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文化:湖湘文化的源头(下)
楚人不仅与湖南的土著民族共同创造了辉煌灿烂的物质文化,也创造了新兴的封建的制度文化与充满着神奇色彩的精神文化。楚国在春秋时代已是实行封建郡县制的国家,征服湖南省的土著民族后,即在湖南设县任尹,封君封邑。无论郡县或者封邑,都必须向楚王室缴纳贡赋。对原居住在湖南各地或新迁入的楚人或巴人,都一律按土地征收实物地租与田赋。
文字是文明的要素和标志之一。春秋以前,湖南的土著居民还不曾掌握和使用文字。楚人入湘后,湖南土著居民便普遍地学习由楚国输入的文字,与此同时,楚人给湖南带来了中原的文献典籍,传播了当时北方较为先进的礼仪习尚及其文化思想:其文献典籍被刻在青铜器上和书写在简牍与帛书上在湖南广为流传,其礼仪习尚主要是江北的生活习惯与民俗风情,其文化思想突出地表现为中原的五行、阴阳术数学说与老庄的消极避世观念。
春秋战国时,湖南的土著居民大都信奉原始宗教,祟拜各种社会神与自然神。楚人入湘后给湖南带来了楚人的宗教信仰与神话传统。湖南土著居民的原始宗教与楚人带入的宗教、神话相互影响、融合,便构成了春秋战国时独具湖南特色的宗教与神话。反映这些宗教与神话的文献有屈原楚辞中的《九歌》、《楚辞》、《九章》、《天问》和1942年长沙子弹库楚墓中出土的帛书,以及各种墓葬习俗的考古资料。此外,由楚人与湖南土著民共同创造的文学艺术,包括诗歌、散文、音乐、绘画、雕塑、工艺美术等,在春秋战国时都已经达到了相当的程度与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