿递给我,我满心欢喜,接过来得意地冲旁边的人笑:“看,人家多喜欢我,都送纪念品给我了。”旁边的人一脸鬼笑,不说话。我转头一看,那小孩的手还伸在半空中,嘴里还在念着什么。我明白了,从包里掏出几块钱来塞到他手里。他这才转身飞快地跑了。 正准备上路,又见有七八个小孩朝我围了过来,手里拿着那一根根叫不出名字来的草塞到我手里。我脱不开身,狼狈地从包里掏出所有的零钱发给他们,转身就逃。 旁边的人大笑。 下午,我们从水路返回凤凰城。 回到凤凰城时,已经是下午四点左右。 而我们,没有回所住的旅馆,而是顺沱江而下,去谒沈从文墓。 在我的印象中,作为一代文学大师的沈从文墓应该是气势恢宏的。可是,当我们三回九转,问了好几个人之后到达离县城三里路远的听涛山时,只看到一个云菇状的天然五彩石石碑。石碑上面刻着:“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认识人。”石碑背面,是先生姨妹张充和撰写的文字:“不折不从,星斗其文;亦慈亦让,赤子其人。” 先生的墓地是自己选的,没有坟堆,没有亭台楼阁,简陋得让我以为自己还没有到达目的地。而他的骨灰,也早已撒在了故乡的山水之中,早已融入了故土。如今,与墓碑相伴的,是滚滚不息的沱江水,是阵阵松涛,是故乡的这一片皇天厚土! 带着深深的敬意,我在先生的墓前久久地思索…… 102. 到底是谁喝醉了酒 海边有一栋白色的房子,里面住着叔叔和侄女两个人,这叔侄两个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喜欢喝酒,并且一喝就醉。 一天,这叔侄两人早晨起床在客厅相遇了。 “叔叔,你喝酒了吗?” “昨天晚上你们在喝酒的时候不是很没礼貌地把我赶走了吗?” “有酒味儿呢,还说没有喝?”侄女凑到叔叔身边闻了闻。 “是你身上的味道,臭丫头!”叔叔一脸生气的样子,“昨天晚上你搂着谁的脖子哭了呀?” “哎呀,我哪有?”侄女不承认。 正在这时,一个男人的声音传过来: “早上好!” 叔侄两人大吃一惊,这个人怎么会在他们家? “你这臭丫头,怎么敢把男人带到家里来?”叔叔抡起巴掌就追着侄女赶打,吓得侄女满屋子逃窜着躲藏,还一面在嘴里伸辩: “不是我,不是我!真的不知道,不知道的事情!” 叔叔不依不饶: “臭丫头,你给我放清醒一点儿!只要一喝酒就烂醉的毛病,就是酒精中毒知道吗?” 旁边一直在看着的男人哑然失笑。 侄女也糊涂了,不确定地转头向男人求证: “你真的是跟我一起来的吗?” 男人还是笑了笑没有说话。 “哎呀,我要疯了!我怎么一点儿都想不起来?”侄女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 叔叔生气地说: “你在演戏呢。” 侄女一脸无辜: “真的想不起来!”并冲男人笑了笑:“我们,在哪里见面的呀?” 男人还是只是开心地笑,不说话。 叔叔用手摸了摸头,一副头大的样子: “哎呀,真是冤家!”接着就把侄女赶回了房间。 叔叔转脸对男人说: “我跟你说,女孩子喝醉了就把她送回家,然后自觉回自己的家才对呀,没有得到主人同意就……” 男人笑着伸辩: “不是……,哎呀,真是的!” 叔叔猛地抬起头,吃惊地望着男人,象是想起了什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低下了头。 103.相守千年——续《等待千年》 相守千年 ——续《等待千年》 <一> 等待千年 在那美妙的一瞬,我的面前出现了你。 漫长的三生三世的等待,在这一刻凝固。 一刹那,我清清楚楚地明白我的沦陷已经不可逆转。 我是一只兔子,玲珑剔透,清丽典雅,以云为衣,以霓为裳。 在我的前前生,我总是在家里等待你的到来,我从不踏出家门一步,因为我怕错过千山万水奔我而来的你。我知道我的美丽只为你绽放,所以,我紧锁了心门,日日徘徊,夜夜翘首,期盼你能出现,携我奔向永恒的天堂。在这个天堂里,你是至高无上的王,我就是你生死相随的后。 然而,一生的翘首,望断了天涯路,你始终没有出现。 我一定要找到你。 于是,在前生,我开始了历尽苦难的天涯孤旅。 我越过高山,涉过河流……日日夜夜,无止无休地奔走在山林草莽之间。我放下了我高昂着的头颅,熬红了双眼,磨砺了棱角。一路上,凄风苦雨与我相伴,奔雷闪电为我壮行。但是,走到天涯海角,我依然找不到你,我感觉不到你存在的气息,更寻觅不到那刻在三生石上的情缘。我的身心俱疲,一种临渊的绝望将我击倒,在草丛中悲恸地哭泣。 哭声传出来,刹那间,草木为之含悲,风云因而变色。 纵然如此,我还是相信在时空之外的某个地方你在等候我的到来,总有一天我们会相逢。 我决定换种方式与你相遇。 到了今生,我幻了人形,降临这繁华的人世间。 在人世间,我是个安静而平凡的女子,过着安静而平凡的生活。我固执地守着属于自己的一方净土,不理会凡俗的干扰,我相信,不管在遥远的乡村,还是在喧闹的都市,只要你出现,我一眼就能够发现你。就算与你只有片刻的相拥也将延续生生世世的眷恋。 生生世世的寻觅,在你我相对的那一刻化为永恒。 <二> 相守千年 在彼此相对的那一刻,你轻轻地捧着我的脸,一字一句地对我说:“我见过你!” 我说:“是。在前生,我走遍了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我知道,我知道你曾经找寻我千万里,但是,我只能忍着莫名的心痛,目送你一次次远走。”你说。 “我只身踏遍了千山万水,你却躲在角落里面任我追寻千万里。”我泪流满面。 “前生是我懦弱,错失了你,今生我一定加倍地偿还。”你对我说。 “我不要你偿还什么,只要你平淡地爱我。”此生,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小女子,不要轰轰烈烈的爱,不要誓盟,只要一个人跟我安静地相守,安静地跟我执手走遍天涯海角。 “你总是这样令我心痛,千年以来,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你是我心中永远的心结。曾经,我已经习惯将一些东西深藏于心底,在远方默默地祝福你,但是我知道,世间从来没有一个女子,能如你一般令我如此心痛,如此魂牵梦萦!你知道吗?无论是否相逢,你都会永远是我最亲最亲的爱人!” 此时,月华如洗。你的眼睛如同泉水一般的清彻明亮,焕发出一种诱人的柔情,呵,生命如此美好! 有一种感觉,即便是心碎,也可以永恒。曾几何时,我不怕走过遍布毒蝎的沼泽,不怕跳过鳄鱼成群的河流,不怕穿过毒蛇缠绕的树林,不怕越过虎狼出没的山冈,宁愿跨过九九八十一难,宁愿如夸父逐日,道渴而亡,也要找到你,为你奉上我与生俱来的悲悯的情怀;曾几何时,临渊的绝望和无助将我击倒,但是,我始终坚信,我们会有否极泰来的一天。 你束花为环,戴在我的头上。松涛阵阵,你的呼吸,你的气息,你的温度直渗入我的身体,进入我的血液,融入我的灵魂。 此时,此刻,四野静谧,却温情如水,傍着你的心,我又有了继续走下去的勇气。 君当做磐石,妾当如蒲草。蒲草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104. 驯马师和马 一天,驯马师与马无意中相遇了。 马儿自持雄性,带着睥睨天下的一种气势,首先开口了: “丫头!” 年龄一大把了的驯马师很郁闷,因为她总是被人以“丫头”称呼。悄悄说一句,其实,这驯马师很多年前就已经做人外婆了。 驯马师一看到马,便两眼放光: “哈,今天能看到你,证明你还活着,甚幸。” “哈,你希望我死啊?”马儿可不甘心了。 “错,你得活着,并且,再来爱我一次。” “爱,太辛苦了,以前就被你惹火了,现在很平静,回味就不错了。你还没有驯服一匹驽马么?” “有想被驯服的马,但是驯马师没有驯服它的的欲望,悲哀!” “我就是喜欢听到你的声音,我相信你总会找到一匹好马的。” “我这一生,只驯一匹马的,你知道!而现在,我就是在驯马。”驯马师从来都是处于主导地位的,此刻,也不例外。(驯马师的QQ签名是:我是世上最伟大的驯马师,一生只驯一匹马。) “又起火了,马毛都焦了,你还能驯么?” “当然,驯马这事儿与马毛无关的,只与驯马师的技艺有关,改天我好好教你。” “哈……还是你有魅力,总能勾魂三分!I 服了 YOU!” “我不只勾三魂,还要夺七魄,我觉得你应该是最了解我的。” “当然,我懂驯马师,但是我无法把握你。” “我才是驯马师,你当然无从把握我,是我把握你才对!” “你还是最懂我的!”马儿匆匆而逃——又被驯了。 驯马师仰天大笑而归。 105.我的流水账(五) 我一个多月没有写东西了,竟觉得有些手痒痒,但是真正静下心来的时候,却什么也写不出来。李老师与佛有关的“和谐杯”征稿我没有动笔,转眼时间已经过了,心中对他有一万分的歉意。还有其它的一些稿子我也一直搁置在这里,不知从何下笔。 七夕,心血来潮,主动发短信给一个平常太冷淡却一直在关注着我的朋友,权当对他的一种安慰:“情人节快乐!”不久,对方回信:“神经病,今天又不是情人节!”我一下子就晕了。 跟阿依江姐姐聊天,说自己好久未写东西了,她说,可千万别荒废了,是啊,我也不愿意放弃写字的,虽然我一直把写字当作一种娱乐。 奥运结束了,一切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我还清楚地记得奥运会开幕的那个晚上,我坐在地板上,喝着矿泉水都被冰块哽了喉咙的情景。十六天的时间一转眼就过去了,狂躁的心也逐渐地冷却。但是,繁华过后,留给我个人的,却是更多的思索…… 在每个寂静的夜,我都一遍一遍地拷问自己:何去何从?我找不到答案…… 一直都不知道我要的是什么,到现在,一切都变得十分简单。 只有等待! 等待再等待!! 你曾在橄榄树下等待再等待 我却在遥远的地方徘徊再徘徊 每当月圆时 对着那橄榄树独自膜拜 …… 106.那环完美的彩虹 一个下午,在偶然中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 下车的时候,只觉得这个城市中透露着一种清新甜美的气息,让人不由精神一振。 才走了几步,在街心花园的旁边,身边的人突然指前方,说:“看!彩虹!” 我抬头一看,简直是惊呆了:一道七彩的虹在不远的前方,如同一个彩色的圆环,不隐分毫地呈现在我们面前。 长到这么大,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彩虹。它的色彩如此鲜艳夺目,如同仙女手中正在旋转舞动着的彩练,飘飘逸逸,却又气势非凡。它又如同一个服饰艳丽的绝世女子,高贵典雅,仪态万方,毫不掩饰地在世人面前显露她风华绝代的姿容! “好美丽的彩虹!如同女人一般的美,真是让人倾倒!北方有佳人,遗世又独立,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描述的就是这样的美吧!”过了好久好久,我转过头来,轻轻地对身边的人说。 身边的人笑了笑。 那一刻,生活中所有的阴霾都消失不见了,我的心也如同这美丽的彩虹,泛出万道光茫。曾几何时,总觉得天空遥不可及,而几乎只有在梦幻中才会出现的彩虹,也只能从别人的描述中展开想象的翅膀,想象着那至纯至美一幕在不可预测的一瞬间若上帝恩赐一般出现在眼前,然后如遭电击一般,让自己为之倾倒为之迷糊癫狂。但是,当她一旦完美地呈现在我的面前,虽然也为她的美丽所折服,但是,我的心中,更多的竟然是一种宁静一种安闲,或许,在冥冥之中,早已经注定总有一天我会和她狭路相逢,就如同一场早就定好的约会,一定会不见不散。而在那之前,所有的期盼,所有的向往,所有的为了这场相遇而产生的轰轰烈烈的想象其实都是很不必要的。 再次抬头,那环彩虹已经隐去,不见踪迹。 突然想起,多年以来,为了那千百万年才有一次的相遇,一直无怨无悔的守候。现在想来,那只是自己为自己设置的一道栅栏。有些东西,想象起来是美好的,但是,一旦真的出现了,或许也会眩目耀眼一时,但是,终究会归于虚无。 最完美的彩虹已经见过,心中的愿望也已经了了。我松了一口气,放开心胸,带着从未有过的一颗平凡而安逸的心走向前方。 画儿于2008年8月 107.书海·影城 迷醉于书海幻影 中午十二点半,我被送到了这里。 这是一座豪华的图书城,四层,里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 看到满眼的书,我感觉到自己狂乱的心跳,我甚至感觉到自己镜片后的一双眼睛在发光。书,是我的最爱,曾经,我声称,它是我的永恒的恋人,因为只有书才能让我这颗不安宁的心真正地安静下来,所以,今天我来到了这里。但是我看到偌大的图书城,里面的人却廖廖无几,实在是让我感叹不已:我感叹这么好的资源的浪费,感叹这么多的好书只能静静地躺在角落里,几乎无人问津…… 我直接乘电梯上了三楼,左转,一架又一架纯文学类的书,各种各样的书名,那些熟悉的不熟悉的作者,争相跳跃到我的面前,真是让我目不暇接,不知道应该看哪一本看谁的书才好。 挑了很久,我拿起《藏地密码》的第二三册,径直走向窗边坐下,并且要了一杯奶茶。这个图书城的三楼,临街的一侧,是一个咖啡厅,里面的最低消费是五元钱。读者们可以拿着一本书坐到咖啡厅里,一边细细地品茶一边读书,在我看来,这真是一种至高无上的享受! 我进咖啡厅的时候,里面除了一个背向进口处坐的女孩在看书外,就没有其他的人了。我坐下后,送我来的人开车离去,周围便彻底安静下来了。 书城里面开着空调,温度很低,而我只穿了一件小小的黑色吊带衫,感觉有些凉凉的,却也可以忍受。我坐下两个小时之后,便起身坐电梯到两楼的洗手间,穿过一排排书架的时候,我看到光临书店的人依依廖若晨星,只有一本又一本的书,彼此偎依着相互取暖,寂寞地等待着有缘人来翻阅。 再次回到咖啡厅的时候,我看到里面多了几个年轻的男孩子,手里翻阅的都是些消遣类的书籍,但是几分钟后,又都相继离去。只有那个我来的时候就背向我坐着的女孩依然没有动,也不知道在读着什么。 五点半,有人来接我回去,我又不忍释卷,只好把未读完的《藏地密码》买了回来。 吃完晚饭,我们驱车前往影城。 这是一座更豪华的数字影院,分为很多厅,譬如神州厅什么的,各厅里面播着不同的影片,票价也不等,不过所有的价格都不到一百元。我们进了神州厅,里面正在播放的是美国的影片《大搜查》,主演是安吉莉娜·茱莉,还不错。 数字电影,看得很过瘾。 只不过,到了晚上的时候,鼻涕不受控制地流了下来,可能是衣服穿得有点儿少的缘故吧。 108.我的菩提迦耶 雨,下了一个世纪,沉沉地,潇潇地弹奏着,如同琵琶,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摧心折骨。 雨中的风,猎猎作响。 雨中的我,裙袖飞扬。 而我站立的土地,便是属于我的菩提迦耶。 我的菩提迦耶,原本是有醺醉的朝霞,有丹彩的云流。 此时,我站在我的菩提迦耶,冒着猎猎作响的风,顶着缠绵不绝的的雨,带着憔悴的枯颜,象一朵颤动在风雨中苍白调零的梨花,等待着你策马而来,进入我的轮回。 我听到凄风里,冷雨里,有哭闹,有诅咒,有冷语,在扭曲,在纠结,场面摇晃不安,如同一场心灵的残杀,惨烈而苍凉,恐惧而绝望,愤怒而无可奈何,慌乱而无所适从。 你策马奔腾而来,用将世俗纷扰狠狠甩到身后的速度。你伸出手,以承担两个生命所有苦痛和幸福的力气和姿势,拉我上马。 你手中的重量,是我的一辈子。 猎猎的风雨中,你我的衣袂飘飘。 逃亡或者流浪,变成一种常态。你说你要带我行走天涯,我说我愿意随你走天涯。你说偌大尘世,唯我是你的国土,你的天下,是你欲为之倾力守护的亲人,你要用你自己的身躯为我构筑固若金汤的城堡。 我牵着你的手,随你行走在昼夜之间。行走在生死之间。行走在此岸与彼岸之间。 不曾失措,不曾迷茫,只因我的手,一直有你握着。 那样的一场相爱。 那一场相爱,存在得如此静谧,纤细而坚韧,如同一个无声绽放的盛世,没有兵将,没有臣民,有的只是两个人,和他们之间坚硬如水的爱情。 有你的守护,我倍感知足。 请你相信,我们的双肩,总有一天会生出翅膀。 飞升,远离这喧嚣纷乱的雨。 牵你的手,几生几世,生生世世。 那一场相爱地,是我的菩提迦耶。 109.希望在转角 前面是绝望,希望在转角。 一直记得《爱情呼叫转移》里面的这句话。的确,有的时候,换一种思维方式,换一种生活方式,我们可能就会领略到人生别样的风景。 感谢米兰·昆德拉,感谢《生活在别处》。 1968年,因为长篇小说《玩笑》而获得巨大成功,同样也因为《玩笑》被列为禁书而在捷克难以继续文学创作的米兰·昆德拉离开他的祖国来到了法国。在法国,他的《笑忘录》、《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等作品使得他走红世界文坛。 好一个米兰·昆德拉,好一个“生活在别处”! 是的,生活在别处。 当一种固有的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已经不能满足我们对生活的需要,或者已经成为我们前行路上的桎梏,在无可选择中,我们只能寻找别样的生存空间。 生活不在这里,生活,在别处。 我总是在想,在苏联入侵捷克,《玩笑》被列为禁书之后,如果米兰·昆德拉在无法继续他的文学创作的情况下,依然固守着他的故土,那么,他是绝对不可能写出象《笑忘录》、《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生活在别处》这样的经典之作的。 所以,我认为,离开故土,是米兰·昆德拉人生的转角。其实,我们在生活中总遇到相似的情况,譬如,当曾经相爱的两个人的感情触礁时,总会有人会劝说: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一定会有一个比TA更优秀更出色的人来爱你。虽然劝说终归只是劝说,但这也是要我们给别人,也给自己一个机会,去接受新的事物,开始新的生活。 而米兰·昆德拉就给了自己这样的机会,他的人生就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明白一个道理:当上帝向你关上一扇门时,它一定会同时为你打开一扇窗,它总有一天会眷顾一下你的。而我们要做的,就是给自己一个机会,做一个华丽的转身。 生活在别处。 希望,在转角。 110.活在第四维 徘徊于天堂与地狱之间; 流连于冰山与火海之间; 执迷于快乐与痛苦之间; 徜徉于高尚与罪恶之间; 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 在人多时候最沉默,笑容也寂寞 四张机,鸳鸯织就欲双飞,可怜未老头先白。春波碧草,晓寒深处,相对浴红衣。 一直都喜欢这样的词,可是,无论我怎么做,都无法摆脱那种冷冽地寂寞和入骨的苍凉。 把自己的日程排得满满的,感觉真是好。 想着将要见到的哥们姐们,有一种由衷的快乐。 想吃玉米松子了,可是昨天已经远去 ! 111.2009,我的新的一年 此刻,窗外是银妆素裹的世界,坐在温暖如春的办公室,我的心里满满地涌出来的是对生活的感恩和期盼。 2008年,我与这个世界都经历了许多的辉煌和磨难,但是,这些都注定是要翻过去的一页,留下来的是对昔日的记忆,留恋,教训和感恩。 2009年,是我生命中崭新的一年,祝福我的2009年一切顺利,万事如意!祝福我的家人幸福安康!祝福所有亲我爱我的人幸福快乐!也祝福还活在这世上的每一个生命! 112.凝冻在雪原 早晨,拉开寝室的窗帘,只见天地间象蒙上了一层薄纱,白茫茫的一片。空中的雪花,纷纷扬扬,飘飘洒洒,如蒲公英一般翩翩起舞,又象无数白色的精灵不约而同降临人间。 满眼的晶莹,满眼的灵动。 连忙下楼,就有无数的雪花打在我们身上,大的雪花落到羽绒衣上时都很努力地跳了一跳,然后才顺着羽绒衣迅速地滑了下去。而那些小一些的雪花,却在轻轻地打在羽绒服上的同时,便被吸附在温软的羽绒衣上,再也跳不起来,转瞬间便融化成一团团小小的水珠。 走在去食堂的路上,我看到所有的人都张扬着笑脸,却又不由自主地缩着脖子,一片片的雪花在每个人的身上安静地扒着,象一团团被人刻意绣上去的小小的梅花,却又只是打了个小盹儿,便又在不经意间消失不见。 等到我们从食堂出来的时候,雪已经下得很大很大了。一大团一大团的雪花正迅速从天而降,虽然仍然是纷纷扬扬,却是又快又稳地下坠,犹如一群舞者,本来是在慢慢地轻柔地舒展着他们长长的裙袖,却在突然变得急促的鼓点中改变了节奏,快捷而且有力地弹跳着,舞动着,让人的心也不自由主地跟着跳动。 这时的天地间,愈加地苍茫,愈加地灵动了。 刚才还象一层薄纱似的白雪,才一会儿工夫,就已经变成了一件厚厚的白色貂裘,看上去厚实而又凝重。不远处的树上,也挂满了雪松子,有一些树叶因为承受不住雪的重压,轻轻地颤动着。另外有一些树叶,终于垂下了头,任凭覆盖在它上面的雪沉沉地飘落下去。 记得《五星大饭店》中有这样的一句话:整个世界可以肮脏,我只要一小片属于我的洁白;整个世界可以虚伪,我只要一个完全真实的人。它应该道出了很多人的心声吧?很想在雪地里一个人静静地徜徉,但是这里没有属于我的时空,我也做不了那个住在与世隔绝的冰宫里面的雪之女王。 此时此刻,置身于茫茫雪原,感觉自己就象是一片被上帝随意撒下的雪花,千寻来路,已然无迹可寻。而我,只有等待另一片飞来的雪花,然后悄悄融化于无形。正如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雪花一样,世界上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那么,与我相知而心意相通的另一片雪花在哪里呢? 我的红唇在灵动的雪原中凝冻。 113.春节又临 一年一度,又是春节来临。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对“春节”这个词不再那么敏感,提到过春节,不自觉想到的也只是终于又能休息几天,不用按时上下班了,其实春节期间是最累人的。 春节,这个传统的节日在向我们走来。对于我们,春节,意味着又有要东奔西走拜亲访友,意味着又有一张又一张的红票票从口袋中如玫瑰花瓣一般地飘落不见影踪,意味着又是新的一年,还意味着——“老”了一岁! 其实,好几年来,都有一种想法,想在春节的时候随心所欲走一走,可是,终于还是不能成行。人不由己,我还是得随大流而行。 总是在想:在人的生命中,有什么是不能放弃的?于我,除了亲情,还有什么呢? 有一种严重的失落…… 这可能是2008年我写在空间里面最后的文字了。最后,祝福所有的朋友,春节快乐!万事如意! 114.玫瑰如血 好象一直都在忙碌忙碌 我数不过来日月轮回斗转星移 我看不清楚此时是何月今夕是何年 只是 当那一束玫瑰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 我的思维有那么一刻地停顿 那是一大束鲜艳欲滴的玫瑰 十一朵玫瑰两朵百合中间还夹着勿忘我 玫瑰骄艳百合鲜嫩勿忘我如天上的星星 它们躺在精美的包装中 骄傲地展示着自我 还似乎在诉说着什么 这是一个色彩斑斓的夜 街上行人如织情侣成双 孟庭苇的歌声高亢而激越 霓虹旋转灯影迷离 而那一束玫瑰 如幻如梦如霞如血 115.期盼那一抹儿春绿 一年四季,我最喜欢的一直都是冬春两个季节。冬天虽然北风凛冽,却有冰雪的洗礼,让人感觉干净、清爽、舒适;春节万物复苏、花红柳绿、草长莺飞,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给人希望和梦想;夏天,炙热的太阳烘烤着大地,炎热,到处都是一片汗津津的湿气,又或者灰尘蔽天,给人的感觉是肮脏而憋闷;秋天,虽然是收获的季节,但是秋天萧瑟,万物凋零。 日子过得好象很快很快,转眼已至三月中,又好象过得特别慢,象蜗牛在爬行。每天,坐在办公室里,看着窗外,感觉很奇怪,为何到了今时今日,仍然看不到一点儿绿?太阳一天比一天烈,似乎已近夏天,可是仍然感觉不到春的气息。是不是鳞次栉比的高楼挡住了我的视野,让我看不到外面花团锦族的世界?我这样想。所以,我总有一种冲动,想走到郊外去真正触摸一下那个本该万紫千红的一抹春。 终于,我站在旷野里了,除了不远处偶尔走过的一两个提着袋子背着锄头的农民和疾驰而过的车辆,四周,仍然是静谧的苍凉。 漫山遍野的竹林,依然是走过冬天后的那种枯黄;那些四季常绿的阔叶树木,依然是那种常见的墨黑的绿;至于落叶树木,还是伸展着光秃秃的枝丫,好象在向天无言地诉说着什么…… 这么怎么了?我找不到春天了。 但是我不死心,我伸出手指,用指甲划开树皮,表皮下,露出翠翠的一层,就马上有树汁渗透出来;枝丫间,也见到一个又一个小小的突起,冒出了针尖大小的一点儿绿意,那是要仔细地看才能发现的一丁丁儿苞子。我又蹲下身子,又蓦然发现脚边竟然冒出了一个小小尖桩,那是刚刚钻出土的竹笋儿,象一个个初生的婴儿,悄悄地探出头来偷窥着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不远处传来说话的声音,遁着声音走过去,原来,是那些背着锄头的农民在忙着挖一支又一支肥厚的竹笋。 原来,春天已经在向我们走来。 希望还在,可是,为何我的感觉依然是那么的不爽? 本来,关于生活,关于工作……很多很多的话想要一吐为快,但是不能说出来;很多很多的东西bothering me,但是我无法摆脱。所以,我只有期盼季节变换,能给我的生活我的工作带来一些亮色,让我能看到希望和激情,能感觉到生命的脉动。 春天来了,可是我感觉到的,依然是旷世难寻的孤寂! 116.迷茫无边 每天都要在电脑前坐上十几个小时,六个小时在上班,剩下的时间也都是目不转睛地电脑显示屏,总是感觉头晕脑胀,总是觉得眼前迷茫一片,总是等到自己无法支撑的时候才关上显示器上楼睡觉。 这个夜,又是在我未加注意的时候悄然降临,四周,依然是无边无际的黑。办公室里,却是灯火通明,只有偶尔传来的流行音乐的旋律,抑或是我的同伴们敲击键盘的声响,但是这样的声响、这样的光亮却更加重了夜的静,夜的黑。 好象远离文字很久了。在远离文字的日子,我感觉自己找不到方向,找不到前进的路标,就如同在黑暗的海上漂浮着。有时候,看看周围的朋友们,很是羡慕他们生活得有滋有味,却奇怪自己为何也不能象他们一样把生活把人生过得这样的简单而幸福。私下认为,有一句话把人生的状态点到了极至:知足常乐。人与人是不能比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目标,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懂得知足,就能过上快乐幸福的生活。而我,一个期待收获精神之果的人,在这黑暗的世界,又去哪里找寻杲杲朗月的光华? 其实很想写些什么,总是有很多话想说,但是,不能说出来。以前,写过太多风花雪月的故事,或许是因为心境改变的缘故,现在已经不想再写,甚至都不想再看别人写的关于情爱方面的文章。一个我所敬重的前辈,葳妮的爷爷总是要我勤快一点儿,不然,会可惜了我的才华。每次看到这样的劝告,我的心里都不能滋味,我辜负了所有珍爱我的朋友们。 不过,我相信,终有一天,我可以畅所欲言,可以安下心来,专心地写属于我自己的东西。 夜,更静了。 想念爸爸妈妈!好想好想!今夜的梦里,一定会与他们重逢。 上帝保佑! 117.在路上 忙!忙!忙!! 好象一直都在路上疾走,总是在长沙、益阳、常德之间,抱着不同的文件、提着不同的书本在不停的奔波。每个星期总有那么两天甚至更多的时候,我都是在黄昏一个人背着一个包,拿着房卡走进一个陌生却陈设华丽的房间——要么出差,要么为私事。偶尔,从陌生的床上醒来,我会感觉到一阵阵彷惶,分不清楚到底自己此刻在哪个城市。 很多时候,我都这样的迷茫着,却又在路上疾驰着。 两个小时以前,从金源大酒店出来,为了赶回单位,车子驶出市区后,在高速公路上以平均140码的速度飚行,看着身边的司机全神贯注的开车神态,不由心里感慨:无论做哪一行,无论表面上有多风光,其实,个中之苦是外人无法体会的。 好在,我已经慢慢习惯这样的生活,习惯了每天六个小时把神经绷得紧紧的,习惯了苛刻地对待自己——在工作上,只要能做到更好,我是一点儿都不马虎的,在生活上,更多地心疼自己——吃自己想吃的东西,买自己想买的衣服…… 唉…… 又是很久没有写东西了,虽然一直都在跟文字打着交道,却没有写出真正属于自己的文字来,心里总是感觉不太好的。 这是不太平凡的一年,我可能一整年都要在这种奔波忙碌中度过了。 其实,路上也会有亮丽的风景,明天出去的时候,应该多看看周围的风景。 118.残月苍山,青草故园 “残月苍山,青草故园”,出自北川自杀宣传部长冯翔的悼子诗:“残月映苍山,青草埋故园;思子子不归,凄泪洒羌山”,这八个字也是冯翔的腾迅博客名,此刻,当我在键盘上敲下这些文字的时候,眼前仍然是一片怆然沉重的黑,一如冯翔的博客风格。 2009年4月20日凌晨,冯翔写完最后一篇博客《很多假如》之后,在凌晨2点左右自缢身亡。在临近北川地震一周年之际,冯翔选择了这样的一种方式到另一个世界与爱子冯景瀚墨团聚。 打开冯翔的博客,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冯翔对自己的博客描述:“我无法快乐,是因为您不知我的悲伤有多深……”仅仅一句话,每一名过客的心情便随之沉了下去。而它的主人寄语更是让人感受到一种死亡的气息,以及主人对于死亡的无畏和亲近:“叔本华说过:人生来就是受难的,所谓的幸福,就是死亡,人每活一天,就越靠近死亡一天,死亡时时对生命发出微笑……” 怀着一种很沉重的心情,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着冯翔博客里面的文字,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一种人生的苦难,艰辛和离愁。他的最后一篇文章,就是《很多假如》,很多的假如,一一写给他的孪生哥哥,他的父,他的母,他的妻,他的已经离世的儿子以及他的朋友。“……假如,某一天,我死了,儿子,那是我最幸福的事,我会让你妈妈,把我的骨灰,撒在曲山小学的皂角树下,爸爸将永远地陪着你,不弃不离……儿子,你离开了,爸爸没有了未来,没有了希望,没有了憧憬,与您相聚,是爸爸最大的快乐……”正如他的签名档:“对整个世界而言,你只是一粒尘埃,而对我而言,你却是我的整个世界。爱子啊,当思念的泪水点燃,你的脚步早已走远;当今生已经阴阳相隔,我期待着来生重逢的情缘;思念你啊,我的爱子,在无数滴滴雨清晨和夜晚……”对儿子的思念,工作的压力以及无法继续面对的满目疮痍的家园,让冯翔觉得活着太难太难了。 冯翔在《清明,记忆的碎片》中题记:“说好周年之后不悲伤,但思念的痛,究竟往哪儿存放。”是啊,思念的痛应该往哪里存放?家不成家,故园亦不是往日的故园,如此长久地切肤疼痛,怎堪忍受?在他看来,北川清明的雨雾,“那是苍天的眼泪,苍天忏悔的泪水”,他也终于知道“积攒了三十多年的泪水,为谁而流;终于知道,一直苦苦留恋的幸福,早走到了尽头。”幸福,犹如他眼中的北川,白天是死城,晚上是鬼城,亲人祭奠时是哭城,满眼斑驳淋漓、支离破碎,既已到尽头,则生又何欢,死又何惧? 可以想象,在每一个夜晚,每一个白天,每时每刻,冯翔和许多其他在地震中失去亲人的人们一样,悲伤的泪淌成河流。他在《剑南文学》特刊上发表诗作《望乡台》——望乡台,望得见悲伤,望得见思念,却望不见故乡。作为一个诗人,一个作家,他痛着故乡的痛,伤着故乡的伤,苦着故乡的苦,对于故乡和亲人思念无以为寄,只得站在望乡台上拥抱废墟。 在冯翔的文章中,有多处的文字都流露出一种与悲痛截然不同的情绪,那是一种愤怒,一种控诉。《清明,记忆的碎片》中,他也写道:“在清明,与多年的至交有了裂痕,经历了那个黑色的五月,经历生与死的痛苦,这一切于我已没什么。我不怪他,要怪只怪这个浮躁的世界。”另外,在死前一个多小时他的绝笔《很多假如》中他也说: “假如,某一天,我死了,亲爱的朋友,请你们不要忧郁,我的离去,让很多人快乐,让很多人舒服,我的存在,是他们的恐惧,是他们的对手,一个对手的离去,对于他们,是多么值得庆贺的事情啊!”,这不由人不想起他自杀前的那个晚上,那个让他情绪反常的骤然而至的电话。是否是这个电话触发了他已经如死灰般的心,使他终于迈开了走向天国的踉跄的脚步? 冯翔走了,留给亲人的仍然是成河的悲痛。他负责编撰的《回望北川》成为他留在这世上的最后的纪念。而这本书,是对历史的诉说。 一字一字读着黑色的文字,感同身受,泪水淆然而下。 残月映苍山,青草埋故园。 119.与寄宿有关的那些事儿 侄子进入了初中一年级。因为学校有很好的住宿条件,他父母商量好让他寄宿,以锻炼他独立生活的能力。但是办完烦琐的入学手续后,他却坚持要住在家里。问他不住学校的原因,他只说一天到晚闷在学校不好,反正学校离家近,每天早晚回家走几步路可以锻炼身体。其实我们大家都明白,他不住校主要是因为在家里可以吃到任何想吃的东西,学习之余还可以上网、看电视。而学校实行的是封闭式管理,二十四小时纪律约束相当严格,这对平常调皮捣蛋不安份的侄子来说,绝对是一件难以忍受的事情。 看到侄子的情形,让我想起很久很久以前我读书时的情景。 我至今还很清楚地记得,我们在小学六年级时开始寄宿,每个星期天下午,同学们就背着一个星期的菜和米,到学校去上晚自习,到了星期六才能回家。 学校的寝室是由一排废旧的教室改成的。一间旧教室里面摆上很多排双层的木板床,就成了我们的寝室。由于地处偏远的农村,我们寄宿的第一年还没有通电,几十个女生就住在一个大教室里。每到下晚自习的时候,同学们就拿着煤油灯摸索着走进了寝室。一时之间,微弱的煤油灯的灯光象是萤火虫儿点缀在错落的高低床铺之间,隐隐绰绰,现在想来,很有些浪漫的气息弥漫在无尽的夜色中。那时候,厕所离寝室也是很远的:从寝室出来,经过操场,从对面的教室走廊穿过去,然后沿着一条两边长满了滥草的小路再走上四五十米远就到了。而这条小路,一些毒蛇虫鼠之类的东西偶尔会出来冒个泡泡,晚上走在这样的小路上是很危险的。所以条件稍好些的同学,他们的父母就为他们特意备上一支手电筒,以备晚上上厕所的时候使用。 因为不会保管手电筒,电筒的电池总是很快就耗完了,那时我的父母每周都为我换一次手电筒的电池,每到这时我都会抱怨个不停。有一天,在我抱怨的时候,与新中国同龄、身为教师的爸爸就对我们讲起他小时候读书的情形: “我读书那会儿,是六十年代末期,那时还不象现在每个乡都设有自己的小学和初中,要几个乡合起来才有一个中学,我们只有到另一个乡去读书。那时候学校没有寝室,初中的第一学期我只能读跑学。因为乡与乡之间没有通公路,每天早晨我三四点钟就起床,草草地扒上几口饭,带上一个红薯当午餐,然后一个人上坡下岭跑五六十里的山路去所市乡(另一个乡的名字,与老家之间隔着整整一个乡)上学,晚上放学后又急匆匆地往回跑,到半夜时分才能到家。为了抢时间,我每天都在路上跑,不管刮风下雨,我从来没有耽误过上课。这样过了二个学期之后,学校才有了寝室。寝室里的“床”,都是从别处找来的旧木板拼成的,上面爬满了臭虫、蟑螂之类的东西。那臭虫、蟑螂好象永远都赶不走也灭不尽。每天早晨起床,我们全身都被臭虫咬得又红又肿又痒,有时候用小刀子插进床板之间的缝隙,抽出来的时候刀子就变成红色的了,上面沾满了臭虫血。说是臭虫血,其实是臭虫吸的人血。 现在想想,那时候真是艰苦啊,但是我还是坚持到中学毕业。你们现在的条件比起我们那时已经好多了。起码你们不用每天跑几十里路上学,床上也没有臭虫、蟑螂爬来爬去,睡的是从家里带去的厚厚的棉被,舒舒服服暖暖和和的。而且,不管味道如何,还是能吃上食堂准备好的热乎乎的饭菜,这样已经不错了。要懂得知足,知道以后的日子肯定会慢慢好起来的。” 听完爸爸的话,我低下了头,再也说不出抱怨的话来。 而侄子这一代的读书条件和我们读书时的相比,又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侄子所在的学校我去过很多次,无论是硬件设施还是软件管理都是这所县城最好的。数栋教学楼并立,每个教室里面都有电视、饮水机之类的必备物品,还配有专门的多煤体教室;新修的宿舍楼设备齐全,每间宿舍里面两排崭新的铁床,虽然还是上下铺,但在雪白的墙壁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的干净、整洁、舒适。宿舍里都配有卫生间,再也不用象我们当年一样拿着手电筒在午夜时分带着恐惧和战栗跑来跑去;食堂里面有专门的厨师准备了各种档次的饭菜,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随便挑选食物…… 想到这些,我不由感慨万端。父辈、我们以及我们的下一代,这三代人中间都是二十多年的间隔,读书环境的变化却是显而易见的:从我们的父辈想寄宿却没有条件寄宿、到我们有寄宿之处但条件很差、再到子侄辈有很好的寄宿条件却不愿意寄宿,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时代进步了,人们生活大变样了。但是,变化的又何止是这一方面呢?你看:农村低矮的小平房变成了高大漂亮的楼房,乡间小茅草路变成了水泥路,电视电话电脑走进了农家,高档的私家车也一辆辆地被开回了家……我们,应该庆幸赶上了好时代,赶上了这花团锦簇的无边春色。 120.世界尽头,谁会牵你的手赴死? 在王府井影城看完了《2012》,我很久都没有说话。不容质疑,《2012》是一部场面恢弘的灾难大片,惊天动地的拍摄特技,令人震撼的视觉和听力感受,让人久久难以平静。但最令我感动的却是在海枯石烂、天崩地裂的那一刻,主人公表现出来的不离不弃的爱。我不知道走出电影院的其他女人有没有跟我一样的疑问:如果有一天,这个世界沧海变桑田,有谁会牵着自己的手走向尽头? 在我看来,与其说《2012》是个灾难片,还不如说它就是一个爱情片:一个小说家事业失败,妻子带着两个孩子离开了自己另结新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获悉这个世界将要毁灭。在生死之间,他救出了自己的前妻和孩子们。这对已经分手的夫妻在目睹了这个世界沧海桑田的变化之后,最终发现对方才是自己的最爱……最后,本片以清新的碧海蓝天,美丽的新世界和大团圆为结局。这样的结局,是多么美好的一种想像啊!可是,又有多少人在天翻地覆的那一刻能乘上诺亚方舟驶向崭新的未来? 深深地叹息一声,我回到栖身的酒店,蒙头大睡。美好的愿意谁都会有,有缘无份劳燕分飞的情形却常伴我们左右。早已习惯了面对别人探究的眼神,却懒得解释。因为总是相信,两个人的世界也像一个人的世界一样,相比于外物的丰富,更重要的是内心的契合。如果心灵不能相通,有些东西就算是拥有,也形同虚设。杰克逊夫妇的爱情或者曾经分崩离析,但是在世界颠覆的这场劫难中,他们挺过来了,并且他们的心再一次契合在一起。 对于杰克逊夫妻而言,他们是幸运的,也是幸福的。  但是,生活中不是人人都那么幸运。那么,什么样的人才可以放心地与之相处,并且在危难来临之时,还会一直在一起,不离不弃?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谁会在大灾中牵住你的手,一直到世界的尽头? 121.从精神到物质的蜕变 好几个朋友问我:为什么不再写博了?对这个问题,我找不出一个令我自己满意的答案。于是,我一遍又一遍地回答他们:我现在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写博客了。这是一个很好的理由,让别人无法反驳,也难以找到一个说服我的理由。其实,我也无法面对这样的自己。两年的时间,没有好好地写过一段文字,不再有灵感,不再有激情,往日瑰丽的文学梦也如黄河落日一般找不到踪迹。 这是怎么了? 在今天,当一个朋友用短信问我:“你真的决定不再写博?”时,我说: 我用了二年的时间,完成了从精神到物质的蜕变。 122.爱,已倾城 总以为,有些东西已经随着时间远走,并不晓得,其实有些东西已经融入血液。 发了个信息给阿依江姐姐:“为什么我每一次读你的小说《性爱启示录》,我都能感觉到一种刻骨的忧伤?”阿姐回信息给我:“妹妹,为什么你也有这样的感觉?有很多读者告诉我,他们读小说时被感染到一种伤痛。但是,我写这篇小说时,心情是完全平静而且平淡的,并没有带着忧伤。”我没有回答。但是阿姐,我想说:大概,有些东西已经融入骨髓,已经完全与生命同存,只是,我们自己感觉不到罢了。 远在西北的付,最近升级当了父亲,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赚钱成了他的主要生活目标。他说:“我赚钱,不仅是为了赚钱,更重要的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在骨子里,我还是一个文人,仍然相信文字才是生活的唯一救赎。”这才是我所了解的付呵。很多年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小我四岁的付都是这世上唯一与我心灵相通的人。无论何时,无论多久不曾联系,我们都明白,在这世上,还有一个人在时刻为自己祈福——这世上有很多事情都不是人为的错,只是——蝴蝶飞不过沧海。 看春晚,一直心不在焉。只有王菲唱《传奇》时,专心地聆听。王菲是我最喜欢的歌手。不是崇拜,只是喜欢。喜欢她的性格,还有她穿透力极强的声音,但是,最欣赏的是她对爱的执着以及我行我素。我一直认为,李亚鹏是配不上王菲的,更别说窦唯之流了。那个晚上,听着王菲的歌,我想起遥远的地方。有一个人,一直在耳边重复说着一句话——千遍也不厌烦。 永不会厌烦。 春节过了,一切又回到原来的轨道。似乎,一切都未改变,依然漠然,依然平淡。只是,我们,所有的人,其实在内心,爱——已倾城。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 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 从此我开始孤单地思念 想你时你在天边 想你时你在眼前 想你时你在脑海 想你时你在心田 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约 今生的爱情故事不会再改变 宁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 我一直在你身边 从未走远 123.是否 是否曾经在乎 是否曾经爱过 当人潮慢慢褪尽 你的倾诉仍在我耳旁 是否不曾在乎 是否不曾爱过 当繁华转向寂寞 你已消失于人海 是否应该放手 是否应该离去 当尘埃落定 你在灯火斓珊处 泪眼朦胧 124.两个人的距离 小时候 你在北边 我在南边 长大后 你在南边 我在北边 现在 你在遥远的海边 我在家乡的这边 飞鸟与鱼的宿命 隔断情缘 隔断希望 125.沉郁 天阴沉沉的,象是要垮下来的样子。 本来打算开通微博,却发现我在数个大网站注册过的用户名被一个辽宁人抢先注册了。 郁闷ING…… 于是放弃注册。 却在心中希望这个用户名能被人善待,以免日后被人张冠李戴,节外生枝。 新浪博客设置为不能回复评论,实在不是我的本意,但是,为了还复一个清明的世界,我不得不出此下策,有很多朋友只能用纸条跟我联系,实在难为他们了。要真诚地感谢每一个朋友。 刚才进新浪博客,周碧华在博客里写了篇《张柏芝的二少爷像公公有何不可》太有味道,看得我大笑。周先生笔法老道,扇风点火的本领一流,看来姜还是老的辣。 富士康的2010年看来要载入史册了。昨晚,甘肃的贺先生完成了富士康2010史上的第十二跳,当即魂飞魄散。看来郭总裁一家其乐融融更努力为台湾添丁做贡献的时候,他的富士康却是暗涌不断,并非一个清明世界。郭总裁的确值得深思一下了,他要做的不仅仅是“除了致歉还是致歉,除了痛心还是痛心”,而是剖析出现这震惊国人“十二跳”出现的深层原因,研究出对策并进行有效遏制。 2010,是个好年份。看偶的体重,从47KG至50KG,上升的势头令我不得不刮目。据说益阳的黑茶有减肥功效,于是买了一些回来,连续喝了一个礼拜。那感觉就是有东西在胃里不停地刮,闹得我完全睡不了觉。What shall I do? 雨,似乎就要滴上头顶,却好象完全没有打算畅快地下下来的样子,吊胃口似的让人憋闷得慌。 126.错爱今生 第一章 这里是十四楼。在曦微的晨光中,窗外的高楼隐隐绰绰,万籁俱寂。天奴站在落地窗前,一动也不动。晨风吹动着她身上奶白色的晨褛,纤弱的身躯在舞动的晨褛中若隐若现,给人一种亦梦亦幻的错觉。 天奴是那种乍看不怎么样其实很耐看的女人,且越看越让人觉得她有韵味:独特的气质,考究的衣着,高品味的生活,令人羡慕的职业——总经理助理兼英语翻译,这一切都使得她身上笼罩着一层耀眼的光环。其实在骨子里,她是一个爱静且柔情似水的女人,她渴望过那种平静的生活,与心爱的人长相厮守,永不分离。 好久好久,天奴轻轻叹了口气,放松已经站得僵直的双腿,慢慢地滑坐到地毯上,又附身下去,将头压在双腿上,象猫一样地伏在那里。此时此刻,天奴仍沉浸在午夜的梦境里,迟迟不愿让自己醒来。多年了,每隔一段时间,在天奴的梦里都会重现那真实的一幕,每一次,都一模一样,绝无改变…… 依然是那座机关小楼,依然是寂静的夜,也还是那张华丽的席梦思。二十二岁刚刚大学毕业的天奴紧闭着双眼,紧张地躺在他的臂弯里。对这个男人,天奴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爱,从她懂事起,在她所有的意识中就认定自己是为他而生的人,且生生世世不会改变! 男人紧紧地抱着天奴,仿佛他所抱着的稀世之珍!是啊,在他心里,她是最最珍贵的,从小就看着她长大,看着她一点一点地从一只丑小鸭蜕变成今天这样一个有内涵有气质且有着无比的骄傲与自尊的女人,前生注定的关系使他能把她掬在手心却不能真正碰触她,拥有她!然而此刻,她在他的怀里。他明知道那是一种罪恶却还是无法让自己回头!他一遍又一遍对自己说:“过了今夜,就是让我死去也是心甘!”一次又一次,他用一种近似膜拜的虔诚,吻着她的唇,手指轻轻抚过她身上如缎如绸凝脂一般的肌肤,带着万般的宠溺,似乎要在这定格的一刻用尽他千年的柔情…… 好久好久,天奴睁开眼睛,凝视着眼前这个男人,来自中国最高学府的熏陶使得他俊逸的容颜更具一种出尘的高贵之气。然而此时,他的双眼里却盛满依恋,带着万分的柔情,也夹杂着深深的痛楚!一瞬间,天奴被这种难以尽述的复杂眼神所震憾,泪水慢慢溢出了她的双眼。幸福到极致时使会产生极致的痛苦,此刻,极度的幸福和极度的痛苦在她心中交织,天奴只能用双臂环上他的脖子,一次又一次主动送上自己的双唇,似乎希望在这短短的片刻就能尝尽世间的缠绵! 愚蠢的飞蛾在扑向火焰的那一刹那,也应该是极度悲壮极度幸福的吧? “我爱你,所以我必须离开!”天奴在心里对他说。想到天亮后的分离,从此后会无期,自己又将沉溺于无尽的思念与痛苦的折磨中,天奴就止不住内心的颤抖。有情人之间的心灵是相通的,或许是感觉到了天奴内心的不平静,男人更紧地把天奴拥进了怀中,一点一点地吻去她脸上的泪,用右手轻轻地拍着她的背,给她以无言的慰藉。天奴也更紧地贴进他的怀中,只有那里,才是她眷念的天堂啊!男人抚着她的脊梁,轻声说:“记得多吃点饭!”天奴用力地点了点头,她明白他是心痛自己长得太瘦了,平平常常的一句句话其实包含了他太多的深情与厚爱。 是夜,天奴无眠,她久久地凝视着他,似乎希望能将他融入自己一生一世的梦魂。凌晨,天奴轻轻离开男人的怀抱,在他唇上印下深深的一个吻,便悄悄离去! 睡梦中的男人突然惊醒,枕边是一方溅泪的信笺: “挥手从兹去。 更哪堪凄然相向,苦情重诉。 眼角眉梢都似恨,热泪欲零还住。 知误会前番书语。 过眼滔滔云共雾,算人间知己吾和汝。 人有病,天知否? 今朝霜重东门路,照横塘半天残月, 凄清如许。 汽笛一声肠已断,从此天涯孤旅。 凭割断愁丝恨缕。 要似昆仑崩绝壁,又恰像台风扫寰宇。 重比翼,和云翥。” 信笺无声飘向猩红的地毯…… 此后多年,天奴孤身飘泊天涯,却找不回曾经有过的激情。身边的人走过了一个又一个,天奴都无法记清他们的容颜。在陌生的都市,在每个寂静的夜,思念就会像饥饿的野兽在噬咬着她,啃食着她的灵魂。有时候她也会在内心叩问苍天:“为什么我们相爱却无法创造出一段美丽的童话?”“为什么你为飞鸟我却为鱼?”为什么……太多太多的为什么也道不尽她内心的呐喊和挣扎! 是啊,飞鸟和鱼可以相恋,但是他们能在哪里筑巢呢? 第二章 “你是我的上帝我的梦,是我一直无法收拢的另一半!”手里拿着霍桑的《红字》,天奴耳旁又传来他低沉的声音。 “我什么都不是!”天奴一声轻叹,慢慢地合上书本,望向窗外。自从天奴结束漂泊的生涯回到故土,做了一个普通的白领之后,生活一直是充实安静的。但是天意弄人,多年之后他们再次相逢。一直都在小心地相互避开,还是避免不了再次面对! “你变了!”他凝视着她,眼里有难掩的惊喜和欣赏,更有一种深深的怜爱。 窗外,五月的艳阳款款倾泄,天奴突然晕眩,无力言语。这么多年了,在他的面前,她还是感觉大脑一片空白,思维处于停滞状态,她还是不能从容,不能挥酒自如。他就是她的蛊,紧紧地附着她的灵魂、她的躯体。雨果有一句话说得对:当你爱上一个人,无论你身体的姿势如何,灵魂总是跪着的。他看得见她跪着的灵魂么?他知道她愿意为他付出一切么?每一次面对他,她都愿意扒开自己的衣服,刺破自己的胸膛,把手伸进身体,扯断血管和静脉,让一颗跳动的心呈现在他的眼前:“你看懂了吗?上面刻的是血色的三个字!”但是,她说不出来,她知道她的面前,是一个看起来顶天立地其实脆弱的男人,自己纵有古美人希洛一般跳海殉情的勇气和决心,也断然无法说得出口。 “我在跟你一样开始变老了。”天奴在笑,努力地让自己轻松起来。这份绝望的爱纠结着他们的生命,相爱的人们都能期盼否极泰来的一天,但是他们的爱永远都没有归宿,永远只能在路上流浪。 凝视着天奴灿烂的笑容,看到她眼睛里面泛出的晶莹的光,他突然想起多年以前的那个够他用一生回味的夜。如今,他还能感觉到手指抚过她如缎如绸的肌肤时的那种悸动。她这些年过得好吗?一直没有她的消息,他只能从其他人的口中听到她的零星的消息:在南方流浪,换了一份又一份的工作,总是身居要职。这个纤弱的女子呵,她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是天使是蜘蛛是蛇还是巫婆?她就是一个毒源,令人为她欢喜为她忧。她知不知道她对他来说很重要?她在他心中是唯一的,无可替代的,他总是一个人想,若能得到她的爱就是死了也甘心。这种想法无疑是饮鸩止渴,但是他宁愿就此沉沦! “你的书掉了!”同室的人打断了天奴的思绪。天奴收回游离的目光,掉到地上的那本《红字》的题目显得十分的刺目。每一次捧起这本书,天奴的心情就特别的压抑和郁闷。海丝特的命运牵动着她的心。海丝特勤劳、勇敢、敢爱敢恨,为了捍卫自己的爱情,愿意终身佩戴一个耻辱的“通奸”标记:红字“A”。故事的写作背景,是1650年前后的波士顿,当时的人们注重理智,排斥感情;推崇理想,禁绝欲望。在这种情况下,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合情合理的爱情被视为丑恶。事情败露后,她被迫终生佩戴红字,为了爱人的名声,她独自承担了全部的罪恶和耻辱。出于对他的眷念,她不仅在他生前不肯远离他所在的教区,就是在他死后,仍然放弃了与女儿共享天伦之乐的优越条件,重返埋有他尸骨的故土,重新戴上红字。直到死后也葬在他身边,以便永远的守护他、依偎他。“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触目生情,总是令天奴流下泪来。咫尺天涯的那个人,是否也能感觉到她痴缠的心? “世情薄,人世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斜语独栏,难,难,难…… 人成名,今非昨,病魂长似秋千琐。角声寒,夜阑珊,怕人来问噎泪装欢,瞒,瞒,瞒……” 看着手里的《红字》,天奴突然笑了,笑得泪如雨下。 第三章 天奴又回到了当年的小楼,昔日猩红的地毯已经褪色,橡胶木家具已经搬走,偌大的房子显得空荡荡的。 天奴环视四周。这套房子见证了她太多的悲欢离合,如今,种种错综复杂的情感幕天席地翻卷而来,让她感觉生命的元气正一点一点地从她的体内消散开去,心被掏空了,眼睛也酸涩疼痛得厉害。她不得不滑落身子,以一惯的猫的姿态伏在地毯上。仿佛间,她又看到了那已经镌刻进她的心灵深处的容颜,对着她的神情时而严厉时而温柔,耳边又响起他低沉的叮咛:“要多吃点饭”。 “要多吃点饭”,“要多吃点饭”……温情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在她的耳边响起。天奴泪水磅礴。她使劲摇了摇头,用尽力气站起身来,走到窗边,拉开窗帘,扒开窗玻璃,眩目的阳光象利刃刺进她的双眼,冷风也涌了进来,她的长发在飞舞,身上啡色的风衣高高地扬起,她的神情是那样的空灵和迷茫,让人产生一种不真实的幻觉! 天奴又回到了故里。不再是叱咤风云的总经理助理,做了教师的天奴心情淡定而从容。讲台上,风姿绰约的天奴时而侃侃而谈,时而低吟浅笑;讲台下,天奴是学生最好的朋友。然而,回归平静之后,天奴依然是个繁华而寂寞的女人,心中依然固执地守候着那一方净土。既使是置身于同一个城市,他们也很少见面,但是彼此时时牵挂,心中踏实而安祥! 此时,在这幢小楼里,天奴又想起阔别多年之后的那个重逢之夜。他站在她的面前,艰难地说:“我是很爱你的,但是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不能误了你的一生!”就是这句话,把她再次打入十八层地狱,让她再次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红字》还在随身携带的包里。海丝特坚守一生的爱情,背负一生的红字让她历尽劫难。今天,我是否也该为这份绝望的爱恋坚守?他的不幸福是否也是源自于我?天奴不断地问自己。 杜拉斯在《情人》里面说:我想我会爱你直到我死。我也是,你知道吗?但是我更要你幸福。走过今天,能继续守候你的,就只有我的心了。 天奴在低语。遏制不住内心无比的孤寂和无助,伤心的感觉就如同灭顶,天奴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滴了下来,洒在地毯上。她感到了体内撕裂的剧痛,她甚至看到了自己支离破碎的灵魂。 原来,放弃这份与生俱来的爱,放弃这种坚守,竟如末日来临一般的令人绝望。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天奴把右手伸向苍蓝的天空,虚无地握了一次又一次: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 …… 之后,天奴变成了一条躺在奔流的溪涧下面的鱼,任何流水从上面漫过去,听着飞鸟破碎喑哑地悲鸣着从头顶上一遍又一遍地掠过,却无力言语。 第四章 又是一年芳草碧连天。 天奴坐在办公桌前,耳旁传来陈瑞的歌声,一遍又一遍: “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千年修行千年孤独/夜深人静时可有人听见我在哭/灯火阑珊处可有人看见我跳舞/我是一只等待千年的狐 /千年等待千年孤独 /滚滚红尘里谁又种下了爱的蛊 /茫茫人海中谁又喝下了爱的毒……” 天奴在这首歌里沉溺了数年,也沉默了数年,如同水底的沉鱼。 沉醉再沉醉,孤独再孤独,徘徊再徘徊,等待再等待——这是天奴的宿命。 “我是很爱你的”,“我不能误了你的一生”,这是他最后的宣言。既然飞鸟与鱼没有筑巢的土壤,她只有退而求其次,在痛过、再痛过之后开始渴望化蝶,渴望在下一个轮回中与他携手到老。为了这个梦想,她再次背起行囊,孤身远离。 另一个城市,天奴的世界仍然是亘古未变的孤独和思念,仍然是一幕苍凉。 但是,她不敢老去,只是经常静静的在夜的阑珊里独饮,慢慢地在月光里把思念折叠,放飞。每当此时,月光映着她憔悴的容颜,一片斑驳和迷离,令人分不清现实与梦境。 本以为再一次远离,一切都可以最终尘埃落定,往事也会变成千年的传说。但是,有关他的消息仍然源源不断传来——酗酒,绯闻,打牌。每个夜晚,天奴都会一遍一遍地对着虚无的夜空问:“这是怎么了?你这是怎么了?何至于要用这种方式决绝?”天奴一直相信心灵相通,纵然永不相见,她亦相信属于他们两个人的青鸟永远不会停止飞翔。可是,如今这是怎么了? 迟疑了很久,天奴拨通了他的手机,短暂的沉默之后传来他好听的男中音:“奴儿……”天奴凝噎。这世上,他依然是唯一,唯一一个这样叫她的人——无论相隔多远,无论相隔多久,这一点从来没有改变。“你在干什么呢?”天奴听到那边人声鼎沸,一声嘈杂。“我在外面吃饭……”他含混不清的声音被那边女人的尖叫、男人的狂吼声彻底覆盖。天奴拿手机的手垂了下来。她感觉自己如同风中的树叶,被南方的梅雨打得支离破碎,再也支撑不起自己高昂的头颅。 她突然很不确定自己这么多年的坚持是否正确,潜意识里,她甚至隐约觉得是她害了两个人的一生。到最后,她还是不能做海丝特,做不了海丝特。但是,她不知道自己以后的人生应该如何走下去。是因为深爱着他,像患了麻疹那样,从此以后就有了抗体,再不会深爱别的谁?还是会接连征服许多人,爱上许多次,像风流一辈子的唐璜一样?她不知道。 男人面无表情地挂断电话,然后端起了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再一杯,又一杯。“我所做的一切,只是想换取你最后的放手,你明白么,奴儿?”突然,他感觉到胃里一阵绞痛,血色的迷雾漫过他的眼前,便沉沉倒了下去…… 假如爱情可以解释、誓言可以修改 假如你我的相遇,可以重新安排 那么,生活就会比较容易 假如,有一天 我终于能将你忘记 然而,这不是随便传说的故事 也不是明天才要上演的戏剧 我无法找出原稿然后将你一笔抹去 ——席慕荣 天奴在不眠的夜辗转反侧。她开始明白,原来不是每个人都适合白头到老的。有的人,是拿来帮你成长的;有的人,是拿来一起生活的;有的人,是拿来一辈子怀念的。而有的人,只是让你拿来爱的。 破茧,化蝶。天奴的世界突然变得开高海阔。曾几何时,咫尺隔天涯,白衣胜雪的女子,展一卷素笺,赋一阙长短,纵千里烟波,暮霭沈沈,亦风月无边。然今时,眼中空濛,指尖微凉,只有静枕红尘,在一阕阕宋词里,再等一场十里红妆。 后记:这篇文章写作的时间跨度超过6年。我在写前一章的时候都没有想过会续写后一章,所以,这四章既相互独立又有内在的联系。但是,因为写作的时间跨度大,所以,在写作手法及其它方面难免会有很多纰漏,还请各位朋友谅解。 127.过错还是错过? 不是擦肩而过, 恐是宿命的错, 一个是蓝天上的太阳, 一个是夜空中的月亮。 太阳东升, 月已西逝, 太阳追赶月亮, 月亮追赶太阳。 因为执着才相互错过, 因为一再错过才永远执着, 到底是相互的错过, 还是命运的过错? 128.我想…… 我想去海南 让湛蓝的海水 洗去身上的尘垢 我想去西藏 让飘舞的经幡 拂去脸上的铅华 我想去云南 让绚烂的蝴蝶 灵动灰暗的视野 我想 绘一幅长卷 渲染我的黑白世界 我更想 化为一棵菩提 等待百千万亿年才有一次的回眸 129.足尖的舞蹈 灿烂的笑容,黑宽边眼镜,瘦弱的身躯,空荡荡的双臂,淡定、自信,这是刘伟给我最初的印象。但是这并不足以令我对他产生钦佩。只是,当他轻快地走向架在台上那台施特劳斯时,我愣住了。 优美的旋律从他的足尖倾泻出来。他的神情专注而自信,他的足尖在钢琴键上跳跃着,不时划出条条优美的曲线。流畅,轻盈,动人。 全场的观众都震撼了。所有人都全神贯注地倾听着他的演奏,没有人说话,只有评委席上的伊能静不时用手指拭去脸上的泪。那是感动的泪水。 这是东方卫视播出的《中国达人秀》的节目现场。这个来自北京的22岁的男孩用他的自信和高超的演技征服了全场的观众。10岁时,因为一次触电事故,刘伟永远地失去了他的双臂,但是,失去双臂的他没有悲观,没有绝望,也没有顾影自怜。相反,他用他的双脚诠释着生命的全部内涵:“要么立即死去,要么精彩地活着。” 活着的刘伟用自己的行动证明自己也是一个活得精彩的正常人。正如他所说的:“没有人规定钢琴一定要用手来弹。”是啊,钢琴不一定要用手来弹,用足尖依然能舞动自己的生命。在平常的生活中,约定俗成的模式会禁锢我们的思想,只有内心超拔于个人的苦难甚至时代的苦难之上的人,才能从自己出发,最终挺立于神形高度自由的国度。 看着台上刘伟淡定的神情,音乐在我的心尖上流淌,我仿佛听见斯特劳斯的圆舞曲缓缓奏响,在为每一个精彩的生命伴舞。 130.无题 虽然从来不曾开口说爱 但是 我不准你死在我之前 我要你 在风华远去之时 依然牵我的手前行 131.梦中的书房 很小很小的时候,身为教师、满腹才华的父亲在老屋的楼上拥有一间小小的“密室”。说它是密室,是因为父亲常年锁着它,不允许我们姐妹进入。那时候,我心里充满好奇,经过长时间的琢磨之后便认定,那里面一定藏着很多很多的秘密,还有很多好玩儿的稀奇古怪东西,于是很想趁父亲不在的时候破门而入,深入腹地尽情探索一番。 机会终于来了。有一天父亲忘记锁上房门便去学校上课,于是我大摇大摆闯了进去。哪知进去之后却大失所望,那不过是一间简陋的书房。里面除了满架的书,就是一张桌子、一张床了。不过,我相信还有很多好东西肯定是被藏起来了。于是,我很耐心地把所有的——文学、历史、天文、历法等方面的书籍都翻了个底朝天,甚至书桌的抽屉也没能幸免,可是依然没有我感兴趣的东西,只得悻悻然下楼。 父亲回来后,看到满屋狼藉,大为生气,先狠狠地批了我一顿,然后便开始仔细地清理那些书。我满腹委屈:不就几本破书吗?至于这样大动肝火? 几年之后,在我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了一本连环画——《再生缘》。我被书中的情节吸引,开始对书产生浓厚的兴趣,于是,我开始到处搜罗各种书籍,拼命阅读,也开始拼命珍藏。彼时,我终于明白,父亲为什么会锁着他的书房了:作为一个爱书的人,书,便是他的生命。他是因为怕我们姐妹俩年纪小,不懂得爱惜,会毁坏了他珍爱的书! 于是,我开始憧憬有一天我也能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斗室:有人用爱作宫墙,为我筑梦中的天堂。天堂里,有一台电脑,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张床,一排书架。书架上摆满各种各样的书籍,书香逼人,我置身其中,宛若女皇,君临天下。 再后来,我跟一个朋友偶然谈起我的梦想,并在一段时间以后参观了他刚装修完的房子。当我进入他的书房,我愣住了:这完全是我梦想中的书房的样子啊!我感觉到自己加速的心跳,我激动地抚摸着那墙、书、桌子、电脑……朋友对我说:“喜欢吗?这完全是按你的设想装饰的。只要你愿意,你随时可以成为这里的主人。” 最终,我没有成为那间书房的主人,却永远记住了那间书房的样子。多年以后,当我打算拥有一些东西,当我对书房的装修格调、颜色等方面提出建议时,都被人婉拒,理由只有一个:别人都不是这样装修的,我们就跟别人一样。我无语,与此有关的一切都不再提片言只字。我梦中的书房,成为永远无法实现的梦想。 那梦中的天堂,离我越来越远了。 132.渐行渐远是故园 我出生的地方,是一个四面环山的村庄。我家就在村庄的正中心。屋前一条小溪款款流过,流水清可见底;屋后是一座水库,四面的青山倒影在水中,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那里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在青涩的年少时代,都是我筑梦的摇篮。 那时,父亲风流倜傥、才华横溢,在村里的小学教书。母亲梳着长长的辫子,善良贤惠。我和姐姐经常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扎着一模一样的羊角辫,提着一个饭盒子给父亲送午饭。村里的小学,临水而建,傍山而立,显得颇有些气派。父亲所带的班,在楼上。小时候不知天高地厚,每次一到学校就开始大喊大叫,踏上木板楼梯,更是用劲地踩得木板震天响,等到走进教室,我和姐姐更是双双昂着头,冲天的辫子神气活现招摇,逗得满教室的学生一个劲儿地乐。父亲生气地想制止我们,我和姐姐却绕着课桌乱跑,父亲硬是拿我们没办法。 在我十岁之前,生命的主色是绿和白,中间点缀着冲天辫子上丝绸的艳艳的红。每年夏天,我和姐姐便提着一个小篓子,跟在邻居的哥哥姐姐们后面漫山遍野地跑,美其名曰扯猪草。山上的空气真新鲜哪,山上的庄稼、野草都冒着绿油油的光。那漫山的绿啊,让人的心里冒着柔软的香气,让人留恋忘返。及至冬日,大雪纷飞,放眼望去,群山银妆素裹,一片妖娆。我们又提着一个小火炉,在雪地里跑着捡柴烧。那时的冬天真冷呀,在冻得受不了的时候,我便把冻得失去知觉的脚伸起火炉子里烤,等到感觉到疼痛的时候,脚心已经被烧得起泡…… 故园,在我不知忧愁为何物的童年时代,是一片乐土。 等到慢慢长大,我读书的脚步一步一步地向外延伸,每年只有假期才回到家乡。外面的世界吸引了我,就算回到家,我也不再与昔日的哥哥姐姐们一起出去到处玩儿,只是和一二个聊得来的朋友在家聊聊天,或者是一个人躲在楼上,捧着各种各样的书籍一读就是一整天。家乡的草木,慢慢与我隔膜起来。 到我念大学的时候,家中连续多场变故,爱我们的双亲相继故去。我的姐姐亦大病一场,好不容易才死里逃生。这期间,我们姐妹尝尽人间冷暖、孤立无援。心,亦曾经死去,只是在每个日出和日落,想着已在天国的亲人,泪流成河。然而,在生死炼狱中,要好好活着的念头在漫漫的时光长河里不断磨炼并最终凝固。于是,我们选择逃离这片曾经的乐土,并最终在劫难中重生。 这些年来,我们渐行渐远,故园,亦渐行渐远。虽然,每年的某些特定的日子,我们仍然会回到老家祭奠双亲,但都是脚步匆匆。但是故园的山前,在天国默默相依的孤寂的双亲以及只剩残垣断壁的老屋仍然会让我们触景生情,悲不能自抑。 故园的颜色,在我的记忆中慢慢地褪去;故园的山水,亦变成隔世风景。只是,在每个寂静的夜,亲人的容颜总会浮现于眼前。彼时,仍然止不住泪流满面。 133.北海——海枯石烂 到北海只是偶然 航班在凌晨到达福成机场 黑暗中的北海静谧而安祥 安静地迎接我的到来 站在套房的窗前 晨风中的北海清爽而舒适 身后的人在我的耳边呢喃 说涠洲岛上有个地方叫海枯石烂 北部湾广场上的榕树垂垂老矣 根须成林树荫蔽日 白鸽时起时落优雅晾翅 撒娇似的与游人亲近再亲近 银滩的日光耀眼而迷离 游人如织繁华热闹 沙滩蟹洞密集相机闪烁 海上波光鳞鳞游人巧笑倩兮 涠洲岛与银滩隔海相望 岛上香蕉树上硕果累累 海蚀火山港湾奇特 浪涛翻滚碎花四溅 鳄鱼山风景独秀 汤翁临海珊瑚沉积 百兽闹海情人立桥 海枯石烂终算了愿 134.魂恋千年 纵然 你已远去 此刻已隔了千重山万重水 我依然停留在分离的地方 努力回味 那刚刚过去的时光 想你从千里之外奔赴到我的身旁 也只是为了这一刻的低徊和缱绻 仿佛酝酿千万年 就等这一刻的相知相许 相互凝望 我已求佛五百年 求他让我们结一段情缘 于是我成了一棵树 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一个又一个五百年 我终于等到你的出现 你炽热的心跳 是我生命的奏响 是我魂恋千年的不死信仰 135.爱情这东西 昔日的学生从网上发来消息,说找了个男朋友,是一个在湖南大学留学的非洲黑人,并给我发来了照片。 照片上的那个人,一口白牙分外刺目,除此之后全身就是黑乎乎的一片,我竟然完全看不清五官。非洲,那是一个遥远的地方,虽然我记得马丁·路德·金,记得脱口秀女王奥普拉,更记得曼德拉,但是,在我的心中,那里是贫穷、战争的代名词,同时,也是一个艾滋病泛滥的地方。而我的学生,是家中的独生女儿,文静、乖巧、懂事,有时候一句话就能说得人心里暖乎乎的。几年前,她是我最器重最贴心的学生之一。我怎么也想不到,她会遇到这样的异国情缘。 我没有种族偏见,但在心里对这样的感情本能地排斥。我在想像,当一个人在清晨醒来,睁开眼睛看到枕边一团黑乎乎的东西时,感觉能有多美好?他日,当激情已过,当两个来自不同地域的人面对语言、习俗、观念及文化背景的巨大差异时,爱情是否还会有足够的能量把他们紧紧地拧在一起?但是,我的学生似乎深深地沉溺在爱河中无法自拔,并打算在男方毕业之后便结婚生子。看来,爱情这东西真是无法预料。 很多年前,当我第一次面对我的外籍口语老师时,也曾经在他大海一样深邃的眼睛里沉沦。第一次面对面,他俯首微笑着看着我。在他的凝视下,我感觉窗外白花花的阳光刺激着我的双眼,让我晕眩,大脑一片空白,完全无法言语。那是一个来自伦敦的男孩子,有着高大的身材,美妙的五官,一双碧蓝的眼睛深不见底,干净而又清亮,充满了阳光。那时,几乎所有的女同学都喜欢跟他一起玩儿,只有我,远远地走开。 有些东西,是要用生命来供养的。 而我,供养不起。有些事太轻易了,没有重量,没谁会珍惜,大学的校园本就是花的海洋,乱花迷撩人眼,我又何苦去争春? 自己已是万千错过,今时今日,面对我的学生,面对世人都摆不脱的爱情魔咒,我又怎么说? 136.向往南京,渴望一场奢华的盛宴 无意中进入一个作家朋友的新浪博客。博客中,他用了数篇文章介绍在南京旅游的所见所闻所感。朋友的文学功底了得,生动的叙述让我对南京充满了向往。 很奇怪的是,在我的意念中,南京,几乎是与“古”或者“历史”重叠的一个词。因为无论是“古”还是“历史”,哪怕只是一片小小的瓦砾,一小截残垣断壁,也足够引起人们长久地揣摩和无尽的遐想。而我,对与历史有关的东西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迷恋。记得念书的时候,每逢历史考试,我都以满分交卷;选读课外书时,手也会不受意识支配地自动伸向与“历史”有关的东西;直至离开学校多年以后,这一爱好依然没有改变。那时候读三毛的小说,听她谈那些人弃我取的古物,我简直是对她充满了崇拜,并在心中窃窃地想:原来,我们是同类呵!但是我没有三毛只身浪迹天涯的勇气,我只有在工作的间隙,背上行囊,飞向一个个梦想中的神秘之地。 而南京,一直就是我最向往的地方。向往,不是因为景美,只是因为它的“古”得那么奢华。 每每谈到南京,我的脑海里最先出现的印象便是六朝古都、中山陵、明孝陵、夫子庙、紫金山、秦淮河这样的词汇,同时,我一遍又一遍想像着南京是以怎样独立的姿态凌驾于漫长的历史长河之上,想像着丰饶的物产、丰厚的文化、数千年的沧桑积淀于那一处风水佳境,该是一幅多么奢华的画卷!千年夫子庙内祭祀的乐声还在绕梁,无与伦比、气势恢宏的明孝陵内陪葬的嫔妃还在哀哀恸哭,裹着六朝金粉的轻风已经掠过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将秦淮八艳的吟风弄月、轻颦浅笑吹到了遥远的深宅大院、王侯将相家。未几,钟山风雨起,百万雄师已横渡长江。 千年的变迁和沧桑,浓缩于一处。如果能徜徉于这样的胜景中,用手指和心灵触摸千年前的风霜,那该是怎样一场奢华的盛宴啊! 其实,我是到过南京的。 很多年前的一个偶然,我到了南京。在返程候车的两个小时中,南京一个朋友开车带我在市内转了一圈。玄武湖,古城墙,中山陵……因为时间的关系,我只是在外面默默地看了它们一眼,然后带着万般的留恋,依依不舍地匆匆返回湖南。但是,就是这惊鸿照影匆匆一瞥,让我再也忘记不了南京,也让我恋上了南京。 很多年过去了,我再也没有去过南京,却时时都在惦记着南京。什么时候我才能再次踏上那一片古老的土地,寻找远去的足音,在沉默的遗迹中触摸远古的文明、在残垣断壁中寻找人类活动的轨迹? 向往南京,想念南京。 渴望一场奢华的视觉和心灵的盛宴。 137.晚餐 那一日,灯影摇曳。 灯影下,是你俊秀的容颜,和红褐色的酒。眼前,是蜜色的光芒。 曾经很多次面对面,你不知道,我也不说。在一切都遥远得如同天上的繁星的时候,所有的感觉都是惊鸿照影,如同梦境,没有任何痕迹。只是这一次你说:不需要掩饰,保持你的本真就足够了。于是,我弃了那些短的长的曵地的裙,脱了紧紧包裹的职业装,束起卷发,只着了最简单的衣裳匆匆来见你。 在最不经意的一瞬,我转头看到你。那一刻我想说:再也不要让那些没有灵魂的摄影师来为你摄影。因为,他们捕捉不到你的神韵,照片上的人,远不及你本人风采…… 举起酒杯,我轻轻眠了一口。一刹那,我感觉有火苗从胃里升起,然后轰地一声从四肢百骸中爆裂开来,烧红了我的脸,也染红了眼前的景。 而餐桌对面的你淡定而从容,侃侃而谈。谈的也是喝酒的故事。 你说大学时想喝酒,却没有钱,只能喝又烈又便宜的白酒。你说,有一次大家一起买了好几瓶白酒,同宿舍里的人齐上阵,喝得全部瓶底朝天,而喝酒的人也齐齐倒下,醉得不醒人事。 听到这里我笑了。我想像你倒在地上,醺醉如你说的那只什么都不想的……!那情景一定很好玩儿吧。 你又说,有一次和几个朋友喝酒。喝到最后,已经不能分辨酒、水、饮料以及其它食物,那些东西全部都是一个味。喝毕,你说去取钱打牌,却稀里糊涂上了回家的出租车,然后又稀里糊涂付车费、下车,最后就一个人呆在下车的地方,什么都不知道了。而那些朋友,却找遍附近所有的取款机也没找到你,打电话也没有人接听。因为,彻底醉翻的你根本听不到电话铃声…… 我瞪大眼睛:原来你也是个酒鬼。 然而,你却说:在职场上,这么多年,从未醉过。 我惊叹。多年以来,看过太多的推杯过盏,呼喝喧嚣,劝酒的人是盛情,喝酒的人是豪情。酒桌上,倒下的是英雄,但是能保持永远不倒的,那是英雄中的英雄! 或许,你是一个足够理性的人,能够随时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 这时,你夹着一块鱼送到我的碗里。然后,再次举起了酒杯。 不胜酒力的我求饶,请你帮忙。你接过我的酒杯,却只是湿了唇,根本没有喝进去。我反抗,你说:“你并没有说明白要我帮你喝多少! ”眼里是狡黠地笑。最终,我认命地咽下所有的酒。 始终,我都是辩不过你的。 饭毕,你买单,这是你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和气度,我怎么能破坏?可是,你却把发票塞到我的手里,说,也许用得上。我依言收下,只是没有告诉你:其实,我也用不上。 突然想起某天,你发了很多东西给我,让我学习,并且告诉我,今年就是一个关键词:正能量。 有些话有些感受,不能说出来,但是一直荡漾在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