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家的年糕 蒸糕做酒过年忙。农历年底,蒸年糕是苏南乡下的一个传统习俗,家家户户备年货,年糕是不可或缺的,一如新年这台大戏的开场锣鼓。   蒸年糕很有讲究。原料是粳米和糯米碾成的米粉,一般是按三七的比例混合,过多过少,蒸出来的年糕不是太粗就是太粘。蒸的时候,先要将锅里的水烧开,把垫着纱布的蒸笼放在锅上,再一层一层的撒上米粉,米粉是早先用糖水拌过的,可用红糖水,也可用白糖水,熟一层,撒一层,中间的火候如何把握,那便是功夫。通常单户人家是不敢贸然蒸年糕的,往往是几户人家约好了,凑在一起,请个熟手帮忙。   父母是蒸年糕的一把好手,每年过年,家里都要忙乎几天。近些年,父母看到少有人蒸年糕,便拿着自家蒸的年糕到市集上去卖,竟然很红火。于是,年关未到,父母就急急地开始蒸起年糕来了。   蒸糕先要拌糕粉,乡下称“抄糕粉”,糕粉必须用手工拌成细颗粒状,没有经验的人,一不小心就会弄成糊状,没法蒸糕了。母亲就负责这个,抄糕粉、上笼、下笼。她扎着个皮围裙,在灶台边前前后后地忙碌着,嘴里大火小火地指挥着烧火的人,身上东一块西一块地蹭着米粉,连眉毛都白乎乎的。伺糕粉熟了,出笼时分,母亲双手提着蒸笼,走到桌边,往下一翻,一尊圆圆的松糕诞生了!热气腾腾的灶间里,满是香甜的气息。这时的糕松松软软的,也可以吃,但粉粒粗。父亲看到松糕出笼,便在长条桌前摆开架式,几番揉、按、压、捏,硬是把松糕揉成紧实滑软的年糕块来。弄妥,用棉线一块块的切割成条状。   一块块年糕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一边时,父母就会关照我们做一件事,就是给每块年糕“点红”。泡好的红粉(可食用)装在小碗里,印章蘸着,在年糕上钤红印。一块块钤上了,热气腾腾的年糕,喜洋洋的,便有了千娇百媚的味道。   年糕的吃法有很多,味道却是大相径庭的。最常吃的是粥糊糕,做稀饭时切几块放在里面,省事,而且十分得耐饥实惠。若是翻些花样,吃法就多了。几块年糕,切成薄薄的片儿,往清水里一扔,煮开了,便是稠黏绵甜的甜糕;也可以把年糕片儿放在油里煎,端上桌时,色泽金黄,那滚烫的油还在滋滋作响;更甚者,放些时令蔬菜,加上调料,按自己的口味做成咸糕来吃。年糕吃在嘴里,又粘又韧,很有嚼劲,吃到最后,满口是稻米的清香。每年年初一,母亲总是早早地烧些年糕来吃,也无非是图个年年高升之类的吉利。    在老家,还有一个习俗,即当年亲属间有人亡故者,比较亲近的亲属则要在年到前送年糕到这一家,送的年糕也有讲究,是平平整整两大块,相互合了,母亲称之为:份头糕,约有十几斤重。问过母亲,为什么要送?母亲说以前的人家就是这样做的,却也说不上具体的原因来。想,这应是流传的一种风俗了。   如今,我居住的小城,少有人吃年糕,蒸年糕的场景,更是难得一见。倒是每年春节,远在老家的父母总会特意地为我蒸年糕,红糖糕抑或白糖糕,让人捎来或是嘱我回去拿了尝鲜。细细咀嚼着老家的年糕,唇齿间的余香,竟是一份挥之不去的浓浓乡情。 2、墓碑上的爱情 太阳很好,风很大。我站在半山腰,举目,山头仍是一片苍翠的绿,郁郁葱葱,阳光铺天盖地地铺展开来,隐隐,有叶儿在摇摆间忽闪、忽闪。这是朝阳的一面山坡,隔着好远,才能以俯视的姿态,隐约看到车来人往的马路,看到我们日日生活着的俗世。这里,静谧、安宁,依着山看俗世,是个好地方。   我们是来送表姐夫的,这里的一块方寸之地,是他最后的栖所。一块墓碑竖起来,代表着他的归属,代表着他的领地,他成了这里的一员。如许许多多先他而来的人那样,一碑一墓穴,一案两松柏,小小的地方,用隔栏拦了,构成一个小小的“院落”,与先前许许多多这样的“院落”别无二致。   这样的院落依次而排,更有着日渐占领这片山坡的趋势。我不能确定,若干时日后,在众多林立的石碑中,我还能凭着今日的记忆找到他确切的位置,但我确信,能让我最终找到他院落的,是他墓碑上的名字。   墓碑上,立碑人,立碑时间,各立石碑左右两侧,从称呼间还能看出相互之间的身份。表姐夫与表姐没有孩子,碑是表姐夫的侄儿所立,但却用了“考、妣”之称呼,想来把表姐夫妇视若父母的了。碑中间的隶书字体,则大大地写着表姐夫与表姐的姓名,表姐夫的姓用红漆刷了,名字倒是黑色的;表姐的姓名则都为红色,想来代表未亡人,但是前面的一块空穴,分明为她留好了最终的归处。   我在心里叹息,何必呢?表姐还年轻,将来,她或许还能遭遇爱情,还能找个人相伴余生,现在早早地把自己列入未亡人,也未免草率。思忖间,表姐的哭声一波波萦绕在耳际,及至哭到晕厥,引得众人忙乱不已。想想,表姐与表姐夫一起二十多年,是没有模范夫妻的虚名却能相依为命的平凡生活,情到深处,早就是无我无你却你我合一的境界,是君既死、妇何生不分你我的一个整体。原来,我爱你,我就是你;你爱我,你就是我。想到这点,我有些自愧,为着自己的想法,我又怎能一厢情愿自以为是地以客观来介定表姐的情感?“情到深处人孤独,爱至情浓心凄楚”,这样的选择,于表姐,或许是最好的罢。不管将来遭遇什么,她最终的归处,仍是表姐夫安息之所。生为夫妻,死亦为夫妻!   动念间,我的目光游走在隔邻的墓碑上。墓碑的主人是个年轻的女子,有着娟秀的容颜,即便是黑白照片,也掩不了她的风采。碑立于05年夏,有爱妻字眼,想来是他丈夫所立,一看,果然!她丈夫的姓名以及小儿的姓名出现在立碑人之处。看过,便能猜测,原本一家三口的幸福,却因了她的突然离去而崩溃。而她的丈夫,爱过哭过之后,在伤痛过后,梳梳洗洗,或许还能重新开始;也或者,在许多年后,她仍是他心中一个不忍碰触的记忆;更或许,他拥有了新的生活,在新生活的滋养中遗忘了她的曾经,最终,她的丈夫会成为别人的夫,伴着他人。而她,终究孤单地安眠于此。即便如此,即便再有不堪的假设,墓碑上,她在笑。她仍是他心里的妻,她有儿有夫,他们仍是亲亲热热的一家人。一份曾经的爱,以祭奠亡人的形式被镌刻在了石碑上。   镌刻在石碑上的爱,是故人的永恒,是活着的人心里的曾经!一朵黄菊寄哀思,我们活着的人,悼念故人,何尝不是凭悼一份曾经的爱?   仪式完毕,我紧裹衣服一路下山,经过一个个“院落”的时候,我把脚步放轻再放轻,我怕惊扰了他们的爱,以及他们带着爱情安息的灵魂。   风起,发在风中乱舞,我频频回头,看那一排排半山腰处的墓碑。似乎有个声音在说:   你看,你看,墓碑上,也有美好的爱情。 3、等一场雪落   天气预报说今明两天气温低,有小雪。内心不免欢喜几分,要下雪呢!算算,都过了三九了,可是,天气阴冷,太阳却是红红的,雪没有落下来。   冬天来了,自然就想起雪花,向往它漫天飞舞飘飘洒洒的风采,也向往走在雪地里那种空旷的寂寥。这种心情的萌生,就像花季年代渴望一种情感来临,悸动却又自然不过的了。许多事情都是这样,当该开花的时候就要绽放自己,当该结果的时候就要成熟自己,这样花最香,果最甜。在合适的时间做恰当的事,该是最为美满的。如果应该拥有的时候而不曾拥有,那就如一棵没有发芽的种子,是一种失落。   如此想来,冬天,没有雪,又该是怎样的一种失落和无奈!   喜欢雪,盼望雪,倒并不是现在才萌生的一种浪漫。那时年少,每逢下雪,总要冲出门去,想着打雪仗,滚雪球,小脸冻得通红,手脚冻得生疼,却仍大呼小叫嬉戏不止。后来,长大了,也渐渐变了,踏雪,更爱听雪。雪来了,不带伞,一个人欣然走出门外,慢慢地走。雪拂过发梢,拂过衣襟,落到颈脖、脸颊上,雪瞬间就化作小水滴,渗入肌肤,肌肤相亲的余温和温馨爽快的感觉,仿佛是小儿的小嘴亲吻脸颊,更有一种亲情在心里弥散。特别是那种鹅毛大雪,如粉,似花,一层层落下来的时候,站在雪地里,雪花在四周沉降,静静的,只闻那细微的扑簌簌的声响,那一刻,仿佛是在和神灵交谈,自己也轻盈透亮了起来。   雪止了,又是另一番景像。树上,房上全白了,想寻找雪花凝固的笑脸,那就背上相机,走到河边,偎在树旁,走进大片被雪覆盖着田地,在洁白的天地间取一个背景,留一张温暖的笑影。想起前些天,朋友说她那下了第二场大雪,发来的照片中,厚厚的一层雪覆着枯黄了的草地,女友,白衣,桔黄帽,抱着树干,侧过头来看你。这景致,这韵味,真漂亮!我由衷地叹。我真羡慕,在雪的天地里,女子的妖娆竟也能出落得这般妩媚和纯真。便想,可爱的影子只有和雪在一起的时候,才会从心里真真切切地洋溢出来。      今冬,我盼望已久的雪,还是没有来。雪花,是大自然赐予冬季的娇女吧?似乎很娇贵,一如躲在深阁的大家闺秀,不轻易示人。在天气日暖的江南,更是不易相逢。想想,雨是经常可以遇到的,春天有,夏天有,秋天有,冬天也有。鲁迅的文里曾写道:在无边的旷野上/ 在凛冽的天宇下/ 闪闪地旋转升腾着的是雨的精魂……/是的/那是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飘渺着的雪,是舒展而孤独的灵魂!只有等到冬天来临,寒风把人们都驱散以后,天地空旷辽远,世界变得安静幽雅了,她才轻轻露出面来,对你笑一笑。这些雨的精魂,比春天的晶莹,比夏天的安静,比秋天的纯洁,在冬天,更是衍生出了一种无暇的柔情!   雪花纷飞,一种圣洁而异样的美丽在我的想像里升腾。风和雪,是冬天最默契最亲密的一对了。雪花飘飘,是风的舞动,冬天的风很有傲气,骨头很硬,清高而又锐利,呼啸而过的时候,会有尖利的哨声。而雪却是一种温柔,一种亲切,并藏着羞涩的笑。雪,轻轻柔柔飞舞,冬天便失了桀骜不驯的味道。风雪相戏,怕是冬日最美的景致了吧。这样的时候,只适宜静静地欣赏,看到妙处,在心底来个喝彩。   雪还在飘--   你看,我所在的江南,雪还没落。我等着一场雪落,可心里怎么就想到雪飘了呢?想想,真是一种奇怪的心思。 4、有种爱,超越血缘  终于看完了长达三十三集的连续剧《春天后母心》。先前在网上搜了有关于剧情的内容简要,看过了,并转述给了舍友,却仍是天天盼日日望,在每晚的八点档,放下手中的书,倚在床上看电视。这种渴盼与耐心让我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舍友笑言,不看电视的菊竟也会着了魔!   自己也颇奇怪,是着了魔呢!哭哭看看,看看哭哭,情绪竟整个儿被带到了剧情里。流泪,却又怕舍友笑话,就连抽噎也是不敢的,鼻子发酸,泪来了,抬抬头想把泪吞回去,终不可止,便随手抽面纸,一张,一张。谈及此事时,同事笑言他们那里的俗语:演戏的是疯子,看戏的是傻子。想到席慕蓉的《戏子》:请不要相信我的美丽/也不要相信我的爱情/在涂满了油彩的面容之下/我有的是颗戏子的心/所以/请千万不要/不要把我的悲哀当真/也不要随着我的表演心碎/亲爱的朋友/今生今世/我只是个戏子/永远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泪……竟有异曲同工之处,一句话,看客不该为了无所谓的真实而沉浸于此,纯粹浪费感情。   可是——怎么可能呢?平时看报,读书,都会没来由得沉浸在里面,肆无忌惮地泪流、痛哭、欢笑,这是文字的魅力。但是,这其中,真真假假的情节里,谁又能说没有真实的影子在晃动?合书闭目,总有一些情感,直直地落入眼里,沉淀在心底,聚成一股泉,汩汩地流。   《春天后母心》是一部充满眼泪与凄情、坚韧与奋斗却趣味横生的故事,是一部感天动地的关于命运苍凉而又令人振奋的书写。琇娥,是本剧的中心,前夫因病暴死,后嫁给丧妻的屠夫张德堡。张德堡带着两个小孩和一个患有老年痴呆的父亲,以杀猪为生。琇娥带着两个孩子和张德堡结婚后,善良的张德堡又在街上捡回一个流浪的小叫花子大龙。这个组合的家庭在从矛盾中刚刚开始融合、和谐的时候,张德堡抱病不治而亡。个性坚强又不失面对生活希望和勇气的琇娥,一人独自承担一个特殊家庭的重担。刘雪华塑造的琇娥,大家庭里的孩子们,众多的角色,不仅攫紧了我的心,让我随着剧情起伏,体验人生的悲欢离合,而且,通过他们的笑谈言语,我眼前幻化出的竟分明是我的祖父母与父母——   祖父丧妻,一人带着一儿三女艰难度日,祖父不会操持家事,孩子们也是衣衫褴褛,鼻涕拖挂,虱子横生,没有女人的家,难!祖母没生育,被公婆嫌弃,不得已与夫离异。祖母也是从小被领养,离异后只得暂居养父母家,自此邻里的闲言碎语不断,唾沫星子能淹死人。经人撮合,两个苦命人,基于现实的考量,组成了一个家。祖母成了别人的后娘。   我的祖父母,分明是另一个时代的张德堡与琇娥!   祖母进了家门,孩子们对祖母的敌视、疏离、和打闹,又何尝不是对祖母的挑战呢?   这些孩子,又分明有着剧中人物虎子与宝妹的影子呀!   一年一年,祖母在这个新家里,呆了足足十几年的时间,把祖父的孩子们带到行将成家的年纪,却因家产问题,孩子们闹到最终与祖父决裂。祖父祖母净身出户,先后领养了母亲和父亲,那种坚决、悲怆与无奈,到现在都不忍忆想。   而父母,却又在无意中,也似乎同时成了剧中人物大龙的原形!   常有人说: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现实竟与剧情有如此相似的地方。看着电视剧,我眼前常晃动着祖父祖母、父亲母亲的身影,分分合合,重重叠叠。恍忽中,我竟分不清是戏,还就是由现实而打造的情景剧!!   初看《春天后母心》,颇有些费解这样的片名。春天的天气像娃娃脸,说变就变。春天后母心,莫非也就是说在很多人眼里,后母的心,也如春天的天气,是说变就变,好坏不由人。就如祖母,做得再好,伺到了关键时刻,一着不慎,即让人诟病,落下话柄。但戏总归是戏,总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春天后母心》看到一半,就觉得全剧表现的是一个坚强的母亲在兵荒马乱的年代独自教养一群孩子的欢笑血泪史,富含着母爱的圣辉以及不同血缘间手足的深厚情义。这么一想,当得理解为春天的母亲,有这样的母亲,即便是后母,但在充满母爱的环境中,家境贫寒,孩子们仍能拥有快乐和信心。有爱,才能获得如春天般的温暖与幸福。   就如我那个由祖父祖母一手创建起来的毫无血缘关系的家!这个家,也因爱而存在!   爱,大于一切,超越血缘。戏里戏外,真正能打动人心的,只有爱,也只能是爱。 5、只要一碗白米粥   自搬进单位的宿舍来,两个月的时间,除了工作看书,其余的时间竟差不多都花在了吃的问题上,考虑着怎么吃,吃什么?   单位有食堂。先前,一天就中午一顿饭,晚上回家吃,倒还能将就。现在成天在公司,一天三顿,都得在食堂解决,那些分不清清炒还是水煮的菜,吃得我胃口全倒。每到用餐时分,我的思维一方面时时提醒着进食,另一方面却百般阻挠着我的脚步朝食堂方向迈进。有时,也到餐馆打牙祭,与老板混熟了脸,见我走过餐馆时,老板脸上的菊花几近怒放了。我心疼兜里的钱,也不能天天跑去海吃猛喝的,不得不回他一个笑脸,低着头自顾走开。于是乎,饱一餐饥一餐,我想像着我那备受摧残的胃,如一个失了弹性的破网兜,你给多了我就多装着点,不给,我也兀自干瘪着,早已失了提醒饥饱的功能。   在兜兜转转的现实面前,吃,就成了我千般思百般念的大事。有人说,吃,也是一种欲望,一旦有了欲望,哪怕只是想要一个鸡蛋而不得,都是痛苦的。而我那缺油少水的肠胃催生的欲望,也非大鱼大肉,就是寻常的一碗白粥。   粥是平常,我们俗称“稀饭”、“水饭”,与泡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那时在家,婆婆颇为节俭,晚餐剩下的饭,总会盛起来用盘子装着,搁在竹篮里挂在檐下,第二天一早就用来做泡饭吃。饭与水同放进锅里,也就是几分钟的事儿,煮开了,泡饭就成了。盛起来,水是水,米粒是米粒,清清爽爽,倒有点像婆婆的为人,干净利落,绝不黏黏乎乎拖泥带水。端着泡饭,就着萝卜干抑或榨菜丝吃,倒也有种别样的清爽滋味。在家,没少吃这样的泡饭。   也喝粥,粥,却是需要熬煮的。熬粥的这一天,定是有人早早地起了床,将米侵泡在水里,淘过后搁着,让米发胀,一段时间后再放水煮粥。婆婆喜欢用开水煮,据说不会粘糊锅底,大火煮开后用文火熬煮,慢慢搅动。但见文火在锅底缭绕,缭绕成花的瓣,锅中的米就成了瓣中蕊了,熬着熬着,米粒就舒开、膨胀、柔软、继而开花,紧紧包裹着的沧桑便一丝一缕地倾吐出来。揭锅,粥香如蝶,满室翩跹。婆婆就在那热气腾腾的厨房里,用小碗盛了,叫我:来,喝粥!   这样的粥,美食呀。听得婆婆的叫声,我走进厨房,斯时日头正升,有束束阳光飞进厨房,我走进去,踩碎一地花影。粘稠洁白的一碗白米粥搁在桌上,袅娜着热气,静静地候着我。我看在眼里,却并不理解粥的苦心,只道粥是平常,心里期盼的却是面包牛奶的配衬,所以对那冒着热气的粥,总是嫌烫费时,有时等不及,干脆拿了面包取袋牛奶便出门上班。   到现如今,住在了单位,偏偏这粥成了我的心头好,巴不得成天有碗白米粥来暖胃舒心。日头还在,那些被我踩碎的花影也仍在,可是却没有人唤我喝粥了。我讪笑自己,何以在家有白粥喝时,宁想着喝牛奶吃面包解决问题,而到了现在不得不成天以牛奶面包解决问题的时候,却偏偏想起了那一碗白粥的好来。   遏不了念想,便买了电饭锅,在宿舍偷偷地煮粥喝,听得“咕嘟咕嘟”声响,米香四溢时,我的心就暖暖地舒畅起来。一碗白米粥,足以让我对明天充满温暖的期盼。 6、女人如茶 平时喝茶不多,但得闲也会泡上一杯,热气蒸腾,清香四溢之时,自己便也由着一份心情,品一种滋味,或是一种韵味。   有人曾打过比方,说是“大家闺秀”即是高级的“龙井茶”,而“蓬门壁篱”则是粗制的土茶。说是,没有结过婚的女人,就同没有泡过的茶,结过婚的女人则是泡淡了的茶。听听倒是蛮有意思的。   但凡为女人,若以茶论之,大抵都希望自己是那种或鲜美或甘醇的好茶,值得细细啜饮,饮后颊齿留香,让人难忘。好茶讲究姿、色、韵,味,范仲淹“露牙错落一番荣,缀玉含珠散嘉树”的赏茶名句,茶姿入眼,便已取悦茶人无数。茶有真香,入盏即馨香四达,秋爽洒然,因此品茶中有一道过程叫做“闻香”,想起“闻香识女人”,便觉得心旌摇荡起来。想想女人点脂匀粉,窄袖轻罗,梨花带雨,含笑春风,却总也是“为悦己者容”,其为姿。久了,才能品女人之品性,才能给人深层次感觉,或温婉,或热烈,或聪慧,或优雅,或狡黠……品女人真正地如品茶呢。   所有的极致终有一个尽头,再好的茶,经了沸水的冲泡,总有香散味淡人走茶凉的一刻,就如女人迟暮,“门前冷落车马稀”,这种极致的落差所引起的悲凉古已有之,失落怀旧自是难免。转念一想,一杯凉茶,失了香,失了色,甚至是失了味,搁在桌上,没被一泼了事已是幸事,哪还想着被人捧在手里念在心里。就如生活,原本浓酽的日子,经过岁月之水的冲沸浸润,也已如杯茶般淡然无味了。先前心气儿高,一厢情愿地把自己看成是杯好茶,由不得人漫不经心随心所欲地对待,于是万般指责百般痛心,早就能明白想透的事反倒成了纠缠于心的乱结,久久不能释怀。某日,与一异性朋友闲聊,说起女人如茶的论调,他说:品新茶,看着色好味香,但不经吃;品佳茗,不只价高,还得适当的茶具氛围,不常品,但却是每个爱茶人的梦想;在我,还是中档的好,熨贴实在,什么都恰到好处。女人也一样啊,如果是你,你选择成为怎样的茶?说完还奉送一个大大的笑脸,似乎意味深长。   既求佳茗的高贵,又有熨贴于常人的实在,这不得不讲求历练与火候。于是在追求两者兼俱的过程中,即便刻意,却也信奉起冷水泡茶慢慢浓的况味。茶叶,用冷水泡了,干枯素卷如初,轻轻地飘于水面,水还是水,清清亮亮,丝毫不见水乳交融的契合。于是等待——等待的过程,没有浓烈的激情,没有四溢的茶香,却有长久的浸润和绵长的滋味,茶叶在杯中轻柔漫舞渐次舒展,色泽渐深,滋味渐浓,在不经意中予人以触动和惊喜。这样的茶,才算得上真正的清隽、淡远和长久吧。   茶如人,所以讲究茶道,品女人,如品茶。于是,把茶杯置于桌前,并时时提醒自己以茶的方式渐次舒展,学会包容和冷静,学着不去计较得失,淡然洒脱地做回自己,蓦地有一天,手捧茶杯啖之如怡的时候,才发现所有的心情,所有的期待,都盛在这一杯青碧之中,摇一摇,晃一晃,滋味如常馨香如故。   女人如茶,每个女人,都是一杯茶,每道茶都有其独到之处,也都有各自品味的人。一杯好茶,不仅在于茶本身,也在于品茶的人。什么样的人,品什么样的茶,什么样的心,品什么样的美丽。 7、两三白兰 处处清幽 两朵白兰花,用细铁丝挽着,成了一对。四朵白兰花,两对,成了伴侣,比翼双双!搁在我手心里,手便沾了香;放在背包里,包也盈着香,一路走过,还带一阵阵细微的香氛,若有若无,萦绕鼻息。真是得了两三白兰,我处处幽香了起来。   两对白兰花,是我在南京的街头买下的。那天在南京逛街,站在街头辨不明方向,也没个确定的去处,便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随波逐流。尾随着人们走地下通道,沿着台阶一级级往下走,身边到处是来来往往的人,迎面而过的,擦肩的,我走到了拐弯的平台上,却在人流中蓦得回转身来,看入口。入口处的台阶上,有个卖花的中年男子,花不多,数量也少。只不过是些马蹄莲,还有一小朵一小朵的白兰花。我有些意外,竟有白兰花卖,遂折返身与主人讨价还价。"怎么卖?""一块钱两对。"主人坐在台阶上回。我在不多的白兰花中翻找,却找不到那种我印像中白如脂玉的白兰花。说实在的,不是花不好,是主人并没把白兰花料理好,白兰花喜阴,好水,但搁在板上的白兰花并无什么遮盖,也没水份润泽,本似毛笔笔尖合抱的花瓣也已微微散了开来,外面的花瓣已有些许泛黄。我挑了两对,本想让主人多送我一朵的,但主人笑着摇头,作罢,满心欢喜地带着两对稍有缺陷的白兰花离开,似带着一个久远模糊的梦。   幼时,常居苏州的姑妈家。每每走在街头巷尾,总有卖白兰花的半百老妪挎着竹篮沿街叫卖白兰花。"白兰花,谁人要戴,买一朵……""妹妹,买一对白兰花吧,五毛钱一对。"五月天里,她们轻缓的步履伴着软软的语调,可以甜糯到心里。这些穿着青布大襟衫的老妪,多半会以白兰花作装饰品,花白头发梳成髻,髻边簪一朵白兰花,这样的纯朴素净着实是姑苏城的一种情韵。也有老妪在自家门口守着的,安安静静。一只小竹篮,是白兰花脱离花枝最后的舞台,一方湿湿的藏青棉布上,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几朵含苞的白兰花,娇嫩纤长的花朵儿,鲜嫩嫩的,泛着清幽纯净的香,如处子低首,娇羞不可名状。微风一过,那缕幽香就钻到鼻尖,钻进心里,令人忍不住驻足。那时,我常常循了香而去,花五毛钱买一对,直接别在衣襟上,若要香味持久些,就用手帕包好了,藏在衣袋里。这样,白兰花的幽香,就香了好几天。   白兰花很女性化,有着幽香,却又柔弱,需要一颗肯妥帖照顾的心。白兰花采摘下来,为了保持洁白盈润的身子,需要时不时的淋水,有水才不至于泛黄焦枯,就如女子,有爱才能丰盈和厚实。我的想象中,最适合佩戴白兰花的女子应是一个着布旗袍,头发乌黑而柔软,眼睛明亮的女子。她的美并不是夸张热烈的,也不明艳照人,但举手投足间自有着摄人魂魄的风情,这样的女子,有着水漾的情韵,便也具了白兰花一样的娴雅、袅娜和绰约,隐隐中还泛着一层淡淡的忧。这样的女子不多,就如爱白兰花的人也不多一样。   白兰花喜阴怯热,不经戴,从南京回来,没到两天,白兰花的花瓣便成焦褐色了。我不忍扔了,一瓣瓣撕下来,夹在书页里,心里惋惜白兰花不经时,就如女人的青春好日子,总是不长久,又慨叹现在少有人卖白兰花。只是,有朋友告诉我说南京街头卖白兰花的多得是,尤其是在红绿灯间隙,总有人前来兜售。但我却想,这些急急忙忙赶路的人,有心情来眷顾这些清幽白兰吗?白兰花的幽香能否留住那些匆匆而过的步履,它乡野的气息能否留住那些阅尽百花的眼睛?真若停留,那短短一刻也代表不了永久吧。因为白兰花物语,就是质朴永恒的爱。   说到底,白兰花只是一些人眼中的珍品,被人忽略了,它也就在枝头绽妍,自开自香自幽远。 8、奔跑的落叶 南京离我所在的小城不远,但平时旅游选景,南京多半不在考虑范围之内。倒是这一年,因公因私去过好几趟,经了些人事,对于南京这个城市,才渐渐地生出些好感来。   在我,喜欢一个城市,掺杂了太多的个人感受。比如,我喜欢南京街头的梧桐树。在家遥想南京,总是想着待落叶翩飞之际,一个人走在南京街头,脚踩落叶慢慢而行的姿态。这样想着的时候,心竟也如风中之叶,扑啦啦如蝶飞舞。   在南京,曾一个人,或者是由人带着,走过夫子庙,看过夜秦淮,逛过书城,到过新街口,爬过栖霞山,甚至定下心来在雨花台消磨了整整一个上午的时间。但回转来,打理一下思绪,这些景点,在我的记忆中,却往往成了南京的布景,是模糊不甚清晰的,倒是走来走去时时相遇的梧桐树,如片片叶儿的经脉印痕,凸浮于我关于南京的记忆之叶,细微但根根清晰。   法国梧桐是南京的行道树,很多。有南京人说,受其害也于梧桐,得其利也于梧桐。梧桐因为每年开花结实的时候都会有满天的飞絮,对那些容易过敏的人来说真是致命的;但再想到夏日里,梧桐树冠在水泥路上空交错,宽大的叶片密密实实地覆盖了整个天空,路面就会覆上一层淡淡的绿色,这梦幻一样的美好却又让人割舍不下。所以,对于法国梧桐,总有爱极与恨极之分。   十月间,去过一次南京,记得晚上在房间里看到有关于南京的短片,南京的经济、文化、娱乐、交通、景点乃至人们的生活,但凡能把南京体现出来的人文,都被罗列汇集到这短短的宣传片里,删繁就简,倒也引人。但里面梧桐落叶的一个镜头,却在不经意间成了我心里的一道风景:梧桐叶落遍地,自行车碾过,有叶片刹那飞起,打了个旋,飘向前,落在地上。你甚至能听到细微的"沙沙"声,是叶片的撕裂,或者是车轮与叶片磨擦的声音。车上的一对人,双目对视,笑容灿烂。我心里一个声音响起:层层堆积的梧桐叶,在奔跑;日日堆积的情感,也在奔跑。   所谓"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叶落时。西宫南内多秋草,落叶满阶红不扫。"再次到宁,已是冬日了,没有雨,很好的冬阳,暖暖地照着,落叶满街。光了叶片的梧桐树显得更加清秀、挺拔,浑身透着一种纯净的灰白色。它密致的枝丫一览无余,成了粗粗细细不等的线条,拥挤处,它们谦逊地曲伸着,犹如长者睿智的思想和灵魂,又似众多渴望的眼睛,它们久久凝望着灰色的苍穹,默然而深情。也有叶儿没落尽的,但凡这些梧桐,高处的枝叉上,叶儿也差不多都落尽了,即便有,也只是一两片,栖在枝头,在风中张扬成一面面小旗帜。低的枝叉上,叶片相对聚集得多些,一片片交错一起,挤挤挨挨,但也显稀疏,风过,前后左右翻飞,摇摆几下,叶儿就施施然飘摇而下。   路边,已聚了许许多多的落叶,偶尔也看得见有人在清扫,把落叶堆在一起,像个小山丘似的。可是,如何扫得清这落叶?风过,梧桐树大力摇晃着,未全然枯黄的叶片兀地腾空而起,迅猛如旷野里惊飞的群鸟,继而旋转、飘散、铺天盖地,那景象,奇异而壮观。片刻,叶儿飘落到地面,街上的车飞速而过,带起的风,席卷起片片叶儿,叶儿一波波地,争先恐后地腾起身子,打着旋,急匆匆地飞奔向前。这边的叶儿跑到了那边,那边的叶儿跑到了更远的地方,远远地,令人几疑是大理泉边的蝴蝶相会,近了,却分明是置身于一场纷飞的梧桐雨中。   车遇红灯,有片刻的停留。我坐在车里,透过车窗玻璃看梧桐叶落。又一片叶儿飘摇而下,它坠落的速度缓慢,因为有风。叶片儿呈三个踞齿缺口状,归整而又对称,平摊开来,就如巴掌大。它在空中摇摆几下,复又腾起,再有不甘却终于有下坠的姿势,飘飘摇摇碰触到了车窗玻璃,再而顺势下滑到了地面。没安静一会,就被风灌着,追赶着,叶片边缘轮次触及地面,也如车轮般滚滚向前,成了众多奔跑着的落叶中的一枚。   梧桐叶在飘、在跑,当我在南京街头站定的时候,经过了从树枝到树根、从高空到地面的旅程,也有叶儿静静地背面朝上伏在我的脚下。但这种休憩也只是暂时的,只要没被清扫、没被焚烧,借助一点风力,它们仍会奔跑。就如我,一路奔跑远道而来,在南京作片刻的停留,邂逅了梧桐落叶,但终将离开,奔赴下一个目标,开始另一段行程。这样的我,何尝不是一枚奔跑的落叶?   风儿吹,落叶飘,我与落叶对视。离开之前,我捡拾起一枚落叶,擎着它,经宁过肥,一路带回了家。   摊开这枚梧桐叶,我记住了它曾经奔跑的姿势。 9、玉盆纤手作羹汤 生活的起点以味伊始,生活美味,人生就会美好。用句老得不能再老的话来说:民以食为天!食之味美,一切皆美。   自古以来,主中馈的是女人。《易·家人》:"无攸遂,在中馈,贞吉。"疏曰:"妇人之道,巽顺为常,无所必遂,其所职主在于家中馈食供祭而已。"所以新妇三日便要入厨洗手作羹汤,看看自己的婆婆与母亲,一辈子在厨房里兜兜转转,烹一道道可口的美味,酸甜苦辣,轻轻一抹,生活也就各自地入了味。   正所谓女子便是好,可我认为做得一手好菜的女子更是锦上添花,好上加好。"入得厨房,出得厅堂",这是多少男子对妻子的梦想。只可惜,我很少上菜场,起初会的一些手艺也是日渐式微,到如今,家人是不指望我能好好得做顿像样的饭菜了。   我有自己的喜好,好吃、馋,但似乎梁实秋对于馋说过这样的一句话:馋非罪,反而是胃口好、健康的表现,比食而不知其味要好得多。有这打底,有时兴致来了,也会下厨犒劳自己,所谓众口难调,但安抚一个人的口味就好办得多亦简单得多。想吃面了,就下碗面,高汤加油加酱,点上葱花,用汤碗装了,红汤白面绿葱,就是香香美美的一种美味了。   居家过日子么,就图个家常和简便。一般也就是平底盘盛爆炒,椭圆盘盛整鱼,荷叶边海碗定是盛汤,三四菜,就能成就一次天伦的团聚和温馨。清代才子袁枚所言的,"宜碗则碗,宜盘则盘,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参错其间,方觉生色。"这样精致的餐具与菜食的配合,就多见于宴席或是饭店了。    前些天,与友一起外出吃饭。菜也家常,但是看得赏心悦目,吃也吃得有滋有味。想想,菜式也如看山般喜高不喜平,有起伏有变化,再简单也能担当得起一顿完美的盛宴。   一小碟黄瓜,整整齐齐地码着,白色的方瓷碟配青翠瓜,当是入了画的;一小碟皮蛋伴豆腐,小圆盘装着,黑白分明,点点绿色香菜末点洒一边,似梳了妆的女子,诱人得很!   而清炒西兰花甫一上桌,便清新得如佳人出浴,目光不自觉得投向它。长方形卷边的盘,似一画轴,两卷边印有细小的蓝色花儿,一小朵一小朵绿菜花,挤挤挨挨地堆簇一处,映着白瓷,携手绿丛含笑,正应了那句"绿阴幽草胜花时"。没了肉丝,猪肝之类荤菜的搭配,本色清新,举筷,尝上一口,脆嫩、鲜美、清香。   那天要了一个糖醋鲫鱼,浓稠酸甜;要了一个西红柿鸡蛋,配上一点黑木耳,红黄黑三色,颜色自是占尽了先;还有一个酒酿圆子,似琼浆,绵甜糯滑;再配上这个碧绿的清炒西兰花,就是多色搭配完美的菜肴,酸甜咸鲜并存,有荤有素,万般滋味,不错的一顿晚宴了呀。心里暗想:玉盆纤手作羹汤,若一个女子在家烹一道道如此寻常的美味,也当是入色入心入了情的,姿色味俱佳,不掩不藏与心爱的人一起分享,这样的女子,生活情趣浓浓郁郁,也当为一词。   本以为世上好看事是春花秋月,夏云冬雪,薄暮落红,生活就这样被涂上了绚丽的色彩:"红紫芳菲"、"橙黄橘绿"、"黄鹂鸣翠柳"、"白鹭上青天"……现在,生活之美事,再加一味:玉盆纤手作羹汤。 10、影像里的岁月 相识逾两年的钟,在QQ上要求我发个照片过去,这让我很是踌躇。我平日很少照相,翻了下影集,大多是集体合影。想起前些日子正好外出,同事带了个相机,得便拍了,倒有了几张单人的,犹疑片刻,选了两张,发了过去。 钟,我是早见过的了。那时初识不久,他便给我发了照片过来,虽未相见,但也算是谋过面的,倒是我一直在掩掩藏藏的,失了率性。   没想到,照片发过去没多时,钟却连发照片给我,打开看了,不禁一乐。毫无疑问,是钟小时的照片,眉眼间依稀能看出现在的模样:幼年的钟与姐并排坐着,小大人似的,很是老成,看着倒觉得是哥哥;另一张是钟的证件照,说是小学毕业证上的照片,系着个红领巾,呡着嘴,侧着头微微笑。又一张泛黄的黑白照片,我仔细瞧:一名十岁左右的男童端端正正地坐着,白白净净,怯生生的,眼睛里有一股神秘的招引与微燃的悲喜,静静地与世界相看。看罢,有些惊喜,又有些疑惑,很相像,但似乎又不是同一人。"是你爸?"我迟疑着问询,钟欢喜回答:是,比我帅多了!钟又发来他爸青年时代的照片,呵,果然!最后一张,则是钟的小宝贝。一家三代的影相,在各自的岁月里,以一种清晰、淡定的姿态铺展于我的眼前。   看这些照片,像看一部默片,没有言语,但那些泛黄的痕迹,略显陈旧的影像,无时不在述说岁月的风尘,我看到的,是根须年轮里的岁月演变,是一串向前延伸的、属于他们个人的脚印,还有渐渐老去和成长的生命。我想像,钟看着自己父亲的、自己的、孩子的这些旧影,在与我解说的时候,心里定是温暖而感伤的:老得老了,停留在刹那的岁月,依旧如水流。当岁月的潮,一波波地退却,那些影像,便是一枚枚贝壳,在记忆的沙滩上静静晾晒,轻轻拾起,一段过往便收藏了起来。   看过,便呆在那里。想到自己,与钟同时代的,却没有任何影像可供我现在回想和记忆。钟说我可怜,想想也是。我甚至不记得自己幼时是怎样的一副模样,有时揽镜自照,会呆呆地想:是不是一开始就是这个样呢?心里有个声音说,不尽然,可是却没有任何影像来印证自己的揣测。惟一的一张照片,是与妹妹的合影,印像中,妹妹带着个小帽坐在竹椅上,我站在妹妹右侧,大约六七岁模样,而背景,是一片杂乱荒芜的田地。母亲把它当作宝贝,认认真真地压在卧室衣橱柜的玻璃下面,但也在许多年前,不知所终。   岁月里的影相,把当初的岁月打了一个结,纠结在心里。当我的手指翻过那些薄薄的纸片,那些旧时的岁月便如丝线般在指间缠缠绕绕、缠缠绕绕,扯个头解开了,一个年代又活了过来,一段人生就这样延展了出来。而我,此前的那段岁月,似乎在我的生命里留了一段空白,无线牵绕,终不可追,无可忆。   有人也会安慰,说:留白,留得其所,便生气韵,便使画面上流动着生命,便使观者得以在那白而不空之间徜徉。但生命的不可重来,决定了留白便是错失,错失一段岁月,想想,也为憾事! 11、盛一碗阳光 初春的阳光,如打破了的鸡蛋。早上是那黏稠的蛋清,淡淡地覆着那鸡蛋黄,人看得见微黄,却总有一层透亮的薄膜隔着,清又寒,触及不到身上。到了中午,蛋清蓦地被过滤了去,阳光就成了蛋黄,黄澄澄,嫩嫩的,轻柔地流泄,铺展一地。   还未到三月,阳光下,田野里的春就浓浓的了,似乎是受着这富含养料的春阳的润泽,麦苗青了,枝条柔了,泥土松了,叶苞开了,河水也淙淙了。   阳光满天。我冷不防地一抬头,便与太阳打了一个照面,阳光晃得人眼睛都虚了起来,想睁未睁。半眯着眼,却发现上眼皮有七彩的丝纹忽闪忽闪、明明灭灭,似乎睫毛染了阳光彩色的粉末。闭上眼,眼前却是一片深红,时间越久,那红色越深越亮,暖意愈发渗透进皮肤,筋络也似乎松软了。久了,有些微地沁汗,整个人舒展了,轻盈了,幸福了。   是的,小小的幸福!因为阳光。   父亲端着菜盘从厨房出来,唤我吃饭。自我回家后,我总是蹭着阳光,在阳光下吃饭、看书,闲聊,打瞌睡。回得家来,没帮上父母,倒让父母为着我忙前忙后。父亲倒也不多言,只是宠溺地笑,早早地搁下生意回家淘米洗菜,一番锅碗瓢盆的鸣奏,忙乎半天,只为了给我准备一顿顿的饭食。父亲喜浓赤稠重的口味,手艺也是没得说的,但在我回家后餐桌上的风气却大为改观,不是清炒草头,便为炒菜苔,不是鲫鱼豆腐汤便是荠菜豆腐羹,顿顿小桥流水,青枝绿叶,想是父亲迎合我的口味了,我吃得满心欢喜。   更欢喜的是,盛了碗饭挟些菜蔬,坐在廊下慢慢吃。青边小碗里,米粒,是晶莹透亮的;菜蔬,是青翠油亮的;还有阳光,在米粒与米粒的间隙,在饭与碗的空间里一漾一漾的。抬手,举筷,一口米饭一筷菜,一口口吃下的,分明还有阳光。   远远地,田埂上走来两人,朝着我家的方向。我坐在廊下看着他们,走近,一男一女,夫妻模样,是乞讨者。大年初一的,乞讨在外,也是不易。还未走近,男的就说开了:新年好啊!发大财嗬!女的亦步亦趋,跟着男的,嘴里也说着些好年景之类的讨喜话。母亲倒也没多语,转身到屋子取了些钱币出来,交给他们。好些个硬币在阳光下闪闪,他们接过,谢了又谢。   我眯着眼看他们走远,心想:这些"讨饭的"什么时候不要饭而要钱了呢?若在以往,这些要饭的,还真只是要些饭,抑或米,何况是在中午时分。他们肩上背着个布袋子,并不大,来到门前,会从布兜子里拿出个碗来,要求:把碗饭吃。这时候,奶奶总会嘱我去舀些米出来,或者是接过来人的碗,盛上满满的一碗饭,一块五花肉往碗里压了又压,又会夹些菜蔬覆在上面。一向吝啬的奶奶在这时候倒也显得大方。来人,也似喜出望外般,接过,蛮心欢喜地蹲一旁大口吃饭。我们一家,也是围着小饭桌在廊下吃饭,一只只小碗,盛满阳光,闪着光芒,透着欢喜。而奶奶总会邀一声:一块坐吧。   是的,欢喜。在他们四处奔忙的疲累中,若遇到个好人家,你的施舍、怜惜以及给予他们的尊重,对于他们而言,是否也如我孵着的阳光一般,有着投射到心头的欢喜?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管是一元钱还是一碗饭,若能在他们四处奔波地乞讨中,在遭受的白眼冷遇中,也能如这阳光,让他们明媚一会,哪怕仅仅是一缕,我也倒是乐意的。   阳台上,母亲抱着一床床棉被在晾晒。锦锻的被面,阳光在上面跳踢踏舞,流泄中分明有着跳跃的质感。我知道,这一晚,我的酣睡中会有蓬松的温暖,会有阳光的味道,还会有那一份满满的知足。   阳光,是苍天的笑颜。谁愿意白白辜负了这满目的笑意?纳一床笑颜,盛一碗阳光,予人予己。对着阳光,心花朵朵开。 12、老却归乡路 离开家乡已有好多年。   老家是临近苏州的一个小村子,有阵子,我为了确认距离,在地图上寻找,但找不到小村的名。从地图上看,老家所在的地方在我现居地的南方,两点呈直线,大概六七十公里的路程,若这当中没有相隔的山山水水、沟沟坎坎,到家并不费时。这点距离,也不算远,但就是这段不远不近的归乡路,却也见不到我来来回回的身影。多久才能踏上一次?寥寥的次数足以让我汗颜到把发出的声音抑在喉咙里,保持沉默以吞咽这种种的不堪。   路还是那条路,甚而比前些年更宽更直。只是这些年,归途的那端,等着我的人越来越少,我归家的次数也越来越少。除了过年时分有些许的时间回到这个生我养我的地方,许多时候,我在另一个城市里面无表情。父母在路的那端惴惴地念想,把村口的那条路望了又望——路很寂寞,父母也很寂寞。   你想吧,当你满头大汗地去追赶一个愈来愈远的背影时,或是有人声嘶力竭地呼唤你,而你不想回应他时,那都是极不愉快的经历。但当你终于知道,在路的那一端有一个多么亲切的人向你走来,而你几乎要跑着去迎接他时,你会突然觉得,世界待你那么好,你会领会出一份颠簸的快乐,在崎岖的路上。   那时,我深深地有这种感觉。那种疲累后的踏实与欢喜,就在归家的那一刻。那时,村里的那些长辈犹在;那时,奶奶仍在。   家,独门独户,在村子的最西边。到家,得从东到西穿过村落,那条从一片竹林中贯穿而过的小路,直直地对着大门。当我在村口站定,双脚叩响这条小路,总有人在路边的水井旁,支起蹲着的身子,抬头看,有惊喜:哟,菊回来啦!好久不见呢!我边走边回:回来了,回来了!迎面又有人站定,招着手,迎着我:小家伙,总算回来啦。说话时,伸出手宠溺地捊我的发,说这话的是霞的母亲,听母亲说我小时还吃过她的奶,也似乎成了我的另一个母亲。又有人从自家的厅堂出来,站定在大门口,远远地招呼:家里知道你回了吧?那个看着我长大的三妹娘,已经好老了,身子躬着,竟似与地面平行。每次回家,我总能见她端着个小板凳,坐在门口,不是眯着眼晒太阳,就是端着饭碗往嘴里扒饭。我经过,叫她“好婆”,她抬起浑浊的眼,脸上的皱纹如菊花,慢慢绽放:哦――是菊回了呀。“是啊是啊,好婆你还好吧?”,我一路招呼着,应着,心里满满的喜悦。   早在我这边招呼的时候,声音已远远地传到了家,大门洞开着,奶奶早已倚着门等我,我小跑着回家。奶奶亦步亦趋,直嚷嚷:瘦了,在外受苦了。似乎我在奶奶眼里,没个胖的时候。有时归家晚,奶奶也睡下了,但一叫门,她总是拉亮那只垂在纹帐上十五烛光的电灯泡,披着衣出来开门。那一刻,十五烛光微弱的光明,照亮了黑暗,也照亮了我回家的脚步。   亲情荡漾的温暖啊!当初,归乡路的那一端,是欢欢喜喜的相聚和团圆。   何时,我的归乡路渐渐残缺,变得如此寂寥?何时,我急匆匆盼归的心遗失在异乡?又在何时,那些迎着我的亲人消失在人海?   少有回家,但路的那一边,一条线轻轻一扯,就扯出了我的悲欢、我的喜乐。那端,妹妹说:大伯搬家了,庆六十大寿了,你回来吗?姑父也已八十大寿了,表姐表哥特地从苏州回到乡下来办酒,你回来吗?我在这边迟疑,挨个说祝福,而后抱歉,没回家。一些时日后,电话那端又传来消息:外婆过世了,你一定得回!就等你呢,你一定要回!而我,听着,惊怔过后,有些呆,伤感一点点漫上心头。   急匆匆收拾行囊,踏上归程,回家,却只剩下了送别。外婆静静地躺着,见到她,我没哭。母亲从小舅家出来迎我,脸肿了,眼睛眯缝着睁不开来,喉咙哑了,白发更是触目惊心,妹妹在一旁扶着,见到她,我却不可抑止地大哭了起来。我知道母亲伤心,先前,外婆活着的时候,母亲常有哀怨,怨恨外婆在小时把她送人离弃,但毕竟亲生母亲在呀,总有一条路,可以找到回家的地方,而现在外婆亡故,母亲回家的那条路,算是彻彻底底的断了。 外婆走了,再前一点,三妹娘走了,姐夫走了,一年间,竟相继离开了好几个亲人。奶奶走得时间更长些,到如今,村里的老一辈也走得差不多了,而父母,也是一年相见一年老,我不得不承认,归乡路的那一端,悲伤远远多于团圆的喜乐。   生命是一张张薄薄脆脆的纸,经不住岁月这根火柴的炙烤,岁月“滋”的一声,一点点地蔓延燃烧,生命这张薄纸一点点地变黄、卷曲、焦枯,继而随岁月一起炽燃,成为一堆灰烬,一缕清烟。生命越烧越稀薄,岁月越烧越稠酽。总有一天,父母也会离我而去,路的那一端,再没有为我等候的人,那我的归乡路,就只能瘦尽梦里,老在天涯。 13、兰从山中来 同事方过年从老家回来,带来五棵草。塑料袋装着,叶片窄窄长长,似剑,叶片上有黑色的斑点,绿得也不透亮,看着还有不平整的槽,用手摸着,也是干硬的触感。心中疑惑,很不起眼的草,何苦千里迢迢带来。便问:这是什么?怎么瘦瘦弱弱气血两亏的感觉。方回:兰花呀,我从老家的山上挖来的。   心里哦了一声。平日里见得多的是吊兰,此般的兰,说实话,乍看,很是让人失望的。方的老家在山里,他说山上多有兰,一开花,香气满山!听着他的描摹,忽地想到那首儿时所唱的歌,好像是《兰花草》吧,歌词所言: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早。一日看三回,看得花时过。兰花却依然,苞也无一个。转眼秋天到,移兰入暖房。朝朝频顾惜,夜夜不相忘。期待春花开,能将夙愿偿。满庭花簇簇,添得许多香。   忽地就来了兴致,便打电话唤来管理盆栽的人,让他们把兰移载进盆里,来人看过,拨弄了一番,有些遗憾:恐怕难养,养好养活,得一年时间。方却一再要求,一棵种一盆,分五盆,不管养得活养不活,先养着。   三天后,兰花送来,方选了一盆置于案头。疏朗的叶,悬垂成漂亮的弧行,垂首静默,呈孤芳幽沁之态。轻触,颤啊颤。方颇有喜色,复养了几天,把另几盆分别送了人。   方一人得一间办公室,时不时挥毫泼墨,来个笔墨欢歌。墙上挂的一幅横轴,即为他的墨宝:竹雨松风。室内一盆文竹,另案上铺呈笔墨纸砚,倒也暗合了此番字境。现在一盆家乡的兰置于案头,埋首字堆间,抬头相见,自是多了份清雅和好心境。   疲累时,我也常从我的办公室踱到方的办公室。坐着看报,有时干脆就是看看兰花,摸摸叶儿,查看一番。想起以前有一个朋友爱兰,在栽满兰的阳台上弹筝,想像中就有份超脱。有次说到兰被偷,被风吹下阳台,都会伤心好一阵子。告之我时却也宽慰自己说:若兰花遇到了如他一般的爱兰之人,倒也是幸事,但被风吹下的,摔断了却再也活不得了。沉吟一阵后问:送你一盆兰,如何?我不是个细致的人,不会侍弄花草,怕一株兰从此在我手中失了生命,也是亵渎。终婉拒了朋友的一番心意。如今,对一盆植物,我表现出了难得的留心与期盼。时时望,天天看,发现兰比先些时日多了些生机,心中也不免有些欣喜,心里更是期盼着兰花别辜负我的一番心意,能开出花来。   是春天了,江南却遇倒春寒,也不知这山中来的幽客背井离乡后,能否受得住这轻寒。想想,兰花本住幽谷自由生,现如今却强行植入盆中,一盆泥土能否蕴出兰香来,仍是未知。只是心里盼着"江南四月雨晴时,兰吐幽香竹弄姿。"盼着这山中来的兰,能添姿弄影,添得心头一段香。   现如今,抬眸,茶杯轻渥处,觉有暗香生。心中有香,兰花开不开花倒也是次要的了。 14、水晶链,断了 朋友归家,特地约我吃饭。席间,拿出三个首饰盒,一排排开:看吧,选条最喜欢的。是水晶手链:纯黄色的、紫白的,还有一条是由各色水晶串成的,有种喜庆的热闹。三条手链,在盒子里轮转着微光,灼人的眼。   "我要这条。"谢过她,就拿了条白紫相间的。透明白水晶作底,紫晶则被切割成花瓣状,在一侧串成一朵朵小巧紫色的花,这是串线的技巧。白水晶的纯、透和晶莹,在浪漫神秘的紫晶配合下,更显平衡而美满。而一朵朵花透着隐隐的蓝意,漾出紫色的迷蒙情境。不禁在心底惊叹:漂亮!扣在腕上,抬手,腕上便开了花。   因为喜欢,因为爱,便把友人送的这条链子时时戴在手腕上,吃饭、行走,即便是睡觉,也是不舍得摘下来,有时因为睡姿,把手压在了身下,手腕便会硌得生疼,一夜下来,手腕上有一圈深深的印痕,手链上的花,朵朵盛开在肌肤上。   但初衷不改,手链在手腕上招招摇摇,一月,一月。   忽一日,起床,整理床铺,竟发现床上有细小的珠子。取下手链细看,一侧的线,断了,一粒粒透明的水晶,掉落纷纷,如泪。那些紫色的花,也松松垮垮地搭拉着,竟觉得花儿在最美最鲜的时候,我最为衷情的时刻,被外力活生生铲断,有些失落,也有些心痛。一粒粒拾起珠子,与摘下的链子放一起,收藏妥当,内心期翼着有双巧手能修复如初。   那晚,在医务室的楼道口,遇到旧人。他上楼,我下楼,彼此擦肩的时候抬起了头,相对,不约而同地叫出声:咦,是你?!竟是连名字都省略了的。相见,却总是在意料之外,在同一个单位,我时时走进他工作的地方,这些年却也从不曾遇到过。这苍天无意中成全的绝决,倒是让我少了些彼此面对的负疚和尴尬。医生不在,候在门口守着的时间里,彼此有了短短的交谈。离开时,客套地交换了电话,但我知道,转身后,离开就是离开,即便短短一个楼层的距离,我也不会拨动这串数字。   有个朋友,是在一个文学群组里认识的。刚认识时就说到文章与杂志,知道他单位有内刊,便让他给我寄来,我问得冒失,他倒也答得爽快。过后,他说:内刊很一般的,但以后会每期寄给你。三天后,两本杂志就被快递了过来,拿在手上,久久不舍得打开,想:台湾的原版原创呀。一些日子后熟络起来,他的谦恭、忍让,沉稳,淳淳教导倒也弥补了我毛躁的毛病,但他总强调代沟,让我在受教之余对他以长者自居心怀芥蒂。弦绷得太紧,会断;弓拉得太满,也会断;而我的喜乐,总也来得极端。在某一天说再见后,便退出群组,删了号码,不想有任何瓜葛。   我的一条水晶链子,断了;一份水晶情谊,断了,或许都得嗔怪自己的固执和坚持,爱极,总是背负更多的负担。我想,在许许多多的情谊里,心似水晶,原本是可以流着光溢着彩的,但一旦自己磕了碰了,甚或他人不小心摔碎了,心链上的那根线松了断了,我就不肯轻易修补和将就。非此即彼地选择,总是伤人的。   也或许,水晶链,还可以寻到一双巧手,重新串成一串串漂亮的花朵,戴在我的手上。但关乎情谊,断了就断了,或许决绝,我却以为这就是一种纯粹:不能给予由衷的呵护,那么彼此估量的情谊,不要也罢。 15、一张藤椅 一床棉被被人折叠成豆腐块的模样竖了起来,他靠着棉被,半躺在床上,身上盖着条薄被,是她住院前拾掇好的,棕色底带有暗花的被套,陈旧的色调,但隐隐绰绰的有种热闹的感觉。   床是那种旧式的床,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时兴的,床四周有着护栏,挂着蚊帐,帐钩钩上,宛若搭建起来的舞台,他是这舞台上唯一的主角,戴着个棉帽,帽沿把眼睛都盖住了,表情看不真切。房间里的家什不多,衣橱、柜子、藤椅,都是旧的,就连那五十烛光的电灯,拉亮了,也是昏黄暗沉的,与这些老旧的家什,一起跌进了旧时的岁月里。   这些物件,用了七十多年了,若能走得动,在屋子里转一圈,他闭目都能摸到这些,靠西墙的是衣橱,紧挨着床的是桌子,上方还悬着照片呢,他和她的。想到这里,他侧转身子来看,只是,现在少了她的照片。没了?他似乎一时间怔在那里,他藏在被子下面的腿轻轻地挪了一下,又一下,他想调整到一个恰当的姿势来考虑这个问题。他没考虑多久,隔壁屋子里不时传来的哭声,提醒他,与他相依为命逾七十年的妻,此刻正冰冷地躺在正厅里。原先挂在这堵墙上的照片,被儿子们用作了遗照,供在那里。想到这里,他的腿又在被窝里挪移了几番,头垂得更低,泪却忍不住下来了,他原本拢着的手,不得不从袖笼里探出来,拿了毛巾频频拭泪。   隔壁哭声正紧,不时有人来凭吊,也不时有人来探他。来人众多,不时地唤他:大舅舅、外公、好公、大姨夫。都是小辈们。他有些搞不清状况,只是在来人唤他的时候,微微抬了抬眼,甚至在点头的某一刻挤出了一丝笑意。但这笑意是安慰他们的,也是阻止他们重复的安慰和多余的话语。他不想让他们看到他的沮丧,也不想听任何的言语,在这种时候,他只想静静地呆着。   安静是他所需要的,但是却常有人来来往往,从这走到那,搅动一屋子的气息。床对面的藤椅里,有个小孩子在爬上爬下的,想来是曾孙了吧。他想阻挠,但没吱声。他只是静静地看着。藤椅是她的嫁妆,本是一对儿的,但现在就剩了这一只。这张高背藤椅,是她生前最爱坐着的,藤已经是滑溜的了,失了原色,那种饱满的杏黄,成了灰黑色,尤其是藤与藤的嵌陷处都是黑色的了,布满尘垢。左右扶手处的藤都断裂了,露出的竹骨也被她的手臂磨得光滑圆润了。他记得她眼睛不好后就常坐在这椅子里,与他絮絮地说话。他本想把这藤椅废弃的,为她买了一对新的藤椅,比这张要矮些,小些,但她就是喜欢这老旧的。起床后哪也不去,就挪到这张藤椅里,坐下,等着他端来洗脸水,仰着头让他擦脸。没办法,她喜欢!他找来钉子,一锤锤加固了摇摇晃晃的椅脚,把扶手处断了的藤绕起来固定,免得划破了她的手。他想着她瘦,坐久了,屁股会痛的。在女儿回来时,他让女儿做了个坐垫,铺在藤椅上,如此往后,她坐在椅子上的时间更长,而他,不管是在灶间,还是在堂屋,只要他一抬眼,看见她好好地坐着,他的心神就安定了下来。那时,他心里只想着好好活,他比她小三岁,若自己走在她前面,就没人照顾她了。   而今,藤椅仍在,坐在上面的人却走了。女儿告诉他:她走前交待的是她是没办法了,得先走一步。他明白自己也病得不轻,她在医院的那些天,他也是神智不清了的,但听儿女说她在医院很好,只是想见他,他还想着看看她的,终究挺了过来。没料到盼她回来了,却盼来了"冷脸"--她没挺过来。   炮仗响了,他想着许是要去火化了。但又不确定,他抬起头,问陪着他的人:是不是要去烧了?陪着的人反问他:你听没听见?他点点头,神情异常地平静。   他的目光落到藤椅上,小孩走了。藤椅静静地放在那边,他想:我终究也如这落了单的藤椅,也是孤单的。但自己也是活不出的人了,我在藤椅在,我不在了,让他们当柴烧当破旧物废弃,随他!   想到这,他重重地吐了口气:我终究是要随着你的。 16、夕阳穿树补花红  前些日,单位的工业旅游搞得红红火火,一批批团队陆续到来,有学生有散客,来来往往,倒也攒足了人气。其中有些天接待的都是老人团队,本以为也如往常般走过一遭就算完事,落得个人走茶凉的境况。但出乎意料,对于这群老人,不仅单位的接待表现得异常隆重,而且他们本身的表现,更让一帮在旁看热闹的我们弹眼落睛,更甚至,心里暗暗叫好,忍不住地羡慕起他们的暮年生活了。   头一两天,也如先前的团队一样参观学习,看宣传片,听介绍,我坐在办公室里,时常能听到接待小姐那甜美圆润的声音,以及老人们沉缓的步履声和嘈杂声。而老人们呢,对置身于这种环境,却处处表现得好奇万分,面对机器、服装和雕塑,表现出了一种热切地探询,甚至慢悠悠走在大理石地面上的时候,他们也会赞叹,但相互间交流最多的还是得花多少钱之类的揣想。有时上下楼,碰到这群老人,对他们的问询也会耐着性子解答,但看到他们问这忘那的记性,还有不时让人帮扶着上下楼的窘境,还是免不了一番感叹的:岁月不饶人哪。   老人们大多是老纺工,是从周边各地乡镇过来的。看到他们,就让我联想到我村子里的那些老头老太。平日难得出门,种种菜,烧烧饭,身体好的话还帮衬着带带孙儿孙女。闲来呢,也没事可做,也没自己的娱乐。村里的老年活动室也没了老年人的活动,倒成了那些个牌迷麻将迷的去处。在这种天气,也大都是拢着袖口,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在某家的墙根晒太阳,东家长西家短地说上一通,若实在无趣了,也就上个街买些东西,一年也不会出几趟远门。吃饱等饿,这话虽有些尖酸,但实在是一些乡村老人晚年的生活写照。无趣不说,看到他们呆坐老屋前沉默的时候,心底不期然地总会冒出垂死和沉寂这些个字眼。   有了这些联想,所以我对同事说老人有演出的事儿表现得意兴阑珊,自顾自地在办公室发呆。公司广场上的演出热热闹闹得举行着,锣鼓铿锵,音乐声起,老人们的歌声不时传来,鼓震着耳膜,听来倒有些气势。同事在广场与办公室间来来回回,在他又一次回办公室时,他边存储照片边赞:没想到啊,这么群老人,本以为都是些乡下的老头老太,哪料,歌声响起,拉丁舞跳起来,我们都比不得。同事的语气强调复强调,我的好奇心就在观看照片的当儿膨胀了起来。当下决定看演出去。   去的时候,老年服装模特队在表演。身着礼服,踩着乐点,款款走来,每一次出场,都引来掌声无数。稍后的葫芦丝独奏,群舞,京剧,合唱,个个出彩,吸引了过往的员工伫足观看,公司的专业艺术指导观看完,也忍不住地叹:精神可佳,我们公司那群小姑娘,若有他们一半的认真劲儿,艺术水准当得更上一层楼。因是露天演出,老人们更换演出服装后就在一边候场。化过妆的脸,掩不了脸上的皱纹,但每一道褶皱里,藏着笑意,却又分明漾着阳光。而一旁观看的老人,虽没表演,但却也忍不住地随着乐声打起了节拍,很有节奏地:一、二、三,啪啪啪。呵,心有向往,热爱生命,音乐自是不会停的,当如村上春树在《舞!舞!舞!》里这样描述:总之一定要跳要舞,只要音乐没停。   晚霞当空,天已暮。不期然地想到晚清廉南湖的名句来:"夕阳穿树补花红。"喜欢这句话,是因为句中的情意;夕阳将逝,临走还要给花补妆。今天的日暮,总不能让他轻易流逝,时日无多好,却不等同行将就木,在这一段坠落的时光里,还有许多事可以做,还有许多的时光可以享受。"把无限抓在你的手掌里,将永恒放进一刹那的时光。"说得也正是记忆的延绵,时光的停顿。看着这群老人,形容他们,用在当下,恰好恰好。   我站在舞台的外围,看着他们,在岁月的这一端念想自己的晚境:趁还能吟诗,还能弹琴。当跳则跳,能舞则舞,四下游走,若还有个体贴夫君相伴,当是我最为乐意的晚境了。 17、一些关于绿色的片段 (一) 青苔   一场雨过后,我在花圃的一个角落里看见一丛青苔。眼光瞥到的时候,有些意外。   这个花圃,高出平地一块砖高,边沿用窄长的大理石砌着。这会儿,绿草、月季、香樟,有序地排着,沐着阳光,最上面的一层土也是干结的,可是青苔,却长在了花圃的沿边儿,一丛、一丛、断断续续的。想是雨天里积聚了过多的雨水,潮湿,即便阳光明晃晃地照着,却也是三月青苔露绿头。   一小块青苔,翠绿着,有着丝绒般高贵的色泽,用手抚摸,干硬的,却无丝绒般柔软滑爽的触感,手指肚在上面游走,时不时会因它的干硬而打顿。我甚至想像,这般的青苔,是可以当地毯的,整个儿铺满这一个花圃,就压跟不需要那些种植的花花草草。可惜,这只是我傻傻地想像。我发现许多匆匆而过的脚步,却不曾为一丛青苔而停留,在弥散着微甜香氛的空气中,人们的目光,也只是在绿树,红花上流连而过。而青苔,注定了寂寞,在角落里生长。   前些天再去看青苔的时候,却发现又多了许多的小丛,依着泥土,渐次而生,竟似要连成一片似的。细看,旁边的泥土里分明又冒出了星星点点的绿,一抹绿痕,是青苔翠绿的想法么?在寂寞中,渐渐畜积生命的力量,在条件成熟之际,不忘萌绿青翠。   花圃里,草绿着,花艳着,绿树招摇着。我也常抬起头,赏繁花、看绿树,但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我如青苔般,沉静地在角落里寻找快乐。 (二)香樟树   喜欢在香樟树下漫步,深嗅着从树的躯干和叶子上散发出的樟脑香,香是沉郁的,十分清爽,十分深入,好像一下就能浸满人的整个身心。   这条路是回宿舍的必经之地。两排香樟,把路面匀称地隔成了三段。因了郁郁的香樟树,我心中称之为"香樟街"。 每次回宿舍,我在经过这路段的时候,总会放慢了脚步。香樟街是静谧的,夜晚时分,古旧模样的路灯隐在枝杈间,筛过树叶撒下的光,朦胧、空茫,一个个光影投到大理石路面上,斑驳的影子如一副副抽象画,而我细碎的脚步,总是搅乱了它的布局。   前阵子,竟在人的不知不觉中,新发出不少叶子,有的叶片泛着淡淡的红色,风吹过,像一群群翻飞的蝴蝶,像一簇簇花儿在开放。有的却是新绿的那一种,阳光一照,光线似乎能穿透叶片,叶片儿薄薄透亮的,有一种通透的感觉,一摇一摆,翻涌的是绿色的浪。这一树的新绿,日盛一日的苍翠起来,即便新绿初萌,老叶坠落之际,也不见有衰败的景象,给人的印象仍是很有章法,沉稳、恒久,而且永远充满生机与朝气。   今天走过的时候,仍是抬头找那片"绿云",却发现香樟树有了许多细小的小圆点,圆锥形的花序,是未开的花,惊觉香樟要开花了。踮起脚尖伸手摘一串下来,轻嗅,也是香。香樟整个儿都是泛着香的吧,要不, 家里那只老旧的樟木箱,也泛着一股芳香味呢?母亲总是说:这樟木箱给你,放衣物,防虫防霉,杀菌呢。而我嫌它笨重,总是拒绝,却也总有衣物被虫蛀的担忧。   于是在想,在香樟树下停留久了,香樟的香是否也能驱散我内心时时啃蚀阳光的"蛀虫"? (三)那件绿衫   绿衫是我在四年前拥有的。   当我看见那件衣服的时候,我内心不容置疑地对自己说:就是它了。   深V的衣领,短款,一抹娇怯的嫩绿,很春天的颜色,只是有点佻。但这种绿是那种初萌的绿意,羞怯怯的,娇柔,有种未经风雨洗礼的纯,欲拒还迎的姿态,漂亮却也单薄。其实,我更应喜欢草绿或者墨绿的,那种暗沉与厚重,更适合我的肤色与年龄。但还是这么不管不顾地喜欢上了,只因那一抹嫩绿在我眼中的明媚。   冶艳春色,总是不容拒绝的。买回来后,只穿过两次,便一直搁在衣橱里。倒是前年的春末夏初,我穿着这件衣衫从春天出发,一路向季节的深处走去,想在远行的路途中找寻心中的一点绿意。其实,何用寻找,走出小天地,便是另一番风景。一路上,点点繁花,树树绿荫,阳光下成片成片的绿,浓稠得化不开。疑心是我身上的绿衣,那一抹绿跌进了自然,便不可收拾,带着春天最初的讯息却又义无反顾地作别春天,"哗啦"一下拉开了夏天绿色的门扉,融入季节,燃起了绿色的火花,涌成浪潮,越燃越炙。   我在山上站定的时候,绿已经扑头盖脸的兜满了心怀。路边的野花蓬蓬地开着,黄色的花朵,星星点点散于茎叶之间,叶儿细长,却绿得沉,一片片的,这时候,花儿倒是陪衬了,那灿烂的小小的黄花,分明衬出绿的清新来。乍见这片坡地,我雀跃不已,问同行者这是什么花儿,却都不识。爱极了这颜色,随性坐在地上,抬起头,却让阳光打了个照面。本无心的动作,却被同事方摄进了镜头。相片出来,效果出奇的好。我穿着嫩绿的衣,坐在绿丛中微微笑,身边有花儿开放,绿意浸染的气息挡也挡不住地弥散开来。那时的我,有白皙的肤,黑亮的眼,分明是一朵季节的花!   绿衣虽好,但终需有一身与之配搭的衫裙。有心为这件衣服寻找一条白色或是银灰色的裤裙,但或许是刻意之故吧,总找不到我心中的那种模样,求而不得,便也作罢。在这个下着雨的春夜,翻捡出这件绿衣,想起自己心中为这件绿衫设想的模样:绿衫白裙,眼波流转,不说青春好年华,至少,我是一身春光了。只是,看到它还在翼翼地盼着与之相配的另一半,而我早已失了为此奔波搜寻的兴致,便有些心酸:青春年华已逝,我不着绿衣多年。   我说,我写下这些关于绿色的片断,只不过想为自己的内心寻找一点绿色,有一点绿意,就有了希望和力量。 18、梅子黄时雨 宋代贺铸在《青玉案》一词中写下了这样的名句:“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据说,就因为此,贺铸曾被称誉为“贺梅子”。这时候的江南,雨水不断,已然入了梅。 梅雨,就该是江南的名片,有江南女子的味道,柔柔绵绵,阴戚戚,含愁带怨的。她更应该是江南女人的眼泪,是细细的,断断续续的,柔情万种的。她通常是在窗外懒洋洋地下着,淅淅沥沥,我醒着的时候在下,我睡着的时候她也在下,等我醒来了,她依然在下着,于是,这漫天的雨下得屋子里也潮了。屋内到处发散出淡淡的霉味儿,一如那些不常翻阅的陈旧的故事,此刻被雨水打湿了,怅惘而无奈,淡淡的愁绪也总是漫上来,在鼻翼心头缠缠绕绕,晦暗、潮湿。 可今年的梅雨来得奇怪。天似漏了一般,闪电雷鸣,一阵又一阵的,全然失却了梅雨的矜持和优雅,心想:这雨怎么可以豪放到不要一种优雅的姿势,落成如此倾盆?莫非梅雨也有说不出来的苦,以雨洗面。 大雨滂沱,又整整一夜。早起的时候,我坐在门前看雨,雨在茫茫的天空下看我。我看见岸边的树,在雨夜里似乎迈前了几步,此刻正安安静静地立在河中。而且,经过雨的洗涤,更显绿了,在眼前浓浓淡淡地洇开去,满目都是绿色了。而雨,在田野里飘飘渺渺,如烟似雾,又是白哗哗茫茫然一片。阁楼阳台上的雨水,汇聚到出水口,聚成一束水流从一根塑料管里泄下来,在半空中划一道弧线,以一种飞跃的姿势,重重地砸在水泥地面上,“啪啦啦,啪啦啦”,四溅,瞬间迸发出一朵朵漂亮的水花。 周遭的雨像星星一样往下掉,我的一些想法就蠢蠢欲动。我常常惊讶于自己的“新鲜”,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在这样的天气里,蓦得就想到雨里去撒个欢儿。看着一盆还没漂洗的衣服,心里就乐开了。取了雨衣雨裤出来,冒雨把满满一大盆的衣物拖放到雨中,正对着阁楼的那个出水口,呵呵,真是个天然的自来水管。水倾下来,不多时,盆里就蓄满了水,水溜着盆边沿了,衣服挤挤挨挨,在水的冲洗下鼓荡着,似乎要挣脱盆沿伸腰展臂一般,不少衣服偷偷溜出了盆沿。使劲揉搓几下,泡沫浮了上来,一甩手,大盆一倾,“哗啦”一下,白白的泡沫就倾满了水泥地面,流淌着,奔跑着,追赶着那些在地面上跳舞的小水花。把盆拖到出水口,接水的空隙,又顺便拿了扫帚给地面作番清洁。雨,打在雨衣上,噼哩叭啦的,能感觉到敲打的沉重感。雨下着,汗也渍了出来,又有不听话的雨水沿着脖颈往下渗,凉飕飕的,衣服也湿了,但身心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通透的畅快和欢喜。我探起身,微微笑,重重雨帘中,我似乎看到我自己小小的身影,往外张望着,嘴里唤着;奶奶,快点,雨下大啦。小时的雨,踩着滴滴嗒嗒的音阶,穿透岁月,迎面而来。 雨还是一样的雨吧,下了千年,只不过,一些人走了,一些人老了,而一些人,重复着曾经有关于雨的记忆,如我。 我小时候,也下过这样的雨。我们家原来住的是泥坯房,有瓦而空隙不少。一夜的雨,雨点敲打着琴键般的瓦棱,落在瓦片上面劈叭作响,本来并不很大的雨也被渲染得热热闹闹,外面下着大雨,屋内飘着小雨,滴嗒滴嗒,抑或沙沙沙。不得已,只得全家出动,四处找漏,把铝锅、脸盆之类的东西放到漏水的地方,雨下大的时候,那场面还真是壮观,里里外外摆满了接水的盆盆罐罐,有时大点的碗都用上了。 清晨,打开屋门一看,昨晚接在屋檐下的桶、大盆,水早已溜着边沿了。冒着雨,奶奶费力地提起水桶,倒在水缸里,又慌忙把桶放在檐下,哗啦啦,水击着水桶,声音弥漫了整个小院。仰头看天,墨黑的,没有放晴的意思。 奶奶爱雨水,她说这是天水啊,最清爽不过的了。她用澄清的雨水为我们做粥做饭,还要用脸盆里的雨水洗衣洗脸。她在雨中洗洗涮涮,周身浸染了雨的湿润与气息,那时候,我就会觉得,即使天晴了,同样浸润过雨水的我,也依然能闻到自己身上残存的一点点雨的气息。 其实,梅雨是有气息的,清亮干净。但因了湿度,空气中有一种微微陈腐的气息,一股子霉味儿。明代谢在杭的《五杂炬?天部一》记述:“江南每岁三、四月,苦霪雨不止,百物霉腐,俗谓之梅雨,盖当梅子青黄时也。自徐淮而北则春夏常旱,至六七月之交,愁霖雨不止,物始霉焉”。医学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更明确指出:“梅雨或作霉雨,言其沾衣及物,皆出黑霉也”。斯时,换洗的衣物衣叠衣,晾挂着,满满一竹竿,却不得干。就连时常晾衣的竹竿,也生出了黑霉,手一抹,一手的黑。 虽然并不爽透的空气与发霉的器具让人心烦,但这时节却是做甜酱的好时机。奶奶会选了些蚕豆泡在清水里,泡上一两天,泡透,再一粒粒剥壳。剥壳是个繁琐的事,常常是一家人齐动手,围着小桌子剥。当手差不多被水泡得发白,手指也麻痛起来的时候,我就常追问奶奶是否剥到了足量的豆瓣。当那些肥肥白白透了水的豆瓣在海碗里堆积得差不多了,奶奶就会把面粉和豆瓣混合在一起,揉成面团,印像中是要蒸熟了的,再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摊在竹匾里。没几天,豆块上就冒霉斑,随即长出白毛毛,屋里发散出一股酸酸的霉味儿。我掩了鼻:扔了扔了,发霉了。奶奶翻捡一番,见白毛毛滋生,早乐得没了眼:傻丫,发霉才好呢。不发霉你就没得酱吃。 天气放晴,奶奶就一股脑儿的把衣物拿到太阳下暴晒,把这些发了霉的豆糕放在坛子里,放在烈日下晒,霉蒸气儿淡了,散了。而甜酱也一日日酱红起来,就着明晃晃毒毒的日头,用手醮一下,眯着眼送嘴里,一吮,甜甜咸咸的,日子又爽脆香甜起来。 19、披肩的风情   秋凉,把衣柜里的披肩拿了出来,薄薄的一层,披挂在肩头,成了飘摇在冷风中的一丝慰藉。      其实并不是披肩,只是把一块宽而长的薄围巾摊开来当披肩使了。玫红的色,使肤色呈一种健康的色泽,眼睛更黑,而且,急匆匆迈步的我,少有的沉静下来,只为了配合披肩那一份柔美而高雅的感觉。但内心是更喜欢把它披在黑毛衣上的,固执地认为红黑配有种别样的妖娆和娇媚。想起去年,买过两条围巾,就挑了这条纯玫红暗花纹的,还有一条是黑底红花的,我想,冬天里,有了它们,我的色彩会鲜亮起来。   一直以为,披肩也是种灵性之物,一定要到了心意相通的人身上才会显出它原本拥有的神韵。单位的艺术指导朱老师,是每每能把衣服穿出感觉的人。冬天的许多时候,一袭披肩,走在人群中,高贵优雅,特招回头率。五十多岁的人了,竟可以活得如此出彩,穿高跟鞋、旅游、演出、跳舞,主持。她的率真和生活态度,很多时候潜移默化地影响了我,我想,美女这个在如今已泛滥的称谓,形容她才恰如其分:美于心,而显于外。闲时,她到我办公室小坐,我就忍不住赞她。她哈哈大笑,这披肩还是我自个勾的呢。一款线织缕空的披肩,三角形,还缀着流苏。想像着她拿着针线灵动的手指,她飞针走线却低垂着头沉静的模样,就让我想起柔软这个词语,是的,缠缠绕绕,披肩的柔软,具有这个柔软女人的温度。美丽的女人,或许不漂亮,但少不了柔软。我说,真喜欢你这款披肩,我以前学过勾线织衣,但现在已是操作不起来了。见我喜欢,她索性把披肩送了我。   得之,我视若宝物,藏着,偶尔披披。有同事看到了,要借,我都不允。最爱冬夜,我披着它,偎在床头看书,灯光是昏黄的,有点暗,人是慵懒的,手里拿着的诗词小令是微薄清凉的,慢慢的,这些诗词竟被看出些暖意来,相思、念想,一点点漫上心头。我想,那一刻的风情,也该是独一无二的吧。   前天,逛街时候,又看到一款披肩,白色,披肩的下摆演化成两只宽袖,像件小外套,穿上,很优雅也很知性,不若平常。同去的朋友也说好,服务小姐围上来,更是怂恿我买下:只此一件,错过了就没有了。只是,我想,我爱上的这样一件披肩,是那一只停憩在美人肩头的梦中蝴蝶,而这只蝴蝶,是要在他的眼里惊艳才行的。但终究,他的允诺成了空,那么,在我眼中惊艳的一款披肩,也就不应属于我,它应该有一个更好的归属。只是,它让我看清了一个人,他无法给予我适度的温暖,不会妥帖照顾我的心情。错过一件披肩,错过这个人,虽然失落,但不至于伤心。   终于想明白了,披肩是女人一片看得见风景的天空,是感性女子最脆弱的一根神经。爱披肩,只是爱那一份妥帖的照顾和温暖,那一刻被爱的温柔,娇媚和高贵,才让女人不可抗拒。 20、我们,都不过是个易碎的瓶子   口腔不舒服好长一段时间了。因为懒,总是拖。不仅口腔溃疡,而且齿软怕尝酸好一阶段,尔后开始红肿发炎,却不觉得疼,终觉得捱不过去了,才去医院挂了号。   医生是位三十多岁的男人,和善且有笑容。先前的小孩由父母带着,在手术时疼得哇哇大哭,医生轻声安慰着,还不时应对那位做母亲的询问,都在做手术了,还在纠缠于一些细枝末节的起因问题,一旁的病人都觉着烦了,但医生还是笑笑的。   我不觉松了口气,连带对自己病症的疑虑也减轻了许多。   轮到我,躺在指定的手术台上,医生啪一下拉亮了灯光,我心忽地晃了下,紧张了起来,大张着嘴巴,却发不出任何声响。检查了半晌,医生又啪一下关了灯,回过头去埋头写字。   多长时间了?他头也不抬。   有一段时间了。我轻声回。   有一段时间是多久?受过伤没有?医生追问,没了刚才的笑容。   不会是很严重吧?多久?半个月前,或许更久了。我对自己出现病症的时间也疑惑起来了。而至于是否受伤,我甚至想到了几年前晕倒,从床上栽到地下的事,这该是受伤了吧?但骑车也摔倒过,那次还从马路上摔到路基下面一个大大的土坑。但这又与口腔有什么关系?难不成还有其他病症?   他又刷刷几笔,递给我一个单子,让我去拍片。忐忑地到了拍片室。白惨惨的墙壁,白惨惨的灯光,我一个人坐在里面,是一个被病囚禁的犯人。医生像征性地放好摄片,让我用手按着。我心里一个劲地抖,死命按住摄像头,医生走出去又走进来,说:不要那么用力的。轻轻按住即可。我张着嘴巴,就像一条干涸河床上的鱼,死命地挣扎着呼吸。成像出来,片子看了半天,说:阴影这么明显,你进去,我把这部份拍得更清楚些。又一次煎熬。   阴影?冷不防地癌的意念闪入我的脑海。我没敢问为何有阴影,我死死地抵住自己的防线,似乎我不主动提及,癌就不会出现在我身边,哪怕病症早已被眼前的白大褂识破。   做了简单的处理。我躺在手术椅上不敢吱声,手紧紧地攥着,指甲抵住了掌心,却不觉得疼。我死死地盯着医生,想从他的表情变化上揣摩病症的轻重程度。医生似乎不习惯病人不主动询问的情况,沉寂半晌,抬起头来解释:发炎吃药,而且牙也死了。到时我尽量治吧。   哦,不是癌。似乎是等到了赫免令,紧绷着的神经一下子舒缓下来,整个人也酥软了。到这时,才觉着嘴巴酸疼,我捂着我的嘴,在心底说:幸好,只是身体的一部份死了。竟有种劫后余生的感动。   走出医院大门,腿还是软软的。   回来的路上,我奇怪自己变得如此脆弱,脆弱到怕上医院。究其原因,恐怕是怕自己的身体被白大褂们毫不留情地解读,并且作出宣判,而自己,面对那些看不到摸不着的病毒,任其在身体内发威,却只有惶恐和束手无力,自己的身体自己做不了主,还有比这更可怕的事?坐在医院里,似乎能感觉到死神在某个角落虎视眈眈,你与它死死抗争,但稍不留神,它就轻易地把你带走了。   事实是,我原本面对死亡坦然的心态在不知不觉间改变了,临到自己头上,却也免不了一个事实:惧怕死亡。   对死的恐惧是近些年才有的,也似乎是印证了一个说法:年纪越大越惧怕死亡。早先认为死亡只是一个遥远的概念,甚至十分的诗意化,认为一个人的死亡只不过是躺成一个庄重的符号而已。但近些年,身边的一些亲戚、朋友、同事,离开了我,惊觉死亡的可怕在于过程。   一个人好好地早起做饭,但没过片刻就没了;一个人年纪轻轻,身体也没什么大不适,去医院诊治却已是癌症晚期,全身扩散,甚至医生都查不出到底身体的哪个部位是原发性的;又有朋友电话时说,他的一个朋友最初仅仅是口腔溃疡,但最终发觉是口腔癌,诊治到离世也只有短短两个月的时间。我们对癌,对病毒时时在意,小心防备,但疾病也越发神出鬼没,套了棉袜套毫无声响地偷偷潜伏在你的体内,做有毒的旅行,并且伺机爆发。而我们,却再也没有回旋的余地。   不再年轻,终于放下那些诗意的散文诗歌,无端地相信科学相信健康相信保健,小心地呵护着自己,而这,只不过是生活的另一面真实。   前些天无意中打碎一个花瓶。若打个比方,我们每个人,也都不过是个易碎的瓶子,瞬间就可以成为碎片,被黄泥掩埋。我们举着它小心翼翼地行走人世间,却不知道哪天,一颗颗石粒会投入到这个瓶子里,让这个瓶子超重;也不知道哪一天,地上的磕绊和坑坑洼洼把我们磕了碰了,哪一天,意外地“咣当”一声响,瓶子碎了,举着的手,只能以一个苍凉的姿势向人间告别。   人,都害怕死亡。只是,当冰凉的手指抚着温热的肌肤,感到脉博扑扑地跳着,血液在血管里如水般缓缓拍打,那么,这一晚,暂且安睡。 21、古典的坚持 拿了一堆的贺卡,郑重地写上朋友的名字,费思量,落笔也不过是些只言片语,左看右看,然后签上自己的名字,封好,让邮局的人拿了送出去寄。   也不管自己的字丑得见不得人,还是郑重其事地写下,让这些蟹脚字爬上纸,代表我,给朋友们送去问候。   果不其然,收到贺卡的朋友特意来电,告之贺卡收到了,很开心。并说,难得收到贺卡,现在一般是短信、电子贺卡了。我就在这边大笑:我老土呀。   是的,说得好听些是古典,说得难听则成了老土。想想自己是不合时宜的,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不施脂粉,素面朝天,不泡吧不蹦迪,不会应酬。同事去K歌,邀了我也总是说不会唱,宁愿一个人静静呆着,看看书发发呆,一些喜欢的旋律,在心里默默地唱,一字字地写下一些心情,给自己看。   喜欢一个人,喜欢一件事,也总是不轻易改变。喜欢的服装,总在那个小店买;喜欢的吃食,也总是那么几种,有种近乎执拗的坚持。生活百般滋味,多姿多彩,我却总是选了最简单的来过。   去剪发,总有理发师托着我的发夸赞说发质真好,又顺又直,有光泽。但总也劝我染个色或者烫个发,我总是拒绝。惟一能改变的,是发的长度,长长短短,因了自己的心境。   闲来,也不看电视,从没有一个人看碟片杀时间的可能,只是捧着大杯的白开水,蜷在沙发上,或是倚靠床头,闲散地翻阅。一些字,飘过,但也有一些字,却入了眼,入了心。时间,在翻阅的手指间流过,一些日子,就这样被我拉着,一起散步。   最近又重温幼时的喜好,听收音机。一般是晚上的时间,忙完一天的事务,躺在床上,雷打不动地把调频调到89.8兆赫,有个纯子咖啡馆的节目,主持人声音不是太动听,甚至读的时候也出现过咯愣,但语速很慢,内容也总是一些过往的人和事。读完一小段,总会飘出音乐来,很有一种一个人置身于昏暗灯光下慢啜咖啡的错觉,让人怀旧,也让人伤感。这种斑驳的陈旧感,很容易让我掉进旧时的时空。小时候,我也总是捧着个红灯牌收音机,到点了,雷打不动地搬个小凳子,坐着,身子尽可能地倾向收音机,听百灵鸟儿童广播,听到那个“儿童广播,现在开始”稚声稚气的声音冒出来,再大的事,哪怕吃饭,也不能让我挪地方。现在想来,这份痴迷,还在,并且仍在继续。   我知道,自己不过是个一般的人,一般的貌,没有什么孤高的资本,但骨子里却坚持着自己。有关于情谊,也信奉着冷水泡茶慢慢浓的况味,遇到了,珍惜并且牵念,但也不会动不动就说我爱你。情淡了,散了,也不会寻死觅活,缠着对方非要究个原由来。我想,在一切都失控了的情况下,我惟一能控制的,是自己的姿势以及对生活的态度。   所以,我还是那样老土着,波澜不惊地过着不合时宜的日子。发,清汤挂面地垂着,不论长短,闲来看看书,写写字,在文字里哭哭笑笑。用这份古典的坚持,换生活的一种姿态。 22、台历很薄,日子很厚   桌上,08年的台历静静地躺着,时时提醒我一年开始了,是新的一年。呆怔了半晌,我很干脆地扔了07年的台历。一个弧形,“啪”一声落到纸蒌里,很利索也很绝决。   我总是对旧物恋恋不舍,这一次似乎有违于我一贯优柔寡断的习性。旧物一日日堆积,有心想清理一些,但每次翻捡,拿出来多少,放回去仍是多少,有时也会长叹一声,昔日的印痕褪不去,是很难开始一段新的生活,但积习难改。   前两年的台历,在我案上搁了三四年,一本本挤挤挨挨的,到了今年年中才处理掉。现如今扔了一本,也只是因为有后备,无牵念的,舍了也是干脆。另一本台历还好好地搁在我的案上,我心有所念目有所察的就是它。薄薄的几张纸,记录了07年我经历的一些事。随手翻开这本台历,上面有朋友的姓名,号码,还有我进出各论坛的密码,我甚至还用红笔圈出了朋友的生日。是的,如我一般毛糙地过着日子的人,的确需要一本台历来提醒我一些事,记录一些事。略一转念,不由得微微笑,此本台历甚至可以当作我这一年来一个简要的总结。我不着一字,但随手翻阅一下,就简明得很,认识了一些人,说了一些话,写下一些文字,尔后择要记录在了我的台历上。   手挥目送间,一年就这样轻巧地被我翻了过去。   可是,我的那些梦想,却仍纠缠于心间脑海,时时叩问我:一年了,你怎么不把我们变成现实?曾经,在07年的第一天,我对自己在新一年里有过这样那样的梦想,要多写文字,要疼爱自己,要过得开心,最不济也要过得比前年好。在一年前行的步调中,有些实现了,有些仍是空中楼阁。有段时间,在朋友有意无意的提醒中,自己又萌生出另一个梦想,想把自己这两年的文字装订成册。就如一棵树,萌生出许多的枝叉,每个枝叉都要吸取营养,都要萌芽都要开花。而树却往往顾此失彼,不得已,只能硬生生忍痛砍掉一些,让最重要的先壮实起来,当然,也只能尽力。   一路走来,并没有刻意为成全自己的梦想努力,只是一步步按着自己的节奏,有些梦想的实现,就当作生活赐予我的糖果,欣喜是有的,剥开了,让我尝到了生活的甜头。但没有实现的,也只是一日日地过下去,也无悲观。舍弃一些,也得到一些。一年又一年,浓而稠的是日子,当然,比日子更浓更稠的是梦想。   台历很薄,日子很厚。08年初,我以这句话宽慰自己,因为,梦想依然在,我也依然想让这些梦想开出绚烂的花朵。 22、徐徐绽放   早上,一阵忙乱后坐定,开始翻阅书本,不期然地发现书页上有一抹鲜红,是血渍。惊心中,忙收了手,细看,却发现左手大拇指不知何时被划破了,什么时候,被什么东西划破的,都不得而知。只是,一道划痕已然深深地切入肌肤,口子细长而深入,最初不觉得疼,但血却不住地往外渗。   或许是无知觉最好,一旦关注和在意,痛感隐隐地就由手指漫上手心,整个扩散开来,并且有愈发强烈的趋势。慌忙用纸巾擦拭,纸巾用了一张又一张,却仍控不住冒出来的血。无奈,用纸巾包着,摁住,半晌不动,仍是冒血不止。于是索性去洗手,冰凉的水渗进伤口,彻骨的疼,剜了肉一般。但也只是忍着痛,包了两层纸巾,由着手指继续冒血,开始看书,写字,做事。   工作还是要做,要处理的事儿不会因为手受伤了就可以拖延或者有不做的借口。伤口是自己的,疼痛是自己的,所有的疼痛和挣扎,都得亲受,没人能帮得了。我翘着我的左手,所幸只是左手,慢条斯理地用右手来完成一些事。只是,在同事问询时淡淡地说声手受伤了,接受同事的关心,也接受同事的帮忙。专注于工作久了,等我回过神来揭开手上的纸巾,手已然止了血,斑斑血渍中,留下一条深深的伤口。   手毕竟裸露在外,要受水淋,受阳光照,甚至手一动就撕裂了结好了的痂,几天里,手上的伤口,在开裂结痂再开裂再结痂的过程中循环往复。在这过程中,我也不再刻意强调自己的伤口,对伤口的在意程度越来越低,痛感越来越少,结的痂也越来越好,伤口也越来越浅,终于成了一道浅红色的伤疤。受过伤,总会有伤疤,但这细细的一条,若不仔细看,若不是我亲口说,没人会留意,也没人会知道,我的手,仍然灵动,也仍然白皙。只是,浅浅的一道痕,证明了这里曾受过伤,曾让我疼痛的事实,但是到现在为止,已然过去。   流泪过后,我又开开心心地过着自己的日子,直到有一天我再受伤,我再流泪。或许,人就是这样,好了伤疤忘了疼,在一次次的受伤愈合中循环往复,也在自我的结痂愈合中渐渐成长。   也或许,人生来就是有伤疤的吧。最初的那个伤疤是肚脐眼。人的生命起始的十个月里,那是母婴联系的最直接纽带。因为它,胎儿才有可能顺利完成相当于数十万年的演变,才不至于咕嘎咕嘎大咽羊水而被呛死,才会获得由胎芽变为没有尾巴的人所必需的营养。而后,在母亲的疼痛里,切断了与母亲间的这根纽带,然后我就不再是母亲的了,或者说我就不再是母亲一个人的了。从这一道伤口开始,我离开了琉璃净土世界,才是真正的我。肚脐眼,那个漩涡状美丽的伤疤,是母亲留给子女最好的礼物——带给我们生命。   于是,喜欢看那些年轻的女孩子露着小蛮腰,露出肚脐眼,甚至可以看到,有些女孩子特意为它作了装饰,戴上脐环,在阳光下,亮闪闪的,招人眼。这个生命最初的伤疤,用衣物遮掩着的伤疤,现在已然堂而皇之地暴露在阳光下,开出美丽的花。   我想,生命一开始就拥有的伤疤,在无意中召示了一点:活着,总有着一些深深浅浅的伤,避不可避,躲不可躲。也或许,正因为生命最初就有伤疤,所以,在面对人生中许许多多的伤口时,我们可以表现得举重若轻,爱过痛过,但洗洗涮涮,还可以重新来过。毕竟在生命面前,还能有什么伤口比这来得更重更深?   事实上,我们都不希望得到伤疤,不希望伤疤烙印在自己无暇的肌肤上,烙印在自己丰满的内心,更不希望伤疤在自己的人生历程中留有隐痛,但是生命的存在,哪能拒绝这些?伤疤,代表着一些疼痛,一些故事,甚至是一些甜蜜的幸福。   其实,受伤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受了伤还捂着藏着,任其蔓延溃烂,累及全身而告不治。把伤口露在阳光下,不怕丑陋,也不怕失了颜面,这需要勇气。真真切切地面对它,接受阳光,接受人们或怜或爱或惜或恨的眼光,虽然痛得彻底,但伤口却能愈合得更快些吧。若能让伤口在阳光下开出绚烂的花,就不仅仅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   花瓣是花朵的伤口,如果选择不受伤,那就没有绽放的美丽。生命如花,就注定了生命在疼痛中徐徐绽放。那一抹抹淡淡的伤痕,就是一片片花瓣,怒放着,诉说着新生的喜悦,诉说着经历的收获,当然也绽妍出生命个体最美的风姿。 23、老瓷器   瓷器是个质感和光泽感俱佳的词儿,再加上个老,就又有了岁月的痕迹。那种岁月的黄侵入瓷胎,成了瓷色中的一部份,洗也洗不掉。但就是这种老,却让人不舍,念着,而且迷恋。   我曾经迷恋过一种瓷器,一种很小的盅子。到现在为止,我没有看到比它们更小的了,完全是袖珍型的。我迷恋它们,最初是作为玩具一般来向往的。小时候,觉得那么小的盅子我拿来喝水都嫌小,总会偷偷拿出几个,与同伴扮家家酒的时候用。母亲发现后自是不允,后来就把它们锁在了橱柜里。因为母亲秘而不宣,就越发的好奇,以为是宝贝。要不,母亲不会这种看重它们。但后来,才渐渐明白,这些东西,是专门用来祭祀时用的。   每年逢年过节,总有个祭祖的仪式。每每这时,母亲会拿出这些平时根本不用的瓷盅酒壶。小小的盅,总会被拿出来一个个摆放在桌上。盅很小,也简单,盅口有两道蓝圈,白瓷却并不白得通透,有种黄的沉淀。倒是酒壶上有梅鸟图,有点动感。可惜被母亲失手摔了壶盖,但壶还是完好的。这些时候,母亲会让我把它们清洗干净。母亲一遍遍地说:这还是上一辈留下的东西呢。母亲的话很宽泛,上一辈,其实除了我的爷爷奶奶之外,我一点印像都没有。我只是想,这些东西,爷爷奶奶从上一辈的人手里接下来,他们在世时或许也是这样用过的。现在母亲在用,往后,我是不是也会重复母亲这样的动作和话语?这些东西,从哪里来?经过了多少年?关于它们,肯定有很多的故事。但它们平常就睡在碗柜里,沉默,敛了所有的光泽,任时光蒙尘。   念着的东西,终究不会舍下。 “念”字,上下结构,今在心上,我理解为在今天还放在心上。所以,我到现在都会想起那些小盅酒壶。因为念着,所以,看见老的瓷器,就会不由自主地清洗那些覆着的灰尘,会追着问一些旧人旧事,猜测它们曾经属于过的那个年代,试图泅过岁月的河去探寻它们“新生”的模样。也曾听人说,有些瓷器能从它们的花纹,色彩,光泽来断代,会很值钱。但这些与我无关,我只知道它们是些器具,是经过了许多的辗转,才来到自己的手里。   面对它们,有时候会觉得除了它们本身,我们去揣摩和想像的一些东西,都是虚无的。那么长久的岁月,如水流,缓缓地,但它们却静静的,经过一波波水流的冲洗,经过一双双不同的双手抚摸,甚至也盛放过不同的物体。而现在,它们干干净净,盈着微光,似乎这么长久只为了等待被我拿着,审视着。我知道,我也不过是一柱曾经冲刷过它们的水流。只是,这些小盅子,却在我的手里,亮堂堂地敞着,就像时刻准备着容纳液体的注入。曾有一次,我在一注一倒的片刻间摔了一个。那时候,我反而有种错觉,觉着是为自己的内心添加或是倾倒了一些东西——那些不可言说的,看不见摸不着的情感。却在满溢之时,被别人有意无意的言语和行为触痛,内心也会发出瓷器落地般的一声脆响,无可挽回。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这话不仅仅指玉,瓷器也如此,人的内心也如此——除了粉身碎骨的决绝外,不会轻易将就和妥协。   所以,有那么多的人迷恋着老瓷器。   而我,私下里更希望自己有个如老瓷器一般的朋友,经历了一些岁月,仍然通透、澹泊、敦厚、包容,发散着温润的光芒。与这样的人相处,轻松、自在、不会有患得患失的紧张感。倘若真遇到这样的朋友,我也得遵着瓷器的拿放原则:轻拿轻放,不可倒置,好好地放在心里。   因为,质硬的老瓷器,只能以柔软的内心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