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教育的发展阶段之三、湖湘古代书院教育
书院是中国古代一种独特的教育组织形式,其特殊性在于它既不是官学,又有官学的特点;既不是私学,又有私学的特点。书院不仅成为宋代以来人才培养的主要机构,而且也是宋代以来学术研究与传播的主要基地。湖南古代书院教育在中国书院教育史上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不仅书院数量在全国稳居前列,而且湖南书院还培养了影响全国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庞大人才群体。
1、隋唐时期湖湘书院教育。
光石山书院,是湖南最早的书院。
唐代湖南书院的基本特征:
—位居全国之首。
—深受政治环境及外来文人的影响。
—是儒释道三者交互影响的产物。
2、两宋时期湖湘书院教育
宋初六大书院: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应天府书院;嵩阳书院;石鼓书院;茅山书院。
我国古代四大书院:湖南岳麓书院、江西白麓洞书院、河南应天府书院、嵩阳书院。
长沙岳麓书院是湖南最早授徒的书院,创建于公元976年。
石鼓书院于997年由衡州李宽中读书故址改建而成。
湘潭碧泉书院(胡安国、胡宏创办)
长沙城南书院(张栻创办)
宋代湖湘书院教育的一个重要特点:理学与书院结合在一起。
3、元代湖湘书院教育。
元代湖湘书院教育以程朱理学为主,重义理、轻词赋,适应了统治者高度重视理学的需要,并出现了科举盛况。
4、明代湖湘书院教育深受王阳明心学的影响,但并没有取代程朱理学在湖南的地位。
5、清代前中期湖湘书院教育。
清代湖湘书院的经费主要由政府拨给,八股文为主要教学内容,乾嘉后,汉学也成为重要的教学内容。
聂荣华、万里主编、湖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湖湘文化通论》